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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对视了一晌,眼看着秦枫并没有开口的打算,林雨才低声询问道:“秦枫哥,你怎么又,又哭了?”
听着女孩空灵的嗓音,秦枫却是一阵尴尬,是啊,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这么脆弱了?
秦枫仰面深吸两口气,止住了眼泪,他努力挤出一丝笑容,却并没有回答林雨的问题,他只是笑着说道:“小雨儿,才两年没见,你都长这么大了,唉呀,怎么说呢,小妮子长得也太可爱了!”说着,他伸出手去在林雨羞红的脸颊上轻轻捏了一下。
林雨没有反抗,相反,她从心底是十分乐意秦枫对她亲近的,从小就厮打在一起的两人,关系是极好的,可以说除了父母,她最亲近的人就是眼前这个满脸泪渍的大男孩了。
“那你都不来看我,每次你会村子都只和爹娘说话,故意躲着人家……”林雨的小嘴撅了起来,话语透着一丝嗔怪。
秦枫在心中叹了口气,自己在外面所作的事情,如何能与你相说啊,小妮子,你可知道,当残忍的血腥气味麻痹了我的心灵的时候,当我的心坚忍冰凉的时候,只要看见你,便会不由自主地溶化……我,不忍心让你受到一丝的伤害,哪怕是一丝地担忧。
“小雨儿。”
“嗯?”
“有些事情,我是不能对你说的,无论你知道了也好,不知道也好,我都希望能将它抛于脑后,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真的过去了吗?
林雨瞪着眼,露出一丝迷茫,她听不懂秦枫的话,却能深深感受到话语中所包含的落寞于悲伤,这些年,她隐约觉察到了什么,心里略有不安,却又有些飘忽不定,直到这些天从村民口中听到秦枫哥被通缉了,这才惊慌起来,她问爹娘,爹娘却根本不搭理她,只有盼着昏迷的秦枫哥醒来告诉自己,可这时秦枫哥也不愿和她讲,便突然有了一种被忽略了的感觉,只是鼻子一酸,话语中便带上了哭腔:“你们都不愿和我说,都不愿和我说,我已经长大了啊,你不也说我长大了吗?”
最害怕的事情还是来了,秦枫第一次感觉到女人的麻烦,这令他头痛不已,一时间竟不知所措起来。
“秦枫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我真的长大了,这件事我知道很严重,会产生很不好的后果,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秦枫哥永远是对的!”
永远是对的?或许,连我自己都不能确定究竟是对,还是错。秦枫深深看了一眼林雨,这个女孩已经懂得了善解人意,不知道未来哪个幸运儿能娶到如此一名好妻子。蓦地,心中一阵凄凉,他缓慢的伸出手,摩擦着自己脸上那道惊心动魄的刀疤。
第一卷 仇怨 第六章 离开
秦枫心中一阵刺痛,他的手似乎穿越了那道刀疤,抚摸到了自己原本的皮肤,为什么,我要背着这张狰狞的脸活着?
林雨看着他痛苦的模样,心中也是难过不已。
五年前,当秦枫带着这张几乎毁容的脸回到村子时,林雨是吓得大哭了一场的。看着那张容貌大变的脸,林雨一度不敢也不愿相信,这,便是她亲爱的秦枫哥。可是,当这个人笑着叫自己的乳名“小雨儿”,笑着捏自己脸蛋地时候,只一瞬间,这个善良纯洁的小女孩便重新接受了这个貌似凶狠的男孩。是的,那时候,秦枫也不过是个男孩。
此时,林雨再次近距离地看着这张脸,以一名十六岁少女的心来重新审视着这张脸——棱角分明的面部轮廓,高耸的鼻梁,忧郁深邃的眼眸中,透着坚实与沉稳。最后,林雨将目光停留在那道刀疤上,忽然觉得也不怎么吓人了。
是啊,无论变成什么样子,他都是我的秦枫哥。紧紧盯着这张脸,林雨还未成熟却即将成熟的少女的一颗火热的心突然剧烈颤动了起来,像树梢上那急促奋发鸣叫地知了,有些烦躁,大多却是激动。
我的秦枫哥啊,你可知道,我一直深深地爱着你!
