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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个姑娘-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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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有个姑娘叫小芙

当第一缕阳光撒在洛溪村时,这个宁静的边关小山村开始了新的一天。
    村西的一个小茅屋中,有个年轻女子开了门,看起来十四五岁,面黄肌瘦,那一身打着数个补丁的衣服,挂在身上空荡荡的,似乎瘦弱的身躯无法支撑起这单薄的衣料。
    女子就着水缸给自己扎了个简单的妇人发髻,水面印出皎好的面容,虽然长期温饱不济,但并不影响女子的清丽脱俗。
    隐隐约约间,柳眉弯弯,大大的杏眼闪着光亮,与初阳潋滟交相辉映,精巧的红唇,弯弯微翘,似乎昭示着主人的心情因着好天气而略显灿烂。掬起一捧清水,女子细致地清洗,初秋的清晨显得清寥微寒,水置于脸颊,带起阵阵寒冷颤栗。
    女子似乎早已习惯,柴火需要人砍,家中并无多余劳力,能省则省,对于这个困顿的家来说,早起的这点凉意,不值一提。
    女子清洗过后,便是升火做饭,米缸已无余粮,女子只得用着少许白面参了一些黑面揉了面团,蒸些馒头。抓了一小把糙米,煮了一窝极稀的粥,余下的,就是昨日在田间摘的野菜拿热水烫了,拌上少许盐,如是而已。
    当女子做完早饭,鸡正好叫过第三遍,村子里开始热闹里来。炊烟袅袅,鸡鸣狗吠,夹杂着孩子的吵闹声,女人们早起做饭洗衣喂鸡,男人们胡乱地擦了把脸大口草草吃过早饭,便吆喝着去田里上工。
    女子进屋,在主屋门口停下,小声地叫唤:“阿爹,阿娘,该起了。”
    “芙娘,打水进来。”屋中传出了老妇的声音。
    “是。”芙娘恭敬答道。
    芙娘给老夫妻的水,自然是热水,伺候两老梳洗过后,就端了早饭上来。
    “你去伺候大郎,这边用不着你。”老妇扶着老头子坐下,对着站在一边的芙娘淡淡说道,只是那语气,显得那么的理所当然。
    芙娘应了,端了热水进屋。
    屋中只有一张炕,一个衣柜,四面见墙,炕上的年轻男子,已是瘦得颧骨突出,眼窝凹得极深,看来卧病已久。
    “大郎,你醒了么,起身了。”芙娘说话非常小声,似乎声音大点就会惊吓到男子似的。
    “芙娘,我醒了。咳咳,咳咳咳。”只说了一句话,男子便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整个人都蜷缩着。
    “大郎,你没事吧!”芙娘见男子如此,忙放下手中的木盆,扶起男子,替他抚背。
    男子咳了好一会儿,喝了口水,才压下胸口的不适。
    芙娘扶起男子,替他仔细擦过手脸,又端了米粥来喂他。
    “芙娘,辛苦你了。”男子看着越发清减的芙娘,愧疚地说道。
    “哪有,快吃吧,粥要凉了。”
    “若不是嫁于我,你怎么会这么辛苦。”男子没什么胃口,摇头说道。
    “这是哪门子的话,大郎想多了。”芙娘舀了一勺粥,可惜被男子推开了。
    “我虽久病,但心里清楚,你嫁于我三年,这三年,你过的是什么是日子,我看在眼里。我这病,怕是好不了了,等我去了,给你一纸休书,你自去谋生,也好过在这家里守着。”
    “大郎何出此言,只要接着治下去,大郎总会痊愈的。”芙娘放下碗,幽幽说道。
    “家中温饱尚且不能,怎有余钱治病,芙娘不必欺瞒于我。”男子虽病,但头脑却极清醒。
    他们郑家本也家境尚可,老夫妻两人带着两个儿子过活,家有三亩水田两亩旱地,生活颇滋润。
    只是五年前,不知怎的,郑家仿佛倒了八辈子的霉。
    十五岁即将参加童试的郑大病倒了,郎中说是肺病,郑大娘闻言立马就晕了过去。
    郑大是郑家的希望,读书不错,郑家虽也知道考取功名对于平民百姓极难,可还是花了大力气培养,考不上进士,考个举人秀才也成,这样田税徭役也能减免。
    谁想这一病,功名已是无望,连性命都难保。郑大娘一面为大郎延医问药,一面请神算卦。一时间,花钱如流水,地是一亩亩地卖出去,药是一碗碗地灌下去,烧香拜神的,可是折腾了整一年,郑大郎情况越来越糟糕。
