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这一步已经没得退了。”黎承睿示意阿Sam放开他,冷冷地说,“别耍花招。”
到了法院,几个警察带着老鼠黄先走,黎承睿跟在后面,到了走廊那,突然一队人押着穿着金彪过来,金彪为了上庭,今天特地穿了西服,打了领带,乍眼看,犹如一个正经的白领人士。
“老鼠黄,”金彪冲他笑了,笑容阴险得紧,宛若看到玩具,带着古怪的热情,就在老鼠黄畏畏缩缩地躲到一旁时,他骤然提高嗓门,大喊:“老鼠黄!不认得我了吗?”
老鼠黄简直惊跳了一下,脸色迅速变白,浑身条件反射一样瑟瑟发抖。
金彪哈哈大笑,被那队人押着离开。
黎承睿顾不上这些了,他冲边上的人示意,赶紧把人带走。
坐在等候传唤证人的专用房间里,老鼠黄一直脸色不好,缩着肩膀处在高度恐惧中,四周稍微有响动,他都会惊跳起来。
金彪的威慑力根本就是直达他内心的。
黎承睿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他四下打量门窗,安排人手守在门外,自己提溜着老鼠黄的领子说:“你给我振作点,有我在,有这么多警察,金彪没法拿你怎么样!”
老鼠黄强打精神,点了点头。
很快到了庭上传唤证人,黎承睿拍拍老鼠黄的肩膀,示意手下将他带出去。这一次并非公开审理,所以法庭内到场的人员并不算多,进场前都受到严格的搜查,此外庭上听众席上至少散布六名便衣,分别坐在不同位置,加上法警,如果现场有人想发难,应该是可以及时制止的。
就在此时,黎承睿看见有一个穿着黑色正装套裙的女人朝老鼠黄一行人走去,正感到奇怪,阿Sam向他解释说:“是庭上助理,老鼠黄可能需要先在文件上签名。”
黎承睿皱眉问:“你确定没错?”
“她做这个位都好几年了,我们每次来开庭都见到她,不会有错……”
这时那位女士已经走到老鼠黄面前,递给他一支笔签字,老鼠黄哆哆嗦嗦地拿起笔在指定的地方签名,就在此时,在被告席上的金彪突然又大喊一声:“老鼠黄!你他妈的敢不敢抬头看我?!”
老鼠黄下意识一哆嗦,法庭上一阵喧闹,法官敲着木槌喊:“肃静!”
那个女人突然尖叫了一声,只见老鼠黄突然捂住胸口脸上一片惨败的灰,缓缓倒下。
黎承睿脸色一变,暗叫不好,冲了上去,围住老鼠黄的人忙给他让了地方,黎承睿俯□一摸他的心跳脉搏,几乎为零。
怎么会这样?
庭上一阵喧哗,有人冲上来说:“我是医生,别动他。”
黎承睿让开来,那个医生上前给老鼠黄做心肺复苏,按了好久都没有动静,最后他不得不抬头,惊诧地说:“他死了,好像是突然心肌梗死。”
“邪门了,他被金彪吓死了吗?”阿Sam问。
黎承睿站了起来,转头看向被告席上的金彪,金彪冲他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用口型说“我早告诉过你了。”
黎承睿诧异得不能自已,他抬起头,没有目的看向听众席,突然之间,他抓到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只愣了一秒钟就认出那个年轻人是谁,那是当天跟林翊一起扶着苦主进警局的另一个男孩,他叫什么来着?黎承睿瞬间想起他的名字,李斌。
电闪雷鸣之间,一个念头闯进他的脑子,黎承睿猛然四下寻找,终于找到刚刚老鼠黄拿起的那只签字笔,他抖着手拆开笔,里面哪里是一只笔,分明是一只微型的电击棒。
黎承睿一瞬间只觉脑子空白,他抬起头,蓦地冲向被告席,一把揪住金彪的衣领,咬牙问:“谁,谁帮你做这个?你到底……”
“黎sir,”金彪笑得无比正直,轻声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一直被警方羁押,我没有做案时间,也没有机会去安排人干掉老鼠黄。”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后续还要讲这么多?
