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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出书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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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至少也有一万块大洋吧!
该不会是他在做梦,要不然,就是他现在正在整人节目现场,然后这叠大钞中间其实是玩具假钞,在他拿走之后会有工作人员假扮的警察出现,说这边是毒品交易现场,然后他就呆呆的让全国两千三百万同胞看他的笑话这样。
「依照民法,失物拾获者,可以向失主要求失物百分之三十的金额。」杨先生很认真的说着,「这一叠都是真钞。」
「呃……」
林向庭看着杨先生将大钞在手上摊开的动作,吞了口口水,心中挣扎着。
呜!这一叠是大钞耶!不是硬币铜板大富翁纸钞,是可以在市面上流通的大钞耶!
林向庭算了算,他现在一天的工资差不多五、六百块大洋,这迭大钞可以让他少奋斗半个月。
林向庭仿佛可以见到小朋友们的目光从地球仪转到他身上,对他大喊「不要犹豫了,把我们给带回家吧!」,然后「带回家吧!」这句话的最后一个字还有无限回音出现。
惨了,他真的太累了,现在竟然出现幻觉。林向庭苦笑着想。
把又到处乱跑的思绪宝宝给拉回来,林向庭看着那叠大钞心中好挣扎。
虽然这只皮夹是他捡到的,可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本来就不该拿啊……林向庭仿佛看到他的良心拿刀威胁他,让他伸出了他的右手,将蓝色的小朋友……杨先生拿着千元大钞的手给推了回去。
「不用了。东西送到了,我也该回去了,再见。」
说完他也不管杨晋凡的反应,转过身就要去牵他亲爱的摩托车。
他该回家休息了,昨天为了要念书而只睡了四个小时,今天还早起打工,实在是累得够呛。
边想着林向庭边跨上摩托车,掏出钥匙要将它给插进车子锁孔之中。
咦?钥匙孔怎么变成两个了?
「啊……」
才从喉咙之中发出一个单音,林向庭就眼前一片空白,全身一软,倒了下去。
在失去意识之前,他好像看到了那位杨先生突然放大的脸……

林向庭睁开眼睛,发现他正躺在全然陌生的房间之中。
拉开被子起身,眼睛打量着四周。
林向庭清楚明白的知道,他正躺在陌生的房间,可这房间的摆设却让他有种奇异的熟悉感。
就跟那位杨先生带给他的感觉一样,简洁干净……外加龟毛。
想到后面那两个字,他笑了起来,可这脸部肌肉一牵扯下的结果就是他的颧骨皮肤开始觉得抽痛,手往上一摸还摸到了块大纱布。
昏迷之前的记忆浮上脑海,想着该不会是在他倒下去的时候撞到的……林向庭赶紧找了面镜子照,看是严重到什么程度。
然后在撕下纱布之后,林向庭开始哀嚎。
「呜……」惨了,他破相了。
他摸着脸颊上那个有着几条血痕外加瘀青的伤口,心里面想着不知道同事看到了会有什么感想。
一定会被笑得很惨吧……唉!
可这个伤并不影响上班,顶多就是都丢到厨房里面去,不要被客人看到就行了。
反正他也比较常待厨房,说不一定人家管理组还会很开心这种安排。
将纱布给粘回去后——途中还不小心碰到伤口,害他不小心骂了一下国骂,林向庭走出浴室准备要回家。
看这天色应该也不早了,一直打扰人家也不好意思。
还是向人家打声招呼再走好了,要不然一个活生生的人从自家的房子里面消失,任谁都会心毛毛的……下定了主意,就马上要去执行。
林向庭在走下楼的那一刻正好遇到那位杨先生,他拿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白色马克杯,平光眼镜后面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看。
这个就是所谓的禁欲系……脑海中不知怎么的突然冒出了这么一个感想,害林向庭差点没有失手掐死他自己。
「那个……我要回去了。」被看得很不好意思,林向庭感觉他的脸有点热。
奇怪了这是什么感觉……正常来讲,要是你被同性一直盯着看,都会觉得毛毛的。
「嗯。」
杨先生应了声,朝着林向庭走过去,将手中的马克杯递到他的面前。
林向庭接过马克杯,发觉马克杯里面装着的是热腾腾冒着热气的白开水。
「医生说你太累了,所以才会突然晕倒。」杨先生说着,再把一个玻璃罐子拿给林向庭,「这里面装的是维他命。」
「喔!谢谢你。」
身体不好要多吃维他命……林向庭愣愣的将这罐一看就觉得很贵的维他命给收起来。
还替他找了医生来,这个真的是很不好意思。林向庭抓了抓头。
「医生说除了要多补充营养外,还要多休息。」杨先生接着说。
「嗯!」
「……那杯热水是倒给你的。」杨先生补述道。
喔喔他知道了!简单来说,这杯水是要用来给他配着吃维他命的就对了。
乖乖的在杨先生的注视之下吞完两颗黄澄澄的维他命,林向庭将玻璃罐子还有空了的马克杯还给了杨先生,
「那个……杨先生,谢谢你,时间不早了,我也该离开了,不好意思打扰你这么久。」
林向庭不太好意思的说出了想要离开的意图,要不然打扰人家这么久也不是好事。
「嗯,我送你到门口。」
杨先生说着,林向庭下意识的就想要跟他说请他不要客气,可是心里面就有种声音不停的说着,想要跟他多相处一点时间,就算是多讲个两句话也是好的……于是林向庭就这个样子把原本要说出口的话给吞回去。
「那就麻顷你了。」

