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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拉生命之树-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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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是我的朋友。”无疑是个温和的声音,在这温柔之中,还含着不容置喙的权威。
“是,是。”方才还不可一世的侍者弯着腰拉开门,桃乐丝得意洋洋的蹬他一眼。
奥尔瑟雅不屑和这种人一般计较,她转身看向为两人解围的男子,谨慎的伸出一只手,“奥尔瑟雅,阁下是……”
这是个年轻的男子,二十岁上下,一身灰色正装,领子肩膀和袖口的剪裁都无可挑剔,这是观察一个人出身的合理方式,暴发户们在衣服的材料和装饰上大下功夫,却往往顾不到最基本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枚小小的钻石胸针外没有其他饰物,简直像轻丧服似的寡淡,然而却很配他灰色的眼睛,以及沉稳的气质。
他报以轻微的笑容,像是带点友善,却没有回应对方的问候,“请进。”
邀请来得诡异,奥尔瑟雅也自负实力,并不畏惧,就当上去蹭顿饭了,至于桃乐丝,更别提了,早就高高兴兴地上楼去了。
奥尔瑟雅跟在男子身后进了包厢,向内一望,没有桃乐丝的身影,只有一个陌生的金发男人。
少女转身就想出去,却被男人伸手拦住了去路,“那位小姐正在享受美餐呢,用我的名誉担保,绝不会受到一点失礼的招待。
奥尔瑟雅走进去,男人无声的将门合拢,
她开始觉得这是一场针对自己的会面。
里面的金发男人却显得比她更惊讶,“你在做什么?李斯特!我以为这是一次私密的会面!”
他的发音中带一点动人的异国腔调,即使在发怒中,也不能否认他是个美男子的事实。
“亲爱的埃德蒙,放轻松点,难道你不信任我吗?”
李斯特无奈地摊手,一点也不把他的怒火放在心上。
男人喘了口气坐下,“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你会为你的态度付出代价。”
李斯特摘下帽子,微微躬身,向奥尔瑟雅介绍,“弗拉所王国第三顺位继承人,米勒伯爵。”
脸上带着很深的笑容继续道,“这位呢,则是法兰的明珠,有晨曦玫瑰之美誉的小公主,奥尔瑟雅。”
真没有说服力啊……奥尔瑟雅深深地理解金发男人的怀疑,她现在就连自己的性别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埃德蒙以一个职业色狼的角度仔细观察了一遍,相信了李斯特的的话,“单从相貌上讲,的确相似,不过,法兰的公主不是称病,在天鹅堡疗养吗?”
“我的老兄,你的消息恐怕有点落后,小公主已经消失整整一年了,不过,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身体健康似乎也没什么怪疾不是吗?”
奥尔瑟雅枯坐着,已经连喝了三杯果汁,终于忍不住听他们来来去去似乎没有止境的扯皮,一想到桃乐丝正在大吃大嚼,不由悲从中来,恶从胆边生。
她扶着桌子站起身来,高声道,
“两位,时间紧迫,不妨有话直说,有什么阴谋诡计赶快放出来吧,我还等着吃饭呢。”
“和传言不同呢……”李斯特带着微笑喃喃自语,“公主殿下,您是位特别的美人呢。”
他说美人这个词时,好像面对着一件无生命的器物,比如男人们常用来炫耀的马匹,妇人们偏爱的珠宝。
真是惹人厌烦,然而和这种家伙争辩有什么意义呢。奥尔瑟雅微笑着想,尽量不流露出讥讽的神色来,她已经想起了另一件事了,那是凯南刚刚推算出来的惊天秘闻。
身为弗拉所摄政王太子,用不光彩的手段战胜了一切其它继承人——包括他自己的生父,在预言中将会君临天下,凡是如月所照,风雨所及的土地都将臣服的王,其实是个女人。
哈哈,是个女人。
我或许算不了什么,然而安琪罗那家伙,恐怕要给自以为是的男性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多谢称赞,不过显而易见的事实重复来只会无趣而已,顺便说一句,在我看来,你也是个别具风味的美人。”随意调戏回去,奥尔瑟雅再次重复,“请有话直说。别再消耗我的耐心。”
这样说着,她抓起桌子上用来装饰的糕点塔最顶端的一个,老实不客气的塞进嘴里。几乎没怎么嚼就吞进肚子。
“粗俗至极,”埃德蒙厌恶的皱着眉,那样子简直好像恨不得把这个邋遢的女人赶出去,“既然你还活着,身体也健康,安琪罗就等同于背弃了神圣的婚姻,另娶他人,我们会在议会上提出剥夺他的继承权。”
奥尔瑟雅差点被糕点噎住,咕咚咕咚灌了两口水,做了个艰难地吞咽动作,“这就是你的计划?”
