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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六七-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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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路上邱泉的神经都是高度紧绷,再加上早上起得太早根本没有时间吃饭,被导演骂的时候,邱泉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到后来站都站不太稳。
  到后来,邱泉几乎听不清导演在说些什么了,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不清,就在邱泉感觉自己要站不住的时候,一双手在旁边扶住了他。
  “导演,你不要再怪邱泉了,那是米舟的选择,哪怕当初给他开车的人是你,你也拦不住的。”
  夏隐不动声色地把邱泉拽到了自己身后,比邱泉高出来的那么五六公分刚好能把邱泉完完整整地挡住,但是即使这样,夏隐也没有松开抓住邱泉手臂的那只手,生怕自己一松手,邱泉就会倒下。
  “那这事怎么办吧,现场有三分之一的媒体是冲着米舟来的,另三分之一的媒体是冲着郑远来的,要是拿不出什么可以替换的惊喜,就算是媒体们不说什么,其他观众也不会放过我们的。”
  “路漫漫只不过是出了车祸,又不是永远画不了画了,”既然邱泉回到了酒店,那么就证明郑远伤得不重,“抽取签绘的那个环节保留,我们抽取一位幸运观众后,让他留下照片和联系方式,等路漫漫伤好之后画好邮寄过去;至于米舟那个环节……我唱首《强风》来代替好了,这是我第一次现场演唱歌曲,噱头够大了吧。”
  “……那,那就这样吧。”夏隐毕竟不是像邱泉这样助理级别的人物,一个影帝过来跟你商量方案,并且拿出来的方法还正经不错,导演没有不同意的地方,只是有点奇怪,不是传闻夏隐一向是独来独往,怎么今天会为路漫漫的助理说话。
  见到导演同意了,夏隐留下一句“那我去准备准备”转身就走了,邱泉紧跟着夏隐的步伐,不敢多说一句话,直到夏隐走进休息室,邱泉才小心翼翼地问了出来。
  “……你怎么会跟导演说……你要唱歌?”
  《强风》的主题曲的确是夏隐唱的,但是毕竟那是在录音棚里修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成品,夏隐是一个演员,虽然对于一个演员,唱功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会成为评价这个演员的标准之一。
  如果夏隐一直一直不在公众面前唱歌也好,这要是一旦唱了,不知道视频在网上一转发,网友们会七嘴八舌说些什么,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只有傻子才会做。
  不过夏隐这一次,甘愿去做一个傻子,因为他受不了看到自己以外的人,欺负邱泉。
  Tina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怒气冲冲地跑过来向夏隐问罪,说这么大的事情你也不找我商量一下,然后又看了看站在墙角的邱泉,大概也明白了七八分,“哼”了一声就走了出去,拿着夏隐的原声小带就去找音响师调音去了,屋里又留下了夏隐和邱泉。
  “……其实我当着很多人面前唱歌会很紧张。”
  “……啊?!”
  “会紧张到跑调。”
  “…………啥?!”
  “真的,”夏隐坐在凳子上,趁邱泉一个不注意,把站着的邱泉圈在了怀里,“所以你一定要坐在台下,一定要看着我,我就跟自己说,我在唱给邱泉听,也许就不那么紧张了。”
  “你一定一定要看着我唱歌。”
  “……”
  “答应我。”
  “好。”
  郑远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觉得身上哪里都痛,冷汗从额头上滑下来,他却咬紧嘴唇,不想让米舟担心,可是米舟光是看郑远那惨白的脸色就吓个半死,自己的脸色刷的一下比郑远还要白,郑远刚说完“我赔你一个大神吧”米舟就像是没听到一样冲了出去,把医生叫来了。
