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蓝尔斯久久地凝视着压在自己身上的男人,空洞的眼里好半天才恢复焦距,停止了挣扎,缓慢地点了点头。
“呼!”男人这才松了口气,轻轻揉了揉蓝尔斯的金发,“这才对嘛。”
蓝尔斯不着痕迹地躲过男人的轻抚,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比第一眼见到时好像温柔了不少,错觉吗?
“我叫洛易,洛易·科威,你呢?”
“蓝……我好像没有姓氏。”蓝尔斯垂着眸子,低低的答话。他大概已经知道了男人的身份,洛易·科威伯爵,很出名的一个人。蓝尔斯对上流社会了解得并不深,就他听说过的只有几个大家族,那些人,连姓氏都高贵至极,比如说眼前这个科威家族。
“是吗?”洛易怪异地盯了蓝尔斯一眼,却不再多说什么。
也许认识洛易并不算一件太坏的事,蓝尔斯悲哀地想,他好像越来越习惯那个人的气息了。
懒懒地靠在椅背上,蓝尔斯微微眯着眼,从精致的银质盘子里拈起一块点心,阳光从密实的树叶缝隙泄下,流了一地的碎金。温暖而闲适的午后,很适合进行一些愉快的活动——比如说下午茶。他细细咀嚼着点心,不怎么认真地下着评论。
洛易没有骗他,骨头真的接好了,而且,好得很快。他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床上呆了一个冬天,当洛易终于点头允许他走出房门的时候,寒冬的最后一片雪也消融在了重生的喜悦里。
“你是谁?”
一个华丽而高傲的声音响起,蓝尔斯回转头,不远处的树荫下,一个美丽华贵的妇人撑着深紫色的遮阳布伞,红色的羽毛扇在胸前轻扬,正带着一种探究或是鄙夷的目光看着他。
蓝尔斯没有理会她,继续惬意地品着茶。也许那是科威家族的女主人,也许是洛易·科威的情妇,不过这些都和他没有关系,他并不是科威家族的人,谁也束缚不了他。
“我在问你话,没有听到吗?你这个卑贱的东西!”贵妇有些恼怒,从来没有人敢如此藐视她,就连女王陛下也对她很是和善,因为她是安娜·科威,是科威家族的当家主母。
蓝尔斯依旧不予理会,卑贱的东西?蓝尔斯觉得这位贵妇的骂语真是乏味到可以说是仁慈,比他从前在家里听到的高雅了不知多少倍。他好奇地偏着头望着那位贵妇,看她愤怒得几乎全身都在颤抖。蓝尔斯想,也许她会指示奴仆过来打他一顿,就像家里那个女人曾经干过的一样。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贵妇只是用一种愤恨而又恶毒的眼光瞪了他一眼,便转身拂袖而去。蓝尔斯纳闷,这是怎么回事?
“也许你该出去走走,总这么呆着不太利于恢复。”洛易走过来,高大的身影挡住了那仅有的几点阳光,将蓝尔斯笼罩在一片阴影里。看来,这就是那位贵妇离开的原因了。
“是吗?我以为我不能乱走动。”蓝尔斯说。他不太确定自己的事情有没有闹大,毕竟,他还没忘记自己是从临渊逃出来的。不过,那些人大概都以为他死了吧,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知道翼怎么样了。蓝尔斯思绪很乱,当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马车上。当然,对面还坐着洛易。
“要去哪儿?”蓝尔斯好奇地打量着街上的情景,漫不经心地问。毕竟已经出来了,他并不觉得此刻反悔的话还能再回去。
“凯利文教堂,我觉得,你需要神的祝福。”
蓝尔斯沉默地盯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青石铺就的街道很漂亮,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路程并不算远,蓝尔斯从车上下来,仔细地打量着眼前宏伟的建筑。巨大的十字架高高地伫立着屋顶,长长的走廊上挂着许多圣经里的画,弧状的窗户由五彩的琉璃拼凑而成,一排排木质的长椅斑驳而败破,满载着岁月的痕迹。看起来,这些木椅似乎比这家教堂更加历史悠久,然而事实上恰好相反。
“蓝,我去找主教大人祈福,你就在这儿周围看看便好,不要乱跑。”
“嗯,好。”蓝尔斯乖巧地点头,他本就不是一个好动的人,如此这般正合他心意,不过长廊那边的画似乎很有意思,并不远,也许可以去看看。
第三章 神?神甫!(上
蓝尔斯沿着华丽的长廊蔓延,风带起他长长的金发,凌乱而飘逸,碧绿的眸子盛满好奇。他就这样漫步在长廊,就像跳跃在仙境中的精灵。
