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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绝的是,还是两个小孩分别独立,连住处都不在一起。
「小孩子太聪明和自立,大人也是会哭的啊……」这是彼时已年近四十的家长柳仁诚在机场的临别台词,回应他则是妻子的一声浅笑。
说起独立自主,两个孩子可能是得自母亲的遗传更多些。
在那之后,两兄妹保持着每周见一到两次面的频率互相照应着。作为哥哥,本来是该更关心妹妹的安危,但直人打从绘美六岁时以合气道击退街头变态时就知道,这个妹妹弱质纤纤的外表也算是一种武器的伪装,她啊,确实不用自己太担心。
不过,开头的三年里,兄妹俩每年还是会有两次在学校放假时结伴去温哥华见父母。这样的传统,在直人上大学后就被打破了,因为暗中从事着商业间谍这样的工作,作息时间跟普通人大相迳庭,于是例行的探亲也就自然而然地改成了有空才回去的状况。
老实说,对于父亲每次见面都喊着「孩子大了,都不想我们了」的声音,直人还真是有点头痛。
总是觉得,自己父母的角色有少许错位啊……
经历了近二十小时的飞行,到达父母家中时,如直人预期般的埋怨声霎时响起。
「老婆,这孩子……这孩子已经回来了!」柳仁诚刚准备驱车前往机场接机,看到已带着行李箱站在门口的直人,忙朝门内喊道。
对于父亲的大惊小怪已经习以为常,直人拖着行李箱走了进去,给迎面而来的母亲一个大大的拥抱:「妈,我回来看你了。」
算起来,已经和这栋房子睽违八个月了。
客厅坐定,母亲端来了刚煮好的咖啡。
「他在飞机上一定没睡好,你还给他喝咖啡。」父亲又有些担心地说道。
直人将双腿也搁上了沙发,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道:「没关系,我喜欢。」
「反正这孩子从小就是精力旺盛,跟清扬一个样。」母亲温柔地看着直人道:「说起来,清扬这次又没有和你一起来玩?」
「哎呀……」一拍脑袋,直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给忘了……」
因为某件大型垃圾的关系,自己半夜赶去机场还更改了起飞时间,和风清扬约好一起来温哥华看父母这件事,早给他忘到十万八千里外去了。
「妈,电话,电话!」天灾人祸还好收拾,这小子和他妹妹才最难摆平。
嘟嘟,嘟嘟!
铃声响了十七、八下,这才被手机的主人接来起来。
还好是用家里的座机打的,如果是自己的手机号码,八成一早就被清扬挂掉了吧。不是没见过这小子被放鸽子后暴走的样子,直人伸出舌头舔了舔下唇。
「喂?」清扬的声音隔着越洋电话线,听得不太真切。
「清扬,是我。」安抚这小子,自己还算颇有心得,首先就是……千万要让他觉得自己放他鸽子是很无辜的,「你现在在哪?」
「嗯哼。」清扬没答话,只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来。
该不会已经在机场了吧……难为他居然没睡过头。一刹那,直人觉得自己今天非常地不走运。
「其实我现在已经在温哥华了,因为发生了一点事情,所以我提前……」
话没说完,风清扬便打断道:「阿姨生病了吗?」
「没有。」
「那姨父呢?」
「也很好。」
「就是没有事!」霸道地下了结论,在候机大厅发了一小时呆的风清扬完全没打算给直人辩解的机会。
叹了口气,柳直人决定照实说道:「其实是我遭遇家变。」
「绘美有事……」
「没有。」
「阿姨、姨父和绘美都没事,你还家变个头啊!」清扬没好气她嘘道。
「我家来了个变态……」说话的同时,优秀的大脑利落无比地勾绘出那位金发碧眼的外貌。直人不悦地甩了甩头,像是要把那张脸从脑中甩走一般。
清扬隔着话筒,倒是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还有比你更变态的人吗?」
「你好意思说我变态吗?」
「在我心目中你一直是变态的登峰造极之人物。」
「自从遇见了你我就再没敢在变态技能上称王称霸。」
「太客气了,我就算有那么一丁点潜质,也是被你激发出来的不入流品性。」
「怎么会,我早就告诉过你,你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糖衣炮弹不是这么给的,过度的吹嘘拍马只会令我腐败、而不能掩饰你变态的实质。」
「……」好像是察觉了这段对话实在太没水准,直人率先住了嘴。
「怎么个变态法?」好在清扬也不是完全不思考光会斗嘴的笨蛋,总算是良心发现地问了问正题。
一个大男人当街对自己示爱、三更半夜私闯民宅、还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最终被自己灌了安眠药装在睡袋里从垃圾信道扔下楼去,这种事情……
「哎。」又叹了口气,觉得太麻烦的直人干脆闭口不说。
「需不需要帮忙?」不愧是十多年的死党,清扬立刻领悟了直人的意思,转而问道。
需不需要帮忙呢?