「跟我走。」
「啊?」瞪视着眼前穿着贵到可以缴他一学期学费的高级西装的杨先生,林向庭嘴巴惊讶得大张,怎样都合不起来。
好啦他也知道他的口水流出来了很恶心,可就是没有办法合起来你能要他怎么办?
当你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有个人站在你面前跟你讲「跟我走」,相信每个人也会跟他有一样的反应的……搞不好,还会说出「先生你认错人了」这样子的话。
尤其是在后面的客人大排长龙,快速跟客人对话着,就是希望可以把握时间将客人都解决掉的时候。
「我说:跟我走。」杨先生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明显是赶时间。
「啊?」林向庭听得懂中文,当然知道他在说什么,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跟他走?
更何况现在正是自己的上班期间,这样离开工作岗位并不好吧!
好不容易把下巴给收回来,林向庭看向他们家的值班经理。
值班经理也是一副很错愕的样子,看到林向庭在看他,他才意会过来。
「我帮你点餐,你先去吧!」
值班经理说着,放下手边的工作接手林向庭的位子,就将他给推了出去。
「那个……」林向庭才想到说什么,杨晋凡就抓住他的手把他拖出柜台。
无可奈何之下,林向庭只好跟着他一起走。
「那个杨先生……」走出店外,杨晋凡停了下来,林向庭就想问他到底要做什么。
他正在上班耶……更何况现在正在rush(指客人多的时间)时段。
「这个给你。」杨晋凡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个小盒子塞到他的手中,「你可以去上班了。」
「啊?」这个是什么?
杨晋凡在把东西塞到林向庭手中之后就离开,后者只感觉一整个就很莫名其妙。
而他在满头问号的目送着杨先生的背影离开后,就回去店里面乖乖的继续上班。
当然了,这之后,林向庭的工作情况差到值班经理差点拿厨房里的煎铲杀他……这是后话。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之后,林向庭将那个盒子拆开来,里面是上面镶有一枚很大颗的钻石、足以让人破产的戒指。
人家说钻石恒久远,一颗穷死人……说远了。
只是,这个款式怎么看都是女人用的……
回到家之后,林向庭三条斜线地把戒指跟盒子小心翼翼的收起来,然后现在,它则是被他给拿了条链子串起来挂在脖子上头。
杨晋凡那个人就是这样,他会把他觉得好的——不管适不适合你——全部都塞给你,也不管你是否会觉得困扰。
只是光是这样就觉得很开心的自己也很贱就是了……这能怪得了谁?

