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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玲子说,你要犯浑,现在就给我走。
她换上一副脸色笑眯眯的坐在靡苏身旁,假模假式的说玩笑话,哪儿能上纲上线。又拍着靡苏肩膀说,你说是吧,我亲爱的发小。
当天夜里,玲子拉上靡苏,到了包房内,有很多新面孔,我从门口开始与熟悉的人不断打着招呼疯言疯语,杨威举着酒杯大喊,大伙儿瞧瞧,这谁啊,这不是金盆洗手从良已久的十一吗,怎么着,又打算下海了,收复失地杀回高老庄啊?
王海燕已经喝得差不多,脚步蹒跚的过来抱住我嘴里含糊不清的嚷嚷说,人家好想你,想你想的都快想不起来了,对了,你谁啊?半熟脸儿,以前跟哪儿胡混了啊?
王海燕挂在我身上,像个被宰杀的猪一样沉重,被老莫跟树子抬走扔到沙发上,任她呼呼大睡,赛赛盘腿握着麦克坐在沙发的角落,用一种孩子的姿势唱着小情歌,包房里一群众人气氛热络,我被人灌了两杯伏特加,辣得喉咙滚烫,所有人都因酒精跟药物显得很高兴,嗨到初次见面的人聊得像有十几年的交情,打过招呼的人不停的问候对方,我被老二、树子围在中间,不能突出重围,只有不断喝掉一杯又一杯的辛辣液体,我左右逢源的同时还要左顾右盼的寻找靡苏的身影,我看见靡苏接过班兵递给她的药片,放进口腔里蠕动喉结吞下去。
一开始她只是冷清又安静的坐在那里,表情有些呆滞,可很快她的瞳孔散得老大,神情恍惚,双手像敲鼓一样上下舞动,她从沙发上掉下来,想站起来,可几次都不成功,好不容易站起来,又想坐回沙发,可惜偏了位置,又重新摔在地上。
我跑过去,想把她拉起来,可她的灵魂飞了,身体如泥瘫痪,干脆坐在地上,蜷着两条腿,认出我时,是很久以后的事,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她用力拉住我的衣角,原地摇起头来,我的手被她甩起的头发抽中好几次,手有些疼,只能任她高兴。
到后来,我拉她起身,她抱住我,胳膊缠在我的脖子上,像一条冰冷的蛇攀附在身体上,她身子很软,却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鳌肉,我们抱得很紧,她仰着头,冲着我莫名开心的笑,我感到她是那么漂亮,她的一举一动,我都不忍不住想要看,她有一种令我失控的想念,即便在我眼前,在我怀里,她依然令我想念得发疯,她就像我们中一个漂亮的野兽,她晃动时,头发会飘动起来,她盯着头顶旋转的五彩灯光,迷茫没有焦距。
内夜,班兵给她吃了兴奋剂,靡苏第一次体会了嗑药的快乐,从我这儿,她得到了我抽剩的大□。
这么些年,她头一回显得很高兴,在包房里,她不停的跟着别人点的歌随声唱着,有的她会,有的她不会,但她一直跟着大声附和着,还会主动跑去与老莫、树子喝酒,新鲜而笨拙的学着猜拳,摇色子,这是清醒时的靡苏不会去做的事情,清醒时,她从不交际。
她的这种高兴由衷的感染到了我,我跑过一起喝酒,猜拳,靡苏总是输,被人不停灌着酒,我要帮她挡掉,她大笑着拒绝。
我想我终于找到除了镇定剂与安眠药以外,让靡苏感到快乐的东西,我开始常常带她参加聚会,家里又出现我从班兵那里搞到的大麻与兴奋剂。
但不是不每次靡苏嗑药之后都是快乐的,有时愤怒与伤心被无限放大,她这时会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自虐,拿烟头烫自己,会捶打自己的头,有时会猛烈的用身子撞墙,会摔碎家里所有的杯盘,会被碎片割伤脚,拿椅子砸电视,打碎镜子,如果我上前阻拦,她便会上前疯狂打我。
我不在乎她毁掉家里的一切,可我不能她看受伤,所以折腾一场下来,我们两经常伤痕累累。
如果我把放药的抽屉锁上,她会把锁毁掉,拿出里面全部的药,抗议一样加大药量,结果只会更加伤害她自己,为了停止她这种自毁的行为,我不在管束,她之后越来越少的时间里清醒,我也知道她会从班兵那私下讨来药收藏,以至药量多到班兵打电话追问我,靡苏是否疯了,她要的药太多,自己吃,还是给人?
