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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恚颐�6A的课室在二楼。啊啊,不不,我们还未开始读中六……」
可是一想起功课,他又要抱怨,一气之下将那杯黑啤乾尽,说 :「那班老师……正、正人渣! 妈的,中五升中六还要做暑期功课……不公平啊! 我们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却要做人们两个月的份量……酒、酒!」
「你下次还是不要饮的好。功课多? 你要是给我一点报酬,我替你做枪手,帮你做又如何。」那道温和的声音蛊惑了戴志。戴志傻笑,就亲上那个说要替他做功课的人。可是,快乐了一阵,又有一股锥心的痛,使他有种流泪的冲动,他说 :「如果龙凤……」事实上,龙凤根本就没回来拿成绩单,然後戴志至今就再无见过龙凤了。
注一 : 过身,指人逝世。
注二 : 打完斋唔要和尚,即过桥抽板。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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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52 (美攻强受)
…这次来个两更吧,因为上星期我罢工,所以要储到四回,大概要到好久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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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是谁? 他做过什麽?」
「龙凤是……」戴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忽然想起另一个人名来 :「陶微风呢? 那个陶、陶……微风……秋秋提过的人名……那个人是谁?」很多年前某几个常见的画面便浮现於戴志脑海 : 一个身材健美、穿著挺拔西装的成熟男人的背影,以及一个瘦弱的少年的背影,一高一矮,却带著某一种同病相怜的气息,於互相扶持之下离开那条寂寞的单车径。他直觉,那个人就是陶微风。
「我是陶微风的影子。我总在他身後跑著、追著。直至有一天,他的背影在我眼前消失。为了让自己免於崩溃,我学会成为陶微风。现在,陶微风反变成我的影子,被我扔掉於身後,也不屑去看一眼……」
「哈哈哈……哈哈哈……」戴志一边笑,那莫名其妙的液态盐份便在一张硬朗的脸上纵横流过,他的脸贴著身上人青白的胸膛,他说 :「不,你不是不屑於看陶微风……你想,你已经变成陶微风。每一天……在你照镜子时,你就从镜中见到他。口说是忘记了他,但这分明是你依恋著他的证据。哈哈,心哥,你被人绑住了,你这辈子……都逃不出某一个人的手掌心,可笑的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在乎你是否在他手掌心之内……反倒是你! 那麽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自动变成他其中一件收藏品,一颗……连主人都遗忘其存在的珍珠,哈哈、哈哈哈……」
接著,戴志就听不到陈心的话了。那一晚的记忆很模糊,只记得後来陈心又逼他喝了大半杯黑啤,使他醉得晕头转向、不辨东西,在将要昏睡之时,陈心的性器猛然捅入他体内,但这也没有带来太大痛楚,因为酒精使他的知觉与判断力变得迟钝。戴志也弓起上身,迎合著对方的凶悍,在陈心的肩头狠狠咬出几圈齿印,狠不得要从他身上撕咬出一块块血肉来。两只年轻的猛兽都不甘处於下风、让对方专美,遂在床上扭打了大半夜,还是斗不出胜负来。
翌日醒来时,已是中午两点。陈心背对著戴志,坐在书桌前用手提电脑上网。戴志光是要坐起来便暗自咬牙、用了全身的力气才勉强表现出一副轻松的样子。陈心听见他的动静,转过头来对他温和一笑。他走出房间,过了一会儿,给戴志拿来两样东西 : 左手拿一杯水,右手撮著戴志的手提电话,陈心的微笑如晴天下的白云般纯净,让戴志无法想起昨晚那个凶残的鬼,陈心说 :「先喝几口水,然後打去你做兼职的那家餐厅,辞职。」
