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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事-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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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雅阁,就是奔驰宝马大街上跑得也很多,别人看了不过羡慕两眼。可是要是进了这种很特殊车牌号的车里,明天我就会成为整个大楼的谈资。毕竟,买好车有钱就行了,可弄到好号,除了钱,还要有足够硬的关系网。现在不像当年讲究什么8和6,现在流行金3银4,这下好,全市最牛车牌号出现在了本单位,远远都看到几个八卦男女围在那参观了。王者那张自以为很阳光其实布满虚荣的脸在那不知道怎么得瑟,典型的暴发户品行!对他还算不错的印象一扫而光!
  “下班了?今天有空吗?一起吃饭吧?”
  “啊!王先生啊!好巧你来我们单位办事啊?”为了让别人听见我们的对话,我特意放大了音量,倒吓了王者一跳。
  “呵呵,是啊,你不用这么大声的,我听得见。”
  “那你快忙吧!我下班了不打扰你了啊!再见啊!”说完我就大踏步离开,去骑我的小红驴。
  小红驴是辆鲜红色的捷安特山地车,我刚工作的时候买的。每天骑它上班安全、经济、环保还健康,有的时候陈湛或者宁海来接我下班,后备箱里一放,从来不碍事。我特别喜欢它,特赐小红驴名号。
  结果在我拐到另外一条路上以后,那辆该死的雅阁居然跟了上来。见过烦人的,没见过这么烦人的。好在他还没打开车窗招呼我,只是慢慢腾腾跟在我后面。要不然我就把车筐里的香蕉皮扔他车上。嗯?这是谁把香蕉皮放我车筐里的?
  当然我不能回家,宁海说今天晚上有事,让我自行解决晚饭。本来打算回我妈那儿蹭一顿,这下更不能去了,这要让我妈看见了我会被包吧包吧直接送到雅阁上的。一边骑一边转眼珠子,200米之后,我调转方向,直奔城东。
  嗯,不怕死的还跟着我。我一路骑进了陈湛的单位——市公安局大院,在门口停住,一条腿踩在地上,跟传达室保安大爷说,
  “有辆车老跟着我!就那辆,看见没?帮我问问他干吗的吧?可吓死我了。”
  我来过这里几次,大爷知道我是陈湛的朋友。又因为长年在公安局看门,做梦都想跟警察一样很威风的盘问人家,然后破个大案什么的。这下我可给大爷创造了百年不遇的好机会。只见大爷60岁的年龄20岁的身姿,一溜小跑奔到雅阁前面,啪的一声就拍在了车前盖上。我露了个狡猾的笑容,吹着口哨蹬着我的小红驴回去吃饭了。
 可是,天不遂人愿。王者没有因为我的捉弄知难而退,反而激起了他昂扬的斗志,摆出了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因为他是姐夫的朋友,我不敢告诉他我喜欢女人而且有女朋友的事实,这要是传到我妈耳朵里,我和宁海就得提前上断头台。只好绞尽脑汁跟他周旋,搞得我焦头烂额疲于应付。宁海自己的事情还忙得不可开交,没工夫关心我这些破事。也是,她很清楚地知道我对男人的态度问题,丝毫不用担心的。
  好不容易盼到礼拜天放假。大清早,我在春日的暖阳中呼呼大睡,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惊醒。是宁海的手机,我自己是不会给任何人打扰我睡眠的机会的。房间门关着,宁海不在屋里。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接起来,里面是个有些沙哑的男声,
  “嗨!亲爱的小公主,起床了没有?”
  我一愣。还会有人,这样称呼宁海?我还没这样叫过她呢。
  “哦,等一下。”我小声地嘟囔了一声句,随即扯开嗓门大叫:
  “宁海——!!电话!!”
  小海穿着睡衣,脖子上搭着条毛巾进来,额前几缕头发还是湿的,接过电话,转身走出去,还顺手关上了门。
  我眨眨眼睛,继续躺下去。可是,却没有再睡着。刚翻了几个身,宁海进来了,换好了衣服,还化了淡妆。
  “乐易我要出去,午饭在桌子上,你起来自己热了吃。这两天上火,你少喝点酸奶吧。冰箱里有西瓜,你看电视的时候吃。衣服我洗上了,一会好了你晾起来,听见没?”
  “大礼拜天的要去哪啊?”我懒洋洋的说,“这么好的天气都不陪我。”
  “整天陪你月底喝西北风啊?再说你睡觉我陪什么?”
  抓住她语言的空当,我爬起来扑过去,色迷迷的抱住她,
  “陪我睡觉啊……”
  宁海推我,“给我把衣服弄皱了!好了好了,10点多了,快起来吧。刚才说的事别忘了啊?我走了。”
  宁海往外走,我拉住她衣角,“晚饭怎么办?”
  她停下,想一想,“我尽量赶回来,实在回不来你去外面吃。听话,真乖!”
  说完亲了我一下,走了。
  我又躺回到床上去,琢磨了一会那个电话里的人,摇摇头决定不去钻牛角尖。两个人在一起,信任还是很重要的,这个我知道。
  翻个身,再睡一会儿。
  
