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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员-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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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来我们就东拉西扯的闲聊到八点多锺,因为我明天还要去图书馆值班,所以不得不回去了。 

  仇飞坚持要送我下楼,然後一直送到第一次他给我指路的那个地方。 

  “行了,你还是回去吧。这里的路我都熟得很,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次了,不会走丢的。” 

  仇飞点了点头,似乎是要转身的样子,忽然又停住了。 

  “你身上有可以写字的纸吗?” 

  “纸?没有。干什麽?” 

  仇飞把手伸进口袋里面,掏出一只圆珠笔来。“那把手伸出来,我给你写个地址。” 

  我一边把左手上的手套往下摘一边问他:“什麽地址啊?你学校的?” 

  “对。如果你以後有机会去那边旅游的话,也好顺便看看我。”仇飞一边写一边回答。 

  我想说像我这种人既不会有时间也不会有闲钱去旅什麽游,但是话刚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何必辜负他的一番好意呢? 

  “写好了。我们学校有好几个校区,名字都差不多,你可千万认准了,要是万一迷了路,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得了得了,你也太小看我了吧!”我一边说,一边看著手掌上的字迹。略微潦草的行书,洒脱而不失刚劲。果然是字如其人啊! 

  “那我走了啊。” 

  “再等一下!” 

  又有什麽事? 

  这次仇飞掏出一把钥匙放在我的手心里。 

  “这是什麽?” 

  “我家的钥匙。” 

  给我钥匙干什麽? 

  “刚才已经跟你说了,毕业以前我就不回来了,所以,这个房子,麻烦你先帮我看著,如果能租出去的话也可以。”仇飞解释道。 

  “这个……我……”没想到他会让我帮他看房子。那刚才为什麽不说? 

  “你就当是再帮我一次行不行?”仇飞用乞求的声音说道。 

  “这样啊……那……好吧。”我想了几秒锺还是答应了。(唉唉唉!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当面拒绝别人。) 

  仇飞听了我的回答笑了一下。“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答应的。” 

  怎麽有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算了,想那麽多干什麽,浪费脑细胞! 

  “时间不早了,外边冷,你赶紧回家吧。”我骑在车子上对他说道。 

  “好,那先我回去了。你要多保重──再见!” 

  仇飞简单地和我告别。 

  转身离去。 

  “……再见!” 

  ──到底还能不能和你再相见呢? 

  我站在原地看著仇飞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握紧了拳──里面是他刚才给我的钥匙。还有…… 

  掌心被笔尖划过的地方好象灼伤了一样,火辣辣地痛。 


 
 
 

第八章
 
 
  1979年12月29日,气象学家洛沦兹在华盛顿科学促进会上提出,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有可能会在得克萨斯引起龙卷风──这就是著名的“蝴蝶效应”。其实它正式的科学术语是“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简单的说,就是输入的微小差异,可能很快成为输出的巨大差别。 

  但是我觉得,一场龙卷风不可能就这麽简单地刮完了拉倒,总会对人类产生一点点一点点的影响吧?比方说,当时有个倒霉鬼正在高速上开快车,好死不死的,龙卷风恰巧从那里路过,就把他连人带车给一锅端了……这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在巴西扇动翅膀的那只蝴蝶,在无意中就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 

  而我的命运,是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改变了。 

  不要怀疑,我和这个女孩半点关系也没有,甚至连她姓甚名谁是扁是圆我都一无所知。 

  她改变我命运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她马上要从大学毕业了,急著找工作,而我呢,正好挡了人家的路。 

  对了,还有一点要交代清楚,就是这个女孩的後台很硬。她是我们图书馆最高领导表舅妈的外甥女的男朋友的亲妹妹…… 

  相比之下,本人,一个普通的图书管理员;一无後台,二无特长,三无资历,四无溜须拍马加撒泼诉苦的能耐;在如此有来头的大人物急需工作而我们图书馆内部并无职位空缺的情况下;作为我,只能有一个选择,那就是── 

  光──荣──地──下──岗──! 

  当然,如果你一不小心说成我失业了,我也没意见,反正这就是明摆著的事实。 

  人生真是难以预料啊! 

  早就说过了,本人一向是随遇而安的;对於已经既成的事实,也非常非常能够想得开。 

  所以我一不会著急,二不会上火,三不会怨天尤人,四不会浪费时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去买了张火车票。 

  所以我现在能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一边摇晃著一边在心里发感慨。 

  仇飞三个多月以前才说过让我有机会去找他的,想不到这麽快就有机会了。 

  不知道他见了我会是个什麽表情呢? 

  忘了事先给他打个电话。这样去有些太突然了,不过也不想让他特意去接我,我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找到他…… 

  没有任何理由,我就是知道。 

  下了火车才发现,Z大的校区不仅仅是大,而且还分布得七零八落,东边一角西边一片(据说这是该校多年来不断兼并弱小的成果),幸好仇飞给我写的地址足够详细,我一边走一边打听,总算找到了管理系的所在地。 

  周围那些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看起来都是一副充满活力热血沸腾的样子,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真的是太久太久都没有回学校了,这种感觉生疏得几乎要记不起来了。 

  我拦住迎面过来的一个男生向他问路。 

  “这位同学,请问你知道管理系的XX楼怎麽走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从这里往右拐,那边篮球场有管理系的人在比赛,你去问问看。” 

  “好,谢谢你。” 

  五月的阳光非常耀眼,加上我的视力也还算不错,所以远远的就看见了被人群包围的篮球场。 

  天!怎麽有这麽多人在看比赛啊! 

