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继续,再给我多赚点。”
我无语,对这孩子果然不需要太客气,他擅长蹬鼻子上脸。
看着bie兴奋地按照我教的方法玩赌博机,我走神地想到sho,上次他也想让我教他,我是直接干脆拒绝的。我对待他们两个好像的确不太一样,对于sho,我像是存着那么一份私心,下意识便不想他碰我认为不好的事情。
而对象换成了bie,我只觉得无所谓。
Bie之余我,就像一个没有成熟的青苹果,未尝到他就会觉得牙酸,根本不想去尝试,虽然他喜欢把我喊成炮,友。不过Sho之余我,已经有些不同,他像一个熟了的红苹果,我潜意识里认为他是可以采摘的,也觉得美味。
所以就算他不如Bie这么积极,我也愿意和他成为床友。
瞬间觉得自己这种心态真像一个猥琐蜀黍,头上没有流汗,我还是忍不住心虚地擦了两把。
Bie玩的很开心,也确实赚了一些,他见我发愣,就扯着嗓子喊:
“炮、友!别发呆啊,继续来教我!”
如果我告诉他,我现在成了他敌人的炮,友,不知道他会怎样鄙视我。
Chapter 13 。。。
赌场里突然发生了骚动,公鸡立刻来到我身后,探到我耳边压低声音道:
“是上次被砍手的男人,好像找了有背景的来捣乱,说是肖家的亲戚。”他顿了顿,又补充了句,“我觉得是唬人的。”
我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只怪肖家在T城太威风,想出风头的无不掐着自己祖籍细算,愣是要从中翻出一个肖字,好像只要能和肖家沾上边,便光宗耀祖一般,出门喊句“我是肖家的亲戚”,就算不能真得到别人敬仰的目光,也能唬住一时半会儿。
我让Bie留在这边别过去,自己则和公鸡赶到那边。
闹事的几个都是的人高马大的家伙,之前被我砍掉手指的那个矮个儿男人正一脸得意地站在赌桌边。
公鸡问我怎么办。
我站着斟酌了会儿,然后掏出手机。
“我们是讲文明的黑道,当然得借住正面的积极力量。”我和公鸡打趣。
我喊来了police。
公鸡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副当机状态的木讷表情。
Police来得很快,对方几人显然吓了一跳,表情完全不亚于公鸡刚才的样子。
他们完全没想到我会出格地喊警察过来,那个被砍掉手指的家伙对我破口大骂:
“你到底是不是黑道啊,有你这么做的吗!!”
我摊摊手:“抱歉,我只是个合法的公民。”
我在是一个黑道之前,首先是位好公民,当然,这后半句我只在心里吐槽下。
说出来谁信呢。
我把我的身份证拿出来,递给记录的警员。
我的身份还真是清白的,没有在档的记录。会这么轻易就喊警察过来,也不仅仅如此,沈风这家赌场是挂牌做生意的,上面关系早打好,定期交税般地送上一笔钱喂饱那些上面的高官。何况我现在走的也完全是合法的手段。
这几个家伙算是见识到了有文化的流氓的可怕,只不过他们还未死心,尤其是那个缺了手指的男人,他欲朝我冲过来,却被公鸡一把反剪住胳膊,按到赌桌上。
公鸡不客气地用胳膊肘给了他背部几击,他马上蜷起腰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了。
被警察拖走时,那个人恨恨地盯向公鸡,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恐吓:
“试试看,最好别被我逮住……”
这群人好像真和肖家沾了些关系,第二天便有手下来告诉我,说他们已经被保释出来,我不禁皱眉,有点敲拿不定昨天是不是下错决定。
只不过出老千的按规矩确实得砍掉手指,从道义上讲,我们这边绝对没错,对方是肖家也一样。
我打定主意,便让手下差公鸡过来,有事想吩咐他。
被吩咐的人一脸茫然,疑惑道:
“他今天没过来,我还以为他请假了。”
我很快接到恐吓电话,说公鸡在他们手里,让我准备好钱过去,只能是我一个人,否则尸体海边见。
几个手下都一声不吭地站着,没人说话。
隔了良久,其中一人才谨慎地道:
“公鸡这家伙是自找的,韩哥没必要为他涉险,他要是出事,我们可以多贴些钱给他家里。”
我没出声,沉着头斟酌。
一个人的性命悬在我手上,可是他又没有重要到让我可以忽视自己危险的地步,这的确难办。
其实我心理上已经倾向于舍弃公鸡,让他自生自灭,无奈罪恶感如附琢在皮肤上的蚂蚁,存在感微薄,却也无法无视。
屋里一时气压非常低,刚才说话的人也不再开口。
“他家里有什么人?”我问。
一人和公鸡交情还算不错的很快答道:
“只有个母亲,貌似病痛不少,常需要花钱。”
我皱眉,心情沉甸。
我给Sho发了个简讯,我说:
“我现在要去做一件冒险的事,祝我好运。”
我原本没指望很快得到答复,正想起身,手机突然就是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我直接傻眼,已经不仅是惊讶了。
“喂,我这边可是深夜,你就不能看看时间再发。”声音还是慵懒的,似乎像刚是在被窝里说话。
通讯看样子是真不好,电流声十分明显,如果不大声说话几乎无法听到。
Sho用很高的声音和我说:
“我从不打无把握的仗!”