这一刻,林雨多么想将埋藏在心中多年的话说出来,对着面前这个被命运折磨却不屈于命运的男人。
灿烂的红霞爬上了林雨的脸,犹如一团青春的火焰在熊熊燃烧,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林雨赶忙低下了头,轻轻咬着嘴唇。多么害羞的女孩啊。看她的样子——小心地抬起头,偷偷看两眼陷入了沉思的人,脸颊顿时又红了几分,然后迅速低下头,像是给自己打气,只一会,便又抬起了头……
这样反反复复好几次,直到秦枫回转了思绪,说出一句让她凉透了心的话:“小雨儿,我想,我该走了。”
顿时,林雨像是被一盆冰水劈头浇到了脚跟一样,傻愣在了原地。
“我不能继续呆在这了,为了你们,也为了我。”秦枫也不看她,目光透过半掩的房门,凄凉地看着屋外那片被人践踏多时而紧贴在了土地上的枯草。
“为,为什么?这儿,有什么不好的么?”林雨声音颤抖着,她不能理解秦枫的话,更不愿去想。或许,她更愿相信秦枫只不过是和她开个玩笑。
“你应该知道了,我在外面吃了官司,有很多人想要抓我。如果我继续呆在这里,迟早会被人发现的,那时,连累的将是整个村子的人。”秦枫苦笑着摸了摸林雨的头,继续道:“小雨儿,你已经长大了,一定明白我的意思,离开这,对我好,对大家也好。”
事情转变的太快,就像一段演绎到高潮的话剧,只一瞬,便跌倒了低谷,让人难以接受。这一刻,林雨只觉得天地都旋转了起来,昏昏暗暗的,日月都颠倒了……
六月初夏,炽白的阳关已经带上了些许使人燥热的温度,洋洋洒洒一大片,落在了泗水村后方的一片桃林里。桃花开得正艳,娇艳欲滴,一朵朵争相开放着,在这充足的自然养料下,犹如一团粉红色的云雾,美丽迷人。
秦枫正立在桃林的边上,立在他爹简陋的土坟前面。此刻,他的心中五味开杂,很不是滋味。在其身后,是林叔和韩叔这两个老好人,他们沉默着,看着过世好友的遗孤,心里也是一阵酸楚。
这时,林叔上前一步,将一把刻刀递给秦枫,说:“那天你晕了过去,我和老韩就帮你把她埋了。”
秦枫点了点头,接过林叔的刻刀,走到旁边一座新开出来的土坟前,蹲了下去。
“一对苦命鸳鸯啊……”身后,韩叔莫名发出一声长叹,竟包含着刻骨的辛酸。秦枫看了他一眼,也没有说什么,伸出拿着刻刀的手,在这垛新坟的碑面上,刻下七个大字:秦氏赵婉蓉之墓。
罢了,秦枫站起身,将刻刀还给林叔,并从怀中摸出一叠金票,也一并放在林叔手上:“这里是十万金票,可以在金顺钱庄兑现,抽个时间,分给乡亲们吧。”
林叔哪里肯收,推脱着想要塞回秦枫手中,一旁的韩叔却在这时发话了:“这么多钱,你是怎么弄的?”
秦枫笑笑,说:“你们就放心吧,这绝对不是什么不义之财,尽管让乡亲们放心用。”
可即使这样,林叔还是不愿收下,这么一笔财富,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下真的拿在了手中,就和一座大山一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秦枫看在眼里,心中不由漫起一股悲伤。他想到了村子外面的世界,不说广阔无边的神州浩土,仅仅就是那么个土地主方家,这十万金票对他们而言,仅仅就是一个数字,只是他们挥挥手掉下的一星油水罢了。这时,他又想起了修仙界的灵石来了,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金票比起来,后者便立马变成了随处可见的土石头。
他苦笑了一声,伸手接过林叔硬要还给他的金票,转身交到了韩叔手中。在他看来,年轻一点的韩叔,心思应该不会那么古板。
果然,韩叔只是愣了一下,便接过了秦枫的金票,并镇定地说道:“我一定会完好的分给每一户人家的。”
秦枫点点头,最后看了一眼爹娘的坟墓,随后感叹道:“我这次离开,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啊……”
游子离家,不知归日,寄情于思,凄凉莫知。
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林叔韩叔看着秦枫的背影,一时无话可说。秦枫却是高高仰起头,环顾四周,意在将泗水村的一切记在脑里。
顺着泗水河的源头一直看向那天地连成一线的地方——粉红的桃林,碧绿的草地,一间间灰色的房屋,一道道青白的炊烟,一张张贫苦的面容,一朵朵泛着枯黄的野花……在下一刻,全都溶入秦枫的生命中,化为血水,与之共生。
别了,生我养我的土地;别了,充塞着悲伤的地方;别了,我亲爱的人儿,别了……
林雨已经哭成了泪人,此时此刻,她正站在不远处的一棵较为粗壮的桃树后面,被泪水占满了的双眼,紧紧地盯着那个她深爱的人儿——他要离开了,啊,他要离开了。为什么,当时我没有说出那句话,为什么?我最爱的人啊,如果我说出来,你会为了我留下来么?