  医生建议郑远再睡一会儿,可是谁能在痛得不行的时候睡着?医生想了想,决定给郑远打半剂的安眠药,郑远再一次迷迷糊糊要闭上眼睛的时候,他记得米舟握住了他的左手,告诉他,我不走。
  郑远第二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到后半夜了,一睁开眼睛就看到米舟枕在自己没有受伤的左手上,睡得正香,身上还穿着那套白色西装,也没回家换套衣服,郑远觉得身上还是痛,但是这种痛劲已经有些麻木,似乎可以忍受了。
  把手抚上米舟头的时候,米舟似乎像是感应到郑远的温暖一样,顺着手掌的方向就蹭了蹭,郑远看到米舟这样像小猫一样的动作不由得心里一暖,低头吻了吻他的耳尖。
  然后,郑远把枕头垫在了米舟的头下,把自己的左手抽了回来,大衣就放在床另一边的椅子上,郑远把大衣里怀的日记本拿了出来,把夹在里面的那张关于狗的涂鸦拿了出来。
  画这个涂鸦的时候,郑远还把用大神的微博号调戏米舟当做一种乐趣,而现在,当郑远再一次看到这个涂鸦的时候,却有了另外一种感情。
  我终于敢于和自己肯定,在你的心中,我比大神更加的重要。
  郑远打开床头灯,在那张涂鸦的背面,重新画了一副画,画完之后,郑远拿出手机,“咔嚓”照了一张照片。
  米舟就在这“咔嚓”一声中睁开了眼睛,郑远把画夹回了笔记本里,双手捧着米舟的面颊,亲了下去,米舟就在这迷迷糊糊中,被郑远亲了个遍。
  “你、你好得差不多了啊……”所幸屋里灯光不够亮,米舟哪怕又闹了一个满脸通红也不怕郑远看着,努力稳住调子,学着他平时调侃的语气,质问郑远。
  “你要是再让我亲一个,我会好得更快。”
  “……早知道你、你这么经得住撞,我就看大神啦,说不定那个签绘还能抽到我呢!”米舟装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小眼神里尽是“都怪你都怪你”的神情,郑远好脾气地乐了一下,又凑过去偷亲一个。
  米舟这时候说的都是好面子的话,如果再给米舟一次机会,无论郑远伤得重不重,他都会跑过来陪着郑远,就在米舟想着怎么回击的时候,郑远拿着手机不知道在摆弄什么,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米舟,鉴于你对大神多年的研究,你觉得,大神会怎么样跟自己喜欢的人告白?”
  “……问我这个干嘛……”尽管这么说着,米舟还是认真地想了起来,“我觉得,大神一向是言简意赅,应该是什么都不说,配上一张他给他喜欢的人画的画,然后再艾特一下那个人吧。”
  “哦。”
  “你问我这个干嘛啦……咦?”
  米舟的手机响了一下,这是被艾特的提醒声音,米舟的心脏砰砰直跳,划开屏幕的手指都有些颤抖,他一遍一遍和自己说,这只是巧合,这是巧合而已,说不定是导演把今天宣传会的照片发给他了而已。
  因为米舟关闭了“非好友原创微博”的艾特,所以微博上只显示了一条艾特,同时,自己微博的主页,出现了一条大神最新的微博。
  “@小米粥”
  下面配了一张图片,米舟打开一看,是自己还穿着白色的小西装,躺在病床的一侧熟睡着,画面上的自己是很萌很萌的包子脸,嘟起嘴的样子很惹人怜爱,一只手出现在画面中,覆在了自己的头上,那只手米舟再熟悉不过了,手背上那道弹痕,自己曾经多少次都把手心覆在上面,问郑远当时痛不痛。
  “这……”
  太大的信息量一下子让米舟的大脑进入了当机状态,此时米舟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他支支吾吾了几个字,“郑、郑、远你、你是大、大、大、神?”
  郑远笑而不语,只是把日记本里夹着的那幅画,拿给米舟看,米舟接过来的时候,手心上全是汗,他把手在被子上抹了两下,才敢接过。
  正面那幅双犬图上签的是路漫漫的名字,而背面那幅米舟的Q版画像,在相机没有照到的地方,写着“郑远”这个名字。
  米舟全明白了,彻彻底底地明白了,明白得不能再明白了,什么网管啊,什么和邱泉是同事啊,什么在家里就可以上班啊,还有那么多拿着路漫漫的账号调戏他的行为原来本尊就和自己隔着一面墙——
  “郑远!!!!!!!!!!”米舟咆哮出来,“我真想把你吃了!!!!!!!!!!!!!!!!”
  “喂,喂,你不要咬我肩膀啊……喂!米舟你怎么还真咬呢痛痛痛痛痛痛痛痛!!!!!!”