我把手机屏幕锁上,然后吩咐身前的手下:
“去准备钱,还有,通知沈风。”
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也一样。
哪怕它并不是很珍贵。
让沈风介入,等于将这场“小事”闹大,那边肖家必然也会有动静,如此一来,局面只会更乱。我原本不想这么快就和肖家那边产生冲突,毕竟沈风这边还没有准备妥当,贸然行事,只会暴露弱点,还会让敌人起防范之心。
只可惜公鸡是我带出来的,会得罪那些人也是因为我,他出了事我责无旁贷,我没想做善人,却也逼不得已。
已经同站到一条船,他快落水,我必须伸把手。
让我意外的是,肖家那边并没有任何动静,就好像这几个闹事的对他们无关痛痒一般,早已成了弃子。
将他们制住后,那个已经疯狂的男人依然不肯死心,从怀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朝被绑缚的公鸡冲了过去,似乎临死都想拉个垫背的。
公鸡身上都是伤,早已动弹不得,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他朝自己冲过去。
我一腿猛踹向地面,给自己增加冲力,几乎是半飞着过去撞到那人身上,伸手从刀背方向握住他紧捏着的刀身,用力扭转,然后拔了下来。
握的手法完全正确,不过手掌还是受了伤。空手入白刃果然只有武侠小说里才能实现,现实真是太勉强了。
血束从我手掌上流下来,在地上拖拉出几条不算刺眼的血迹。
我把刀丢到一旁,从怀里掏出上次Sho给的手帕,包住了手。
公鸡脸色发青地望着我,一时无法说出任何话。
公鸡好像觉得这件事错在他,他跪到我跟前,头快磕到地上,跟我发誓:
“韩哥,以后只要用得着我公鸡的地方,尽管吩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行。”
这是个豪爽而简单的人,我救了他,他愿意跪着发誓效忠我,从此对我惟命是从。
只有一只受了轻伤的手掌换来这样一个手下,其实是很划算的。
我想我原本就打着这样的主意。
沈风善于收买人,其实我也不弱。
只不过不同的是,他擅长使人替他赚钱,而我,则擅长使人替我卖命。
作者有话要说:这rp的更新速度,明明都在编推榜上了
我怎么还这么慢!
还这么慢!
这么慢!