    郑大娘急得团团转,再一次跑去问神婆。神婆说要用八字少刑冲之女,才能挡煞。
    “神婆,此女在何方?”郑大娘听到儿子有救,忙问道。
    “且去东南方向寻找,自有收获。”
    神婆的这番装神弄鬼,郑大娘深信不已,然后,芙娘悲剧了。
    顾家家境也不好,顾小芙上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幼弟,家里人口多,偏只靠着三亩薄地过活。她不居长不居幼,又是个女娃,爹不疼娘不爱的,郑家捧着彩礼往顾家一放,顾小芙便做了冲喜新娘。
    郑家给顾家的彩礼,只是三两银子。按当地的风俗,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五两至十两不等,这三两银子,着实寒酸。
    因着郑家给顾家的彩礼不多,顾家也不愿意多给嫁妆,原本把顾小芙嫁出去就是为了少一张嘴吃饭,更何况家里多的是用钱的地方。顾小芙的姐姐顾大芙一年前到是嫁人了,可两个哥哥尚未娶妻,顾家怎么会舍得多出钱财。于是,顾小芙带着新做的两身衣服,就这么来到了郑家。
    顾小芙从小受苦,也不介意郑家的今非昔比,她上伺奉公婆,下照顾夫君,家里被她打理的井井有条,郑家到是满意,而郑大郎也在顾小芙的悉心照料下有所好转。
    谁想祸不单行,郑老爹农闲时节去邻村地主家修园子,摔断了腿。这下,家里两个男壮丁卧病,郑二此时已十五,便担起了家里的重担。
    谁想郑二年轻不经事,某次去县城卖粮,被当地的地痞骗走了还没捂热的钱,那是给他大哥买药的救命钱啊,郑二急红了眼,被引诱着去赌坊想把钱赚回来。可惜的是,他郑家走霉运,郑二也不例外,钱没赢回来,倒欠了赌坊十两银子。
    赌坊带人去郑家讨要,郑家也是老实人,东拼西凑的,终于还上了这笔巨款,只是,郑家再也复兴不起来了,因为,郑二自此,便染上了赌瘾。
    郑大想着家里的这些糟心事,也无力挽回,只是苦了芙娘,若是他死后,芙娘在郑家替他守着,那他就太对不起芙娘了。
    “芙娘,你我只有兄妹情份,并无夫妻之实,你且宽心,我死前必是将你妥善安排。”
    芙娘不知怎么出的房门,怎么收拾的碗筷,连早饭也没吃,就端着一家人的衣服去村头的洛溪边。
    他们的村子名叫洛溪村,因着村子的东头有一条小溪名叫洛溪。为何叫此名,村里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世道艰难,战乱不断,洛溪村又在边关,几十年下来,来来去去,原本此地的村民,早已不知去向,只是很久之前,此小溪便存在于此。
    洛溪水量不多,从北向南绕着村子,平日里,村子的田地便由此引水浇灌,一整个村子三四十户人家,也仰仗着洛溪过活。
    以前有个老村长通些文墨,领着村民在溪边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水库,在丰水期将溪水引于此处,不仅解决了雨季洪涝,也让得旱季缺水时村民能有水可用,不至于田里庄稼颗粒无收。比起邻村来说,洛溪村在灾荒年损失总会少许多,村里也相对较之富庶一些。
    顾小芙到得溪边,寻了一个安静的地方便开始清洗衣物。此时日头已上,溪边围着不少妇人,三五成群,边洗着衣物,边说着村里的事。
    “你们听说了没有,杨大婶又在给陆大郎说亲了。”
    “这有什么稀奇的,他哪年不说上三五回亲。”
    “可这次说的是上台村的刘寡妇。”
    “啧啧,真是作孽,黄花闺女说不上,到说起寡妇来了。”
    “谁说不是呢,他命犯七煞,克父克母不说,连养条狗都能被他克死,谁敢把闺女许给他。”
    “前年有个老郎中游方采药,就在他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就堕山死了,你说邪不邪门。”
    “黄家家贫,贪他两亩水田的彩礼,谁想才刚订亲,黄家二女儿就得伤寒死了。”
    “咱们这十里八乡的,也就村长家受得了他的煞气,可惜他好好一儿郎,有财有貌,偏偏命硬如此。”
    顾小芙听着三姑六婆的闲话,想想,不禁笑了,原来自己并不是最惨的人哪。他们洛溪村,最惨的,莫过于住在村东头的那个陆元畅了。
    “芙娘,你笑啥,你家大郎病好点了?”
