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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偶-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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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涨红了的脸庞。

    “那我呢?童童,我呢?那个你明明说过很爱很爱的那个人怎么办?”任子墨站在病房门口,灯光下印着他完美轮廓,他的脸很白,眼圈也有些黑,衣服上还有脏脏的血迹,我知道是我留下的。这样一个混乱的,一点也不美好的任子墨是我留下的

    
 


非偶 正文 第38章
章节字数:712 更新时间:11…02…21 11:08
    “童善,你现在又是什么意思?你要我怎么办?”隔着远远的距离看着那个与我纠缠了那么多年的男人,我只是露出浅浅地微笑,摇摇头。

    “任子墨可是我累了,你记得吗?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和你说,我要是喜欢女人,我会生一个孩子,男孩女孩我都喜欢,那个时候你还生气的几天没和我说话。你从来都不知道,我多么渴望有一个家。可是这些你都不能给我,你给的只有痛。所以放过我,好吗?这一次,让我也有那么点幸福不行吗?我一直都想幸福的,那个人是不是你,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我想我是恨你的,恨了很多年,我以前一直都这么想这一辈子除了你再没有别人了,没有另一个人那我恨得忘不了了,现在我才知道那是我不愿意忘掉。现在死过一次,我觉得我能忘掉了,所以你怨我,恨我,我都不再在意了。”

    那些比恨更多的东西,我都不再在意了,我已经过了冒险的年纪。

    爱不爱也没关系了。

    卓小年把我拥进怀里,这一次,换我留给任子墨背影,最后一次,让我选择逃避,让我再做一次坏人,让我再利用卓小年一次,让我勇敢的对任子墨说,我的那些伤口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那个人站在门口的人,那个我曾经甚至依旧心心念念的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消失不见了。就像从来没有存活在那个叫做童善的卑微少年的生命中,有些人注定只是风景,今生的停留也换不回一丝期许,有些人再美好也非你的良人,齐大非偶,不爱难求。

    结局是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个卑微的男仆,孤独的老去。

    ————————想要BE滴童鞋,这里就可以打住鸟——————(好吧,偶承认某很无力,结局的很随便,咱叫草草所以选择“草草结尾”,呵呵,羞愧遁走)————

    
 


非偶 正文 第39章
章节字数:1878 更新时间:11…02…21 11:09
    四年后。

    有好多人搞不懂W城的“圆满”坟地上为什么种着大片茂密的法国香樟,那样令人心碎的绿色,空气中漂浮的香气,和那片静谧的死亡之坟那么的不和谐。

    可是经常来这里祭拜家人的却知道,有人正是因为这片诡异的绿海,而留在那里。

    圆满坟场的守园人是个长相柔美的青年,尽管好多人知道他有三十几,可是看过他的人都记得他像少年一般微笑的酒窝,记得他说,因为喜欢这片香樟林,所以要留在这。

    大家都搞不懂那个少年,明明有一副好皮囊,像个念过书的大学生,为什么要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坟场,没有人知道。

    那个人叫童善,今年三十三岁,有不良记录,是个同志,无伴侣,爱过一个人,那个人是谁,我已经不记得了,额,忘了说,我就是童善。

    有时候,我会想,明明我只有三十几,为什么记性会越来越差,也许是长时间不使用那些工具,都退化了,再或者三十几就得了老年痴呆,好吧,应该叫中年痴呆。

    我住在圆满的附近,是分派给守园人的房子,因为在郊区,所以看上去有些山野的气息,我甚至还养了几只小鸡,每天很早就起来,坐在门前晒太阳,眺望那片茂密的香樟路,想念某个出现在记忆中香樟树下的少年,可是我已经记不清他的脸了。是的,我忘了,带着卓小年对我期骗的怨恨,带着卓雅打掉孩子的怨恨,带着梁家所有人对唐敖儿子的怨恨,我逃避到了这个地方,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好像还忘了一个人的怨恨,是谁?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我在三十三的时候,过上了八十三岁该过的日子,安逸的有些讽刺。

