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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唉,我错了,错了,”石磊自知理亏,乖乖挨骂,背着老婆走出小区,在沈闲的指点下找到一家保健品专卖店,买了虫草、燕窝、人参……大盒小盒拎了两手。
这次有沈闲在场,车子总算可以开到小区里了,石磊把沈闲背到老丈人家门口,局促地看着手里的礼品,突然觉得是不是有点太寒碜了?
“你还想送什么?”沈闲按了门铃,白他一眼,“黄金吗?”
石磊嘟囔,“l市那边第一次去老丈人家,要带烟酒油米,还有猪腿、活鸡什么的……”
沈闲揪住他的脸往两边扯,压低声音,“你敢当着我爸叫一声老丈人,我就灭了你!”
石磊笑,刚要说话,防盗门从里面打开,沈闲拄着拐杖进门,“妈,我回来了。”
“嗯。”
石磊跟着换了鞋进门,一踏进厅,就听到里面音响在放依依呀呀的京剧,一个精神矍铄发老太太坐在沙发前逗童童,笑得很威严。
“爸爸!”童童眼尖,脆生生地大叫起来,挣脱他奶奶,奔过来,一头撞进石磊怀里。
冰冰正趴在茶几上画画,闻言抬起头来,“爸爸!”
“哎,乖儿子们,想死我了!”石磊一把将孩子抱到怀里,大大亲一口,孩子们的存在让他不禁消除了点局促,将礼物放在茶几上,对老太太道,“伯母,您好,我是石磊。”
老太太抬眼看过来,脸上笑容收敛了些,上下打量他一番,“好,过来坐吧,吃过早饭了没?”
石磊瞥一眼厨房,发现保姆在往餐厅里端一碟碟的小菜,忙笑道,“还没呢,早上晨练完就过来了。”
“不吃早饭的习惯不好,”老太太淡淡地说,站起来,往餐厅走,“一起过来吃吧。”
“我平时都是吃早饭的,”石磊竭力想表达自己生活习惯非常健康,殷勤地跟着走过去,为老太太拉开椅子,又转身扶沈闲去洗手。
两个孩子一晚上没看到他们石头爸爸,想得厉害,跟着凑到身边,亲昵地撒娇,“爸爸,你怎么现在才来?”
“昨天太晚了,怕打扰你们爷爷奶奶的休息,”石磊拿毛巾给童童擦手,拍拍他的脑袋,“好啦,洗干净了,吃早饭去吧。”
沈父直到开饭才从房走出来,目光落在石磊身上,倏地就冷了下来,胡子一吹翘老高,“老太婆,你是傻了吗?怎么什么人都往家里放?”
“你啰嗦什么?吃饭!”老太太顶回去。
老爷子气鼓鼓地在正座坐下,拿起筷子不满地敲敲打打,“这是什么早饭?稀粥黏糊糊的,这是什么?咸菜?我们穷到这份上了?”
老太太一拍桌子,“老实吃你的饭,身为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哪来这小资产阶级的习气?”
“……”老爷子气势上被压倒,胡子抖了两下,不情不愿地开始吃饭。
童童啃着花卷,奶声奶气,“爷爷好挑食哦……童童觉得咸菜很好吃……咬起来……咯吱咯吱……”
老爷子一噎,愤怒地要爆,老太太一眼斜去,老爷子老实了。
石磊笑道,“伯父试试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会有火腿的味道。”
老太太面无表情:“吃不言睡不语。”
石磊笑容一滞。
沈闲皱眉,“我们家什么时候有这个规定了?我怎么不知道?”
老太太淡淡地说,“你动不动就三年五载的不会来,当然不知道。”
沈闲:“我哪有……”
老太太:“吃不言睡不语。”
沈闲郁闷,戳着盘子里的蟹黄包,嘟囔,“凶什么凶,你还不是在说话……”
老太太一摔筷子,“你还有意见?”
石磊忙笑着打圆场,“没有,没有,大家都吃饭吧,吃不言睡不语……”
吃完饭,二老坐在厅,两人一起严肃地看向石磊,沈闲和童童在沙发上滚着嬉闹,丝毫没理那边的波诡云谲。
石磊讪笑,“伯父可能还不认识我,我叫石磊,是阿闲的男朋友。”
“哼,”老爷子胡子动了下,没好气地哼哼,“怎么不认识?久仰你大名,如雷贯耳呢。”
石磊:“……”
老太太突然笑起来,往耳后拢了下花白的短发,悠悠然道,“你妈管我叫阿姨,你管我叫伯母,你们俩这到底是什么辈儿?”