    顾小芙抬眼一看,看到是隔壁的婉娘也来洗衣服,便让了一块空地给她。婉娘与她同岁,又是同一年嫁入隔壁花家,与芙娘关系不错。
    “没有,只是听她们说陆大郎,便觉得可笑。”芙娘摇头说道。
    “村东头的陆大郎?我听我家二郎说,那陆大郎可厉害了,那么大的熊都能打死,可惜了,他命硬,至今还娶不上媳妇。”婉娘婉惜地说道。
    “他长得很吓人么?听她们说,只要是活物都能被他克死。”
    陆元畅在这一片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是他的传闻太多了,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人摸不清楚。虽是村妇没有不出闺房的规矩,但芙娘家住村西,陆大郎家住村东,到是嫁来三年也没见过。婉娘的夫君花二郎常去打猎,比旁人多知道一些。
    “二郎说他是难得的美男子,身怀一身武艺,就没有他猎不来的猎物,家里又有十亩水田,哎,多好的一儿郎,居然是个克苍生的主。”
    芙娘听着婉娘的絮絮叨叨,不禁想:陆大郎果真命硬如此?

  ☆、第2章 陆大郎其人

阳光影影绰绰,透过林间的缝隙,照在一只体格异常庞大的野猪身上。那野猪嘶哑咧嘴,口中喷着腥人的臭气,两根泛着冷意的长牙不断耸动,全身鬃毛竖立,眼睛通红,瞪着面前的少年。
    少年身材高瘦,皮肤小麦色,手拿一把长刀,高高举起,星目之中,闪着寒光,身处在与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野猪面前,少年毫不胆怯,那脸上,居然有着嗜血的狂喜。
    这是一头极不常见的公猪,少年打猎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到身型如此庞大的野猪,猎奇的心思,不禁让少年热血沸腾。
    “嗷~”野猪一声长啸,便气势汹汹朝少年奔去,那庞大身体,不断敲打在地面上,让得地面有些摇晃。
    少年目光不惧,轻巧地侧身弹跳,而那长刀,却是狠狠砍在了野猪的背上。
    “铛铛~”
    少年闻声,眼微眯,就发现野猪身上只留下一道白痕,丝毫未见血,这头野猪果然了得,鬃毛如此锋利,皮毛如此坚硬,竟有着刀枪不入的本事!
    少年微笑,飞快地换了一把刀,一把短刀,那刀身之上,泛着寒意,比之刚才的长刀,多了一丝煞气。
    “来吧!”少年轻哼,居然主动朝野猪掠去。
    野猪受到挑衅,亮出獠牙,作为野猪群中的佼佼者,它的威信,容不得一个人类的小子挑战。
    少年目光如炬,当快要被野猪的獠牙挑中之时,他突然身形一转,侧身而过,短刀狠狠划过野猪的脖子。
    “嘶~”
    “嗷~”
    鲜血飞射,溅了少年一脸,但少年并没有顾忌,他侧翻倒地,滚出老远,一个弹身而起,注视着正在飚血的野猪,那一刀,虽伤了野猪,但不足以致命。
    野猪被这一刀真正激怒,它调转头,再一次狂奔,扬起长长的獠牙,要把眼前之人一牙捅穿。
    少年随意抹去脸上的血,握紧短刀,镇定地看着狂奔而来的野猪。当野猪再次以为自己将击中少年之时,少年动作极为敏捷,他仰面躺倒,灵巧地钻入野猪腹下,举起短刀,一刀捅入野猪腹部,而野猪因着吃痛,跑得越发快速,少年握着短刀,被野猪拖行了十几丈,趁着野猪稍停,少年一个闪身,便越了出来。
    野猪不断嗷叫,颈间的刺痛已经感觉不到,腹间的疼痛才让得它痛苦万分,而鲜血的流逝,也让得它本能地感觉到生命的威胁。可是,它已经无法再狂奔,甚至无法逃跑,因为,它已被少年开膛破肚。它只得打滚嗷叫,来减轻自己的痛苦。
    少年淡然地看着野猪,满是鲜血的脸上,泛起了淡淡的微笑,这头猪,够他吃很久了,父母早亡,生计不易啊!
    “怎么了?怎么了?”
    一群人老远就听得野猪叫声,还以为有人遇害呢,匆忙赶到这里,看到的,却是一个混身是血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此时太过煞人,众人不敢靠近。
    “是陆大郎!”其中一人认出了少年,激动地叫道。
    “阿元?你混身是血,没事吧?”人群中冲出一人,拉着少年细细看着,见少年只是轻微擦伤,才松了口气。
    原来此人就是传说中的七杀星,陆元畅。
    陆元畅一看来人,笑容更甚,开心地说道:“杨大哥,我猎了头野猪,这么大你见过没?”
    “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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