    其实我还是会在每年的某个日子离开一下这个地方,我会去镇里的超市买很多菜回来,会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会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我很好,这个日子,不是我的生日,是我妈的忌日。

    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离开那个人已经这么久了,久到我已经忘了,对忘了,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个人现在是不是和她的老婆复合了,说不定又有了第二个孩子,说不定很幸福,说不定也忘了我,说不定~~~

    好吧,不说他,我忘了。

    在超市里逛了一圈,买了很多东西,其实不知道我妈爱吃什么,因为小时候记得妈妈做的菜都是我爱吃的,现在这个时候,还是进了我的肚皮。我推着车慢慢的走着,突然感觉被东西拉扯着裤子。

    低下头,看见一个穿着粉红色公主裙扎着俩个小辫子的小丫头正拽着我的裤子,含糊不清的说着,“巧克力,要要,上面那个要要”

    我对小孩子确实没有什么抵抗力,尤其是可爱的小妹妹,“小妹妹,你要巧克力啊?”我转身看到巧克力在最上面,“要不要叔叔抱你上去拿。”不禁大脑思考的话就说出了口,小公主似乎听懂了,向我张开了手臂。我很自然的把她抱起来去拿我们头顶上的巧克力。

    看到小家伙在我怀抱里动来动去的时候,我才开始思考,要是人家父母看到,还不要以为我拐卖小孩。都这把年纪了,还为自己惹麻烦,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把这个腻在我怀里不肯下来的小孩给放下来,就听见小家伙在我耳边用含糊的声音,叫了声,妈妈。

    我有些紧张起来,仿佛真有拐卖小孩被当场抓住的错觉,连忙傻乎乎的和一个小孩解释起来:“小妹妹,我是男的,妈妈有没有教过,男的要叫叔叔,不是妈妈,叔叔是好人,你要告诉妈妈,叔叔带你去找妈妈好不好?”我把小公主抱着手里,转身去推我的推车。

    又过了一个四年,我还记得小时候我躺在地上仰望那个少年阳光下稀稀落落的阴影,多少次转身后,我还是会看到那个洒在心口里的阴影,那个烙印在心底的男人。

    “我爸爸说,他爱的人,就是我的妈妈。”小公主的话幽幽的在耳边回荡,我愣在当场看着那个不远处的男人,任凭泪水决堤。

    “童童,卓雅没有把孩子打掉;童童,我离婚了;童童,我一直在找你;童童,其实我爱你,你还要我吗?”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我的怀里抱着任子墨的女儿,带着泪水望向那个人的眼里,那个里面有一个小小的人儿。

    他连哭泣的时候都会抽动嘴角边的酒窝,他想既然逃不过命运,既然舍不得他,既然忘不了他,就不要忘了吧!

    既然等到了那句我爱你,就原谅他吧!

    既然错了,就将错就错吧!三十三岁而已,为什么不能再冒一次险,相信他爱我。

    结局是王子说男仆的床上功夫不错,每次都让他欲仙欲死,所以什么公主之类的无所谓了,关了灯都一样。

    童善:“任子墨,你这个臭不要脸的王八蛋。”

    任小虫小公主:“爸爸,神马是鱼鲜鱼死,偶也要睡觉觉,偶也要在床上吃鱼。”



…end…

    
 


非偶 正文 番外1
章节字数:1081 更新时间:11…02…21 11:10
    某日,传说中的一家三口,任爸爸,童叔叔,小公主任小虫像正常的一家三口逛超市中~~~~

    童善眼冒亮光:“那边一群阿姨围在一起,难道有打折。”小童童像个小媳妇一样挤入了一群中年阿姨的阵营里。

    任子墨满心我的童童真是太贤惠了,“进的了超市,上得了床”(某草:您就不能想点阳光的东西~~~无语~~)

    任小虫坐在购物车里看着宇宙第一美男童善叔叔,露出了超越年龄的花痴表情。

    任子墨和任小虫远远地站在原地等童善。

    在一群妇女中鹤立鸡群的童善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任姓父女露出了恨不得立刻把他生吞活剥吃干抹净的眼神。

    突然,任小虫缓缓地在狭小的购物车里挪动了一下肉肉的屁股,满脸憧憬地对任子墨说:“爸爸,童叔叔长得真好看,我长大了要嫁给童叔叔。”

    任子墨那厮还在咬牙切齿,刚有个阿姨不小心碰了他家童童的脖子,晚上回家非要惩罚他,哼!