“是又怎样?”金发美男高傲的仰着脖子,挺起的鼻子不得不说非常漂亮。
小公主难得对男性抱有耐心,语气温柔的像对待幼儿的母亲,“你不觉得,这计划幼稚了点?”
显然金发美人无法领会奥尔瑟雅的善意,他怒不可遏的用手指着奥尔瑟雅的鼻子,样子活像被人蹂躏过又无力反抗的少女,她两颊涨得通红:“你……你……”
后面的话竟然说不出来了。
如果奥尔瑟雅的听力没出问题——那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那一个叹息似的笑声是从李斯特口中传出来的。
真是一对古怪的家伙,奥尔瑟雅在心里下了论断,“你也是这么看的吗?李斯特?是这个名字没错吧?”
本来把自己试图把自己隐藏起来的那个家伙不得不挺身而出,“公主殿下有什么吩咐吗?”
他用夸张的语调叹息着,好像只要眼前女人的一句话,他就会心甘情愿的奔赴火海,而被火焰吞噬的前一刻,脸上还会带着幸福的笑容。
奥尔瑟雅要是相信他就是脑子有问题。
“你能做的不多,”她伸手把嘴角的最后一点糕点渣擦掉,“给我准备一辆马车,两匹好马,一个技艺娴熟的车夫,我要马上回到法兰。”
“现在?”
“如果可以的话,当然现在最好。”
“那么请跟我下楼。”李斯特从善如流的前来挽住奥尔瑟雅的手臂,动作殷勤周到,好像早已等着这句话,“早已经为您准备了马车。”
搞什么鬼。
奥尔瑟雅望向房间里的另一个男人,金发美男的面色已经恢复平静,摆在桌子上的一双手因为方才的爆发微微颤抖——不过总体来说,还算不错。
无与伦比的自负以及归国的迫切使她痛快地答应了李斯特的邀约,叫上已经吃的连脑子都充满食物的桃乐丝,连上马车夫,一行五人踏上了归国的道路。
“怎么这就走了?”桃乐丝随身带着的小包袱里装着还没吃完的点心——几乎不能称为点心,奥尔瑟雅分明看见一块巨大的,油汪汪的牛排。
不由分说的夺过来,桃乐丝挣扎未果,只有泄愤似的吞下其他事物。对于这种情况,李斯特饶有兴味的观察着,埃德蒙自然也少不了投以个鄙夷的眼神。
有了熟悉路线的车夫,以及在东大陆享有名望的两位贵族,几人沿途上受到了良好地招待,奥尔瑟雅的个字抽高了几公分,两颊的凹陷却没有丰润起来,越发的像个英姿飒爽的男孩子。桃乐丝正好相反,如同一块逐渐被发酵的面团,奥尔瑟雅和她睡在一起的时候,明显觉得这家伙的腰上长了一圈之前没有的软肉。
“以前你家的东西那么好吃,也没见你这么吃啊……”奥尔瑟雅一边给她系上束腰,再把由鲸鱼骨制成的裙撑围好。
桃乐丝痛得直吸气,一边用尽全身力气抽紧小腹,一边辩解着,“没挨过饿的人不知道东西好吃啊!”
奥尔瑟雅的个子已经比她高稍许,不费力的就能打到她的头顶,她立刻这样做了,“我什么时候让你挨饿了?”
每次都把野兽身上烤的最好最嫩的地方给你吃好吧!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家伙!
“每天吃那种东西和挨饿有什么区别?吃东西是为了满足感官的享受,单纯为了填饱肚子和野人有什么区别?就连猫还知道自己喜欢吃鱼和动物内脏呢!”
“说得好像你养过猫一样。”
“没养过就不能知道了吗?我还没杀过人呢!”
“所以你知道杀人是什么滋味?”
“那一定相当刺激……”
奥尔瑟雅目瞪口呆,“谁给你灌输了这种别致的想法?一辈子没走出过屋子的森林小姑娘?”
桃乐丝讨厌别人提这一点,目前为止并没有超过此时讨厌级数的事情。“你才是森林小姑娘!”
口中说着,她猛然转身,扑向奥尔瑟雅。
年轻的反面者对力量的运使已经达到了第三阶顶峰,能趋势的能量总量已经相当大,下一步,就是对力量的细化运用,力图达到使每一丝力量都运使到最恰当的地方,即不至于错过目的,也不至于浪费。
她对桃乐丝的体重已经有充分的了解,正打算把她抓住,短时间内限制敌人的行动,不料,意外发生了。
“砰!”
