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猛然脚下磕到了什么,她一低头,大吃一惊,她,竟然踩碎了一只手骨,陈清岚吓的急忙跳开,连声“得罪、阿弥陀佛”。
粉碎的骨灰中,有银色光芒闪烁,阮碧纱拿根树枝挑起,竟然是一枚镶了金银丝的戒指,也许是历经无尽岁月,金银丝的丝线已经有些絮乱,个别还断掉了,像是极艳的花开颓了似的,戒指里头雕琢着一圈咒语似的符号,阮碧纱用手帕拿着仔细观察,在金丝掐线里,发现了小小的“善”字,她愕然,竟然是善德族的遗物。她告诉陈清岚,陈清岚茫然的点了点头,阮碧纱把戒指放了回去,戒指的金银丝却闪烁起来,明明没有放光点,它却闪烁不已,阮碧纱一愣,随机想起青年给自己的两滴“香血”,这戒指是意识到自己“同族”的血液,所以才闪烁?
她把那个小圆球拿了出来,戒指的光芒更盛了。
阮碧纱想了想,把圆球捏碎,把两滴血浇在戒指上,戒指的光芒一下子大盛,那絮乱的金银丝像得到引导似的,慢慢的回归到原来的模样去,那些断掉的也像得到了粘合剂似的链接起来了,简直就像神奇的咒语,尽管见识过神妖怪的奇异,陈清岚还是忍不住惊奇。
戒指像得到了新生命似的,显示出原本精致华丽的美丽样子,安静的躺在阮碧纱洁白的手帕上。
阮碧纱忽然问陈清岚,“你还记得那个要买屏风的客人吗?”
陈清岚点头,阮碧纱又说,“佢身体内藏着一种寄生在鳖的小人,这种小人善寻宝,能使用致富,靠吸食血肉为生,一但离开寄体,不需多时就会身亡。我的屏风,有一个季节可通往一个叫‘玉虫谷’的地方,里面盛产的‘玉虫’,‘鳖人’食用后,可脱离寄体独立生活,是以它才会不惜高价,也想得到那屏风。我想那少年或许带着这么一个鳖人,佢要寻找的,兴许就是这枚戒指,戒指有灵性,不与佢获取,是你机缘,你带着吧。”
陈清岚茫然,“啊?”
阮碧纱用手帕细细的拭擦,笑着放到了陈清岚手里。陈清岚茫然了几秒,问:“为什么不是你机缘?”
“是你发现,自然你机缘。若我机缘,缘何不是我踩着?”
“你看,是你先听到青年声音,故而有两滴‘香血’,继而才会吸引这戒指出现,自然是你机缘。”
陈清岚总觉得不妥。“我们放回去吧。”
阮碧纱笑了笑,不以为然:“你且放下看看。”
陈清岚把戒指放到了刚才踩碎的手骨中,拜了几拜表示踩碎了对方手骨的歉意,然后拉着阮碧纱就要离开,结果那戒指骨碌碌的就滚到了她跟前——
陈清岚:。。。。。。
阮碧纱捡了起来,轻声道:“‘善德’神佛加冕,荣耀四方,佢族遗物非不祥之物,你且留下吧——若觉不安,权当我送你如何?”
阮小姐这么说,是希望她接受了?陈清岚只好点头,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放哪里,便随手把它套到了中指上,窄了,卡在指骨不上不下。陈清岚用力把它撸出来半天没动,陈清岚懊恼的抿着嘴唇更用力了,阮碧纱看她跟自己拼命似的表情无奈了,她温柔地拨开了她的手制止了她自虐式的动作,轻柔的把戒指揉了出来,陈清岚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阮碧纱动作,可看着阮碧纱细长优美的手指,拿着精致漂亮的戒指,缓缓的套入自己的无名指,又莫名心动,总觉得:若是求婚什么的,这样好像也不错呢。
戒指套入无名指中刚好好,契合完美。
陈清岚吞了吞口水,心想:那回去再摘下放好好了。
“走吧。”她说。戒指安静的躺在她指圈上,静静地发着幽深迷人的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同志们,哈尼,亲爱的,达令,能不能麻烦你们多留言,好想看着它快点变成6000~
☆、第一百章 阴阳戒
