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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伤过心的受与不敢爱的攻
作者:Tea以然
文案:我还记得浩然说分手时,给我的理由。
他说:“我妈不会喜欢你的。”
然后他就走的头也不回,最后一个笑容扬起来时,一切云淡风轻。
和浩然在一起三年,其实我一直过得很提心吊胆。
分手时反而一下子放松下来。
说起来也真是好笑。
表面上,我装作很平静,甚至他离开时我还很轻松的对他说了一声再见。
但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心伤的很重很重,重的以后……可能都不能再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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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不会喜欢你的
我还记得浩然说分手时,给我的理由。
他说:“我妈不会喜欢你的。”
然后他就走的头也不回,最后一个笑容扬起来时,一切云淡风轻。
和浩然在一起三年,其实我一直过得很提心吊胆。
分手时反而一下子放松下来。
说起来也真是好笑。
表面上,我装作很平静,甚至他离开时我还很轻松的对他说了一声再见。
但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心伤的很重很重,重的以后……可能都不能再爱了。
因为……我爱浩然,是很爱的那种。
深入骨髓,陪伴梦魇。
认识至今,我迁就他,改变自己,哪怕只是为了他一个眼神一次皱眉或者不经意的一个微笑。
他说我鼓噪,我就学习安静;他喜欢走路,我绝对不会坐车;他迷恋听歌,我买好多CD……所有的生活中心都围绕他而运转,可惜他,仍然没有为我停下脚步。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么卑微,你低到尘埃,他还嫌弃你在呼吸。
所以当我知道他在外面有新朋友时,我没打算挽留。
也没有继续改变自己,成为他再一次想要营造的新鲜感。
对,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他的背叛。
三年前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月,我就知道,在我们仍然火苗燃烧的暧昧时候,在他可能最喜欢我的时刻,他仍然是脚踩两只船左摇右摆的。
那个女孩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之所以被我知道,完全是一个无心的玩笑。
约在外面吃晚饭时,气氛好的不得了。我选的这个餐厅是他喜欢的优雅类型,
菜单是事先反复确认的,他最爱吃的嫩羊排,我特地花钱请首席大厨亲自动手,为我们定制这一份大餐。
而原因,仅仅是为他一句:听说**餐厅还不错。
恋爱中的人,智商大概都比较无下限。讨人欢心这件事完全是本能。
当时我还自以为很成功,得意的笑容压都压不住。
他开心的吃着七分熟的嫩羊排,喝一杯红酒,不止一次暗示我: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为了这句话,我简直死而无憾。
嘻嘻一笑决定恶作剧一下:怎么会,她/他不是对你更好么?
这个莫须有的她/他,是我的假想敌,随口拿来揶揄。
基本上,我们的关系已经开始慢慢确定,但是如果他没说下面一句话,我恐怕不会接下来三年都胆战心惊。
他喝完那杯红酒,优雅的拿起餐巾擦一擦嘴角,随意的说:你比朵朵爱我更多。
朵朵是?
我有一分钟的不知所措。
我还以为,他愿意与我周旋,必然也是爱男人的,没想到,他是个双。
朵朵是我们的女同学。
当然,我不是歧视双性恋。这个世界上恐怕最多的还是双,但是……我没想到,我爱上的这个人,竟然会同时在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之间摇摆。
跟我喝着红酒,又和她一起处朋友。
技术含量实在有点高。
我和他认识了二年,一个学校一个社团,班级也相连,居然可以瞒住我,让我从来不知道他有个关系暧昧的女朋友。
藏得也太隐蔽了。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不怎么好,因为他立刻就察觉了自己的失言。
为了弥补错误,他匆匆解释:我们俩没什么,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可以拿来和我比较,谁对你比较好?