  “以后我买路漫漫的漫画!!!!!!!!你必须给我打八折!!!!!!!!!!!!不!!!!!!!!!!!!!!!!!!!!!!!!!!白送给我!!!!!!!!!!!!!!!!!!!!本本都要签名!!!!!!!!!!!!!!!!!!!!!!!!!!还有!!!!!!!!!!!!!!!等你伤好了!!!!!!!!!!!!!我们打一架我咽不下这口气!!!!!!!!!!!!!!!!!!!!!”
  “好、好啊,”郑远被米舟咬得只吸气,“我都是你的了,还怕少了签名?……打一架?好好……”接着郑远下意识地小声说,“我还以为你以后要在上……”
  “你一个人说什么呢啊~”米舟突然笑得如同春天般温暖。
  “没、没……”郑远赔笑道,“米舟乖,你听错了。”
  米舟向郑远伸手讨还日记本,郑远说什么都不给,日记本零零碎碎写着这些年来对齐海的爱慕之情,郑远一本正经地说不还你日记本是为了不让你对过去有所依恋,米舟不依不饶,郑远就威胁他说,你要是再多废话一句,我就把《强风》里你喜欢的那个角色画死二三三三三三。
  米舟撇撇嘴,丝毫不怕威胁,大神您在微博混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二三三三三三实际上是读作哈哈哈哈哈哈,啧啧啧真是没用。
  郑远索性翻身装死,原以为告诉米舟自己的真身后,米舟会对自己崇拜有加,没想到当米舟接受这个现实后,居然是一脸“原来这就是微博上酷帅狂霸拽的路漫漫幻想破灭了破灭了”的表情,让郑远非常不爽。
  那本日记本的确是记录了米舟这些年来对齐海的爱慕,郑远耐住性子全部看完,但是当郑远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决定把这本日记本给留下来。
  最后一页日记很短,只有一句话。
  “2011年3月21日,邻居搬过来一个人,他说他叫郑远,虽然看起来挺吓人的,但是我感觉他是个好人。”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的,永远不会有结束。
  今夜注定无眠,米舟和郑远在病房里厮杀得不亦可乎;林轩和徐商依旧在为谁上谁下的问题争得你死我活;夏隐还是偷偷跑到邱泉的床边玩偷吻,在离开的时候发现邱泉睁着眼睛,却没有推开他……
  路漫漫其修远兮
  郑远温煮米舟兮
  夏隐终求邱泉兮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一二三四五六七》正文完结。
  2013 3 10


☆、《一二三四五六七》后记

    我只是想写一段最最普通的爱恋
  从刚刚开始写这个文的时候,我就在想,等到我完结的那一天,我一定写一个很长很长的后记,一定要很长很长,可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当我真正打下“全文完”这几个字的时候,脑袋里却是空空。
  有好多话想去说,却不知道应该从哪里说起,那就我就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了,大家不要嫌弃我就好了。
  这是我写的第三个原创文,却创下了好多个“之最”,字数最多的一篇文,第一篇冲进月季榜单前五十的文,第一篇有封面的文,第一篇收藏评论点击积分最多的文……太多太多的理由让我永远去铭记这篇文,但是其中,最最让我能记住这片文的原因是,这是我写过的,最普通的爱恋。
  就像是大牙瑜给我的长评里说,这段爱恋,不像徐商林轩那样轰轰烈烈跨越七年,不像乔楚穆渊心怀鬼胎尔虞我诈,这段爱恋很平凡,很普通,一步一步,走的是那么安稳又踏实。就像是我把郑远比喻成了芸豆,把米舟比喻成了米粥,都是最最家常的菜,都是可以百搭的吃法,但是平常的生活中,却总也离不开它们。
  我想通过这篇文传递两个想法,一个是,好饭不怕晚,一个是,撞到南墙就回头吧。米舟是郑远的初恋,一个男人,三十岁才遇到第一个动心的人,说出去别人都会笑话,可是这又怎么了。
  身边的一些朋友在一起聚餐的时候,总是会问一些“你谈过恋爱么”“现任是你第几个对象啊”,如果答案是“没有”或者是“第一个”,一桌子的人都会哄堂大笑,说些“原来你这么纯情啊”之类的话。
  我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好像把谈过多少个对象,甩过多少个人当做了一种可以炫耀的资本,但是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
  你这辈子,这能一次嫁给一个人,所以说有多少个又有什么用呢,只有在最对的时间遇上最好的人,那么才敢去想想一辈子之类的话。
  如果我们假设,郑远是在自己二十几岁的时候认识米舟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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