我说,你给她,钱我来给你,但除了大麻,兴奋剂以外不许提供她任何其他毒品。
班兵说他有分寸,不会让她沾白粉和冰毒,针管。
靡苏很快声名鹤立,因为她是继班兵后,随身带有大量兴奋剂的人,如果有谁跟她要,她就给。以前我是为了她昂贵的镇定药省吃俭用,后来我是又为了她的大麻与兴奋剂疲于奔波,接私活翻译外贸合同,乱发单子吃回扣,主动要求加班,但我没有在去卖血,其实,靡苏不知道的事有很多,大学时我穷到无法在维持那时的生活,更无法给她买药,只能去黑市卖血,100毫升会得到120块钱,基本在半年的时间里,每个月都会去卖3次左右,抽血后也只是吃几块巧克力阻止眩晕感,外加一包牛奶。
那种疯狂的穷途末路的感觉,我再也不想感受,我只是不想让她的生活更加艰难,穷困潦倒,没体会过的人,没有资格说你懂,说你明白,说特么你能理解,你没经历过,你永远无法体会其中晦涩。
☆、第四十二章
(49)
亚瑟叔本华的悲观论里说,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不定。这是真真正正的实话,我在另人感到痛苦的情感里与无聊的生活里沉寂起伏,像一条脱了水的淡水鱼,嘴里咕噜咕噜的冒着垂死挣扎的气泡儿以求绝地反击,可事实上,我无可抗力。
我狭隘且偏见的认为,人是一种自私又偏执的动物,不得,愈求之,得之,又弃。只为追求一种虚妄而不切实际的快感了以借慰这孤独凉薄的人生,可人,又是复杂难解的生物,可以一面痴情一面卑鄙,一面忠贞一面下流。
在二十几载的生命里,我明白一件事,人,这辈子,一旦开始牵挂个什么人,牵的挂着的,不是谁,而是自个儿的心肝脾肺肾,五脏不得安生,此生不以安眠。
(50)
大麻带给靡苏直接而不堪一击的快乐,有时这些药物另她显得疯疯癫癫,她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念着牛马不相及的诗,做些令人膛目结舌的事儿,我不知道她是想借此装疯,还是真的就此疯狂。
当秋天的树叶开始掉落时,雨水把泊油路上的枯叶结结实实的压在地上,靡苏又变得孤僻乖张,每年的这个季节都足以令她歇斯底里,她抽大麻的次数开始增多,日日伶仃大醉,浑浑噩噩的睡去,浑浑噩噩的醒来,偶尔难得清醒,也要吃上两三片安眠药,她讨厌自己的清醒自知,讨厌这个让她看得清清楚楚的城市。
这些东西让她意识不清,有时因为药物,她常常把我当成这世上最面目可憎的假想敌,内时,我是她的敌人,是她想要去毁灭的怪物,是她想要打破的诅咒,她挥舞着双手剧烈甩动着头发向我咆哮,向一头迎战的受了伤的狮子。
有一回夜里她磕了药,神智混乱,她看见我背上的刺青,看见皮肤上与她一摸一样的脸,我不知她已混沌扭曲的视网膜里看到了什么,她暴跳如雷,她发了疯一样的咒骂我,她的脸上显出一种绝望而愤怒的表情,呼吸急促脸色苍白,身体痉挛,她忽然冲上来把我推倒在地,用手顶着我的后颈,身体死死的压住我的腿,用尖锐的指甲去划动我脊背上皮肤,我尖叫着,我感到一种热辣的疼痛在背部纵行,她用力拉扯着我的皮肤,我明白,她想要撕裂这张人皮上自己年轻的面孔,可她撕碎的却是我。疼痛让我猛烈的挣扎,可靡苏的力气大得惊人,一阵又一阵的热辣在背部延伸,渐渐我感觉不到疼痛,只是一片麻木,背部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痉挛着,我不在抵抗,只是伏在地上隐藏自己的脸,我感到背部一片温热,靡苏终于停止了带着兽性的攻击,恶灵从她体内短暂驱逐,她抽空了所有力气,倒在我的身体上,她的脸贴着我皮肤,我看不见她,皮肤上有股温热触感来袭,我不知道是她像我一样沉默的哭着,还是自己体内的鲜血忍不住疼痛遁形而出。我抬起眼睑,这样的位置正好对着窗户,窗门敞开着,窗外下起了雨,夜里的风吹着梧桐树的叶子左右摇摆着沙沙作响,只是特别努力的用力看叶子上的轮廓剪影,没有颜色,只是深深浅浅的灰,我就隐没在这黑夜里,消失不见,窗户开着,风带着雨点漂到了脸上;很咸。