“!!!”石磊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噎死,“我、我妈?”
老太太双手比划着,“当年阿薇回n城的时候,你才这么点儿,像个小红虫子,没想到现在也长成大人了。”
石磊想起唐薇和沈清关系很好,自然是认识沈家二老的。看老太太的反应,大概觉得自己这个儿婿还稍稍过得去吧?
他低头轻笑,自己当然已经长大了,还长大到能够把叔叔辈的沈闲压倒了,他看过去一眼,沈闲正仰面躺在沙发上,衣服高高撩起来,露出白肚皮,让童童在他肚子上弹钢琴,一副悠然自乐的样子。
“我是真心喜欢阿闲,”石磊诚恳地说,“虽然我们年龄相差很大,还差着辈儿,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喜欢他,我想和他过一辈子,白头偕老、相濡以沫。”
老爷子仿佛被吓到了,瞪半天眼睛,大声指责,“这话也太他妈酸了……”
第七十二章:准备去派对
老爷子仿佛被吓到了;瞪半天眼睛;大声指责,“这话也太他妈酸了……”
“你闭嘴;”老太太斥责,转头对石磊道;“那小畜生这辈子做了不少孽;要他改,估计是改不好了,我们两个老东西已经半只脚踏进了棺材,不求他正正经经成个家庭了;能看到他找个伴儿,不管是男;还是女,就算是个妖怪,只要能管住他,正儿八经地过日子,我们就算死也能瞑目了。”
石磊觉得有些心酸,皱皱鼻子,低声道,“您的意思我明白,我现在像你们发誓,这辈子一定好好照顾他,我们两个人一定会过得比其他人都要和美,不会叫你们失望的。”
老太太赞赏地笑着点头,目光从石磊身上扫过,落在沈闲身上,笑容渐渐地消失,重重地哀叹一句,“你是幸福了,可怜了毛毛……”
“妈!”沈闲打断他,皱眉,“别说那些扫兴的。”
老太太半是责备半是心疼地看他半天,无奈地摇摇头,“算了,你作下的孽也不止那一桩……”
石磊表半天忠心,总算把闹别扭的老婆从娘家接出来,离开的时候童童乖巧地站在石磊身边,看看“依依惜别”的大人们,疑惑地问,“为什么爷爷总不笑?”
“……”全家人都面无表情地看着老爷子。
“咳,”石磊清了下嗓子,“爷爷表面上没笑,在心里笑呢。”
“胡说八道!”老爷子暴躁地跳脚,“老子这叫严肃!严肃!生活就他妈这么严肃,有什么好笑的?”
童童眨眨眼睛,突然对老爷子勾勾手,“爷爷,低头。”
沈老爷子看这个小孙子觉得有趣,蹲下来,板着脸虎声问,“干啥?”
童童双臂搂着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凑上去,吧唧一口亲在他的侧脸,“笑一笑嘛……童童喜欢爷爷……”
“……”老爷子呼吸一窒,突然就老泪纵横:还是孙子贴心啊……
一家人从沈家老宅开车回家,一路没有多说话,石磊偶尔看沈闲一眼,想问关于那个毛毛的事情,又怕显得自己小家子气,无奈地将问题咽进肚子里。
沈闲夜里没睡好,石磊也没睡好,两人回家之后就去卧室补眠。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多,石磊懒懒地躺在床上,看沈闲穿着浴袍从浴室出来,站在穿衣镜前,一件一件地往身上比划衣服。
“穿那件白色的t恤吧,显得年轻,”石磊指点。
沈闲半信半疑地换上t恤,往镜子前一照,立刻就一脸鄙视地脱了下来,“你什么眼光啊?本公子是去参加party,穿这件?脑子里养航空母舰了吧?”