当我是傻瓜吧。
我彼时还比较喜怒形于色,于是又被他一眼看穿我的腹诽,他抚摸我的紧绷的手,叹了口气:其实……我只是有一点喜欢朵朵。
接下来半小时,我得知了他的女朋友朵朵的故事。
原来他与我认识并暧昧着的二年时间并非一直空窗,半年前,他的前座女同学朵朵以温柔善解人意而得到他的关注,两个人家住的也近,搭同部电车,于是顺理成章经常一起上下学。
渐渐就有了小电流。
同时我们俩的互动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我甚至毫无察觉的沉浸在悸动中。
是我神经比较大条还是他一心二用演技高超?
据他说,朵朵也知道我的存在,并一直愿意随时退出。
她敢情是个圣母,比我还能忍。
后来他与我开始暧昧加剧,上升到恋爱的边界线,终于决定和朵朵分开。
她是个好女孩,可惜我更喜欢你。他深情的总结。
但让我知道朵朵存在前,已经分手,还是被我知道后,不得已分手,我到现在还不确定。
我当时甚至还感激了一下他的选择。
颇有点沾沾自喜的成分。
当然相当愚不可及。
我猜他大概只是害怕寂寞而已,所以用有一点喜欢、更加喜欢、这些程度的表示词来形容对爱情的态度,而实际上爱情是没法比较的。
所以有些成长是必须付出代价的,不然你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真理。
不跌倒不晓得痛,不失去不会懂得珍惜。
我从交往的一开始,就明白这个男人不专一还有点狡猾,不过明白归明白,还没真正从灵魂上理解不专一的后果是什么,谁来承担。
单纯以为这一次我赢了,下一次我也一定会赢。
错的太离谱。
竟不知这世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比你优秀的人。
今天这个不如你,明天的那个可不一定。
所以三年来提心吊胆,防备再防备,最浓情蜜意时也曾经幻想,他有没有瞒着我结交其他人。
他对谁多看一眼,我会拼命关注那个对象,看看是不是该模仿她的微笑还是买一件跟他一样的时装……
你说累不累。
话说回来,从此我对双性恋真的很难再有好感,做他们的恋人,不但要防备异性,连同性也得小心。全世界多少亿人口,这场仗可真牛逼。
后来,浩然似乎也发觉了我的忧虑,或者还觉得挺有意思?
因为他接下来就刻意会在我面前称赞某个明星的发型还有某本杂志上的新款皮鞋。说喜欢这个那个。
然后看着我忙忙碌碌东找西觅,把自己改造成他想要的新鲜感觉。纯是娱乐?
擦,太他么操蛋了。
我这么勤勤恳恳忠犬一般的存在,宠溺纵容温柔顺从了三年,像个小丑似的跳来跳去,却还是无法阻止浩然去认识新人。
当那么一个人比花娇清纯任性的人与他挽手出现在高级商场,我的视线不可避免的看到了星光灿烂的他们。
我还没告诉他,我代理的新产品在这个商场上架,他不知道我在这里,所以我才有幸在他甩我之前,得知真相。
不像三年前那次,他分手后我才意外知道曾经有个朵朵的存在。
而区别在于,三年前我赢了她,三年后他赢了我。
江山代有人才出,前浪死在沙滩上。
别问我为什么一眼就知道会输,这是感觉。
我就是知道分手在即。
他的眼睛出卖他的心,那样的爱意已经很久没出现在他看我的眼睛里了。
不过这一次,我不打算把自己改造成他想要的新鲜感觉。
也不能了。
我终有无能为力的一天,因为有些事真的模仿不来,时光总有溜走。
我总不能等老了以后还去整容拉皮吸脂,搞的跟女人似的狂热,为了一个朝令夕改的男人。
我已经22岁,不是刚认识的时候,那年才17。
长大的人不能为愚蠢找个无知的借口。
于是,我任其发展,没有说破也没有表现出情绪。我控制的很好,至少我觉得不错,一面痛彻心扉,一面有节奏的慢慢收回宠溺纵容温柔顺从……虽然今后很难再像这一次一般去爱另一个人,但离开的姿势必须要漂亮。
他没有发觉我的改变,因为他开始夜不归宿。
以各种理由。
你可以自由想象,只有你想不出,没有他说不出的。
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他的离开……我苦笑,挺潮的。
反正不管他说什么,我都说好。
包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放下房子的钥匙,说:分手吧,我妈不会喜欢你的。
你妈?
