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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狼戏叔-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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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离诺喂完药,也顾不上水源紧张了,站在院子里漱了足足半个钟头……他分明就是恶心那个混蛋!
    漱完口,把房间里的血迹清理利索,村长家的儿子又来串门了“哎?你拣了他?”
    老寮的庄稼汉子,一脸不可思议的指着床上的活死人……就算再善良,也要量力而行吧?这个新来的男人,自己都那么纤细,在这种地方,他根本连他自己都照顾不了……还捡回一个大麻烦……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恩……总不能见死不救吧!”离诺尽量装出事不关己的模样,一再的逼自己镇定,“不过等他醒了,应该就会自己离开的吧?”
    老天保佑,看在自己好歹救了他一命的份上,这个恶魔就当是良心发现一回,放过自己吧!千万别醒来之后又对他……
    “对了,方大夫很讨厌外乡人嘛?”
    ——离诺想赶紧错开话题,不想围绕何慕白再谈下去。
    庄稼汉子憨憨的笑了一下
    “他是不是跟你说了什么难听的话了?你别往心里去……方大夫他年轻的时候,是我们村里唯一飞出去的金凤凰,他们家的条件那时候是村子里最好的,勉勉强强供他把大学读出来,他就留在县里医院当医生,攒了些钱,娶了个漂亮媳妇,平时他在县里工作,那个女人就在家里照成他母亲……谁料到那个女人会是个专门骗婚的骗子,平时在家里不光虐待老人,还把他每个月省吃俭用寄回来的钱都偷偷装起来,突然有一天就跑了……等他回来的时候,老母亲的眼睛已经瞎了,在家里差点饿死……他辞掉工作回家尽孝是好事儿,可是那件事受了刺激之后,方大夫的脾气就完全变了……而且尤其讨厌外乡人!觉得外乡人都是骗子……”
    “山窝窝里飞出去的金凤凰啊……”
    离诺不知所谓的感叹了一句,突然想到了自己,谁知道金凤凰们的何其心酸……
    “对了,我再去给你砍点柴火吧,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太勉强了,现在又要多照顾一个病人……”
    “这怎么好意思?”
    离诺挠了挠头,面对乡下人的直白,有些难为情,可是凌晨他捡回来的那点小树枝,已经烧水都用光了……
    “有啥不好意思!”
    村长儿子起身就要替他去小树林里再拖根树干回来砍……他没念过书,没啥文化,这个外乡人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甚至说不定是那种大城市来的,可是他只觉得这个人有一种天生的气质,他说不明白,就是那种让人觉得心疼他、照顾他是天经地义的事!
    不料,离诺起身相送,两人刚要出门,就听见背后的床上一声“诺……”
    “这一声,把离诺吓得差点跪倒在地上!
    “怎么了?”
    “没、没什么……就是冷不丁被吓了一跳。”
    离诺当然不能说出他跟这个男人的关系和自己已经刻在骨血中的恐惧,只是下意识的往村长儿子的身后藏,完全不知道自己此时的行为古怪极了。
    可是,最古怪的,却不是离诺,而是在床上刚刚张开双眼的男人“诺,要亲亲!诺,要饭饭……诺做的饭饭……好吃……”
    哈?
    离诺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男人眼中流露出他从未见过的纯真……这是……什么情况?
    “这该不会是摔傻了吧?”
    村长儿子在他身边捣鼓了一句,却让离诺蒙住了
    何慕白这个作恶多端的混蛋……傻了?!
    
    109章。还是傻了的好
    
    何慕白……傻了……
    村长儿子硬着头皮又去请了一次方大夫,对方总算看在村长的面子上又来了一次,只是态度更加糟糕罢了“我不是说了么?第一,这里不是医院,我没法用仪器精确的给他下结论!第二,我也不是精神科的大夫,没那么专业,我只能大概给个结论——估计他是失足掉下来的时候撞伤了脑袋,被血块而压迫住神经什么的。我刚才问了他几个问题,初步观察了一下,他现在的智商相当于四五岁的小孩子!至于是不是失忆,我觉得他是因为智力骤降引起的记忆崩溃,跟失忆不是一种性质的!简单地说,失忆还可以用各种方法努力唤起他的记忆,不过像他这种,除非智力恢复,不然根本不可能想起成年以后的事……他口口声声喊的那个诺,可能是他妈妈之类的人,总之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才会记得那么清楚!”