石磊辩解,“你都是有夫之夫了,穿保守一点也是应该的嘛。”
“保守?”沈闲穿上一件紫色的半透明衬衫,没扣扣子,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满意地邪笑,“本公子身材惹火,穿什么都不会显得保守。”
石磊:“……”
看他穿上修身的黑色裤子,衬衫下摆收进裤腰里,显得腰肢清瘦体态风流举止潇洒,当然这只限于不动的时候,一动,就成了个行动不便的瘸子……
石磊亲自开车,送他先去美容美发会所,沈闲自认是个在外貌上严格自我要求着的绝世美男,出席一年一度的生日派对,拄着双拐就算了,再灰头土脸就是在对不起自己的一世英名了。
到了店里,现实做个脸,再理个发,坐在镜子前,让相熟的理发师打理头发,沈闲眼睛不老实地在店里乱飞。
石磊一看他那德行就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无非想多看两眼水灵灵的小美男们,不屑地嗤笑一声,坐在等待席翻看杂志。
“沈大公子,这有日子没见,你怎么变这么个造型?”理发师和他熟得不能再熟,边甩剪子边笑道,“这腿……伤了多久了?”
“别提了,都快两个月了,下周去拆石膏,光复健还得好几周,真他妈操了,”沈闲在店里扫一圈,发现跟自己相好过的几个小美男都不在,失望之余又有些放心,他发现自己现在心态颇是微妙,每天既想看美男,又不想让石磊知道他想看美男,心里像在挠痒痒一样,人格都快分裂了。
理发师:“肇事者逮着了没?敢撞咱们沈大公子,真是不想混了。”
“嗯,逮着了,按规定处理了,”沈闲撇撇嘴,没有说实话。
喜鹊醒来后他没去看,听说撞得挺惨,大概不躺个一年半载是爬不起来的,石磊的意思是交给警察处理,按照一般车祸的章程来,该怎么罚怎么罚。他知道石磊恨着喜鹊,自然是看他越惨越畅快,但自己却不能这样无情,于是没有再追究什么赔偿,还暗中让皮卡冒充好心人送了一笔医疗费给他父母,这事儿没敢让石磊知道,否则肯定要被鉴定成自己旧情未了,到时他就惨了。
快剪好的时候,那理发师突然挤眉弄眼地一撇嘴,“看,大名鼎鼎的毛珏。”
沈闲轻飘飘斜他一眼,抬手轻拍一下他的屁股,“你这小东西是又欠操了吧?毛珏就毛珏,跟我什么关系?”
“我就想让你看看嘛,”理发师娇嗔,“听说破晓酒吧的老板宠他宠得要死,唉……你说这怎么有人就这么好命呐?”
“你羡慕?”沈闲笑道,“要不,我包你?”
“得了吧,”理发师对着石磊所在的方向一努嘴,“那边陪你来的是新欢?真帅,看上去还挺像社会精英的,干起来一定非常带劲吧?”
“……是啊是啊,”沈闲笑得脸都快僵了,石磊那是个黄金屁股,之前他也曾为他不肯被自己上而郁闷,现在想想,纠结那么多做什么,反正自己宠他呢,看他疼也挺舍不得的。
石磊正坐着玩手机,突然一阵香风飘过,不由得抬起头,只见毛珏带着个黑长直的假发从身边悠然飘过,后面跟着两个保镖打扮的男人,走到楼梯上,回头对自己嚣张地飞了个吻。
他不由得笑起来,对他挥挥手,没有说话,他现在看到毛珏,感情上非常微妙,不知道这人和沈闲到底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不过联系一下沈闲的劣根性,估计不外乎又是一个喜鹊乌鸦之类的糟糕故事,他喜欢沈闲,能包容沈闲的过去,但不意味着就能接受他和别人虐恋情深,索性不追究了吧,省得闹心。
沈闲理好头发,回头吹一声口哨,石磊立马屁颠屁颠地跑来,端详片刻,竖起大拇指:帅!真帅!摧枯拉朽的帅!有沈闲特色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帅!!!
沈闲对着镜子照半天,不得不承认石磊说的都是真的,帅成这样,行走在大街上都有点不人道了。
两人在派对开始前三十分钟到了破晓酒吧,青鸟已经到了,正在和领班确认事宜,他穿一件桃红色薄纱透明衬衫,下面七分铅笔裤,露出亮晶晶的指甲,娘得一塌糊涂。
对沈闲抛个媚眼,“哟,今天这么大方,然把你的宝贝儿带出来了。”
“我靠啊,你这什么打扮?”沈闲嫌弃地往后扯石磊,“宝贝儿,离他远一点,这家伙今天吃错药了。”
“讨厌!”青鸟兰花指,扭着水蛇腰一步三摇地走过来。
沈闲大叫,“别过来!你到底是何方妖孽,速速现出原形!”
青鸟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身体靠过去,附在他耳边道,“老子被人追求了,他妈的攻势太强,有点hold不住,只好装娘来让他知难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