穿着华丽裙子移动困难的桃乐丝像是一块僵硬的石碑,直直的把奥尔瑟雅压倒在地。
两人的鼻子撞到一起,奥尔瑟雅痛得发酸,生理性的泪水抑制不住的流出来。
桃乐丝两只手撑住,抬起上半身,好奇地舔了舔她的泪水,惊奇道,“咸的!”
“笨蛋!”你是动物吗!
作者有话要说:几天被学院强迫听一个创业的讲座,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折腾的脚步?问君几时休?

☆、贱人你竟然下毒我要退赛!

奥尔瑟雅用炭笔在桃乐丝丰润的下颔上点了个小痔,北方诸国新近的风俗如此,奥尔瑟雅捏住她的脸,仔细观察一阵,觉得没什么差错,松了手。
桃乐丝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姿,面颊上的几点雀斑被巧妙地遮掩起来,微丰的脸蛋带点尚未长成的雍容,低胸礼服外罩狐皮领子,依稀可以分辨出袅娜的身段。
“怎么样,好看吗?”
奥尔瑟雅已经被她半夜抓起来折腾了一宿,眼皮只差拿根牙签支着,检索出目前能量允许的程度内最不敷衍的语气,勉强露出个半死不活的笑容,“你看起来美极了,小姐。”
她打了个哈欠。
美艳的少女甩着巨大的裙裾包含怒气冲过来,奥尔瑟雅的眼睛因渴望梦乡饱含泪水,朦朦胧胧中只能看到一只炸了毛的大火鸡,半梦半醒中疑惑着:万圣节还没到啊?
当桃乐丝再次推她时,拥有传奇战力的少女极为痛快的倒下了,面容安详,雷打不动,不熟悉的人大概会以为她已经死了。
这一觉一直到了中午,在秋日炽烈阳光的照耀下,少女翕动睫毛,猛地眨眼睛,坐起来,桃乐丝正在穿衣镜前气鼓鼓的梳妆。
她所谓的梳妆无非就是把厚实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一左一右的搭在两边,这发式在小女孩可以说可爱,如果换成了十七八岁的少女,不得不说可爱得有点傻气。
不过这点傻让人畅心悦目,奥尔瑟雅怀疑,那个有着一双慑人眸子的男人也抱有恶趣味的想法,单从言谈上看,他并非性格古板的人。
奥尔瑟雅不作任何纠正,含笑看着她,相比昨晚热血上涌的盛装打扮,还是眼前的傻姑娘顺眼一些。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洗漱了没有就站在我旁边,翅膀硬了是不是!”
奥尔瑟雅苦笑着揉揉眼睛,这家伙的脾气越来越大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人世的空气对她的智力有debuff。
奥尔瑟雅不认识路,但是法兰王宫的中心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呼唤她,这感觉不会错,所以,她对路程有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只要感应加强,就证明她们在赶往法兰,反之,则说明,有什么阴谋在酝酿着。
从昨天开始,她们的路线已经出现了稍微的偏移,如果今天仍然如此,李斯特又没有做出什么表示的话,陷阱的概率已经激增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别问我为什么是百分之九十,我只是想表示自己的笃定,同时留有一线余地。
桃乐丝犹自乐呵呵的大快朵颐,奥尔瑟雅叉起一小块牛排,心中不无同情的想着,孩子,多吃点吧,这是你最后一顿好饭了,只希望待会别吐出来。
李斯特绅士的扶着两位女士上了马车,他和埃德蒙坐在靠外的一侧,那个金发美男像一只骄傲的公孔雀,一直凝视着窗外,真不知道千篇一律的树林有什么好看的。
“说起来,你们两个的头发虽然都是金色,看起来却大有不同呢。”桃乐丝盯着车厢顶,百无聊赖,突发惊人之语。
的确,虽然在色谱上都被称为金色,埃德蒙的头发呈现的是色调更沉的暗色,奥尔瑟雅的头发则像是被晨光打过的金丝,泛着灿烂奔放的意味。
“谁会和那种家伙一样啊!”两人异口同声。
李斯特憋不住笑出声来,又同时遭受了两人的瞪视,越发的肆无忌惮。
他这几日和奥尔瑟雅桃乐丝聊得颇为投机,几乎算是半个朋友,即使是几经确认了他的心怀鬼胎,还是不得不承认,李斯特很讨人喜欢,他博学多才又风度翩翩,文雅的相貌既不会给人太大压力,又相当讨人喜欢。几乎所有的问题都能提前考虑到,并且妥善的解决。如果当年与我定下婚约的是这个人,而我又对他稍有了解的话,说不定真的会同意嫁给他呢。
真的是太无聊了吗?这种念头都出现,就算你愿意嫁,别人也未必愿意娶啊。
把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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