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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别致的问候,长官。」
「听说你已经推掉不少中情局的大案邀请,真不像你以往的风格。当年曾由於你的判断失误,我们错失了一次将卡米塔组织一举歼灭的机会,但考虑到对方因为你的突入行动而元气大伤,所以上面也奖惩分明。」
太阳穴的神经因为对方的半褒半贬突突地跳著:「我现在只是一名閒置得快要发霉的顾问,而且完全不想惹上麻烦,我看我最需要的是联邦政府能批准我办理移民手续。」
天晓得他为此避世了整整两年,看来还不够抵销当年犯下的「低级错误」──跟卡米塔组织二号头目的女儿谈恋爱。最後,他得到了报应,对方出卖了他,就在他打算带她一同私奔的时候。
就是所谓的「爱情」,让他失去了看人一贯的精准度和判断力,使自己陷入绝境,四处混迹。因此,已经清醒的张辰锋决心从此远离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虚妄感觉。
而重新进入职业竞技状态的辰锋可以透过他人的肢体、衣著、习惯、举止、语言,摸出其癖好与性格,将人性还原得纤毫毕现。可就是因为他的这种能力,使他更加难以接受别人。
「你有头脑,又有很好的社交技巧,已经过了要冒险的阶段,你一直是队伍里最优秀的。」
对於这种程度的恭维,辰锋已经无感,他不冷不热地答:「今年的这次新年问候算是一场预热吗?如果是劝我归队,对不起,我真的没有考虑过。」
「我不勉强你,有什麽需要随时联络我。」
久违的对话就在貌似轻松的氛围中草草了结,但上司的体贴可都是些能令人伤心的陷阱。
辰锋曾经也对维护国家安全抱有绝对的热情,但最终,这些热情被阴谋家反覆利用和消磨,现在,他只想保护自己。
当一些事迫在眉睫,人总是会特别注意培养时间观念,但不包括赴投资客的约。
就在辰锋抵达太平山顶後,他才发现自己的郁闷没有机会得到彻底缓解了,出席这个无聊招待酒会的决定看来是错误的。
先是需要接受众时尚界女性露骨且惊豔的表情,然後要像往常一样保持亲切有风度且淡雅的微笑。
辰锋一向对自己的出场有十足把握,可这次诡异的回头率还是让他心头一阵发毛,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下,真怀疑是不是忘了拉长裤拉鍊。
接著他看到了蒋冰琴,而对方也正一脸错愕地盯著他,弄得辰锋钉在原地不敢再往前走,直到冰琴走近,他才摊开手迎接他万能的女老板,然後提出疑问。
「我──有什麽不妥?」
「你这身……礼服哪儿来的?」
「偷来的。」这算是实话吧,「可我脸上可没写﹃小偷﹄二字,不应该受到如此普遍的关注。」
冰琴盯著辰锋五秒钟,才像是要挥退杂念似地摆了下手转移话题:「算了,史密夫在等我们,来吧。」
维持以往应付名流的一套仪态手段,对那位欧洲地产界奇才约翰.史密夫先生表示十足的尊敬和仰慕,为广宇拔得头筹是必要之举。
这位富豪榜上响当当的福沃特领军人物,其实才不过是四十出头的翩翩才俊,因为母系家族是英国某古老贵族的後裔,举止言谈仍保留著英式派头,不过可能在美国东部扎根太久,不免有些傲慢专制的世俗气。
辰锋对大人物的脾气并不挑剔,要装作一见如故相处融洽也并不太困难,只是当那种大人物时不时用一种饶有深意的毒蛇般的目光打量他,就令他想要回避。自然,这样的念头很容易办到,他顺利藉故脱离了重要客人的视线。
「范思哲上世纪末的传世之作,这款绝版西服全香港大概只得这一件,你就是它的拥有者?」一位有著浓郁中东风情的混血美人,穿著露脊礼服大方挨到辰锋身边,微弱的阳光透过茶点区露台旁的落地窗,敷上那巧克力色的迷人皮肤,引来辰锋惊豔的回眸。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愿意把它脱下来交给你,不过要先得到这套衣服主人的许可。」
「它不是你的?」美人不算纯熟的咬唇中文使辰锋觉得格外怪趣,「那你的朋友很大方。」
辰锋终於明白自己进场时为什麽会有这麽多人关注了,原来问题出在这套复古西服上。
该死的,他当时该在衣柜里选件低调点的!