这些指甲刮出的伤口密密麻麻,等它们长好愈合,留下一片深深浅浅的细小伤疤,密布在那张年轻的面容上,我不愿人看我背部的纹身,并不是怕人知道我爱一个女人,怕人洞察我的秘密,只因,在它上面留下了一种疯狂而绝望的印迹,像一种摸不去的阴影留在我皮肤上,那是一张破碎的脸,如同正在腐朽的时间,因不完整的残破而平静顺从,它只剩下一种并不美好的承载。每次,当她选择伤害我时,我会用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来原谅,可到最后渐渐只剩残骸,一切都变成缓慢的折磨,我,不在是我,似是而非。而她早已千疮百孔,我们只能用沉默对持着,博弈着。就像水一旦流深,便没有声音,人一旦用情至深,便显淡薄,但这不是路的尽头,不是终结,这里什么也不是,只是青岛的秋天,空气清晰如水,风轻轻穿过潦草长发,阳光和煦,还有四散的记忆,与这季节一起零落。
靡苏又陷入了悒郁,她的拳头常常握紧,一种极具防备与攻击的下意识动作,她不断抠手指用牙齿啃指甲,她身上出现一种类似动物的警觉,眼睛里有一种焦虑与惶恐,她缩在角落里,抱着自己,可以数个小时不换姿势,等我去强迫拉她起身时,她的腿早已麻痹,整个人瘫软在地,我只能尝试去按摩她的肌肉,让她没那么难受。
她的状态越来越糟,我再次意识到,或许,离开是唯一能治疗她的东西,尽管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可我无法阻止,下意识的本能让我做好她将要离开的准备,也许是清醒的感觉到这一点,我对她的爱情竟然站在了悲伤之上,总觉得分离的日子迫在眉梢,尽管心里焦灼艰涩,可我不敢抱怨,不敢向她说出一个不字,表面冷静自制一切照旧,其实,我早已陷入失控与荒唐,即使与我完全无关的事都会另我情绪濒临失控,就像将一包炸药放在火堆旁,一个飞来的火星,便会叫我尝到粉身碎骨的滋味。
这个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不过是靡苏再一次的不告而别。
作者有话要说:杂七嘎八的事儿忒多,最近延更,周五恢复常更状态,谢看文。
☆、第四十三章
(51)
时间对我们来说渐感漫长,即使酒精、尼古丁、兴奋剂、药物也失去效用,同时,让我感到暖心的事儿越来越少,心越来越寒,让我变成热中冷血的角色,即便在火炉里烧上三天三夜,心还是像窗外的冬夜,深黑地冷。
这不是因为我吹毛求疵洗垢求瘢,也并不是我对待人生有多尖酸刻薄。事实上,我一直期盼的生活多么单纯简单,我本想跟她去人迹稀少的小镇生活,我穿纯棉T恤,球鞋对旧兮仔裤,她也不必身着华美服饰,只需长裙配平底凉鞋,没有声色犬马,只有野草闲花春兰秋菊,我将亲自做一桌家常小菜,备齐薄酒,朋友们开车或徒步而来,三五好友菜尽酒干,夜色阑珊,作鸟兽散驶进醉人晚风,不说客套排场,不做文艺青年,平静淡泊,安然自在,就这样朴实无华的度过时日,在清晨爬到高山巅顶,去镇上的集市买蔬菜水果,烹煮打扫,午后读一本书。晚上在杏花树下畅饮闲聊,直到月色清凉。
可在我的梦里,不是行至岩凤尾蕨茂盛的空荡山谷,鸟声清脆。不是疏影暗香不蔓不枝,不是一起时树下的相依假寐。更不是醒来时,她尚年少,我未曾老。我的梦中,只有置身无人旷野的孤寂,浮影斑驳,手上光亮渐渐隐去,只有我在寂寞无涯的世界里形单影薄的不停赶路,不断的告诉自己,快到了,就快到了,狂风在我耳边呼啸,可路依然没有终点,路展向前方,没有尽头,延伸,一直无尽。
现实里,这世上总是有这么多的假意,与少得可怜的真情,谁会在意,谁又会在我落魄时仍念着我的好,这不过是一场早已谱好的黄粱一梦,24岁,我开始学会不在期待这一生,不再期待感受雪中送炭的温暖,锦上添花总是来得比较容易。这一岁开始,突然发现自己很难再轻易喜欢上什么,并且内心很难随意跟着什么热闹起来。这一岁开始,只有黑夜才能衬托出灯红酒绿声色犬马;只有歌舞升平浮华盛世才能掩盖住所有黑暗与过往不堪。
这一岁,忽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