    “那我怎么才能让他恢复智力?”
    离诺脱口而出后,就后悔了……恢复智力?那就等于让恶魔重现人间一样,但是傻子何慕白更让他有安全感。可是方大夫那一句“最重要的人”却听得他不知所措,不是记忆随着智力都退回四五岁了吗?那为什么还会记得自己的名字、还会记得自己、甚至记得自己给他做过的饭菜?
    幸好,这里的人都不知道离诺的名字,所以也不知道床上傻了的何慕白呆呆的被人围观的时候,不停地喊着“诺”的名字,就是喊他。
    可是
    因为最重要,所以没有忘记——衍伸了方大夫的解释,可这样的解释他接受不了!
    以前明明那样的欺负他,他的人生全部被这个恶棍毁了……现在怎么变成了最重要的人?这个变态到底在想什么啊!
    “我劝你们赶紧把这个傻子扔了,别给自己找麻烦,我们那么穷的村子,就凭你这种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还想养个傻子?这不是没事儿给大伙儿添麻烦么?更别说想给他治病,这病别说咱这破村子治不了,就算你去了省城也不一定能治好,花的钱那都是天文数字!这个无底洞,谁能填得起?”
    ——方大夫毫不掩饰的对他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和鄙夷!
    “要不,方大夫……你明天不是要动身去城里么?不如还是给他抓几副维持病情的药吧。”
    村长儿子看离诺很为难的样子,知道他心善、不忍心,只好出来打圆场。
    “哎,去城里?”
    ——离诺愣了一下。
    “恩,我们村子里每隔一年半载的,也会去城里买一些生活必需品,不过大家都没什么钱,都是勒紧裤腰带省出来点粮食,派一个人去县城的粮油站换点钱,咸盐啊什么的,生活必需品总是还得买的,有人家里褥子被子的布都烂得不行了、全糟了逢不住、就还需要买点便宜布啊,家里添了人口的、需要去县城的杂货铺买一两个便宜碗筷……因为县城里我们都人生地不熟,一直都是方大夫去买的。我们村还有一辆当年方大夫弄回来的二手自行车,所以就算没有老牛车来的时候,骑着自行车去,带上干粮骑两三天也就到了。”
    这种生活方式,让离诺听上去实在不可思议,不过……这对他而言,可是天大的好消息“那、那方大夫,我也能买点东西嘛?”
    他知道这个方大夫讨厌他,可是屋子里的被褥又薄又臭、房子四处走风漏气,挑水的铁桶那么沉他根本提不动,还有家里仅有的一两件锅碗瓢盆什么的都是以前的人家留下的、脏的都洗不出来了,他每天做饭都觉得恶心……现在有人去采购,他当然开心了。
    “你要什么……太重的我可不管!”
    方大夫果然露出一脸老大不愿意的样子,可是看在村长的面子上、而且这个外乡人又实在面善的让人拒绝不了……
    “我想要一个小点的朔料桶。几个本子、几支圆珠笔,再买两瓶墨汁、粉笔,买一个炒锅,一个笼锅,几个盘子碗还有筷子、哦对了,还有炒菜的铲子、咸盐、食用油……”离诺看着床上正傻呵呵的冲他笑个不停的何慕白,叹了口气,“还有两床厚实些的被褥,我们两人尺寸的外衣外裤、内裤什么的各来几套,还有给他抓点药吧……”
    虽然他很不想管这个混蛋的死活,可是何慕白现在傻了,就算让他走、他也走不了,就算运到县城里,没人认识他,那也是死路一条……恶人有恶报,看着这家伙现在落到这个地步……
    离诺想了想,算了……暂时先收留这家伙吧,反正现在的何慕白也不可能对他造成任何的威胁!
    “开什么玩笑?我骑自行车去,回来要给全村子的人带东西!你这可好,你一个人的东西我都拖不回来!”
    ——方大夫立刻拉下脸来。
    “算了,方叔,我们家的东西还挺多,这次就不买了,位置让给他吧,他新来的,需要的东西多,我再跟其他几家商量一下,能不买的都等于下次再买,都把位置腾出来……你看行吗?”