即使辰锋自认勉强算作时尚达人,加上广宇形象师的循循善诱,已经很不容易在场合上穿错衣服,不过他对时尚的嗅觉没有灵敏到会去沉迷某个年分的高级服饰和特区香槟。
今天真不凑巧,在场人士有一半是具备时尚头脑和职业眼光的行家。
史密夫先生欲在当地投资,於是倾情赞助本土艺术家和设计师,邀请他们前往欧美地区举办展会,藉此联络和讨好风雅人士以及舆论媒体,得到更多的声援,以此推动经济合作。而广宇承揽其在香港的广告推广及宣传事宜,因此不遗馀力地发下英雄帖。
辰锋一下子觉得洪政申这人深不可测,这样一个头面低调的男人,不但能让蒋冰琴如此慷慨忌惮,连衣柜里都随时收著时尚界的宝物。
等再次与大老板碰头是第二天在广宇公关部布置豪华的职员休息室内,辰锋有专门的衣帽间。冰琴在门前截住正要外出的辰锋。
「罗陈雯倩女士让你去教她跳华尔滋。」
「任务艰巨,我的舞步也只得及格。」这还是在美国基地受训时的成果,当然,这种事只是辰锋的秘密之一。
「我想同你谈谈,五分钟。」
「你不是已经在谈了?」
辰锋的预感不怎麽好,冰琴很少会有这样欲言又止的时候。
「有人──有意邀你作巡回艺术展的形象大使。」
稍微吃一惊,辰锋知道这个可悲建议肯定不是出自眼前这位精明护短的女老板,可有人的实力首次获得压倒性胜利,权衡利弊凶多吉少,冰琴终於要把这名得力干将推上前线献主。
辰锋脸上浮现冷峻的笑容,是剑在出鞘时锋芒毕现的刹那:
「不只这麽简单吧?这顶高帽子可轮不到我戴,广宇的公关可以出席总督晚宴,但不会做形象代言,这方面你比我更谨慎。香港不缺明星,每个都在等钱用,不必找我,投资人应该懂这规矩。」
「没有人比我更不想把你的头印在门票上。」冰琴叹了口气。
辰锋见惯她张牙舞爪的姿态,一时还真不习惯。
「你目前还是广宇的金字招牌,升值潜力无限,我自然不能让人把你从眼皮底下掳走。」
「只是这样而已?」
冰琴的目光有半秒的游离,随即又恢复清明,聚焦在辰锋完美到无可挑剔的脸上:「我知道你不会答应。」
「那你还问我?」
「你不是经常会有些意外之举吗?」冰琴像是有些无奈地扬起手,又轻轻按在他的左手臂上,给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行了,我知道了……我想办法推了。」
「我赶时间,回来再谈好吗?」
第四章
辰锋混入一个陌生社会以掩护甚为敏感的身分,虽然现在的他衣冠楚楚,像足偶像,与三年前判若两人,但并不表示他可以就此高枕无忧地在各大洲顶替明星风光亮相。
辰锋曾是最顶尖的犯罪心理侧写员,在FBI服务多年,在派他潜入卡米塔组织时,他不过二十五岁。後来因为任务失败,考虑到他的人身安全,他被及时调任,成了一个閒职顾问,期间偶尔出现在各地警局协助办案,一年前他正式申请离职。
那天被黑人打手追足几条街,还被刺伤,却是因为一个可笑的理由——他在一家黑赌场替一个线人赢回很多钱,打手突然出现,在门外将他堵住。
谁知被路过的蒋冰琴撞见,後来居然直接载上他飞了大半个地球来到香港做起和平生意,整个过程几乎搆得上一部大投资的好莱坞电影……
所以的确是蒋冰琴救了他,使他成为现在的张辰锋。
拾回这个遗失了二十几年以为自己早就忘记的中文名字,那个抛弃了他的女子,曾让他在深秋的襁褓中虚弱地挣扎,父亲在他五岁时便因病离世,於是他就一直在领养家庭中长大,凭著惊人毅力成为陆战队精英,之後专攻犯罪心理学,以优异成绩毕业。
他从没有试图抗拒过冷酷的身世,他不是懦弱的人,在逆境中顽强生存和蔑视危险的意志成了他掩饰伤口的最好武器。
所以辰锋从不轻敌,更不敢小看女人,蒋冰琴也好,普莱姆也好,她们都是他的「上司」与「合夥人」,虽然在女人手底下干活常常会放不开手脚,但却也是强者发挥的最好屏障。