传说人左手的无名指有一根血管直通心脏,所以婚戒戴在无名指;寓意心灵相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起了这个传说;陈清岚总感觉无名指有点异样,那种感觉真要说说不出个仔细,但就是有那么一种感觉:有什么东西正通过血管缓慢流向心脏。基于戒指的“灵性”——说到这个,陈清岚总有一种浑身爬满了蚂蚁的不舒服感;这大概是因为:一;它是从尸骨堆——注意;是堆,不是具——里出现的;二,它是“善德”的遗物——虽然说这个族是神所宠眷的,但总感觉这个族有点不吉利啊!陈清岚认为这个戒指还真有可能产生些什么作用;虽然阮小姐说了这个戒指非不祥之物;但;再次注意;阮小姐可是从古早走过来的人啊;观念跟她这个现代社会长大的人肯定不一样,譬如她就觉得神佛所谓的宠爱不要也罢,但阮小姐却认为那是“无上的荣耀”。所以陈清岚便想把戒指弄下来,但一路折腾,也没撸出来,又不愿劳烦阮小姐引起她疑问,只得作罢。竭力忽视它的存在,可是不经意间看到,又会觉得挺漂亮,戴在手上挺好看,这种感情可真矛盾,就好像小镜妖,有时候恨不得把她嘴巴撕了或者吊起来狠狠抽一顿,可是她孤身离去她又舍不得,担心不已。
就连陈清岚自己也觉得:女人真是个麻烦的物种。
陈清岚虽然因为因为“补养”的关系,身体好了不少,但还是区区人类的躯体,自然无法跟罗辉、阮碧纱这种近神、入神的人相比,走了又一大段路,她渐渐感到疲倦困顿,罗辉背她,换了阮碧纱在前面带路。
陈清岚伏在罗辉瘦削的背上,还是忍住眼皮打架跟罗辉聊了几句,她问罗辉知不知道这个戒指的来历,罗辉因为被小蝶“训导”过,在“别人”卿卿我我时要避忌,所以阮碧纱和陈清岚聊戒指时并没有过多的注意听她们说了什么,自然也没有细看过戒指,闻言便低下头,陈清岚也配合的伸出戴着戒指的手给她看,罗辉仔细看了一会,意外的顿住脚步,陈清岚越来越浓重的睡意也因此激灵了一下,“怎么了?”
罗辉继续迈步。 “没什么。我想起一则传闻。“
罗辉素精诡异之事,陈清岚强打精神,颇感兴趣地问:“什么?“
“善德家族第一代家主大婚时,据说北行山的土地公送了一对‘阴阳戒’,不知道是不是这个。“
阴阳戒,一听意头就不好了。陈清岚忍不住腹诽,所以人家主人家肯定不戴,然后不知道“分配”到什么人手上,然后这个人被吃掉了,戒指也被贪小便宜的扒了,然后贪小便宜的挂了,最后。。。。。。厄,越想越不吉利的感觉啊。还是忍不住问:“然后呢?那这是阴戒还是阳戒?“
“你能戴的,当然是阴戒,你看,这些纹路都是反过来的。。。。。。”
为什么她能戴的是阴戒,难道阳戒女人不能戴?陈清岚疑惑不解,她缩回手看了看戒指,然后表示:完全看不懂。她忍不住嘀咕了句:“你都看的什么书啊?”
“你有兴趣?我会去借你看?”
“好啊!”陈清岚大为欢喜,罗辉精研“诡道”,搜集的暗黑。。。。。。不是,搜集的奇书肯定不少,定然可以增加不少见闻吧!陈清岚想着,又暗道:罗辉虽然为人冷漠(那是无奈),还爱吓人(怪癖好),但,真是好孩子一个。不但长得帅、武功(法力)高强,会做饭,性格又好(?),还博学。。。。。。唉,不知道那野鸡精配不配得上他。。。。。。
陈清岚莫名有了一种”我家孩子这么优秀天啊怎么办啊“的诡异心态,她被自己雷了,以至于眼皮也轻了两分,但很快又挡不住睡意,沉沉入梦。
她做了个重复的很不愉快的梦,她伸出了利爪却被许多和尚念经发出的宝咒网住了的梦,念经声让她头痛欲裂、痛苦不堪,她一身是汗的醒来,阮小姐正一脸担忧的给她擦着额头的汗水,她正枕在阮小姐美丽诱人的大腿上——阮碧纱身上好闻的香气让她有瞬间的迷茫。
“清岚?“
阮小姐低柔悦耳的声音传来,她无意识地“嗯”了声,好一会才缓慢清醒过来。她坐了起来,视网膜内一片火红,她怔住:业火河?她们为什么回到了业火河?花神呢?不找花神了?她把一连叠疑问抛向阮碧纱,才得知自己竟然睡了大半天了。在她睡着的时候,他们已经到过了花神受罚的地方,在大开的结界内,他们发现一株凋零的花株和一颗佛珠。
花株是花神的本体。佛珠是罗辉没找全的痴惑和尚断落的佛珠中的一颗。所以他们只能推测是少年用有痴惑和尚气味的佛珠引诱或者威迫花神打开了她的结界,然后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花神。他们追踪着烟雾回到了业火河边,少年已然离开。所以他们打算也离开了,如果对方旨在“凝神珠”,必然会主动来找他们,他们再没有待在这里的意义。
阮碧纱正在寻思的是:大和尚之死——>宛无抢凝神珠(他为什么知道、要来做什么?)——>杀了许氏丈夫、来历不明的少年(极有可能)杀了花神,(花神的元神极有可能捏在少年手上用以威胁他们)——>宛若并没有承认是他杀了大和尚,他这种性格做了不可能否认,所以,是谁杀了大和尚?他跟少年有没有关系,什么关系?