    村长的儿子对离诺的照顾,确实是尽力而为了,搞得方大夫也不好意思再拒绝,只是闷闷的点了一下头,老夫不乐意!
    “方大夫,真是谢谢你了,我钱不够,这个给你吧,要是有多余的,你就留着当路费吧——”
    离诺一看有戏,可是想拿钱的时候才想起来,他出门前拿了风云悠那一千块,加上路费什么的,已经用的差不多了……看着何慕白受伤大个的钻石戒指,这会儿也顾不了这么多了,给这家伙抓药比较重要……撸下来就给方大夫递过去,何慕白居然乖乖的没有挣扎。
    县城杂货铺的物价他也很清楚,这些钱肯定剩余很多,这样,方大夫才终于拿着偌大的钻戒,脸上顿时露出缓和的神色,满口答应的被村长儿子送走了。
    离诺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我用了你的戒指,反正你现在也用不到了,拿给你买药、买被褥衣服也总用得着啊!”
    ——知道现在变成傻子的何慕白听不懂,可他总觉得拿别人的钱理亏!
    但是眼下,以后这家伙,得在他的屋子里生活,又添了一张嘴,他也没有其他办法!
    “你说你,放着好日子不过,你跑到这种地方干什么?”
    离诺闷闷的抱怨,也没指望得到回应……他居然,收留了仇人!
    “诺……抱抱!喜欢诺——喜欢诺——”
    何慕白似乎感觉到这个人是在跟他说话,撒着娇就要往过凑……人是傻了,可是身体可没变小,男人的身体挂在他身上,却露出孩子的撒娇状,让离诺又害怕又无奈。
    就好像一只应该是不咬人的狗,但是因为体积过于庞大,还是会让人害怕……更何况,这个人曾经给他留下过那么多可怕的记忆还有伤痕!
    “诺,诺……喜欢诺!诺,饿……要吃诺做的饭饭……”
    “诺,口袋里有钱钱……”
    何慕白虽然摔得只剩下幼童的智力,倒也不痴呆,指着自己摔下山时穿的那件已经挂的不成样子的破衣服的口袋,离诺从里面掏出一个大大的皮夹,里面银行卡什么的在这山村里肯定取不出钱来,不过里面的现金还是很丰厚的。
    “诺……这些给你……”
    “诺……我养你……”
    “诺……别不要我……”
    “诺……我喜欢你……”
    离诺长长的叹了口气,别过脸去
    “你躺好了,身上那么大的伤口,不准乱动了……我给你做饭去!”
    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他都已经躲到了这里,老天爷还是不肯放过他!
    山里的粗茶淡饭,就这样还是村长家的余粮……他本来担心何慕白根本吃不惯,可这家伙看上去却吃得蛮香的,就好像只要知道是他亲手做的,其他就完全不管不顾似地……
    果然还是傻了的好!
    
    110章。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其实,在这个时候捡回变成傻子的何慕白,也未必完全是件坏事!
    那些村子里的活儿,离诺会做、懂得怎么做,毕竟他自己就是出生在农村的……可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加上天生纤细的身材,懂归懂,做不做得了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现在多了个何慕白,效果就大大的不一样了!
    那些村子里用的东西,何慕白别说没见过、以前恐怕让他想象他都想不出长什么样子……不过没经验不会做不要紧,离诺可以救他!反正他体格好、有的是力气、而且现在还很好指挥,简直是离诺说什么就是什么,听话的不得了!
    方大夫走了之后的第五天,这个精力旺盛的家伙已经满地乱窜,伤口似乎也好了很多,愈合能力简直像外星人一样招人嫉妒!现在何慕白可以干很多活了……离诺虽然心眼儿好,但这家伙以前的所作所为、佛都有火!收留他主要也是上天有好生之德,没办法的事,所以当然不会对这种家伙百般贴贴呵护,有什么活儿,就毫不客气的让何慕白去干!
    至少,现在离诺不用发愁水和柴火的问题,这家伙体能好的惊人,不用来干活简直就是浪费,打从离诺教给他去什么地方捡柴火、怎么劈柴之后,何慕白似乎意识到这样可以讨离诺的欢心,根本就不用吩咐,干的可带劲了!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拖一两根好大的枯树枝回来、在院子里噼噼啪啪的看上了,砍完柴去挑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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