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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路飞扬本人来说还是更喜欢商业片,他自认是没有艺术细胞的人,大众向的商业电影一般只要投入的多就足够吸引眼球,各种的特技各种的打斗,不是更华丽一点麽?
个人的性格和气质决定了个人的喜好,洛安宁会喜欢文艺片他也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
看完了电影,时间还早得很,又不是很饿,在洛安宁的提一下两个人在附近的商场逛了逛。路飞扬不时地打量洛安宁的脸色,弄得洛安宁笑他就像个老妈一样乱紧张。
“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多爱硬撑,晚上回去膝盖疼倒霉的可是你自己。”
“对,膝盖疼是我自己受,但有人心疼我乐意。”
路飞扬眼睛一瞪:“你看我这次心疼不心疼!”
说著就放开扶著他的手别开了头。
“随便你,不想心疼我拉倒!”洛安宁知道他是佯怒,懒得理他,大步朝前走去。
路飞扬原以为他会服软,结果却是自讨没趣,悻悻地摸了摸鼻子跟了上去,一边跟一边先低了头:“安宁──我错了──我就算不心疼自己也不可能不心疼你啊,对不对。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不要跟小人我一般见识──”
洛安宁翻了个白眼,听著跟在後面的人讨好的话,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
眼角余光扫到一个人影,已经移开视线的洛安宁又猛地转过头去,扬起的嘴角慢慢地抿成一条直线。
十几米外,一身黑色休闲西装的男人站在那里。英俊的五官依旧能辨认出七年前的轮廓,然而比起七年前尚且年少的他,如今更增添了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
七年的时间雕刻出了更加深邃的五官,赋予了他以前所没有的气质。深沈的目光与他对视,完全无法读懂他眼睛中所包含的情绪。
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更让人为之怦然心动的男人。
“正飞,你看这个怎麽样?”
站在他身旁的女人抬起头来,朝他伸出的无名指上戴著一枚钻戒。
夏正飞侧过头去看了一眼,比那女人更加漂亮的手指抚过戴著戒指的无名指,微微一笑:“买这个还太早,先看看别的吧。”
女人嘟起红唇,显然是不满意他的回答,但却没说什麽。
“项链、耳环或者手链,想要什麽只要你看中就好,想要几条都可以,嗯?”
“我就知道正飞你最爱我了!”在夏正飞的脸上轻轻吻了一口,女人终於开心起来,重新埋首在玻璃橱柜上。
夏正飞回过头,视线对上似乎有些发呆的洛安宁,停了片刻,朝他走了过来。
“怎麽了,累了吗?”看洛安宁停了下来,路飞扬问道。
“不,”洛安宁摇了摇头,“飞扬,你先去那边的休息椅坐一会儿,我有点事。”
“哦……”
路飞扬一步三回头地离开的同时,夏正飞已经站在了他面前。
洛安宁微仰著头,看著垂首望著自己的男人。近距离的时候,那种陌生的感觉愈发强烈了。洛安宁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这几年,过的好吗?”一开口竟是这句话,连夏正飞自己都没想到。
原本打算五年後回来,但是从什麽时候开始,已经没有那麽迫切地在等待五年後的到来呢?
後来,渐渐地就忘记了那时候的心情,再後来,五年就过去了。然後,就又过了两年。
七年的时间,足以让两个相爱的人变为路人,再看到洛安宁的时候,夏正飞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曾经的感觉。
听到他的话,洛安宁愣了一下,然後脸上慢慢地堆满了笑容:“我还好。你呢?”
“我也不错。”
“是吗?”
话说到这里,对话好像就要这麽结束了。
并不觉得尴尬,只是确实并没有什麽好说的。
视线转向站在远处一直看著这边的路飞扬,夏正飞问道:“那麽,你喜欢的人呢,他还好吗?”他认得出那是路飞扬,只是没想到,七年的时间竟会让这两个人走在一起。
意识到他在说什麽,洛安宁抬起头,双眼在他的脸上定格,看了他几眼,又垂下头,抿嘴笑了笑:“他也很好。”
是的,他很好,比七年前还要好。
“那就好。”
“嗯。”
对话在这里就中断了,两个人沈默地面对面站了一会儿,最後谁也没有说“再见”。几乎在同时转身,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曾经并肩而行,然而如今两人的身边都站了不同的人。
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啊。洛安宁感叹。
七年,连性向都可以改变,还有什麽不能改变的呢?
