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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神-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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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

“是!”

想了半天,洪熙猛然的站立起来,喝了一声。几个高手瞬间而入。

“你们到西山,给我把一座坟墓给挖了!把里面的骨灰掏出来!”洪熙脸色狰狞地道。

“是!”几个高手低下头去。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传进了神机营的府邸之中。

“谁!”洪熙身体一颤,几个高手刷的一下,抽出武器来。

“堂堂武温小侯爷,挨了兄弟的耳光,就只会挖坟泄愤么?”一阵阴风卷了进来,出现了一个女子,这女子居然是蓝色的眼睛。

“优露莱特公主!”洪熙看着这个蓝色女子的眼睛。

“今天你在玉亲王府邸的遭遇,冠军侯已经知道了,你那兄弟,背后有高手支撑,你报不了仇的。不过冠军侯特地送你一枚地元灵丹,助你踏入武圣之境!”

第二百八十三章 夜入皇宫!

“什么,地元灵丹。”

洪熙听见优露莱特这个柔然公主一句话之后,全身沸腾的血液冷静了下来,用一种野兽似乎的眼神,看着这个身穿草原情衣服的蓝眼睛女子。

“大统领,你不相信么?”

优露莱特嫣然一笑,从怀里拿出一片翠绿色的绸缎,绸缎之中,包裹着一个核桃大小的水晶石。

这片水晶石中央,是一枚拇指大小的丹丸。

好像琥珀一般包在水晶石的中央。

这枚丹丸竟是像“邪神之血”一般,被封印着,这样的封印的好处,乃是让药力万年不散,但是没有大法力神通的人,根本无法封禁得好。

这枚丹丸,赤红,如火一般跳动,一眼看上去,好像并不实质,而是许许多多流动的符录,火气构造而成的一种不属于人间的存在。

“这就是地元灵丹?”

洪熙手一动,正要去拿枚水晶石,却被优露莱特手一翻,卷了起来。

“洪熙你身为神机大统领,统领兵马,历练多年,怎么这么心急。”优露莱特用一种生硬的语气道:“这地元灵丹,乃是天下丹药之中的至极,能换血生筋,长骨装膜,洗髓清脏,而且没有任何的药渣丹毒,更不会附在血液之中,使地日后成就武圣,换血不干净,练不成真正的圣体,只要是有了宗师境界的高手,服用这枚丹药之后,就会跳过练髓换血这身体变化最为艰难的一关!所以这枚灵丹,比起天下任何宝物都要珍贵,就是万两黄金,千万两纹银,都是难以求到的,这样重的一枚礼物,洪大统领说拿就拿,未免太儿戏了一些吧?”

“这枚灵丹,的确珍贵无比,朝廷皇室都没有。”

洪熙眼睛看着优露莱特收起来的灵丹,用一种干涩的语气道:“不过它却不能使我成为真正的武圣。真正的武圣,不但身体要血纯净,还要心灵精神,炼做一团,到达微奥神奇的境界。”

“心灵的修养,那自己的功课,谁都无法帮助。你洪熙若是想和我讨价还价,那就算了,就当我今天白来一趟。”

优露莱特站起来。

“这神机营乃朝廷重地,你一外国使节,想走就走,想来就来么?”洪熙狰狞的一笑。

“洪熙啊洪熙。你真是太自大了。比起你爹洪玄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优露莱特摇摇头,叹了口气,“你莫非是想强行抢夺这枚地元灵丹?还想把我留在这里?先不说你能不能留住我,就算留住了我,冠军侯的报复,你莫非你以为承受得了?青州总督公子的下场,你难道不知道么?”

“前年九月三十日,青州总督魏立人的儿子调戏州金家大小姐被冠军侯捉入军中,三刀六洞,扒皮植草,后青州总督被贬,死在刑部大狱之中。”洪熙看着优露莱特,用一种更加干涩的语气道。

原来冠军侯极其护短,天下闻名。青州金家大小姐,是他的禁脔,曾经被青州总督儿子在一个场合调戏,结果被冠军侯直接抓到了军中,扒下皮来,塞了草。

“来人,给优露莱特公主上茶。”

自言自语过后,洪熙把手一挥。

“看来洪大统领是一遵守规则的人。”优露莱特点了点头,坐下:“既然这样,我就多告诉你一点信息好了,你的那个弟弟洪易倒没有什么,只是他的背后,乃是天下八大妖仙之一的银鲨王。”