「非得要这麽赶急? 至少让我先做完这个星期再……」戴志一开口说话,就觉得右嘴角处的肌肉突然紧绷,嘴唇每动半分,便觉有一种力在拉扯自己的嘴角,形成一种麻痹的痛。他正想碰碰那地方,陈心便捉著他的手,轻说 :「我趁你睡觉时替你涂了点药膏,别碰它。」
戴志感到身体各处传来隐约的痛楚,有的似是擦伤,有的似是瘀痛,有的是深刻的剧痛。他不禁怪责陈心 :「你到底是吃错什麽药! 这麽重手,我杀了你全家吗?」
陈心仍是笑眯眯的,将那小巧的黑色手机放入戴志手内,说 :「打电话。」说著,他摸了摸戴志的手背,好似一个收藏家珍视一块古玉,使戴志颈後一寒,就听到陈心说 :「你辞了兼职之後,天天都过来这里吧。陈秋那边我有办法,确保他一定不会在这里。对了,你考到十九分,还顺利上中六,我应该给你一点奖励。你有什麽是想要的?」
戴志未敢怠慢,说了句「打完电话再说」。经过一番周旋,经理才不情不愿地让他离职,不免说了几句狠话。戴志也感到无可奈何,只能不停道歉。收了线後,陈心拍了拍戴志的脸,说 :「起身,去洗面刷牙,浴室里有一只绿色的漱口杯跟一柄蓝色的牙刷,是我刚刚买回来的,你以後就用那个。昨晚你穿的衣服沾了汗与酒,我拿去洗了,你就先穿我的。」说完後,陈心给戴志翻出一件净黑色的T恤跟蓝白色的牛仔裤,也算称身,就是上衣略有点紧。
「老实说,心哥,昨晚你是怎做的,第一次做也没这次那样凄惨。」戴志简单梳洗一下,迳自走到鞋柜前穿回自己那双人字拖。陈心只是穿T恤跟刚盖过膝盖的军绿色休閒裤,朴素而简洁。他说 :「你想吃什麽? 我请你。」
「我没想吃什麽,只想你答一下我的问题。」戴志晦气地说。
一出门,陈心看他一眼,说 :「你真忘记了我昨晚对你做过什麽?」
「不是我讲大话,而是我真饮到断片。最後一个画面就是你拿著馀下的半杯黑啤灌我饮,之後我就什麽都不记得了。」饶是戴志这样好脾气的人也略有怨言。
陈心一手圈著戴志的脖子——他俩其实高度相若,只是戴志的身形更为精悍壮实——然後细声说 :「我比较慢热。对著陌生人,我的态度是彬彬有礼,那是因为君子形象在这社会比较吃香,与人维持距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 : 太多,显得生疏,太少,又是超出了自己的本份,予人僭越之感。对著熟人或者某一类人,我便感到没有营造距离的需要,而随自己的喜好去做。我们颠来倒去的做到筋疲力尽才去睡。太兴奋时,我打了你几巴,你还手,我们就边做边厮打。你看你身上有不少伤口,但我身上的也不比你少,你若不信,我们现在折返,我脱了衣服给你看清楚。」
戴志因陈心露骨的话语而脸热,含糊地说 :「不用了。」
陈心以指甲刮了戴志的脖子一下,问 :「刚才我问你有什麽想要的,你现在答得出来了吗?」
「这个……」戴志作一副沉思状,忽然因一个意念而感到一阵兴奋的刺激。他思量著当他提出这个要求时,陈心会否瞬即变脸 : 他会是立刻板起面,要赶戴志走? 还是笑得阴险地胡混过去? 比起这个问题的答案,戴志对於陈心的反应更有好奇心,以至他决定说 :「如果心哥真想给我奖励,就答我一个问题吧 : 到底谁是陶微风?」
陈心彷佛什麽也没听到。直至进了餐厅点餐後,陈心打了个呵欠,一手托著头,说 :「你为什麽总想知道谁是陶微风?」
「因为我问了你几次,你还是不肯答。如果我一问你就答,那我对这个人就不会有半点好奇心。不是有人说什麽『愈是得不到的,就愈想得到』吗? 这种心态,心哥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出乎戴志意料之内,陈心并无发火,维持一贯的文雅。那天,陈心带了戴志去一家运动铺,送给戴志第一份实实在在的礼物——就是那个蓝色的护腕。他要戴志立刻拆了包装袋,将护腕戴在手上,戴志依言行事。陈心执起他的手,圈著他的手腕,一脸惘然地 :「蓝色跟你的肤色很相衬,你皮肤够黑。戴志,你喜欢戴护腕吗?」
戴志摇头,说 :「也不是不喜欢,只是没有这习惯。我又很少打球,无端端戴个护腕也不知为什麽。我一向不喜欢耍帅,班上有个男的每次打篮球就要穿一条长而薄的黑护膝,包著整条腿,说什麽保护作用……哈! 他哪有什麽旧伤,不过是在扮有型。我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患 : 背、腰、腿、脚跟,没办法,要操速度操成绩,就要付出代价。食得咸鱼抵得渴,我就是跑步时痛到标冷汗,也不会死去戴护膝,我要给我父母看到,他们所要我拿回来的成绩,一分一秒都是用我的身体、我的健康所换回来,我要他们心里不好过……」