陈清岚想起在那个鬼影重重的山洞里听到的只言片语,沉吟着开口:“他是夺舍得到的身体,会衰老*,他想要长生不老,但是他自知打不过你和罗辉,所以干脆直接对花神下手,毕竟对付一个。。。。。。肯定比对付你们容易。”
“那佢如何得知花神所处?”
陈清岚接过罗辉递过来的一块烤肉,“你曾经说过‘藏经阁’藏天下经书,无所不知,无所不涉,会不会。。。。。。”她忽地意识到自己要说的话会伤害道阮碧纱,所以戛然而止,但阮碧纱已经意识到了:会不会是和尚怕你到时候改变主意不带他来,所以他在藏经阁里偷看来有关这方面的信息预防万一?她黯然,许久叹息道,“也许。”
阮碧纱曾经怀疑少年杀害了痴惑和尚,然后假装没发现“凝神珠”,然后让罗辉找到待会给她,在告诉宛无来抢——可是陈清岚这番话打消了这种可能,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可以夺得“凝神珠”
歇息完毕,他们渡过了业火河,往来时路去。在离开入口时,阮碧纱将进来时摘下的铃铛系回,根本没必要绕这种曲折的于他毫无益处的弯。
所以问题又回来了:到底谁杀害了大和尚?
阮碧纱为此愁眉不展。
歇息完毕,们渡过了业火河,往来时路回去。离开入口时,阮碧纱将进来时摘下的铃铛系回原来的地方,铃铛轻轻晃动,发出清脆的声声响,然后巍然动了。陈清岚疑惑解,这到底是什么?阴暗小山村里,这里也有,应该什么作用或者特殊意义吧?她好奇问阮碧纱,阮碧纱看着那一圈的木牌系着的小铃铛,淡声道:“虽貌似,实不相同。彼‘生死铃’,非人死,风过而不动,此‘招魂铃’,传说十八层地狱森林中,有鸟,声可致人失魂,携之可预防。”
陈清岚想起森林边缘那些游魂,难道说这些其实是人,只是被吸走了魂魄?她似懂非懂的点头。离远又回眸:不知道小镜妖怎么了。
她们一路畅通的离开了地府。在地府到人间边缘这段路冷清黑暗,因为飞在半空极有可能遭到袭击,所以她们选择了走路——陈清岚很怀念那不怕死的司机。
她们到达酆都城的时候是晚上,回到人间是白天,只是这中间不知道过去多久。当他们从一个阴暗树林里走出来,慢慢走到阳光下——看见阳光,陈清岚有一种重生的感觉,又有一种自己是鬼魂见到阳光会不会见光死的错觉。
美好的阳光和距离产生了眩晕——这是一看四周环境就感觉离市区很遥远的不知名的郊外。
光天化日之下,不可能飞天遁地,最可靠的还是11路公车——陈清岚跟阮碧纱说这个笑话时,向来出入豪车的阮小姐听不懂这个冷笑话,还四下张望看哪里有公车站牌,并且表示自己不愿意坐那种颠簸、臭汗味浓重的交通工具,还不如走路。
陈清岚:。。。。。。高贵的阮小姐啊!
作者有话要说:
同志们,我还在写。等我。
☆、第一百零一章 陈清岚的猜想
“峨眉雪”是产于峨眉山雪峰顶的一种茶;摘于春雪将融之时;每株茶树只有树顶最嫩那一片刚冒头、还来不及舒展开叶片的叶芽儿可用;素有“一两黄金半两茶”的说法;世为贡品;只是数量稀少得便是皇帝想喝有时也难寻,矜贵可想而知,而此刻,阮小姐便是捧着这种茶;坐在玻璃窗前的布艺沙发,阳光从薄纱窗帘透进来落在身上,五官打上一层柔和的亮色;越发显得美貌出众,她表情莫测,像是在沉思;又似只是漫不经心出神,手上茶香袅袅,她迄是不动;陈清岚坐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