 

作者:大隐隐于群 回复日期:2007…7…23 8:37:19    
  番外
  
  
  ++++++++++++++++++++++++++++++++++++++++++++++++++++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先爱上的那个便是输,那么我输了个彻底。
  她不会知道,我爱她,已经有多久。
  其实我们应该经过了很多次擦肩的吧。上学放学,课间操,甚至去厕所。两个相邻班级的女生,总有很多机会遇到。
  但是,没有交集。
  我没有,相信,她也没有。
  客观的说,她很跋扈。呵呵,她自己也承认。非常张扬的性格,以自我为中心,别人都要听命于她。这样性格的人,是不会去留意不相干的人的。
  她在我心里留下影子,很偶然。
  一个平常的傍晚,我在英语教研室帮忙誊了卷子出来,急着去吃晚饭,免得晚自修迟到。路过操场的时候,那里已经很安静。我抱着书,匆匆地走,拐过体育馆前面的弯路,一抬头,看见了她。
  夕阳很美,弱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她似乎刚结束训练,从体育馆的台阶上下来,头上顶了一条大大的浴巾,一只手捂在头上用力的揉着头发。
  黑T恤,灰色的棉布裤,光脚,趿拉着人字拖鞋,单肩书包的袋子上用鞋带拴着一双帆布鞋。
  头发擦干了,她把那条浴巾从头上扯下来,抬起头。
  那一瞬间,我停住了脚步,就站在那里,看她的目光中甚至有一丝贪恋。
  瘦而颀长的身体,湿润的头发,干净的肤色,因为迎着光而微微眯起的眼睛,气定神闲。
  我第一次见,有人在校园里趿着拖鞋能这么从容的。
  
  
  爱一个人有时候就是为了一瞬间的感觉。也许很多人觉得不真实,但是我相信。
  倒没有刻意去想什么禁忌和结果,只是简单的,却难以自控的,开始追寻那个人。
  游泳队的训练5:30结束,洗澡换衣服需要20分钟,每天的5:50,我会准时出现在体育馆前面的林荫路上。
  只为,看看她。
  有的时候她混在一堆人里,有的时候只有她自己。我总能准确地第一眼看见她。有别人的时候能看见她神采飞扬的交谈,一个人的时候则是自在的安闲。
  都让我心悸。
  我看到过一个队友跑几步从后面猛地跳上她的背,压得她不得不弯下腰。一般人该恼了吧?连我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却看见她脸上温和的笑容,揉揉撞痛的肩,不以为意。
  我心里,软软的舒服。
  但是她看不见我。或是看见了,却没在意。
  后来在一起了,问过她。果然,全无印象。
  
  
  说过了,她很跋扈。热衷于两肋插刀。
  我见过她跟人吵架的样子,眼神凶恶,下巴撅起来,人为的弄成“地包天”的唇型,看起来,好滑稽。
  我在心里偷笑,却还要装出严肃的样子来,因为她吵架的对象,是我们班的同学。
  口若悬河,有理有据,头头是道。我诧异,辩论赛的时候她们班成绩那么差,怎么不让她上呢?肯定力挫群雄。
  往教室里送纯净水的那个男人若不来,便有一个50岁上下的中年女人替他。提着那一桶水,很吃力。身边来来往往走过高壮的男生,视若不见。
  她接过来,一手抓着桶芯,一手托着桶底,那个透明的塑料桶几乎被她抱在怀里,上楼的脚步跺的楼梯啪啪响。
  我跟在后面,看她跟着旁边不住道谢的妇女去了需要水的班级。
  继续走,只是放慢脚步,我知道,她会赶过来。
  擦身而过的时候,我听到她气喘吁吁的声音,那一桶水很重,至少一个女孩,搬起来绝不轻松。我装作不经意侧脸去看,她白净的脸涨得通红,用手背擦头上的汗。
  背影很单薄,却让我觉得,足以依靠。
  
