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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起了叩谢大礼。
“呵呵,堡主大人,不必如此,雷德担当不起哩!”
“如果不是大法师相救及时,明驼狮鹫堡此刻已经失陷落入魔掌,桑特也已命归黄泉。即使向您行三拜九叩的大礼,也是应该的呀。”桑特被我强行扶起,脸上已是老泪纵横。
“唉,切勿高兴得太早,敌人只是暂时退走。十天半个月后又会回来,如果不早作准备,城堡失陷还是在所难免。”我实话实说,桑特和克玛军师却已面色大变。
克玛道:“大法师所言非虚?”
“我有必要骗你们吗?”我叹了口气道:“现在,迪亚波罗和鬼域冥王哈迪斯联盟,欲一统异界,别说你们这些独立城邦了。就算你们的靠山千枫寒云,现在也身处危机之下哩。”
一旁的千枫明月听我如此说法,惊道:“羽郎,你说什么?我大哥他有什么危机?快告诉月儿。”
“月儿,你不用着急。你大哥应该暂时还没事。”我安慰千枫明月道:“暗黑帝国与鬼域冥王的联军,目前分兵三路,欲待扫荡克利维拉洲,而鬼域冥王哈迪斯,已亲自率领二十万人马前往比蒙山谷,欲将你大哥和他的狂兽军团一举剿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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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域冥王哈迪斯,天啊!这个恶魔竟然来到弗雷西亚大陆了吗?”
千枫明月吃惊道:“二十万人马,比大哥的狂兽军团足足多了八万呢?大哥岂不是真的会有危险?”
“放心吧,月儿。”我胸有成竹地道:“以你大哥的能力,有太阳神刀在手,单打独斗哈迪斯未必能胜得了他。而且,打仗并不见得人多就一定赢的。我相信,你大哥即使居于劣势,至少也能坚持到我们去救援他的,你认为呢?”
千枫明月喜道:“羽郎,你打算去救援大哥吗?太好了!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出发?能不能请明驼狮鹫堡和麒麟火焰堡,最好加上贝克。保顿大哥的黑郁金香佣兵团,都派援兵和我们一起前往比蒙山谷。”
我尚未回答,桑特已道:“明驼狮鹫堡的所有人马士卒,悉随大法师调遣。”
我摇摇头,道:“月儿,我们已经没时间带援军去了,集齐人马粮草,再带领大部队长途行军到比蒙山谷,至少是五天以后的事,恐怕到时已帮不上你大哥的忙。”
“那怎么办呢?”千枫明月关心则乱,哪里还想得到解决办法。
我笑道:“有炭炭和小金在,你还担心什么?我们可以立刻启程,大半天时间应该就能抵达比蒙山谷,说不定,我们见到你大哥时,双方还没正式开打呢。”
“你确定我们三个人去就行了吗?”千柔轻声打断我的话道:“朱蒂妹子那边如何知会?”
“我们三个人去就行了。”我沉吟片刻,点头道:“风岚城之变,并非刚才的暗黑帝国军队所为,这说明,克利维拉洲还有其他的未知危机存在着,所以,我们还是让蒂儿帮助炎焚天他们守好城池吧。
“一会出发前,我们可以留封书信,让桑特堡主用飞隼送至麒麟火焰堡,告知蒂儿大致情况,免得她为我们担心。”
“好。”柔月两女一起颔首表示赞成。
“那么,大法师,就请您和两位夫人到桑特的府邸休息一下。”桑特听到我和两女商量结果,连忙兴奋地插话道:“桑特不敢强留大法师。可是,多待半个时辰,让在下有机会稍尽绵薄,总可以吧?!”
“当然可以。”看到桑特急切的眼神,我不禁笑了起来,道:“堡主大人,只要你有这份心,稍尽绵薄的机会一定还有很多的。”
两个时辰之后,我和千柔、月儿两女已经乘坐着炭炭和小金,飞翔在距离明驼狮鹫堡两百余里的一片辽阔草原上空。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牧童的歌声直飘向天际。
这片草原,似乎从未经过人为的蹂躏,草长鸢飞,白羊如云,盘旋空中的苍鹰一个俯冲,往往便能攫起不停挣扎的肥硕野兔……
“大自然谱写出的画卷,真是无比瑰奇壮丽啊。”独自骑在小金背上的千柔眼中射出迷醉的光彩,感叹地道。由于之前骑独角雷兽时与我共骑,这次,千柔不顾月儿的抗议,硬是把她推到了我乘坐的炭炭背上。
而此刻,臻首靠在我怀中的月儿,正懒洋洋地把玩着解除了“雪衣囊”的逆天战戟,闻言头也不抬地道:“柔姐姐,待会你再发感叹吧,告诉你,我们比蒙山谷一带的风光,可比这儿漂亮多了。”
“真的吗?月儿,你可不要骗我。”
“当然是真的。比蒙山谷原来的名字叫做克利维拉大峡谷,是整个克利维拉洲最雄奇壮丽的地方。”
“嘻嘻,那可太好了,我现在恨不得快点飞到比蒙山谷哩。”
由于是长途飞行,我刻意让飞龙放慢了飞翔速度。
此时,眼中看着美丽的草原风光,耳中听着两女的莺声燕语,鼻中闻着千枫明月的淡淡体香,幸福的感觉不知不觉已溢满心头。
想起当日与雅妮︵幽瞳︶骑龙翱翔的情景,与今日颇有几分相似。只不知,当日大沙漠里,雅妮取走了月儿的“风之刃”后,到底去了何处?