  等我走近了才发现,篮球场附近已经挤的密不透风了。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加起来,往少说也有好几百号人!除非有孙悟空的能耐变只苍蝇大概还飞得进去。 

  反正已经走到这里了……还是随便找个人问一下好了。 

  可是最外边这一圈人都是女生,而且都在踮著脚尖全神贯注地看比赛,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个心思理睬我? 

  正在这样犹豫著的时候,忽然从那些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欢呼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喊相同的两个字── 

  “仇飞!” 

  “仇飞!” 

  “仇飞!” 

  除非是有非常非常严重的听力障碍,否则的话,即使在几十米以外的地方也可以清楚地听到这个名字。而事实上,我的听力一向好得很;更何况,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又是如此的不一般。 

  於是,我当场就站在原地呆住了。好像被一道电流击中一样。 

  於是,隔著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我看见了── 

  在五月明亮而耀眼的阳光之下,有一个矫健的身影从球场上高高跃起,潇洒无比地将篮 

  球放进了篮筐里面。 

  几乎就在那个身影落下的同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彻全场。 

  “比赛结束!” 

  球场上反而安静下来了。虽然也有几个人在小声地说话,但是与刚才相比,的确是安静了许多。 

  “一百四十三比一百四十五,管理系获胜!” 

  随即,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比刚才还要热烈的欢呼声── 

  “哇!” 

  “万岁!” 

  “我们赢了!” 

  掌声、哨声、跺脚声、矿泉水瓶互相敲打的声音…… 

  一片欢乐的嘈杂声。 

  站在我前面的两个女生也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太好了!今年我们总算把金融系给打败了!” 

  “就是啊!刚才仇飞那个投篮简直帅呆了!” 

  “那个球还是从金融系的林冠生手里抢来的呢!” 

  “林冠生可是去年的得分王啊!” 

  “他没戏啦!今年的全校冠军是我们的啦!” 

  …… 

  哦~~~ 

  真是厉害啊,你!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从心里替你高兴。 

  谁? 

  谁在那里一脸的傻笑啊?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兴奋的人群终於三三两两的走散了,透过篮球场周围高高的铁丝网,我看见了在一大票女生簇拥下的球员们。

  那麽多人里面,有一个人看起来最抢眼。 

  仇飞。 

  我看见他的同时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铁丝网的网眼。不然的话当时也许会摔倒在地。 

  因为我同时还看到他正从旁边的女生手里接过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相视而笑──那种亲密的神态,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再一次被电流击中。 

  这样大老远的跑过来找他算什麽? 

  那个女生和他站在一起真是般配。 

  他曾经说过,将来“娶个会做饭的老婆就行了”。 

  ──这句看似无意的话我怎麽给忘了呢? 

  五月的阳光明亮而耀眼。 

  隔著铁丝网,看著阳光下仿佛全身都在散发著光芒的仇飞,我忽然彻底明白了一个事实── 

  无论我和他之间到底是哪一种关系,我们永远都不可能以恋人的身份站在阳光里。 

  所以…… 

  我的手慢慢从铁丝网的网眼中退出来。 

  最後看了阳光中的仇飞一眼。 

  我多麽希望他能够永远地站在这样的阳光之下,不管他身边站的是谁,我眼里只要看到他就足够了。 

  所以…… 

  我转身, 

  离开。 

  手指无意中触到了口袋里的一个金属物体,是──仇飞给我的那把钥匙,我一直都带在身上。 

  我把它从口袋里面掏出来。 

  银色的钥匙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好刺眼。 

  这个东西,最好还是还给仇飞。 

  ***

  离开篮球场,没费多少周折我就找到了管理系的男生宿舍楼。 

  这种宿舍楼在一楼一般都会有个管理处的。 

  “大爷,我这里有一个学生的钥匙,您能帮我还给他吗?”我弯著腰,脸冲著管理处的小窗口说道。 

  坐在窗户後面的那位大爷连头也不抬。“把钥匙放这里,你在外面黑板上写个留言。” 

  “那就麻烦您了。”我把钥匙从窗口递进去,转身拿起旁边的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字: 

  仇飞,请到管理处拿你的钥匙。 

  没有落款,字也写得歪歪扭扭的,真是难看极了。 

  因为我的手一直在微微地颤抖。 

  ……也许,从此以後,再也不会见到你了…… 

  刚想到这里,“啪”的一声,那根粉笔就从手里掉在地上,摔成了好几截。 

  ***

  何去何从? 

  我站在这个陌生城市的街头,茫然地看著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一时之间竟没了主意。 

  已经把钥匙还给了仇飞,不管他是否明白我的用意,我都不想再回到原先工作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太多太多无法忘怀的记忆。 

  那麽,眼前还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回家。 

  无论如何,爸爸妈妈总不会嫌弃我的。 

  ***

  妈妈见了我,先是惊喜,再是疑惑,等到告诉她我下岗的具体原因,她的情绪就转变成了愤怒。 

  “你们领导也太不讲理了!放著麽多人吃闲饭,为什麽偏偏要你下岗?分明就是欺负人!” 

  “说你工作经验不够,难道刚毕业的黄毛丫头就有工作经验了?” 

  “说你学历不行,再怎麽著也是正经学校的本科毕业!那个黄毛丫头难道是清华北大出来的?!” 

  “不知道。听说是个专科学校,学化工的。” 

  “去!学化工的干什麽图书馆?”妈妈给我到了一杯水,“对了,儿子,你们那个猪头领导还说什麽来著?” 

  “说我平时表现不够积极。” 

  “表现!表现!会表现的难道就是积极分子?我看爱表现的全都是些巴结上级的小人!哼!”妈妈越说越生气,举起手里的杯子“咚咚咚”一气就把给我倒的水喝光了。 

  “那你就为这个才回来,没有别的事情了?”始终沉默的爸爸突然开口问我。 

  我坐在椅子上一声也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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