蓝尔斯骤然止步,他看到不远处的喷水池边站着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神。那银色的发丝在风中扭曲成一个绝美的弧度,蓝尔斯看不清那人的相貌,却知道他一定很美丽很高贵,因为他是那么的耀眼,空气中跳跃着的尘埃将阳光折射得更加明亮温暖,却比不上他半分的绚丽,无尽的银丝将太阳也收纳其间。那是一种让人看一眼就会自卑的……神一般的存在……
“你是谁?”蓝尔斯轻声低喃,低低的声音散在风中,可他知道那人听到了。
“玫·布宜利瑞尔。”男人优雅地扬起手臂,“过来,孩子。”
蓝尔斯不由自主地靠近男人,旁边的喷水池溅起一道晶莹的水柱,在空中划成一道虚幻的彩虹。
“孩子,你迷路了。”男人纤细修长的指尖抚在蓝尔斯的颊上,冰凉的触觉令蓝尔斯几不可查地战栗。他几乎迷失在男人性感温柔的嗓音里。
“我没有……”食指突然点在了蓝尔斯的红唇上,制止了他微弱的反驳。
“你的名字?”男人微微偏着头,缓缓收回了手,指尖回收的路线在阳光的反射下具体化成一条五彩的线,奇妙地弯曲着,优雅得不可思议。
“蓝尔斯,我叫蓝尔斯。”
蓝尔斯知道以他目前的处境不太适合说出真实的名字,他连洛易都没有告诉,可是没有人能够拒绝神的要求,尽管他知道,这世上没有神。
“蓝尔斯么,很可爱的名字。”男人低头看了看怀表,说:“我得走了,你大概知道的,今天晚上有一个祈福的仪式。”
蓝尔斯这才注意到男人的穿着,一袭黑衣,胸前还挂着银质的十字架,很普通的神甫打扮。
“布宜利瑞尔神甫……”蓝尔斯突然开口,他记忆力很好,只一瞬间便记住了男人冗长的姓氏。
“什么事,孩子?”男人的声音温和而华丽,带着神职人员特有的慈悲。
“我不太想耽搁您做事……我的意思是说,也许您明天还会来。”蓝尔斯一直盯着玫的眼睛,忽然发现那眸子竟是诡异的银灰色,像是世间最美丽晶莹的珍珠蒙了尘,却在不经意间泄出几点光华,泛着摄人心魄的魅惑。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想是的。”
“那么,明天见。”蓝尔斯收敛了停留在玫身上的目光,微微欠身。
他没有听到任何的脚步声,水流声将这里衬得愈加宁静,当他抬起头时,眼前已没有了人影。
夜幕下,挂着科威家族族徽的马车缓缓行驶在小镇的青石板街道上。
“天啊?蓝,这么小一个教堂你居然也会迷路?你确定你不是故意的?”
“是的,我确定。”蓝尔斯无奈地揉了揉散在额前的碎发。被玫说中了,他果然迷路了。蓝尔斯忽然觉得身上凉飕飕的,那个人,该不会真的是神吧?
凯利文教堂华丽的长廊前,两个穿着骑士铠甲的男人将一个十二三岁的俊美男孩儿挡在外面。
“这里是不允许进入的。”他们说。
男孩儿没有硬闯,却也没有离开,碧绿的眸子凝视着长廊深处。并不算曲折的长廊恢宏大气,不知蔓延到何处。由一根根高大的类似白色大理石的石柱支撑着,透出庄重和圣洁的气息。男孩儿将手贴到身旁的一根石柱上,的确,这只是类似大理石的质地,因为触手并非一片冰凉。那上面雕刻着繁复而华丽的纹饰,奢华而圣洁的氛围令人窒息。
“我是来找布宜利瑞尔神甫的。”男孩儿轻声开口,声音中带着几分孩童的稚嫩,令人心神荡漾。
“可我们不能让你进入,除非神甫允许。”骑士们说,“我们得保证神甫的安全。”
“……”男孩儿困惑地皱眉,怎么昨天都没有遇到这样烦人的家伙呢?未免也太不称职了。
“好了,让他进来吧,他是来找我的。”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男孩儿转身,在不远处的阴影里,站着玫·步宜利瑞尔。即使没有光,也无法阻挡他那令人惊艳的魅力,水银般的长发用月白色的缎带随意地扎起,优雅而高贵。蓝尔斯想,任何事物在他面前都会自惭形秽吧——包括黑暗。
第四章 神?神甫!(下
“是。”骑士们放开手中的长剑,退到一边,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儿随着神甫进入。
“孩子,你想说什么?”玫温和地开口,他很欣赏这孩子,所以并不介意帮帮他。玫是一个神甫,但并不代表他对上流社会一无所知,事实上,他知道很多秘密,比如前一段时间奇迹般从临渊逃出的孩子,玫清晰地记得,那个孩子,叫蓝尔斯。
“神甫,我觉得这个世界不太公平。”蓝尔斯困惑地注视着玫的眼睛,那柔和的银灰色光芒令他安心,“不是说神是最仁慈的吗?为什么他要让有的人高贵,而让另一些人卑贱呢?”