首先因为故事没完,不能匆忙结尾,这是一个认真写作的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其次,我现在觉得作者不该就自己的写作多做无谓的解释,一切解释都在文中,我要做的事,只是充分将一个故事的复杂性呈现,这就足够了。至于在这种错综多元的人性冲突,观念交错中,你愿意趋向哪部分解释,那是由读者个人的价值观和阅读经验决定的,不是作者要操心的事。
90、重逢(九)
制作精良的微型电击棒;开关设为下压式,笔端触及纸面即触发导电,电压瞬间高达300瓦;足以将老鼠黄当场电死。
法庭的女助理已经被羁勒审问;可所有的证据都显示她对情况一无所知;电击棒被伪装成签字笔;是当天上午她拿文件过来时顺手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拿的笔;据她回忆;当时笔已经在桌面上;甚至连笔帽都套好在尾端,顺手拿起这样一只已经备好的笔而不是选择笔筒里其他的;几乎是所有人下意识会做的一个选择。
女助理并不是处在独立的小办公室内,也安装没有监控摄像头,但幸而法庭走廊上有,黎承睿命人调了当天所有的监控,却发现法院每天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且没有一部摄像机是对着那间大办公室的门,也就是说,根本无法判断谁进出那里。
而且问题就在于,警方根本没有证据判断到底换了这支笔的人外面混进来的还是内鬼,有钱能使鬼推磨,谁都难保会不会在金钱攻势下违法。
警方强势介入法庭程序,命黎承睿亲自提审金彪,但审问进行得极其艰难。金彪与他以往审讯过的任何犯人都不同,这个人心计极深,意志超强,对己对人都狠绝无比,却偏偏表现出一派从容自若,无欲无求。
他简直就像一片光滑坚实的花岗岩,令人无处下手。
反而是审讯他的人会被激发暴戾而狂躁的情绪,到了后半夜,黎承睿甚至觉得恢复刑讯没什么不好,若不是理智尚在,他几乎要默许手下用点非常手段了。可他却知道,金彪正等着他们给他弄点伤出来,那样这样按照法律,他今晚无论说什么,都不能算数。
甚至他以前记录在案的证词,可能都会丧失呈堂证供的效力。
金彪面带微笑,笑容不乏讥讽,他翻来覆去都是一句话:“你说我安排人杀了老鼠黄?行啊,证明它。”
最后,这一晚上的审讯什么也问不出来,金彪带着镣铐被人带走,离开审讯室后,他经过黎承睿身边,古怪地笑了笑,贴近他的耳朵,低声说:“很好玩是不是?黎sir?”
黎承睿心里悚然一惊,瞪大眼睛看他。
他的样子仿佛取悦了金彪,金彪嚣张地笑了起来,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我很久没玩过这么好玩的游戏了,接下来还会有什么事?真令人期待啊。”
他走的时候还在哈哈大笑,黎承睿阴沉着脸一言不发。边上的同僚上前问:“黎sir,他对你说什么?”
黎承睿皱眉说:“金彪说,事情会越来越好玩。”
“这种混蛋!明明就是他指使的……”
黎承睿揉揉额头,有些疲倦地说:“昨晚大家都累了,先回去休息。”
黎承睿开着车,却并不回家,他脑子里乱糟糟地想着,到底是谁杀了老鼠黄?那些说不出口的蛛丝马迹,电击棒、李斌,出了人命的诈骗案,仅仅是巧合吗?
一切都指向令他手脚冰凉的一个答案,如果又跟林翊有关,这种精心策划的凶杀,倒像他的手笔。
可是黎警官想不通那个人的动机,他为什么这么做?老鼠黄在他神圣的惩罚体系中诚然是该死的,可问题在于,他为什么要出手惩戒这个人?
黎承睿默默想着,他已经走过林翊走的路,努力去感受过他经历的童年和青少年,他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理解林翊。那个他爱的人,本质上并不是反社会份子,相反,他对这个社会的冷漠程度恐怕比一般人更甚,世界与他之间始终罩着一层灰玻璃,玻璃之外光怪陆离与他无关,但玻璃之内,一切却必须按照他的秩序井井有条。
老鼠黄会在于他的秩序之内,成为他忍不住要动手清理的阻碍吗?