「向庭,到了。」
「喔。」林向庭拿起外套的袖子擦了擦口水,走下车。
「你的行李。」
纪璇之毫不留情的将林向庭的超大size行李箱丢过去,后者马上手忙脚乱的接住。
这个行李箱的重量会打死人的耶!哪有人会这样扔的!林向庭气呼呼的想着,却不敢表示任何意见。
他可没有忘记接下来他是要投靠谁,于是乎也就不敢吭声,摸了摸鼻子就跟着纪璇之走上楼。
「你换房子了。」他看着四周,很肯定的说着。
「是啊!总不能老是住在亲戚家,所以就存钱买了。」
「喔……」林向庭点点头,知道事情绝对不是像纪璇之所讲的那么简单,只是因为不想继续打扰亲戚而换房子。
八成是因为杨晋凡有来找过他,他为了避免麻烦,才会搬家的吧!
纪璇之这样就表示他不想要多说些什么,既然不想说,那自己也装作不知道,彼此比较不会尴尬……
「你的房间在这边,等一下枕头棉被那些,我会帮你送过去,要是累的话,浴室在那边。」纪璇之指着房子里面的两个方向。
「好,谢谢你。」林向庭笑着道谢,很真心的语气。
他是真的很感谢这个朋友……
「嗯。」
纪璇之朝着他笑笑,转身离开去做自己的事情。
林向庭将行李给搬进客房之中,然后顺便将客房中的白色窗帘给拉开。
明媚的阳光洒进窗子,照在身上有着温暖的热度……原本阴霾的天气暂时放晴,过了一阵子之后,肯定会乌云密布。
就跟他的心境一样……怎么想都觉得还颇悲哀的,唉。


2

林向庭在回到台湾后,很快就找到工作,在连锁的儿童美语补习班当个英文老师。
以他的学历,好歹也是喝过洋墨水的,在这小小的补习班当老师似乎是有点大材小用了。可是没办法,林向庭这个人就怕杨晋凡这尊大佛找上门来。
他既然能在美国找到自己,那么就不难查出来自己念的是哪一所学校,外加念的是什么科系,所以林向庭就不敢找跟本科系有关的工作。
可除了本科系学的东西以外,他又没有其他的技能,为了不要老是靠纪璇之养,只好先屈就一下了。
就算杨晋凡查得出来他在台湾,也是找不到他的哇哈哈!林向庭得意的想着,却越想越觉得悲哀。
一个人要是活到像他这样,跟个通缉要犯差不多,还真的是够失败的。
这时想想,若不是有纪璇之,他林向庭现在就不知道死在哪里了……这个时候,就真的得要感谢纪璇之这个朋友够义气,当他有什么困难,第一个站出来的就是纪璇之。
而且当他离开台湾的时候,想必纪璇之一定也受了不少的骚扰吧……杨晋凡一定会来纪璇之这边找他,因为杨晋凡知道纪璇之是他最好的朋友。
可是纪璇之却只在越洋电话跟MSN上面,说些有关于生活的琐事,其他的什么都不讲,只是默默的替他掩饰行踪。林向庭暗自感激在心里面却不想讲出来,相信纪璇之也不想要他提起这件事情。
他欠纪璇之的人情债,真的太多了。
林向庭站在纪璇之家的浴室里面,一边洗澡一边胡思乱想着。
不过话说回来,纪璇之真的很适合当个好太太,做饭的手艺不说,面貌也在中上之流,然后看看那窄腰瘦臀长腿的……虽然说他长得并不是很高,可他的身材比例却很好,林向庭不禁浮想联翩。
有的时候他会想,怎么他喜欢的会是杨晋凡那混蛋,而不是纪璇之这个新好男人。
纪璇之对他这么的好,供他吃供他住的,身上优点数不清,杨晋凡那混帐怎么样都比下上。
可就是会有这么一种人,你明知道他的缺点比万里长城的砖块还多,可却还是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他。
「他妈的混帐王八蛋……」
林向庭忿忿然调了水温,一个走神忘记将水龙头给调回温水,热水直接淋在身上,实在有够烫。
他妈的混帐王八蛋……

林向庭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杨晋凡要将那枚戒指送给他,是要向他求婚还是做什么……林向庭想了N种可能性,却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解答。
杨晋凡自从送了那枚戒指给林向庭之后,就常常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的时候是在学校,有的时候是在打工的场所,又或者是住家附近的便利店……都可以看到杨晋凡坐在黑色的LEXUS之中看着他。
虽然说他并不讨厌杨晋凡,可是杨晋凡的这种行为……
先生,请问一下你是跟踪狂吗?
下了课之后,林向庭抱着原文书走出了校园要去牵车,果不其然的,又看到杨先生的车子就停在路边。
虽然说他车窗贴的隔热纸颜色很深,可是林向庭还是认得出来那个就是他。
正确来说,是他认得那车子的车牌号码,有钱人就是什么都龟毛,车子亮得跟什么一样,还挂了个「1688」的车牌。
林向庭走到杨晋凡的车子旁,敲了敲车子副驾驶座的玻璃窗。
像是没料到自己会主动去找他似的,杨晋凡隔着车窗愣愣的看着那个眉清目秀的青年。
过了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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