赶脚我是来报复社会的啊(其实这货是放假出去玩了几天…_…|||)
Chapter 14 。。。
心情说不上很愉快,明明又得了一个不错的手下。
手上还裹着厚厚的纱布,已经不痛,心里却始终搁着一块不舒服的疙瘩。
我试着又联系了次Sho,电话没有接通,有点寂寥地站在书桌前。
实在无什么心情练字,我把沾了上等墨水的湖笔放到白瓷杯的杯沿上,看着笔尖的墨水渐渐汇聚,然后滴到下面干净的水里,很快下面白净的清透书体瞬间染成了乌黑。
这些墨水就像我,本身是污浊的,还在努力污染周围的世界。
只是,如果我是墨水,至少也会有个像这样的瓷器来敛住我的乌黑,不让它蔓延开来,又或者,来个人,直接将我这盆污水泼掉吧。
我本身是觉得累的。
无奈这种累已经成了习惯。
从很久很久前就开始的习惯。
喉咙又有些不舒服,喉咙就像有许多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只有不断咳嗽才能忽视这种挠痒感。
Sho一直没有联系我,我也未觉得什么,毕竟只是上过几次床的关系,感情还没有深厚到一刻不见便心口如烧思念成疾什么的。
站在书桌前走神时,肚子已经在叫了,我没打算自己动手,再次喊了外卖。点了很久没吃的披萨,披萨来得还算快,看着颇大的面饼,我反而没什么食欲。
肚子已经饿得在叫,可就是没了胃口。
应该只是这块披萨看着糟糕而已。
吃披萨的时候顺便开了电视,莫名其妙调到娱乐频道,看到远在异国拍摄MV的Sho又和同行一起拍摄的嫩模传出绯闻,还有照片贴在上面,有图有真相。
两个人靠在一起说悄悄话,脸颊贴着脸颊,毫无间隙。照片抓拍角度不错,看着就像偶像剧一样,我边看边打趣,“这个记者蹲点时一定很辛苦,敬业啊。”
Sho的头发似乎直了些,没原来那么蓬松,依旧是茶色,身上穿件亮色的衣服,脸上挂着笑,衬着他蓝澈透明的清亮眼眸,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外貌条件这么好,又是当红,身边诱惑多也是正常的。
我们只是床伴,所以我顶多只是很理解他地开玩笑吐槽了两句,沉默了会儿之后,微微叹出口气,发泄了下内心小小的不满。
这种八卦实在没什么好看,我很快调到隔壁的体育频道看球赛,正在播网球女单,我立刻来了兴致,连吃到嘴里的披萨都变得有味道起来,一扫刚才的些微低落。
我住的地方离赌场有些远,上下班不太方便,每天都需要起早赶到公交站,下了公交需要换乘地铁,从地铁站出来,还需要走上一段路程,等赶到赌场,时间也过去大半。在路途上耗费虽然久,不过好在地铁和公车上人都会很多,我不喜欢嘈杂,但却喜欢有人气的地方。
这种心理是矛盾的,和我对待Sho的态度有些像,我不习惯他的多话和轻浮,却挺喜欢他在我旁边的充实感觉。
我想我只是孤单太久,需要个人陪而已,这个人是谁其实无所谓。
我无须对他执着。
沈风问我需不需要一辆车,这次我没拒绝,他动作也快,第二天便让bie把新车以及新车钥匙一并送到我手上,bie瞪着水灵的大眼睛盯着我包着纱布的手掌研究了一会儿,然后怕疼似地问我道:
“被刀插到是什么感觉,是不是比第一次被人上还疼?”
我有些惊讶,于是问道:
“男人第一次被上也那么疼?”
Bie用力点头:
“非常疼。”
我不自然地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支烟,递到嘴边。
用力吸了口气,调整了面部表情:
“我不知道呢。”
Bie再次摆出幼稚的鄙视手势,这次他还加了脸部动作,把舌头唾弃地舌出来扮鬼脸,可见鄙视程度明显有所上升。
“别让我吸二手烟,我还要唱歌呢。”
我揉揉他的头发,灭掉香烟,坐到新车里试车。
沈风一向大方,随便送辆车就价值不菲,bie也很喜欢这辆新车,一定要我载着他去兜风。
这孩子规矩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他只撒了几下娇,我就有些抵抗不住,只不过他前科太多,和他单独待着我浑身就没一处舒服的地方,于是神经始终绷着。
最后还是bie自己看不过眼,凉飕飕地飚出惊人的话:
“前几天邮购的进口电动棒太垃圾了,明明广告上说只会爽到不会疼的,我屁股到现在还开着花,就算你想偷袭我我还得慎重考虑呢。”
我:“……”
一副当机状。
因为受伤所以得了两天假期,手掌还没有伤到无法动弹的地步,虽然开车时会牵扯到伤口,偶尔会痛得倒吸口气,也并不严重。我开车去了商店,买了部富士的拍立得,再买了一些专用相纸。
我把车停在市长大人司铭的别墅外面,不远处的一个叉道上,把蓝牙接到车上,然后靠在车椅上听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