直人在脑内迅速计算着把长得俊秀可爱(邻居大妈与级任教师证词)的风清扬推到那个变态面前后,死党一同受难的可能性。
「百分之六十五点四……还是算了吧。」为自己的良心鼓掌吧,这难就不要清扬同当了。
「什么?」电话另一头,小贼的声音微露出不解。
「没什么。对了,你还要不要自己来温哥华?」
「算了,下次吧,今早正好接到不错的委托。」
小贼口中说的委托,那十成十又是要摸进什么地方偷东西去了,这小子认真打工未必不能生活,偏偏从小就喜欢玩这个,正是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当然,做商业间谍的自己也没什么立场说他。
「那你自己小心啊。」直人一如继往地提醒一句。
「放心啦,小爷我一出手,哪还有什么摆不平的!」听清扬的语气,八成已经用没握听筒的手拍起了胸脯。
可惜直人实在是太清楚他的底了,「倒不知有一回从八十层摩天楼下来、安全带差点断掉的是哪位?还有明知水中通了高压电流,仍然傻乎乎要把手伸进去的又是哪位?对了,还有个去零下三十度的地方穿无袖T…shirt的不知又是什么地方的哪位先生……」
「直人,你能不能不要把你那颗看起来挺聪明的脑袋浪费在记我的糗事上?」咬牙切齿地,清扬打断了滔滔不绝的直人。
「当然是因为……看你犯傻很有趣啦!」相交十数年,难道直人还怕踩到清扬的地雷。
果不其然,那边如期爆发。「柳、直、人,我要诅咒你!」
「哦?」还以为他会说出什么来,没想到竟是这么孩子气的一句话,直人差点喷笑出声。
「我诅咒你走桃花运!」
噗……
端起的咖啡杯停在手上,直人差点笑倒:「拜托,我跟你这个没有桃花运的小贼不同,这运气我天天都有,哪还用得着你费心诅咒。」
「我、我诅咒你走桃花劫!」
「嗯?」这个听起来才有点诅咒的意思,直人赞许地点了点头。
略微提高了音量,清扬不客气地道:「就让你天天遇变态,变态配变态,你们变态一大堆!」
「喂喂,怎么说得好像我有深仇大恨一样?」
「免得你那点脑容量总用来记一些有的没的!」清扬恨恨地道。
「我还记得哦!」消谴地开了口,直人可没打算称清扬的意。
「什么?」
「你第一次出手时为了显得有气势而把『必胜』的头巾绑在头上,结果被当成马拉松大赛的选手跑了近四十公里,还因为一马当先上了第二天的晨报社会版吧。」
喀嚓!
电话被迅速地挂断了。
直人想像着那次清扬跑得精疲力竭瘫倒在自己身边的样子,在沙发上笑得乐不可支,却没想到小贼的诅咒,应验得那么快。
抵达温哥华后未满四十八小时,柳直人就被双亲「温柔」地架上车押到了大酒店。进门,左转,右转,上楼,左转,右转,进包厢,立定,一个长发美女站起身来,盈盈朝自己笑着。
直人猛回头,看见自己的母亲也正笑得欢快。
「妈,这是……」
母亲走到长发美女身边,朝直人招了招手:「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方晓瑾方小姐。方小姐,这个就是我儿子柳直人。」
「你好。」美人笑不露齿,煞是好看。
「……你好。」直人也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脑内不由自主地跳出两个字来……相亲?
十九岁风华正茂兼且玉树临风身边美女要多少有多少的柳直人需要相亲……
「方小姐是我和你爸爸在温哥华的好朋友方伯伯的侄女,跟你年龄相仿,她是第一次来温哥华玩,你要好好做她的导游啊!」母亲一边让大家入座,一边对直人道。
「呵呵。」柳直人干笑两声。
他是很喜欢美女没错,但他不喜欢别人塞给他的美女啦!