路飞扬迎了过来,拉住他的手的时候,问道:“喂喂,那不是夏正飞吗?”
“是啊。”洛安宁神情有些恍惚。
“是在七年前吧,好想去美国了?”
“是啊。”
“现在又重新回来了吗?”
“……谁知道呢。”
路飞扬的脚步顿了一下,洛安宁慢慢抬起头来,就看到他若有所思的脸。
“怎麽了?”
“我还想问你呢,有点奇怪哦,你。”
“呵呵……”洛安宁像是畏光一样,一只手罩在额头上,遮住了眼睛,“你想多了。”
并没有什麽奇怪,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啊,洛安宁在心里说。
如果没有任何反应反倒是奇怪吧,毕竟,那是自己爱了七年多的男人。七年已过,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唯有他自己的心,还停留在过去。
如今看到了没有自己也过得很好的夏正飞,自己,也该学著放下了吧?
後篇 第二章
“靠!这麽便宜?!你倒不如卖给我好了!”
一声鬼叫,路飞扬瞪起眼珠子掐著腰对正背对著他坐在电脑前的男人怒目而视,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震惊还是无奈,总之不会是愤怒了。
“之前你不是还说房贷再过三四个月就能还完了吗,这时候突然要把它卖掉,你疯了吗你?!”
背後聒噪的声音几乎被完全无视了,洛安宁并没有回头,只是无声地挑了挑嘴角。
“喂!你倒是说话啊,洛安宁!”
这一回,洛安宁终於转过身来看向他:“我卖我的房子,你大惊小怪做什麽?”
“靠!你说我大惊小怪──”
“这房子我看厌了,这个理由可以吗?”
“屁咧!什麽鬼理由,”路飞扬小声嘟哝了一句,又抬高嗓子,“那你这些年到底是在忙什麽?省吃俭用的不就是为了还房贷吗?再说了,就算卖也没必要这麽著急吧,这一带地皮这麽贵,这种价格卖出去根本和白送一样!”
他激动地要命,倒是当事人的洛安宁一脸平淡地耸耸肩:“我愿意。”
扭过头去继续查他的房屋出租讯息,随口向身後的人丢了一句:“千金难买我愿意,就算白送又怎麽样。”
“你你你你你──!”
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一二三来,路飞扬干瞪眼。他这会是真怒了,但怒了又拿洛安宁没办法,只能在房间里团团转直跺脚,真想把旁边封好的几个纸箱给他踹散了!
洛安宁一旦固执起来是十头牛都拉不动,这七年的时间里他看得清楚明白。
以前还不熟悉的时候,只以为他是个贪钱怕事没自尊的家夥,但成了朋友之後,又发现他倔强得可以。
特别是五年前开始,据说是完成了心愿的他更是变了一个人,像是多年的隐忍一股脑全部爆发了一样。
这样的洛安宁并不让人讨厌,反倒是比起之前的他更加像个正常人。但每当他做出一些别人没办法理解的事时,他从不妥协於别人的意见,那种倔强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四室一厅一卫一厨,这房子不论是地理位置还是周边环境都不错。原本是对外租赁的,五年前出售的时候洛安宁申请了贷款买了下来。
路飞扬不是很能理解他的行为。
按照洛安宁的个性,一个人住的他租这麽大的房子已经很奇怪了,竟然还想买下来!
洛安宁平时对物质生活并没有那麽大的追求欲,买下这房子却花了不小的一笔钱。
当然他并不知道那时候的洛安宁为了买下柯洛的自由,已经身无分文,但他也知道买这房子对一般人来说还是很吃力。
五年来,并不是高薪人群的洛安宁正职就已经很辛苦了却还要做兼职,省吃俭用地还贷款,眼看著就要还完了,这房子马上就真正属於他了,他却突然要把它卖掉?!
路飞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洛安宁疯了。
吃饱了撑的吧他!既然要卖掉,这些年又何必那麽辛苦?
