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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的均订已经突破了了五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激增,以日更两万字算,他每个月光是VIp订阅收入就有三十多万了,这还不算半年奖以及其余奖励,这样的收入和《大漠孤烟》的吸金度当然不能相比,但是它的辐射效应慢慢才会体现出来,繁体版税,简体版税,无线阅读基地的销售额,影视改编,游戏改编,这些都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带给他不菲的收入,这些钱,干大事可能还差了些,但是作为平时的开销,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关键是他很享受这种成为网络文学大神的感觉,音乐和文学,一直是他最为偏爱的两个兴趣,成为一名拥有自己标志性作品的作家,也曾经是他的梦想,现在,他也算是给自己圆梦了。
对于孟星辉来说,《武破天惊》这部小说的创作任务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每天坐在家里数钱然后享受各种鲜花和掌声的时间了,他的心思也就不用放在这方面,接下来几天,他要开始着手创作新歌了,灵感起源于上次他回老家的时候,听村里人讲的一件事情。
事情的主角是附近村子一个年轻的村妇,丈夫常年到城里打工,一年到头只回来一次,这村妇就带着孩子和公公婆婆在家里过日子,开始还相安无事,时间长了,这村妇就和朝夕相处的公公产生了不伦之恋,并且勾搭成奸,这种事起初还很隐秘,但正所谓纸里包不住火火,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来二去,家里的婆婆先现了蛛丝马迹,然后就此留上了心,终于在一个晚上将公公和媳妇堵在了房内,当场捉了奸,这婆婆也不是省油的灯,不顾丈夫和儿媳妇的哀求,哭天抢地闹的全村人都知道了,像这样的八卦猛料在农村最容易流传,猥琐的人拿当h色笑话来讲,更多的人痛骂淫*妇以粉饰自己正人君子的形象,总之轰轰烈烈越闹越大,后来这村妇扛不住压力,就上吊自杀了,死之前还在白绫上用血写下了一段话:“我爱我的丈夫,我很想我们一辈子能在一起,可是为什么他一年才能回来一次?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没有钱寸步难行,可是男人们为了挣钱,将老婆孩子扔在家里不管,这真是正确的事情吗?我知道我做了错事,我该死,但是我的公公是个好人,请你们别为难他,也许,女人真的只是希望身边有个好男人朝夕相处,而并不是一个一年到头见不着面,只能每个月寄点钱来的丈夫。我们是农村妇女,我们文化程度不高,我们很穷,我们没有文化人的本事,能将爱情说的那么好,我们只知道,和爱人分开我们也会寂寞,我们也会伤心,身边有个好男人嘘寒问暖,我们也会感动,我想和那些常年在外挣钱的男人说,带上你的老婆吧,不管外面条件有多苦,至少每天能热乎乎地抱着在一个被窝里困觉,总比一个人抱着冷冰冰的枕头要好。孩子他爸,我对不起你,我走了。”
第0099章酝酿新作品
这段话流传开来后,让人意外的是,竟然得到了附近好几个村子留守村妇的积极响应,要知道现在城市化建设加剧,绝大多数农村的壮劳力都到城里赚钱去了,留守的多半都是老弱妇孺,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无人种地的局面,留守的村妇是很多的,那个上吊自杀的村妇这一席话大概击中了她们的心坎,于是这些村妇就自集中起来,到各个村部去抗议,其实她们也不知道在抗议什么,也许是因为有着和那个村妇同样的伤,也许是兔死狐悲,也许是愤怒,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最后村干部不得不牵头,给了那个死去的村妇高规格的丧葬待遇,才将事情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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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葬那天上千名村妇闻讯赶来,队伍延绵三里多路,自古以来红杏出墙的妇人死后还能得到这种待遇的,大概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孟星辉听了这件事之后,当时就心里一动,也许大多数人听到这件事情的反应,都会从道德层面思考这个村妇是对是错,她的死值不值得同情,但是对于孟星辉这样的创作者来说,他思考的层面又深刻了许多。
古代为什么能产生那么多经典的情诗,即便现代人读来也心有戚戚,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因为距离,男人出外求功名,做生意,即便是探亲访友,由于交通的不便,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他们的妻子或者情人在家里长时间地承受这种离别的伤痛,入骨的相思,对于那些有才华的女人来说,离伤和相思就像醇酒,她们品地久了就会产生美妙的感觉,而这感觉通常可以酝酿出不朽的诗篇。
而现代人尤其是都市人对于离伤这个词则越来越陌生,因为彼此间的距离太近了,即使相隔遥远,想见一面也很容易,即使见不着,还有先进的通讯设备,至少能听到声音,甚至看到视频。但是在农村,却产生了孕育不朽情诗的土壤,那些留守的女人们和她们的男人们,又开始了和古人一样的两地相隔,孟星辉在想,如果那个死了的村妇有李清照那样的才华,是不是也可以写出不朽的情诗?她是不是也有“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感叹呢?