「可是,那又如何?」戴志朝陈心一笑,耸肩 :「他们没注意过这点事。只要高sir——我的田径老师——说我还跑得、还未废,我就要一直跑下去,跑到变成废人为止。不过,假如我上到大学,也许就不用在这运动世界里浮浮沉沉。啊,心哥刚才是问我喜欢不喜欢戴护腕吧? 抱歉,我说著说著就说到别的地方去。我又未试过戴,又怎知道我喜欢不喜欢?」
陈心牵起戴志的手,捂住他手腕上的那块毛巾质地的布料,笑说 :「说得对,不试过是不会知道自己喜欢什麽。就好似我未遇到陶微风之前,也不知道我原来跟男人也行。我那时没想过男人之间也能来这套。」
陈心平常的脸是端正——一种染著社会道德、寻常正规的端庄,他本人就是经书的具体化形象,有一种不太属於现代的严谨美,一副平光眼镜更突显这气质。然而,此时他的脸孔却显得有几分下流——妖气,一如某些本身与性毫不相干、甚至可说是严肃的物象,忽然被赋予某种性意味,便显得愈发的出众与下流,例如一个穿道袍的清秀道士蔽开衣袍,与一个妓女毫无顾忌地在道观里、老子像前激烈交合。严谨的道德与邪佞的性爱撞击出绚丽的火花,勾起人心底的欲念,使人渐渐走向一个可怕的地狱而不自知,或者是明知危险却还是感到无可救药的刺激与期待。
陈心低喃 :「一开始,我是在网上识得他的,那时他用另一个名字。後来我约他出来见面,他说他叫陶微风。他是一个廿几岁的男人,年青力壮,算得上英俊。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背景、工作,甚至连这名字是真是假,我到现在也不敢肯定。但他没将我当成无知的孩子,他跟我讲了很多我想也没想过的事。他勾起了我心内一股一直存在、但从来不敢承认的渴望。我想被人占有我的一切——不是肉体上的占有,而是精神上,就好似教徒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主,由上帝主宰每一个人的路途,然後人就不必再迷惘,即使在苦难之中,亦能安慰自己上帝与我同在。但我之前一直碰不上这样的一舍好似上帝般的对象,我身边的人生存於一个个立方大的世界里,他们无法感受外界的变化,即使他们被一只只无情的手丢弃到地上,也不会觉得痛。
「他们一个个都麻木得使我心惊,而我更害怕的是,我日渐习惯他们的麻木。我看见那时还在生的妈妈隔几天发一次疯,将家里的东西都丢到外面,我和陈秋却只是冷眼旁观,那些衣服是妈妈买给我们的,穿了一年或两年或三年,有些衣服在重要场合穿过,使我们一看到某一件衫,就想起我们曾经穿过这件衫去庆祝生日、或者穿过那一件衫跟朋友家人一齐去过迪士尼海洋公园玩去过五星级酒店食buffet。
「但那些盛载回忆的衣服与物品都在那时被妈妈丢去。我的父亲在外面包二奶,建了另一头家,当陈秋还会气愤得去骂我的父亲时,我已经习惯了生活上一切我所无法控制、又总是骤然而降的苦难,并且无法有更多感想。後来,陶微风教我,只要将自己委身於一个人,被人主宰,就能够寻回自己,於是我又改变了。
「我变成另一个人,我踩著地下,感到自己脚踏实地。我存在於这个世界,是因为我跟另一个人有极深沉的连结。但最後陶微风还是走了,我只好自己去寻找新的联系。」陈心忽而擒著戴志的手,当街当巷紧紧握住他的手不肯放,而戴志也忘了去挣扎,只听见陈心说 :「我唯有去主宰另一个人的生命。若他肯将他自己交给我,我就给他以安全感,而我同时由这件事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意义——我为了那个信仰我的人而生存,并且决定那个活在我手下的人能获得何种形式的自由。」
「心哥,你真是个……傻瓜。」戴志别开眼说。
「是,我是个傻瓜,」陈心低笑 :「然而,人活在世上,也不过是想寻觅一个安心的居所,然後在那里得到自由与幸福。一只狗希望找到疼他的主人,一只老鼠只想每天找到一大块酥油。大家只想满足自己并活下去,没人会去想大道理,没人需要思想。生存的大前提是食物空气水份与阳光,但人在获得这些之後,仍需要安全感。你会感到害怕吗? 当你见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