    “恩。”任子墨露出某种YD的表情,任小虫撇撇嘴,又弱弱地说了一句“我要穿粉红色的婚纱。”任子墨这才反应过来,立马来了个颇有意义的俩性教育。

    任子墨:“小虫啊,女人喜欢男人是不对滴!”(某草:任子墨这个见色忘女的人渣,居然企图扭曲自家女儿性向来保住他家童善,可耻,太可耻鸟~~~被任老大拍飞~~~)

    任小虫:“可是妈妈不是女的,爸爸是男的啊。”(某草:为神马你家孩子焦虑的事情这么奇怪呢,是正常孩子吗?早熟成这个样子)

    任子墨:“所以啊,爸爸妈妈分开了,不幸福。嗯~~~好吧,男的和女的可以在一起。”任子墨觉得这么说容易照成孩子童年阴影,也太缺德了,突然转换话锋:“其实啊,你童叔叔不是个叔叔,他是个阿姨,是个女的。这样说也可以。小虫啊,你看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可以,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也可以,但是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就不行,你童叔叔是女的,小虫也是小姑娘是吧,所以啊,不能在一起。”任子墨非常正经的蹲下身,拉着任小虫的手说。

    还在和阿姨们作战的童善突然打了个激灵,暗骂:“又是哪个缺德的诅咒我。”(童小媳妇:你他妈谁是女的啊,你丫以为我泰国人妖的。任老大:额,你不是女的,昨天不是躺在我身下。贱笑中~~~童小媳妇:放屁,昨明明是我在上面。任老大:这个对了,女上位骑乘式。注意是女女女~~~~童小媳妇:妈的,老娘杀了你~~~~)

    某草错乱中,老娘???

    任小虫童鞋还在纠结于,男人女人滴问题,男人和男人,男人和女人,女人不能和女人。恩。

    好吧,任老大得罪了无数翩翩的蕾丝边,罪过~~~~

    
 


非偶 正文 番外2 天生的强生的同人女
章节字数:633 更新时间:11…02…21 11:10
    转眼任小虫5岁开始上幼稚园小班,小公主长得那是一个水嫩啊,话说真正一枚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小萝莉。

    可是再天真烂漫的小屁孩都是有缺点滴,就像天使有不爱穿衣服的破毛病一样,用童小媳妇的话说,任小虫好得不得了,就是他那个缺德的爸,让她遗传了花心的毛病。

    老师说,路小摊和刘洋洋为了任小虫干架鸟,理由是,路小摊说任小虫是她女朋友,不让刘洋洋冲任小虫流着鼻涕笑;这下刘洋洋不依了,明明任小虫是他女朋友,她说他流鼻涕的样子很帅。这场英雄美人的战争,让路小摊掉了一颗牙,刘洋洋的头发被揪掉了一撮。最后那个传说中的女主角说:“他们都是我男朋友。”

    好吧,童善很无力,家庭教育中。

    童童:“小虫啊,你喜欢路小摊吗?”

    小虫:“喜欢。”

    童童:“那刘洋洋呢?”

    小虫:“也喜欢。”

    童童:“恩,那比较喜欢哪一个啊?”

    小虫童鞋忽略此问题扒手指中。

    童童:“小虫啊,很喜欢很喜欢的那个才能作男朋友,知道吗?不能脚踩俩只船,要专一~~~~”(某草脚得,这个不是专一不专一的问题,是早恋的问题。任老大:偶们家童童说神马就是神马~~~某草再次被拍飞。)

    小虫再次无视中。

    长答数小时的教育结束后,某超然的小家伙非常不屑的说:“等我看到他们俩亲过嘴,就把他们都甩了~~~”

    任老大,童小媳妇无语~~~

    好吧,同人女是浑然天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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