“银鲨王?那不是出云国公主么?”洪熙震惊道。

“你现在知道洪易为什么武功大进了吧?而且这银鲨王已经和他结为道侣,你想报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优露莱特道。

“他凭什么,银鲨王乃是天下绝顶高手,他只不过是一个小杂种!为什么!为什么!”突然之间,一股强烈的嫉妒从洪熙的心中升腾起来。

“嫉妒是没有用的,唯独有提升自己的实力。”露莱特冷冷地道,话语之中,似乎宛如一头凉水,浇得洪熙全身的火焰再度熄灭了。

“地元灵丹给我,冠军侯爷要我做什么。”洪熙道。

“冠军侯并不要你做什么,只是给你一个好处罢了,让你压服洪易罢了。你以为,你的手上的这点权势?这点兵马?能值得侯爷拉拢?若不是冠军侯对银鲨王有意,岂会把地元灵丹送你?你练好武功,突破到武圣境界,打压洪易,就够了,冠军侯并不要你做什么,不过今天的事情,你最好不要泄露出去,否则侯爷震怒起来,你除非躲到你爹的身边,一辈子不离开。”

说着,优露莱特身体一动,一股淡淡的雾气笼罩了身体,洪熙一手抓去,居然抓到了一个虚影,优露莱特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那枚用水晶石封印的地元灵丹,则留在了桌子上。

“洪大统领,地元灵丹只能让你身上进入‘圣’境,你的心灵上,还要多多磨练啊,否则光有皮肉,只是一个空壳罢了,只有你成就真正的武圣,才有资格……”

优露莱特化为雾气之后,声音上下飘忽,余音渐渐地淡了。

“哼!”

听见声音渐渐地淡了,洪熙知道优露莱特已经离去,鼻腔里面发出了一冷哼。

“父亲已经成就了人仙,可惜,他穴窍上的功夫,迟迟不肯传授给我,现在我服用了这的元灵丹之后,肉身成圣,父亲就会把穴窍凝练之法,真正地告诉我,到时候……冠军侯,你小看我……洪易,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洪熙咆哮着。

玉京城外六十里处玉龙山上,方仙道道冠之中,一个头发全部剪掉了,只剩下一寸,平展平展的少年坐在一个火焰熊熊的丹路前。

身法肤发,受之父母,不能损毁,剪掉头发,那是大不敬,但是这个少年偏偏就剪成了短寸。

方仙道宗主萧黯然,还有几个精神内守、鹤发童颜的道士也坐在旁边,似乎是守护着这个少年。

这个少年正是冠军侯。

“侯爷地元灵丹已经交了洪熙。”就在这时,丹炉外面,出现了优露莱特的身影。

“嗯,我知道了。”冠军侯点点头道。

“侯爷,洪玄机实在是可恶,自持为理学大家,排斥各大门派!甚至多次上奏章,联合朝廷理学群臣,要把我们方仙道彻底地赶出朝廷,还要收刮我们的田产,并入国库!这次侯爷携大胜云蒙之威,来朝廷之上,和洪玄机分庭抗,一定要为我们方仙道多说说话。”

一个老道士道。

“无妨,不过洪玄机现在成就了人仙,这实在是绝世天才……不过……”冠军侯说了两句之后,并不说话了。

几个老道士也不再问,萧黯然只是默坐。

夜,又深沉了。

皇宫就是一个庞然大物,坐落在玉京城子午中轴线上,大乾皇宫,可谓是天下最为庞大的宫殿了,也是历朝历代,都修建起来的天下中枢之地,经历了上百个朝代的修缮扩展,又毁于兵火之中又再度重建,经历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就算是大禅寺那样庞大,宏伟的宫殿,佛堂庙宇,和皇宫比起来,都显得小了。

天下的心脏。

看着天空之上,又落下了宁静的雪花,洪易独自走在街道上,远远地望着远处,皇宫那巨大的内城城墙,还有一队队骑兵守卫,以及护城河,还有一座座宽阔白玉金石桥。

洪易此时,一身黑衣,面目模糊不清,如果这个候,有人看他的脸的话,就会发现,他脸上没有任何五官,光塌塌的一片,因为洪易这个时候,并不是肉身,而是神魂显化。

不过此时,他的神显化出来,真实的肉身,也区别不是很大了。

他今天晚上,正是照计划,要夜晚探一下皇宫,这个天下机枢之地。

不过他并不敢飞天上去,俯瞰皇宫。

因为皇宫之中,高手众多,藏龙卧虎,谁不也不知道会有些什么样的高手,万一飞上天空,神魂散发的气息,很容易被高手发现。

洪易现在在望气。

没有错,他是在望皇宫的气。

在他的眼睛之中,偌大的皇宫之上,有一股股金黄色的气流,上下漂浮,闪烁不定,这些金黄色的气流,蕴含了无穷无尽的威严。

在洪易的眼睛之中,整个皇城,就好像是一些神仙图画之中,佛祖的灵山,道尊的天宫,光辉隐隐。

不过这些金黄的气流,普通人是看不见的,只有道士高手,运用神魂,才能感觉得到。

“这是许多人心中对皇权产生威严的念头,这些念头,缠绕着皇城,一般的阴魂鬼物,简直靠都不敢近,不过这也是正常的现象。”