他为洛安宁不值,但当事人却一副“关你屁事”的淡然表情,倒弄得他像个多管闲事的小丑一样。
要是别人他早就甩手走人了,你爱怎样怎样,是死是活本少爷都懒得理你!但洛安宁不同,这家夥有时候让他恨得牙痒痒,但同时又让他心疼得要命。
这种矛盾的心态,路飞扬也就只在洛安宁的身上感受到过。
“你真的决定了?”路飞扬不死心地又问了一次。
“不是真的难道还是假的,下午就会有人来看房了。”今天是周末,已经和对方约好了,那人对这房子很有兴趣,基本上已经敲定了,没有意外的话就可以办手续了。
“这麽快!”
“对啊,你不是也说了麽,跟白送一样,多少人抢著要呢!”
别人都抢著要就你这个傻缺会想卖掉!
“那你找到住的地方了?”
“没有。”干净利落的回答,一点犹豫都没有,好像理所当然的样子,淡定地够可以了。
路飞扬气结:“连住的地方都没找到,你房子就要卖出去?!”
“我这不是在查租房信息麽。”
知道他对自己的事一向不上心,路飞扬想生气也气不起来了:“没找到房子先住我那里吧。”
闻言,洛安宁感激地回过头来:“其实我叫你过来,就是想说先把东西搬到你那里去,借我暂住几天。你看我东西都收拾好了。”
路飞扬抽了抽嘴角。
朋友是什麽?朋友当然是在有困难的时候拿来互相“利用”的。
他不会跟路飞扬客气,同样路飞扬也不会跟他客气,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在你需要的时候拉你一把,即使生气也不会对你置之不理,永远为了你好。
到了如今还有这样的一个人在自己身边,想起来,他果然还是残存著一点幸运的吧。
门铃响起的时候,洛安宁关上电脑,站起身拍了拍路飞扬的肩膀:“应该是看房的人来了。你开车来的吧?东西帮我先搬过去吧,我谈完了再收拾收拾就去你那里住,以後就请多关照了。”
路飞扬叹了口气:“真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麽。”
洛安宁扬了扬嘴角,没有说话。
是啊,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所有人都会认为他疯了吧,不会有任何例外的。
但他自己知道,他不是发疯不是吃饱了撑的,他已经没办法再住在这里了。
这个曾经和某个人一起住过的房子,这个能够让他想起那个人的温柔和对他的小心翼翼的房子,这个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如同两个人的新居的房子,这个七年来作为他们曾经的记忆支撑著他、陪著他一边回忆著那段短暂的爱情一边等待著他的归来的房子。
这房子有著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在,那个意义已经消失了。
它就像是在嘲笑著他一样,已经一刻也不能再呆下去。
曾经那麽努力地想让它成为自己的,想要在那个人回来之後和他共享,让他知道这些年他从没有一天不在继续爱他。然而现在,它却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甚至让他觉得自己傻乎乎的等待什麽也换不来的证明而已。
它,再也不能证明他们的爱情。
甚至,到了今天,他已经不能确定,那个时候他们之间是否真的曾经有过爱情。
他知道自己爱过,但夏正飞的,他不知道。
最可悲的是,在对方已经可以大大方方地面对他,眼里不含一丝爱意的时候,他却还没有把那份感情放下。
想起那天的偶遇,洛安宁就不禁苦笑。
人在爱情面前,最可悲的就是,在你还爱著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再爱你。
对他来说,已经不只是不再爱他,更加可悲的是,对方已经将他当做路人。因为是路人,所以经过七年重逢的时候,他的脸上连一点尴尬的表情都没有。
他只能强迫自己表现得形同陌路,而对於夏正飞来说,他们之间大概已经是真正的陌路。
後篇 第三章
女人的长相看起来有些面熟。
画著浓妆的脸几乎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单薄的穿著该露就露,衬托出完美的身材。
是大部分的普通男人喜欢的类型,但当然普通男人只包含了直男而已,像是洛安宁,面对女人的时候,身材什麽的他完全提不起兴趣。
“请问是您是洛先生吗?”
同来的男人有一张极普通的端正的脸,身材不高,和穿著高跟鞋的女人几乎差不多,戴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