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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侠隐-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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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见那多东西财货,林、毛、余三人除取了数十斤金沙交给芹芹背回去,准备带至灵龙山去作馈赠外,只略取了一些有用之物,余者尽着他和芹芹、山娃子三人携取,剩下的仍可回去同了蔡氏夫妻二次再来,一方喜出望外,一方见山娃子倒颇知足,在寨堂中取了一大包衣物,便去料理饮食,只芹芹取的东西不多,却满处乱翻乱找。他哪知芹芹是想借花献佛,见恩人所取无多,心中不服,打算给他们找一点汉人心爱之物,并非自要,心中好生不快。一则大锤自己没有主权,筠玉事先有话,他们三人都是一样随意取携,惟力是视;又看出芹芹变成了筠玉重用的人,不便出言斥责,只得也比看乱取乱翻,惟恐芹芹将好的都拿了去,不一·会,便又弄了一大包。芹芹虽然东找西寻,却未见她取上一件,自己已弄了三大包东西,即此已难于携带,心中还在暗骂:“贱丫头娃!没开过眼,定是丢了这个舍不下那个,所以闹得结局一件也没挑选好,仍是适才在寨堂里取的那些。你还要帮三位恩客背那金沙口袋,就拿也拿不了许多,何苦来哩!”一面又想孽龙为害行旅已有多年,近年更不断往山外打抢劫杀,东西历年存积甚多,俱是自家寨中有用之物。孽龙多半不知用处,都堆在寨堂之上。柳燕这两间屋,所有业部看过,尽是汉客贩的衣、物绸布和从山外劫来的吃食腊味之类,样数还没寨堂上堆积的多,芹芹也全拿不了,反正还要再来,自己手下人多,她只一人,至多加上她那情人,与她急取则甚?想到这里,一赌气,甩手出去,谁知芹芹竟将他瞒过。否则当时看见他终是头子,或好或歹取去,林、毛、余三入原命各碰运气自取,已然到了他手,自然不便失信,至不济也要分他一半,哪能将这人间异宝都得了去呢。
那匣外观如铁,一个长有三尺,宽约半尺,有二指多厚;一个长有二尺,宽厚俱比大匣差一小半,拿在手中甚轻。不顾细看外表,筠玉说罢前言,先打开大匣一看,果然里面剑槽中置着两口宝剑,剑鞘极薄,剑柄上镶有一单两双、三块拇指大小的宝物,颜色一青一白一黄,非珠非玉,光华湛然,芒彩四射,众人已觉惊奇。再握着剑柄往外一拔,微闻“丝”的一声,一道寒光电一般闪出来,照得旁立诸人颜面皆碧,冷气森森,直扑眉宇。筠玉不觉狂喜,再轻轻往外一伸手,“丁”的一声情脆之音,全剑出匣,立时耀碧流青,星飞电掣,光照全室,寒生襟袂,仿佛一道轻虹拿在手里,晶明几可透视,喜得双手发抖,无可形容,忙回手递给余独。
筠玉再将第二剑从匣中拿起,忽见槽内夹有一张二指宽的纸条,忙先拿起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几行狂草,词是“尘中寄迹,倏忽百年。仗以伏魔,仗以除好。今日解脱,售价三千。虽非其主,借作邓传。命浅心毒,明眼何干?银济孝子,剑赠有缘。彼虽两失,我则两全。孽龙恶蟒,劫数当然。余惟怀玉,蝶蝶鹅鹅。璇闺共苦,同隐仙山。往者宝之,勿让勿谦。云腾霞举,壁合珠联。”等二十四句,底下却未写着名姓,只画着一把剪刀、一块石头。心中细释词意,似是剑主是个主人,在缘寂以前将它卖给一个恶人,拿它三千剑价去济了一个孝女。那恶人中途经此被孽龙劫杀,将行李衣物抢上山来,不知匣中有宝,定以为是块废铁,不知怎的被柳燕看出,要来放在这屋内藏起。算计那恶人必有别的遗物可查,见山娃子也跟着惊奇,想必也未见过。当时既不便询问,又因纸上有自己和林、余二人姓名,并且“余惟怀玉”那句话甚是刺心,好生不快,不由瞪了余独一眼,故意喜说道:“原来将才来杀缠藤寨人的,一个是我们的师兄,一个是师姊,奉了仙人之命与我们送剑来的。”说罢,便把纸条往怀中一揣,又去拔第二口剑。