秦枫萧瑟的背影逐渐远去,一如那奔流的泗水河水,一去,不返。林雨仍在看着,看着秦枫渐渐缩小的身影,看着他离去时留下的足迹,一时间,泪如雨下……
泗水村前,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带,在这个大陆极北的地方,人烟是稀少的,偶有一两间茅屋伫立,在这个明媚的早晨,飘起一两道青白色的炊烟,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秦枫这次离开,是准备直接南下去的,穿越磅礴的乌江,广阔的神州浩土便任我遨游,一想到这,秦枫原本压抑的心情变顿时轻松了许多。他也不骑马,只是匀速走着,腰间挎着简单的行李,猛然看去,就像一个即将远游的青年,事实上,他确实是一个离家的游子。
第一卷 仇怨 第七章 邺城
时光悠悠,转眼五天已经过去,此时太阳高挂,正值晌午,秦枫张口灌了几大口清水,接着继续南下,不用多时便到了北域枢纽城市商阳城。商阳城坐落在北域中部,四通八达,人烟鼎盛。
秦枫此时正站在一条宽阔的道路交叉口上,默默地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他们那饱经风霜的脸,看着那一个个压垮了他们身躯的沉重的包裹,看着他们浑浊的双眼中,流露出的一种希冀而幸福的色彩,看着他们自顾自地朝着四面八方辐射而去……突然脑中泛起了一丝疑惑:这些朴实的劳苦百姓们,匆匆忙忙一辈子,为的都是什么?
不过是责任罢了!
质朴的汉子带着维持生活的养料,顶着风吹雨淋、严冬酷暑,来往于偏僻的乡村和大城市之间,用自己辛苦了数月才积攒下来的粮食草药瓜果,去换取城市中价值更为低下的,却在他们眼中必不可少的一些物什,当它们带着这些物什归家后,看着妻子和孩子甜蜜地笑容,浓郁的成就感便会在此时充满他的胸膛。
责任啊!秦枫叹了口气,扭过头看向东方——旭日当头,刺眼的阳光在秦枫的眼帘中散射成五颜六色的条状光幕,光幕下,一望无际的平原后方,却是有着我不得不了结的牵挂……
悄悄地转过身,悄悄地伸出手,悄悄地,从脸上撕下一层薄如蝉翼的肉色面纱,露出一张——清秀中透着沧桑,坚毅中带着委婉的青年面孔,看他那乌黑深邃的双瞳,犹如未时午夜的天空,神秘莫测,却又流转着淡淡的悲伤。
这,才是秦枫真正的容貌!
“八年了!”秦枫默然仰首,看着无边无际的蔚蓝色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起脚,朝着正东方向——一个曾经改变了他整个孩童时代,并即将改变他一生的地方——邺城,走去。
偶然么?必然。后悔么,不悔。
邺城占地极广,是北域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又因和东域相距只有数十里,平日里两地人来人往,商旅行人繁多,理所当然地带动了本地的经济,成为知名的商业城市。
方家便坐落在此,是此地名副其实的地头蛇……
一路走来,又是三天,此时天色已晚,如血的夕阳挥洒而下,将这邺城镀上了一层橘红色的光晕。巍峨高耸的城墙,青灰一色的砖石,在这一刻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远望,犹如一幅绮丽的画卷:凄美、苍凉、孤傲、宏壮……
秦枫站在城楼下面,夕阳的余晖将他修长挺拔的身躯映出一个倾斜的影子,正好遮住了前面一个官兵模样的低矮汉子。
此时,汉子微微仰着头,一双小眼眯成了一条缝,正努力地审视眼前之人是不是通缉令上面画着的刀疤脸?
秦枫也不看他,只是出神地望着城墙上暗金色的两个大字——邺城。
“喂!小子,你可以进去了!”
一声呵斥打断了他的思绪,他看了眼官兵,准确说是看了眼官兵手中的通缉令,然后微笑着向城内走去。
刚进城内,秦枫便怔住了。有点默然地看着这个自己摸爬滚打了十年的城市,看着青石铺地,干净整洁的街道和路边林立的商店;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每一个路过的人的每一张或欢笑或默然或惊喜或悲愤的脸;看着昏黄的天,鲜红的太阳;看着过路的马车碾过自己消瘦的影子,直至看到贴满了城墙的白底黑字告示……蓦地,一股剧烈的悲哀和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