他并不打算探讨爱情,也没打算引导舆论同情谁,这件事情无疑是个悲剧,在现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悲剧可能不是第一宗,也不会是最后一宗,孟星辉尽管很不想再听到这样的悲剧,但是他不是神,他阻止不了注定要生的事。
这件事情触了他的一种情绪,一种想为时空相隔的爱情写点什么的情绪,自打从老家回来,他就一直在酝酿这种情绪,现在这种情绪终于到了顶点,需要依靠什么媒介喷出来,孟星辉知道,他出新歌的时候到了。
虽然他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但是在他生命中曾经拥有过大多数人都会拥有的美好回忆,而这种情绪,也将他曾经的那段回忆拉回到眼前,他又重温了一遍记忆中的那个女孩。
那一年他上高二,新学期开始转来一位女生,孟星辉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那女孩很安静,很美,眼波很朦胧,而且喜欢呆,常常对着窗外一看就是一节课,孟星辉那段时间一定也在盯着她的背影。
后来这个女孩居然很幸运地和他安排在了同桌,于是他们就开始了一段很快乐的同桌生涯,这个女孩很大方,并没有和很多小气吧啦的女孩子一样在课桌中间划上三八线,不准孟星辉越界,而是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一起做功课,一起探讨数学题,一起去食堂吃饭,甚至一起上洗手间,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说我喜欢你,但是他却像老鹰护雏一样将她护在自己的翅膀下,不容许别人对她有半点轻侮,甚至有一次,有个男生背后说这个女孩上课放了个屁,孟星辉火冒三丈,光着膀子和这个男生在下着大雨的操场上滚得一身淤泥,打得昏天黑地。
这个女孩也没有对孟星辉说过我喜欢你,但是他却从她那时常湿润的眼眸里,感受到她那份柔情。
他们的关系就这么维持着,谁也没捅破这层窗户纸,直到高三的新学期开始,班主任却宣布了一个对于孟星辉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的消息:那个女孩转学走了,不会再回来。
生平第一次,孟星辉感受到了什么叫“撕心裂肺般的痛”,以前每当他读到这样的句子,都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那天,他真切地听到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感受到了那种每隔十分之一秒就如同刀刮一样的痛,他不能呼吸,他失魂落魄。
此后每一天,他都在品尝离别的伤痛,咀嚼那种缠绵入骨的相思,他没办法摆脱那个女孩的身影,只好埋头在书山题海中,疯狂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其实他本来的成绩也许很好,只是还没到妖孽的程度,但就是高三那一年的疯狂,让他在高考中取得了全省三甲的成绩,考上了中海大学这样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
这几年来他逐渐将那件事淡忘,但当这种情绪被触之后,他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个女孩的一颦一笑再度像以往一样清晰,让他心碎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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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伤和相思就像酵粉,最容易催生不朽的作品,伟大的作曲家柴可夫斯基,他最有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是在他的未婚妻黛丽希。阿朵离开了,嫁给另外一个男人,他在最痛苦的时候写成的;歌德的不朽巨著《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在他的恋人夏绿蒂跟别人订婚后写成的;连乐圣贝多芬的遗物中,都现了一封充满愤懑和痴心的“未寄出的信”。…那个贝多芬称为“生命中永恒恋人”的女子,是不是也是他创作的原动力?如果他们真的结合了,他还会有那么多“蕴含说不出情思”的作品诞生吗?…宋代著名词人李清照,如果不是丈夫赵明诚去世,后来嫁的张汝舟又伤了她的心,估计也只会有“人比黄花瘦”这样的闺秀之作,怎会有后来“蓬舟吹取三山去”的波澜壮阔?