谁啊。
我疲倦的看着他离开,在门关上之前,我轻轻的对他说了一声再见。
正确来说,是对自己的爱情再见。
当这一天终于到来,只能对自己说,曾经他爱过我,后来慢慢不爱了。这就是爱情的保质期。
三年,也不短了。
算上认识的二年,其实我足足爱他五年,程度日日加深,沉溺至今。
完败于他脚下,没有获得一丝怜悯。
回过头来,诚实的说,其实就算事先缓冲了一段时间,但是——
分手后的最初三个月,我仍然整夜失眠,大把掉头发,急的保姆都泪眼汪汪。
幸亏忠心的老保姆始终陪着我。
对的,你猜的没错,我有事业有房子有伺候我的保姆,我是个十足的富三代。
网路上流行的高富帅,说的就是我这种类型:身高180偏瘦白皙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浑身散发书卷气,外加我还是个商人,祖传的。
我家做代理,各种高档商品的。以至于我一毕业不是去面试,而是坐在办公室面试别人。
浩然一直知道我家有钱,不但赚的蛮多,路子也广,广告界也有涉猎,家里亲戚都混得开,但是他不知道我家到底有多玩的开。
要是被我那个麻辣的哥哥知道他始乱终弃,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所以我失恋了,只有老保姆一直陪着我,我没有回家,找个借口呆在外面的公寓忧郁了三个月,度过了掉头发失眠默然哭泣的敏感时期。
保密是我对他最后的爱的表现。
我下定决心,绝不在轻易打开心扉,我对自己说,对他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从22岁那年的夏天开始,我心如铁。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了。此文微虐 结局必HE希望大家喜欢。
☆、最后一次任性
保密是我对他最后的爱的表现。
我下定决心,绝不在轻易打开心扉,我对自己说,对他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从22岁那年的夏天开始,我心如铁。
可以矫情的用首歌词来表达:
最有一滴泪,滴成结局的结晶。
最后一次任性,终点自己决定。
等我觉得自己可以戴上假笑的面具,不再听到情歌就落泪的时候,我回了趟家。
告诉哥哥我想去美国读个课程。
因为新代理的产品市场前景良好,让我看到国外高品质奢侈品的未来需要全面型人才。我,还不够资格。
这个是我给出的理由。
哥哥只诧异的看了我一眼,低头深思,发表总结说觉得我长大了,并分外高兴的答应我,立刻帮我联络。
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好好混,哥看好你。
于是我失恋四个月后,坐上了去美国的飞机。
从此海阔天空……
到达美国后,最开始读了半年的专业课程,其中涉及初步的珠宝知识和鉴赏理论。
昏天暗地。
有失恋过吗,你们,痛痛失恋过的人可能比较理解我在美国时疯狂的状态。
我几乎二十四小时不需要休息,大量的吸取知识,尽可能多的了解陌生的领域,尝试全新的理念。我像个海绵,无论加多少养分,都觉得还有余地。
因为我不能停下来,一旦放松,回忆就会纷至沓来塞满我的脑袋,呼吸间都会心疼。
太他么疼了。
所以只能不停给自己找事情做,没时间想别的。否则我担心自己会跑回去犯贱。
半年后,教我的教授将我引荐给当时美国华尔街有名的投资顾问,说我的敏锐力和勤勉程度不做这行会很浪费。
其实我对金融是不感兴趣的,不过一听说有数不清的理论让我学,我就一头热的栽进去。
整天对着电脑研究起抛物线来。
那个知名的投资顾问冷淡的不可一世。起初是看在教授的份上,随意应酬我。
让一个傻兮兮又邋遢的中国学生坐在办公室看看电脑,呆一两个月,之后打发我就行了。
不过他很快不慎中招,在一次评估风险时失手,赔了客户大笔现金。没空再留意我的存在,马不停蹄穿梭在世界各地,弥补研究新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