这个世界并没有纯净安逸的场所,辰锋知道,对自己这样的人来说,如果在原地舒服太久,就意味著一定会有坏事要发生了。
陪贵妇跳舞可不是个閒差,当人家的纤纤手指在他身上猛吃豆腐时,辰锋突然不可抑制地烦躁起来。
换作以前,美国捎来的一丁点消息,都常常令他有一种怀揣一枚定时炸弹的不安感觉,且不知道什麽时候就要再来一次动盪,可是这几日,他却发现自己平静如水,是真的已经习惯一个人面对问题了。
找个藉口安抚了女士,在傍晚六点前往酒店乾洗房取了那套极有口碑的绝版男装复古礼服,并支付了高额服务费请人将衣服按标准装入精致长型衣盒,送到洪政申所在的高级公寓,由保安签收转交。
辰锋不确定自己是要向他道谢还是道歉,不清楚人家乐不乐意出借衣服,如果这正好是对方的昂贵收藏品之一,自己最好不要自讨没趣。
他跟洪政申甚至没来得及交换任何个人资讯,所以,朋友都算不上吧,加上蒋冰琴的关系,辰锋不想同他有什麽牵扯,虽然这个人是他在香港遇到过的少数使自己产生好感的人,也不能消除他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辰锋告诫自己:那男人看来是个有钱少爷,而且气场强盛,尽量不要近身。在香港他没有半个男性友人,因为他需要规避风险;无须交心,酒友食客更不是他的选择,因此,除了应付广宇的客户,他这个社交场上的王子几乎没什麽私人约会。
当天过了午夜,独自从咖啡厅出来,在後巷里再次拨通了蒋冰琴的号码。
「辰锋?」
「说吧,要是我不答应条件,会有什麽後果?」
「我说了,这事我会帮你解决。」对於辰锋的单刀直入,冰琴的保证显得有些拘谨。
「你最好现在说清楚,否则别想我会配合。」
电话那头静下来,直到一声低微的叹息,女老板的声音才像是穿透冰川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阿锋,那个人想要你。」
真相大白,辰锋反倒低笑出声:「他想怎样?」
「原话是:只要三个月,从此不再为难你。」
看了眼脚边的垃圾桶,他摇头:「我不陪男人睡觉的。」
「我甚至没有要求过你陪女人睡,你知道的。」冰琴语气无奈,「辰锋,你虽风流,却不会陪不喜欢的人上床。」
辰锋自嘲:「也许我只是不想染上乱七八糟的病。」
确实,作为老板,蒋冰琴待他不薄,辰锋既不像外界想像的只是一名专侍贵妇的「高级职员」,也不必当一个所谓欲望与悲惨经历交织的失足青年接手皮肉生意,除非是他自己想玩,否则谁都挡不住他。
总之,蒋冰琴从不干涉他,只要不触犯底线,都会使尽手腕护著他,这回当然也不例外。
作为朋友……如果他们称得上是朋友的话,是否应该继续这层美丽的伪装?
好运总要结束的,在避风港待足时日,就该按他过往的模式,卷入无休止的倒楣轮回当中,海船总有机会撞上鲸鱼。
约翰.史密夫,在某个领域一手遮天的人物,要是在过去,他恐怕还有兴趣将他介绍给外国同行,可现在,对辰锋来说,这个人只意味著麻烦。
他不适合再走回前线杀阵,或是暴露身分,方便那些无孔不入的监控者将他的真面目挖出来示众,无名英雄和人民公敌只一线之隔。
「这次,我至少不该给你惹是非。」
「辰锋,我从不想你用这种方式报恩,毫无意义。」
「那你打算怎样?」
「我摆得平。」
「他可不像同胞那样好说话。」
「要是能了解史密夫的癖好就好了。」
辰锋淡淡开口:「帮我找个男人同居,不过不要太讨厌的。」
「什麽?!」
辰锋也不隐瞒自己已经看出史密夫的意图,当时只是没有想到对方事後还会表达得那样露骨:「那个人喜欢男人,却专门搞异性恋。找个男人跟我同居,他就对我没兴趣了。」
冰琴惊疑道:「你确定?」
「这位大佬热衷於观赏强悍男人在他淫威之下痛苦屈服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