当然,不管她去了哪里,需要担心命运的,都绝对是别人而不会是她自己。
再见面时,我是会狠狠地打她的屁股?还是如同现在搂着月儿一般,好好去宠她爱她呢?
“羽郎,你一言不发,在想什么?”千枫明月发觉我一直未开过腔,忍不住仰起头,打断我的思绪道。
旁边驾驭着小金和炭炭并驾齐驱的千柔也拧转了臻首,笑问道:“羽儿,不要说你什么也没想,因为,你刚才的目光,很温柔,也很悠远哩。”
“呵呵,没什么。我在想,为什么人总是那么多的烦恼,无论前世今生,每一天,我们大多数的人似乎都是活在挣扎之中。如果我们能象炭炭和小金一样,每天无忧无虑、无所顾忌地在蓝天上尽情翱翔,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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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柔微微一笑,道:“有的人是为了生存,有的人则是为了满足更多的私欲。这||或许才是烦恼的根源吧。”
“柔儿,那你说说,我们是为了生存呢?还是为了满足更多的私欲?”
千柔尚未回答,怀中的月儿先白了我一眼,吃吃娇笑道:“你这个大色狼,还用得着问吗?你肯定是为了更多的私欲,尤其是色欲。嘻嘻。”
“你||”我佯怒道:“死月儿,再敢乱叫大色狼这三个字,小心我把你从龙背上推下去。”
“人家好怕哦!可是,你舍得吗?”千枫明月挑衅地向我眨眨眼,身子促狭地在我的怀中扭了几下后,反而贴得更紧了。
“不舍得……”我故意拉长了语音,看着千枫明月得意的眼神,我却话锋突转,道:“才怪!”
话落,我作势猛推,千枫明月瞬间失去平衡,眼看就要跌落龙背,小妮子哪想到我会来这手,顿时吓得花容惨变,“啊”的一声惊呼刚刚出口,我却已伸臂将她一把扯了回来。
千枫明月惊魂甫定,嘤咛一声,扑到我的怀里,两只粉拳直擂我的胸膛,娇嗔骂道:“坏死了,大色狼,大浑蛋,竟敢这样吓人家。”
“嘿,你们两个,不要光顾着打情骂俏。看,前面有战事发生哩。我们要不要下去看看呀。”千柔笑着打断了我和月儿的嬉闹,玉手指向远方的一座城池。
我向千枫明月做了个暂停的手势,道:“月儿,你看,那边真的有大批人马在攻城,不知道会不会与你老哥有关呢?”