林、余二人因字是狂草,旁立没有看清,向筠玉要。筠玉微嗔余独道:“什么你都要看,这回偏不给你看!少时我只和林姊姊看去。反正这宝物是我们的,仙人已给我们注定了。”说着便去抽那第二口剑。这口剑光却是红的,其赤如火。余独正把玩那第一口剑,尚未还匣,青红二色,两道剑光,相映幻为异彩,辉耀全室,照眼生颖。余、毛二人忙将双剑还匣,再去取那短匣来看,里面却是一口单剑,剑鞘上有朱篆松纹,形式奇古,柄上也镶有五粒明珠,大如蚕豆,晶光流射,迥非凡品。这口本要短去尺许,及至用手轻轻试拔,便“玱琅”一声自己跃出,仿佛活的一般,把筠玉吓了一跳。其长还不到匣底,可是银光闪闪,稍一挥动,剑尖和彗星一样,除本身光同电闪,不可逼视外,还带起尺许长的芒尾,仿佛不止原形那么长似的。匣中别无异状,只那匣和剑鞘俱都非金非玉,不知何物所制。
筠玉细看了看,忽一动念,便双手捧给林璇道:“此剑出诸仙赐,大约应该归姊姊所有。只可惜肚中字墨有限,还认不出上面的朱书篆文。请就收下,不必客气,我暂时且取用这两口。这东西不能离身,我们均须从匣中取出来佩好。余大哥缅刀失去,这里找不出好东西。我原来那口也非凡剑,就暂借与他佩用吧。”说罢,解下腰间佩剑递与余独,再开了剑匣取出双剑佩好。林璇将剑取出佩好,要过那柄百炼缅刀给了芹芹,吩咐把那五六十斤金沙取来,暂时倒入两个剑匣之中,交与芹芹,以便少时携带,然后喜孜孜招呼大家到外屋去同进饮食。
适才众人目光俱注定在剑上,又是惊奇又是钦羡,全没注意别的,只林璇先见筠玉看纸条时妙目含嗔,瞪了余独一眼,随后分了一口剑给自己,便将双剑自行带好,对那仙人留的纸条一字不提,情知其中必有原故。剑是三口,人也恰是三名,惟有余独无份。
筠玉做人极为义气,就算那剑不该余独得,照情理也应分让一口,何况她先时之言,分明似三人俱都有份,她却把自己原来的剑给了余独。如说心贪垂涎宝物,剑是双的不愿拆开,故意藏起纸条以便独有,筠玉又不是那样,并且这样做法明示人以无私有弊,万不会如此蠢法。林璇心中直爽,如换平日,必认为筠玉事行得不对,决难缄默,这时因看出筠玉对余独也是一样关切,尤其是昨晚到此时,言谈颦笑之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情况自然流露,分剑以后,余独更是自甘向隅,毫无失望之色,接过筠玉原有的剑,立时佩在身上,喜气洋洋,意甚自得。两下都是患难至交,暂时也不好提起,反正筠玉已说少时要将仙人留的纸条与她看,且等看了再说。
筠玉食量本小,略用了些饮食,便向余独道:“我想在回去以前,到寨堂中再看看去,余大哥陪我一行如何?”余独自然应允。行时筠玉又叫林璇快吃完了先去,说罢便同余独起身,状甚但白。林璇知二人俱不会避她,匆匆吃完,吩咐余人后来,也赶了去。
刚一行近寨堂,便听余独向筠玉道:“虽然仙人之命,我与筠妹各人一口,但是此乃双剑,既不愿分,自然该让给筠妹才是,还有什说的?我得你这一口好剑,业已心满意足,而且此剑既承相赠,也取不回去了。”又听筠玉道:“我再三问你,你却执意相让,我也无法。只恨我适才心乱性急了些,外人不知,还道我故意将自己的剑先使你不好意思要,再说要的话呢,真是冤枉。”说时林璇业已走到,因二人语声甚高,明听见脚步之声仍自争论,不像避人,便走了过去问道:“筠玉和余大哥争论什么呢?”
筠玉又重言道:“按仙人留的纸条上写的意思,那单剑该你所有,双剑我和他一人一口。当我乍见至宝,喜极忘形,心有点乱,剑又是芹芹从木架后找出来的,恐大锤日后和他为难,也没想想,匆匆带起,又因三口剑不好一同带,以为自己人,有话事后仍可说,再改正过来,随手把我原来那口故意送给了他。其实我非心贪打算独得,实为剑是双的,分了可惜。好在我们三人情同骨肉,谁得都是一样。后来我吃东西时,越想越不是味。我本要来搜寻这里有无线索可考,看看那买剑送死的人是谁,就便把余大哥喊来,说明今明日上路,这双仙剑仍今归他,免得拆散,我自要还原来那口。他却执意不肯换回,好像我安心使诈似的。你说有多气人!”