其实,他倒是至少有六十七种方法可以令这位方小姐立即对自己兴趣全无,只不过这其中的三十八种有损于自己无往不利的美人杀手形象,而剩下的二十九种又可能给这位柔弱美人造成不大不小的伤害,想来也不是对方招惹自己,于是这些手段也就没办法施展出来了。
一顿饭吃得还算和平,只有于直人是索然无味,想到经由父母介绍这种老土到可能会被清扬指着鼻子笑上两个月的理由来结识女性,他就期望能尽快结束饭局离开这里。
大概是接受到了直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电波,两个小时后,母亲终于优雅地用餐巾拭了拭口道:「那今天就到这里吧。」
嗯,嗯,快点结束吧,让我去街头找几个金发美女平复一下心灵。直人在心底默念着。
「那,直人,接下来方小姐就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招待人家哦。」
「哦……啥?」
隐约感觉到笑得很淑女的方小姐眼中却透出些许诡异的光线,直人皱了皱眉,不太妙的预感浮上水面。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并没有错。
刚一出酒店来,方晓瑾就一把拉住了直人的右手,把他塞进了一部计程车。
「方小姐?」直人出声试探。
「姐姐带你去个好地方。」美人回过头来,笑得眯起了眼睛。
「……姐姐?」
飞快凑上前去,在直人的脸上印下一吻,美人笑得越发得意了:「比你年长八岁的未婚女性,不叫姐姐叫什么呢?」
原来娃娃脸淑女看似清纯可爱,实则为强势霸道表里不一的大姐头……清扬,你的诅咒也太准了吧!
计程车在美女的口头指导下,兜兜转转地来到了郊外。看着越来越空旷的土地,直人难免会动些歪脑筋,还好自己是个男人,这位大姐再怎么厉害也有个限度吧。
「来,下车。」
车子终于停在一片果园边上,方晓瑾先下了车,转身将直人拉出了车厢。
「你很喜欢这种自然风光吧?」方晓瑾指着前方的果园道。
「嗯。」直人老实地点了点头。
「这里出产的葡萄相当不错哦,前面不远还有个酿酒厂,怎样,要不要去尝尝你最喜欢的冰酒?」
「好……」总觉得她说话的针对性很强,直人有些警惕地应了一声。
「不用这么紧张,」方晓瑾大笑出声,「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姐姐我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了,你乖乖跟我去happy就行了。」
「哈?」
「姐姐我喜欢你,可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以后好好听我的话,姐姐决不会亏待你的。」
「哈哈?」
「怎么样?身高相貌家世有哪样配不起你呢,从今天起你就是姐姐我的人了。」
「哈哈哈?」
这位美女说话经不经大脑思考啊!
直人加了一点力道,把手从方晓瑾的怀中抽了出来:「有机会做方小姐这样的美女的情人,我觉得万分荣幸,只不过……」
「怎么?」
「只不过,我比较喜欢年轻的……」
话未说完,一只看起来白皙水嫩力道却不小的手就捏上了直人的下巴:「惹我不高兴的人会有什么下场,需不需要亲自体验啊?」
对待变态男人可以以暴制暴,但对大美女怎么也出不了手吧。心里飞快地转过了几个念头,直人还是决定使用怀柔政策算了。
「我最喜欢长得漂亮的姐姐了,怎么舍得惹你不高兴呢?」从小走桃花运走到大,不会说甜言蜜语那就是智障了。
「呵呵。」多厉害的美人,被俊秀青年夸了也没有不开心的。
方晓瑾当下减轻力道,转而用手勾过直人的脖子,再次留下一吻,「走,喝酒去,今天姐姐不灌醉你就不让你回家了。」
这算是要自己赶快酒后乱性的暗示吗?直人苦笑。
七十二小时后,直人再次回忆起当晚的情形,只觉得自己意志坚定堪比柳下惠,虽然他一直觉得柳下惠可能只是性无能,但男人确实是有咬紧牙关死也不能推倒美女的时候的,不管怎么说,这位方大小姐也太厉害了一点,几乎要让自己产生快被逆推的感觉。
那天清晨回到家后,仅仅过了五个小时,方晓瑾又打电话来要人,直人是说什么也不肯再去了,勉强在家留了两天,第三天一早就提着行李箱回去。
长这么大,还没躲美女躲得这么快过。
回到自己的小窝,几天来的郁闷这才稍减,琢磨着晚上要找清扬去玩个痛快的直人,突然觉得自己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