洪易身体一闪,化为了无声无息,一股阳和的细流,从地面钻入了皇城之中。

第二百八十四章 元妃洗澡!

“整个皇宫,一共有三万六千间房子,宫女太监两三万多人……光是一个正宫就有乾罡殿,坤元殿,养心殿,日华殿,月华殿,子午殿,奉先殿,内阁殿,飘云殿,玉龙殿,泰极殿,琅琊殿,山海殿,荣富殿,礼仪殿……等三十六个大殿。要不是事先找玉亲王问清楚了宫殿的大概,只怕是转晕了脑袋,都寻找不出来。”

洪易神魂从地面钻入,笔直一条线,渡过护城河之后,就从内城墙壁上钻了出来。

双脚踏在漆黑色的暗金色大砖之上。(地球上的皇宫,是九千多间房子,阳神世界中的皇宫,要比地球大得多。)

看见面前长长的大道,耸立的宫殿,一间间的房屋,还有提着灯笼巡视的太监。洪易心中不禁回忆起从玉亲王哪里得来的皇宫地理分布。

饶是他过目不忘,仍旧被皇宫各种大殿,各个分布弄得有点头大。

皇宫的地理分布,简直比起最深奥的经文,都要难以弄懂。

一个武温侯府进去了之后,都难以寻找到路,而整个皇宫,比武温侯府大百倍!也复杂百倍!自然是难以查找。

尤其是洪易更不可能大张旗鼓的分开念头,四面搜索。

这样的行为,除非是梦神机,不然的话,只是找死!

而且玉亲王知道的皇宫分布,也只是一部分,并不齐全。所以洪易还是得小心行事。

脚踏上了地面,行走着居然有一种微微不舒服的感觉。

洪易看了看地面的地板,是漆黑颜色的板块,上面还有点点金星。

皇宫的地面,一律都是一种来自锦州的“乌金胶泥”烧制的大砖,并不是青石板,也不是白玉石料。

这种“乌金胶泥”烧制成砖之后,硬如钢,平如镜,漆黑的颜色之中,带着点点金星,有一种圣洁神秘的气息。

洪易神魂钻出来的时候,感觉到有些不舒服,微微一想,立刻就知道了。这“乌金胶泥”烧制的砖,在炉火之中,用了血祭的。

也就是一窑砖,都要用极其强壮的人血,或虎血祭祀填进去烧。

这种烧制出来的砖,砌成宫殿,可以防止鬼物阴魂作祟,百邪不侵。

“啧啧……小说笔记之中记载,锦州贡窑烧砖,每一窑砖,都要杀一头猛虎,‘以暴虎之血祭窑’取虎煞真罡,去退邪魔。倒还是真事!”

洪易想起了史料之中的记载,得到了印证。

这地面,的确是有一种煞意虎威的念头,一般就算是修炼到了日游的道士,都难以抵抗,不过对于洪易这种雷劫鬼仙,也只是微微地不舒服罢了。

“大家巡夜小心一点,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情,否则的话,我们都要被废掉武功,贬到青州,与披甲人为奴!”

就在洪易漫步走在大道上观察皇城景色的时候,一队提着灯笼的太监,从他的身边走了过去,领头的太监,身穿绿袍,居然是一个先天高手!

尤其是这个太监的身边,牵了一头獒犬,全身紫色,没有一点杂毛,狮子一般。这头獒犬身体上也没有任何的腥气,取得代之是花露的味道,显然是天天用花露香水洗过澡。

这是极品紫獒,和獒狮王一个等级的存在,都是獒犬中的帝王,比狮子还要凶猛,也非常的聪明,通人意,更能看穿一些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比如阴气念头……

这一队太监,总共有十二个,一头紫獒。这样的组合,就是一个巡逻小队了。

洪易在一顿饭的时间之内,已经看到了七八队这样的太监巡逻过去,可见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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