千枫明月一听,立刻紧张起来,放弃了继续向我兴师问罪,一脸认真地道:“这附近的城池,全部都已纳入狂兽军团保护的范围,所以,不管和我大哥有没关系,羽郎,柔姊,我们都还是下去看看吧。”
“好,我们下去,不过最好先不暴露行迹,观察一下形势再说。”我道。
“那让炭炭和小金先往东南方向飞,绕开交战双方,然后在那座山崖降落,我们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坐山观虎斗了。”千枫明月手指着黑黝黝的前方道。
我指挥着炭炭和小金,偏离原先的正南方向,绕道东南方,远离了交战的人马,再根据月儿的意见,重新由东往西,朝与城堡东侧城墙相连的那座崇峻山崖飞去。
“前边依山而建的,就是著名的狼牙之城。”月儿一边观看地面突兀出现的宏伟城墙,一边对我和千柔道:“狼牙之城是克利维拉洲中部规模排在第三位的大型城堡,人口是麒麟火焰堡的两倍多。
“不过,这里可是克利维拉洲以凶狠且睚眦必报著称狼族人的第一大城堡。城中居民约有一半是狼族人类,另一半是人狼杂交的半兽人。
“城内士兵,则是以狼头人身的半兽人居多,非常的野蛮悍勇。我大哥的狂兽军团中战力最强的兵种之一||狼骑大队,有近三分之一的士兵是从这里招募的。”
我自然知道,克利维拉洲的所谓“兽族”,其实是数十个不同种族的统称,其中包括了悍熊族、猛虎族,翼风族、狼族、狐族、飞羽族等等,具体区分根据各个种族的形象还有图腾动物来确定。
而各个兽族区别于其他兽族的最大一点,就是他们族中都有大批与该族图腾兽相同血缘的半兽人,这是从远古祖先那儿一代代传下来的。而该族的族人无论是纯人类还是半兽人,都会延续到相应图腾兽的性格。
狼牙之城的狼族,顾名思义,当然也会有狼的习性,这并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一边听着千枫明月的介绍,一边自顾自观察。
很快,我已大致看清攻守双方的态势,不禁奇道:“双方似乎是要在城外进行决战啊。怎会这样?守城方出来应战的狼骑兵,总数不到对方的三分之一,却主动放弃了守城之利,反而出来与敌人打阵地战对攻,确实够野蛮悍勇哩。不过实在胜算不高呀,难道狼牙之城的守城主将,智商连一匹野狼都不如吗?”
“围城的是什么人?好像不是暗黑帝国的番号。”千柔此刻也有所发现,讶然问道。
“太阳偏西了,现在是逆光,自然看不清楚旗帜番号。”我胸有成竹地道:“不过,等一下降落到山崖上之后,离得比较近些,应该就能看清攻城的是何方神圣了。”
炭炭和小金选了一块突起的巨石作为落脚点。拉着千枫明月飞身跃下龙背,我审视周围,才发觉这远看颇为崇峻的山崖,其实只是朝北的方向比较陡峭因而显得较高,给人造成崇峻的错觉。
山崖背后连着的,其实是绵延起伏的几座高度一般的山峰。
找了个视野好,又有石块和树木遮挡身形的位置站好,我和柔、月两女一起手搭凉棚,向不远处的战场望去。
千枫明月第一时间发话道:“啊,我看清楚了。血色骷髅,是血色骷髅的部队。”
阳光下,一面面血色的旗帜飘扬。血红底色,交叉死人股骨上架着白色骷髅头||没错,这确实是我们见过的血色骷髅军的旗帜。
在出城迎敌的近万狼骑兵面前,呈扇形列阵的是四倍于他们的血色骷髅的人马。这些我所痛恨的地下城联盟的爪牙,不知为何竟会在这里又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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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比进攻在麒麟火焰堡时足足还多了近万人。为何“沙漠皇”不集中兵力对克利维拉洲的城池实施各个击破,而是分散兵力,到处点火呢?
由于狼牙之城地势较高,狼族的骑兵为了给自己留下冲锋的空间,并没有逼近对方,而是在距离数百米处就主动停下,有条不紊地列成了锥状的突击阵型。
而血色骷髅方面,似乎也没有要立刻交战的打算,见狼族骑兵停下,也鸣响号角,暂时停下了前进的步伐。
在士兵的鼓噪声当中,双方阵中均有一骑马疾驰而出。
血色骷髅方是一个金盔金甲,满面落腮胡子的大块头将领,狼牙之城方面则是个头顶雕翎、肩披白色披风的高瘦汉子。
看装束,可知是血色骷髅军的首领,和狼牙之城的主宰者||狼王。
两人渐渐接近,到了相距不足十米,方才各自勒马停步。
“咦!看来他们是要谈判哩。”见接近的双方都未将兵刃握在手中,我大感诧异,对千枫明月道:“月儿,如果狼族的人不打就向血色骷髅投降,那我们该怎么办?”
千枫明月皱眉道:“怎会这样?狼族不是那么容易被武力屈服的呀?狼牙之城之所以愿意成为比蒙山谷的附属城邦,并非因为畏惧狂兽军团的实力,而是由于我大哥许了狼王隆巴多不少好处。如果这回打都不打就向血色骷髅投降,岂是狼族人的作风?”
虽然月儿不相信,但事实终归还是摆在了我们面前,经过首领之间的交涉后,对阵双方已停止了鼓噪,显然达成了和解协定。
“哈,看来这回真是无心说中呢。”我对千枫明月道:“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好?月儿。”
“哼!”千枫明月撇撇嘴道:“既然如此,我们就暂时不理他们好了,等我们帮助大哥打败了哈迪斯之后,再来这里向狼王兴师问罪……”
千枫明月话未说完,此时场中却发生了极为戏剧性的一幕||在双方交谈完毕后,狼王隆巴多跳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