如果是,那么林翊绝对不会在乎老鼠黄的存在能不能惩处一个罪大恶极的毒贩,只要他是破坏秩序的因素,那便必须要被处理掉。如果不是,那么老鼠黄哪怕再作奸犯科,林翊也会无动于衷,每个人都罪孽满身,他对别人身处何种地狱毫无兴趣。
除非老鼠黄跟他的秩序内某个人有了联系。
黎承睿突然眼前一亮,他想起那个李斌。
他第一时间拨通了电话,对阿Sam说:“给我查一下老鼠黄那单诈骗案受害人的亲戚,那个叫什么李斌的,上回我们在警局见过。把他所有资料发给我,越快越好。”
“是。”
他一夜没睡,身体虽然疲倦,但精神却陷入一种奇特的亢奋中。在通话完毕后,黎承睿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又通往林翊家的路。他叹了口气,索性开了车一路往林翊家附近的面馆驶去,多年以前,记忆中的少年跟他说过,他最爱那里的云吞面。
真是命中的魔障。
黎承睿到了地方,停好车,按着记忆找到那家面馆。居然还是老样子,连招牌上的字体都如记忆中的一样。老板娘还是老样子,染着黄发,手上蔻丹银红。因为是清晨,来吃面的大多是上学的学生,也有买菜归来的主妇。黎承睿要了一碗云吞面,拿了牌子坐下等候。人很多,他必须跟人拼桌,对面正好坐了一个穿着雪白衬衫的中学生,剪着奇怪的西瓜头,模样倒是清新可爱。
他也在吃云吞面,鼓着腮帮吸面条的样子好像一只呆呆的鼹鼠,跟他记忆中的少年一模一样。
那时候他们都在说什么?
睿哥,我要喝加冰柠乐。
太寒了,不行。
就喝一点,好不好?
那好吧,剩下的我帮你喝。
黎承睿情不自禁地微笑了,其实他都记得,五年来他一直压抑着思念,不去触碰那些细节,他以为不想起就没关系,就总有一天会淡忘。可是今天他才发现,他有很好的记忆力,不用刻意回想,他都能在脑子里准确复制少年当时的神情,他穿着什么衣服,他笑起来嘴角的弧度。
对面的西瓜太郎警惕地瞪了他一眼,黎承睿惊醒过来,他歉意地笑了笑,小少年鼓起嘴似乎嘟囔了一个词,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黎承睿并不在意,他知道,在这样的孩子面前,他可能已经算猥琐而无聊的大叔了。
他的面很快就上来,黎承睿低头吃了一口,味道似乎没有记忆中那么好。他微微皱眉,大口大口地把面吞下去,他想,再难吃,也该吞下去。
就如回忆,再难割舍,也得等待它淡去的一天。
突然之间,一个晴朗的男音在身后响起:“我要蛋肠加皮蛋瘦肉粥,阿翊,你吃什么?”
“随便啦。”
虽然只有两个字,但已经足以让黎承睿放下手里的筷子。他缓缓回头,只见晨光中,两个年轻人站在那,一个英俊一个俊逸,耀眼得令他眼中发涩。
“阿翊来例牌云吞面啦,你以前次次来都点的,”老板娘热情地说,“要不要加多杯柠乐?”
“不加冰。”林翊死气沉沉地说。
“知道啦。你们先去找位坐,等下我让阿妹把东西给你们送过去。”老板娘说。
黎承睿站起来,他身材高大,一站起,想让人忽略都难,林翊和李斌都发现了他,林翊微微睁大眼睛,李斌则是面带困惑,然后低头问了他一句什么,林翊没有反应,仍然呆呆地,一眨不眨地看着黎承睿。
这一瞬间,似乎周围喧哗都停滞静谧,黎承睿想他应该过去说一声“这么巧”,可是这样一句话完全没有意义,他想也许该离开,可是他又舍不得。
他们之间的僵局被李斌打破,李斌带着微笑,拉着林翊过来,爽朗地说:“黎sir是吗,久仰了,上次我们其实在新界北警局就见过了。今天真是巧,你也来吃面啊?阿翊在美国时老跟我说,这家面馆的东西他最难忘了,看来真是有名……”
他的声音中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无知无畏的热情,离近了看,能发现他的皮肤是精心晒过的小麦色,健康而阳光,笑起来牙齿整齐洁白,就如广告模特一样有难以言喻的俊朗。黎承睿突然想到那个死去的少年阿凌,他知道,如果阿凌活着,无惊无险地活下来,他应该就是李斌这样。
热情,爽朗,对陌生人有不可名传的亲和力。
林翊目光沉静,犹如古井无波,无悲无喜。
黎承睿跟李斌握了手,大家围着这张小桌子坐下。小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