“噢,孩子,这可真是个深奥的问题。”玫轻轻拍了拍手中托着的《圣经》,他说:“你该用心来感受世界而不是用眼睛来看,否则你永远不会知道,现实,其实和《圣经》中描绘的不太一样。”
“这话听起来有异教徒的嫌疑。”蓝尔斯有些诧异,他觉得玫那双银灰色的眼里有一闪而逝的狡黠,“您真的是一位神甫吗?”
“当然。”玫笑着揉了揉蓝尔斯的头发,点头,“你知道艾克诺曼公爵吗?”
“咦?”蓝尔斯有些跟不上玫转移话题的速度,但还是很老实地点了点头。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可没忘记自己差点就成为那位公爵的宠物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你永远不要遇见他。”玫用一种很宁静平和的眼神凝视着蓝尔斯碧绿的眼眸,虽然经历过许多不幸的洗礼,可那双眼睛依旧干净而明亮,就像黑夜里的星星,就像深海的引航灯,很漂亮。
“什么意思?”蓝尔斯不太明白玫的意思,他已经不再是祭品了,一个小小的平民怎么可能遇见公爵阁下。
“那家伙,是个货真价实的疯子。”玫静静地说着,声音温柔却有些冰冷,似在回忆,又似在怀念些什么,“他以毁掉美丽的事物为乐,他喜欢静静地站在一边,好整以暇地看着你犯错,直至灭亡,特别是像你这样美丽的孩子。”
“我并不算美丽。”蓝尔斯小声地反驳,他很清楚自己的相貌,并不算特别美丽的那种,别说是和眼前的玫相比,就在以前的那些祭品中,也算不得突出。
“你一定不知道你的眼睛与头发有多美丽。那金色的长发纯粹而又流畅,那是太阳的光辉。”玫修长的手指抚上蓝尔斯的眼睛男孩儿下意识地闭上双目,“当然,我主要是说眼睛。那么澄净而明亮,就像沙漠中的湖泊般碧绿而清澈,处处透着不服输的韧性。纯真却不幼稚,干净却不空洞。虽然不愿意承认,但的确是他喜欢的型。”
“您认识艾克诺曼公爵?”蓝尔斯闭着眼睛,看不到玫的表情,可他感觉玫在提起那位伟大的公爵殿下时的语气是那么的熟稔,就像在说一个熟悉的旧友,或者该说是损友。
“不,谈不上认识,只是比较了解罢了。”
了解应该是比认识更深的层次吧?蓝尔斯搞不清楚玫和那位公爵到底是什么关系,好像很熟悉,却不怎么喜欢对方的样子。
“我听说艾克诺曼公爵很英俊,帝国的很多公主小姐们都偷偷地喜欢他。”蓝尔斯一惊,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话,但是玫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受控制地便脱口而出了。
“我不太想自夸,不过那家伙真的比我差远了。”玫突然想起手还停留在蓝尔斯的眼睑上,优雅地收了回来,然后,再次看到了那潭干净清澈的碧绿色湖泊。
“您好像已经在自夸了。”蓝尔斯忍俊不禁,他没想到玫其实是这么有趣的人,不像他给人的那般神一样高不可攀的感觉,但笑过之后,那种怪异的感觉却愈加强烈起来。
“是吗?呵呵……”玫掩唇轻笑,蓝尔斯觉得这个动作很熟悉,很多贵族都喜欢用这个动作以示优雅,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当然,他不是说玫做作,玫是真正的优雅,高贵已融入了他的骨髓,然后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惑人的气质,就像冰山雪莲、空谷幽兰。
事实上,蓝尔斯不得不再次感叹玫转移话题的本事。当他迷迷糊糊走出凯利文教堂,再搭上马车回去之后,他终于想起了今天去找玫的真正目的,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