孟星辉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灵感瞬间如泉涌,他也和前面那几位巨人一样,将“刻骨的痛”化为“幽幽的伤”,最后化为“美丽的哀愁”和不朽的作品!
他振奋挥笔,一口气写下三歌:《离伤》,《守望》,《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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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0章超萌小萝莉
今天下午有课,孟星辉走在校园里准备去教室,他的思绪还停留在新写的三歌上,今天上午,他一直待在级娱乐技能学习空间内,和包括詹妮弗。李在内的几位音乐老师进行探讨,即便是最挑剔的詹妮弗。李,也对孟星辉的三新曲赞不绝口,认为这几歌灵气四溢,生命力十足,最后在录音棚里,当孟星辉用他那孟氏独特的嗓音将这三歌演绎出来的时候,这些耳朵久经考验的顶尖音乐人,全部都如遭雷噬,呆立当场!
哪个人没有年轻的时候呢?哪个人生命中没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呢?哪个人又没有过和深爱的人无奈离别的经历呢?孟星辉的这三歌,无不在最细微处击中人心,在缠绵转折处黯然**,迅将这些大都年过半百的老家伙们拉回到昔日那青春飞扬的岁月,拉回到某个细雨纷飞的日子,和心爱的人离别的场景……
曲终,每个人脸上都不知不觉滑落了两行泪珠……
过了好一会儿大家才回过神来,那个负责配乐的老师当场就叫了起来:“真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啊,这几情歌即便是放在24世纪的乐坛,也足够让世人疯狂了,可见真正的经典,不仅可以跨越国籍,跨越人种,跨越疆界,甚至可以跨越时空啊!小孟,你这真是给我出难题,因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给这几歌配乐了,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
孟星辉便将自己的一些关于配乐的想法跟那老师说了,然后退出级娱乐技能学习空间,等他把配乐的事情定下来,再进行成品录制。
这三歌确实算是他的得意之作,这其中有他从那宗悲剧中得来的情绪体验,从而触了他的那段一直埋在心灵最深处的情伤,最后借用音乐的形式倾诉出来,这种扎根于生活升华成艺术形式的歌曲,跟那种无病呻吟的所谓流行情歌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是充满灵气的,是饱含生命力的,是可以接受岁月检验和沉淀的经典之作。
他把这三歌命名为:孟氏情歌三步曲。
经过行政楼门口的时候,一把稚嫩可爱的童声将他从纷飞的思绪中拉回现实:“爸爸,你是我爸爸吗?”
然后就看见一个扎着一头精致的小辫子,穿着一身粉红公主裙,大约两岁左右,长得粉妆玉琢如同瓷娃娃般美丽可爱的小女孩,从门口的花坛边跑了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扬起脑袋认真地打量着他,那双乌溜溜的黑眼珠里还氤氲着泪花儿……
偶卖糕的,这个小萝莉实在是太萌了啊,孟星辉生平从未见过这么萌的小女孩,简直萌翻了,萌毙了,如果他将来能生出这样的女儿来,估计每天都会高兴地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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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孟大官人顿时爱心泛滥,将这个小女孩抱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我不是你爸爸哦,你家的大人在哪里?怎么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呢?”
小女孩嘴巴往两边撇了撇,似乎委屈地要哭,但瞄了一眼孟星辉,细声细气地说道:“爸爸已经好久没来看萌萌了,他好像不喜欢萌萌……萌萌喜欢你,你做我爸爸好不好?”
孟星辉咧嘴直笑,他记得中学时学过一篇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文中的主人公说如果他继续参加选举,也许某天他走在大街上,会冲过来各种肤色各种年龄的小孩抱住他的腿叫他爸爸。当时孟星辉确实觉得那样的情况很惊悚,但是没想到今天真有个小女孩冲出来叫他爸爸,他倒一点没感觉到恐惧,反而很受用的样子。
“你叫萌萌啊,真是人如其名,叔叔也很喜欢萌萌,但是做爸爸这件事,不是咱们两个能决定的哦。”孟星辉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