林璇一听,果然那剑是该毛、余二人分有,知她但白,不会语不由衷。不过那双剑虽在一匣中存放,看形式并无与寻常双剑不同,各得其一并无不可,何故筠玉宁甘不要都不愿拆开,余独又执意要筠玉原来那口不说分得的话?好生不解,想了想,便向筠玉要那张纸条来看。筠玉忽脸上一红道:“我说的话,姊姊还不信么?定要看它则甚?那纸上意思是说仙人将剑卖了三千银子与一恶入,由他带到这里,为孽龙所杀,以便我们今日来取。单的归你,双的我和他一人一口。我不愿使神物分开,才有此议。谁知他好好一个人,这等不通情理,姊姊这一定要看,好似不相信我,我倒更不拿出来了。”
林璇知她借此撒赖,但一揣测那双剑独他和余独合得,纸上之言必有不可告人之处,不定便是仙人给他两个撮合,不禁恍然大悟。暗忖:毕竟汉人总有许多男女防嫌,拿筠玉这等豪情胜概,自命英侠的女儿家,也有这般掩藏。他两个本来情感亲密,互相爱重,明明天生佳偶,既有仙人撮合,岂不正合心意?只要不逾份胡为,情爱不专,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怎么反倒不爽快起来了?休说山中那些山民情爱于中即发于外,不能自己,无所用其隐秘,便是换了自己是她,也决没这许多的羞处,最可笑的连男的也是这样。
因为汉人男女之间习惯如此积重难返,终恐明揭开来给他二人愤事,心想仙人既给你们注定,早晚仍是你二人共有,便借作解劝暗点道:“我三人情逾骨肉,我是有了,你两个还不是暂时谁带在身旁都是一样,分什彼此?筠妹如觉剑不好分开,又问心不安,日后各带些时,永远如此,算是公有的,不让它分开来,岂不是好?”
筠玉虽觉话说刺耳,可又不便再说什么,只得闷闷地带了起来,叫余、林二人同找那剑的来源线索。一会,大锤等三人拿了那屋东西相继来到,筠玉命他们也帮着在积物中翻看,有那带字迹的东西无有。大家乱翻了一阵,才在尽底下翻出几口破烂了的箱子,有一口上面贴有云南将军衙门残余的印封,打开一看,里面尽是些零星文具和几本残书。
余独见书上盖有图章,正拿起想看书主人的姓名,忽从书里掉出一张报丁忧开缺的草稿。看完一遍,才知那报丁忧的便是云南将军崇喜。一算年月,大约在去年三月才从云南起的身。这等地方大官,不特应走官道驿路,而且随行的人也甚多,沿途官府承应供张,声势何等渲赫,怎么走错了路也不会走到这等艰险难行的蛮荒之区里来,送死在孽龙手内。再者中途如果失踪,所经官府怎生担待?那还不闹了个乌烟瘴气!怎的在贵州境内并未听人说起?正看之间,又从书中翻出一张大红名帖,木印着“贾本治”三个核桃大字,也不知这两人是否买剑之人。正自不解,忽听筠玉唤道:“余大哥、林姊姊快来,我找出它来了!”林璇也在乱物堆中翻找,闻言一同过去一看,筠玉从一个极讲究精美的细漆竹丝提篮内,翻出几本朱卷、几束宫门抄和一个外用绫包纸封、上写“居官秘纪”的手抄本。
大家聚在一起,翻开首页看了几行,看出书主人便是那贾本治,这本书已第三卷,乃是他的机密日记。除了记他在将军衙门内当幕友,办过几件诬良为寇极机密的案子外,所记尽是当地文武大官的丑事和秘闻,大半均有把柄在他手内。有一段记得很滑稽,说天下做大官和享盛名的都是呆子。人生世上,只钱最要紧,一个一二品的大官不可谓小了,可是单靠俸禄去做清官,他那享受还不如一个能挥霍的大城市中财主。每日还要辛苦劳碌,忧谗讥直到老死,休说自己,连儿孙都沾不着一点光,真叫是何苦乃尔!可是如做贼官,自然是要好些,财也有势也有,尽可穷极豪奢为所欲为了。可是这类贪人大多不知止境,有几个能在风头上收篷的?加上贪为怨府,既不容于伪君子,更见嫉于真小人,即便到了宦囊充足之时,心里忽然明白,打算急流勇退,一想到仇家大多,官场冷暖素所深知,大丈夫岂可一日无权?在马上还防仇人冷不防中暗算,一旦不在马上,岂非自寻死路?再者亲朋党羽全都倚为阴蔽,也不能放他告老还乡。明知危险,也只得一天混一天挨下去,一面以前贪骄的脾气习与性成,改它不了,一面是渐觉所行所为太已过分,在不犯案的当儿已然是心中有病自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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