  
  离高考还有两个多月的时候,我没来由觉得心慌。
  不动声色的学习,我希望,这心慌可以自如过去。
  各班的体育艺术生们基本决定去向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心慌什么。
  这个该死的家伙成绩足够差,尤其是英语。
  我曾在英语老师那里见过她空无一物的英语二卷,还有涂的跳房子一般的答题卡。
  如是要分别,我该如何?可是从未有相聚,何来分别。
  交付于时间,然后忘却吗?
  也只能如此。很多年后当作少年青涩的回忆,来慢慢回味。等校庆的时候再见见或许已经迈入中年的她。
  没觉得痛,心里确是苦。
  
  所以当她拿到**大的体育特招资格证,文化课只需过了投档线便可被录取的消息传来。我的心慌没有了,学着她,气定神闲的去做那些挖脑筋的题目。那所大学也在重点之列,我志在必得。
  乐易,你跑不了。
  报志愿的时候出了一点点问题,我的成绩,可以进更好的学校。家里的意见是冲一下,我却坚持保险。呵呵,不是为了保险,是为了,你。
  
  
  我不着急,也不会刻意。只是需要迈一步的时候,我不会放过机会。
  交集,有时候需要主动,我不介意主动。主动可以缩短感情发生的时间。有些时候用不着慢慢磨。
  可是她,很胆小呢。
  居然懂得躲我。这意味着什么?我对她,或者说在她心里,是能够成为发生点什么事情的那个人么?
  不知道是怨还是喜。只是见不到她的时候,有些郁郁。
  她不够坚持。幸好。
  所以当我需要的时候,她会很适时地出现,这让我很安心。
  从小到大,如果想要什么,我就会去努力,爱情,也是一样。
  尽人事,听天命。
  一次又一次的分开,我不能拒绝。人生,爱情不可或缺,却不是全部。
  但是我会一次次接上断开的交集。
  好在,是断点传续,不是重新接收。
  不然,会很辛苦呢。
 跟王者周旋了足足一个月,我彻底崩溃。现在已经到了看见黑色的雅阁我就腿肚子转筋的地步。在这样下去,他没事我要疯了。宁海忙,想跟她讨论一下商量个办法出来都没时间拨冗接待我。我在内心挣扎了很多个夜晚之后,决定跟王者摊牌。
  就赌一把好了。他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有成熟的世界观,但愿能理智的看待这个问题。万一很不幸他心智不健全,把这事捅进我家,大不了我就告诉大家是因为不喜欢他而编出来的借口。就这么决定了,为了日子还能过下去!
  于是我答应了他一起吃晚饭的邀请,难得的痛快让他都有点意外。我警告他让他把车停在我单位500米外的小胡同里,然后贼兮兮的左右张望着,确定没有同事在附近以后,才闪身进了那辆车。
  迎接我的是车座上一大把火红火红的玫瑰,我的嘴角又开始不受控制的抽动。
  “花坐这,我坐哪?我到后边去。”我说着就开车后门。
  “别别别,花放后边就行了,你过来坐吧。”王者笑呵呵的。“你还真是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收到花这种反应的。”
  嗯,承认你是老手了。我在心里暗暗鄙夷。
  “我们办公室一同事有一年情人节收到999朵玫瑰,特别漂亮。”我慢慢地说。
  “搞文学的就是浪漫。你喜欢吗?你喜欢我也让人送你们办公室去。”王者不知是计,还顺着我说。
  “我不是搞文学的,我就是个给搞文学的人改改错别字的。”我纠正了一下。“我们副主编是个中年女性,她看了这一大捧玫瑰,感叹:这要是买成葱,得买多大一捆啊!”
  王者的脸色尴尬,我憋住笑,提醒他,
  “开车吧,去晚了没地方了。”
整这些洋景儿!居然拉我来吃牛排!我左右倒着手用劲,就是切不开这些半生不熟的东西。以前宁海都是一块一块切好,我吃的时候叉起来正好放进嘴里。现在倒好,又不能一整块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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