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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肉文女配之官人你要-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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疚,可是心里还是有点堵。都是爹生妈养,她就算不知道忽然自己找上门来的吴用和任鸽有什么纠葛,但是总知道这照片绝对对任鸽不利,不知道会出什么大事。

    “哎。”她长长的叹了口气,想这次就算是欠任鸽的情,如果以后自己能帮什么忙,一定尽力归还。

    其实如果阿莱就在今天早上对任鸽坦诚:“我拍了疑似我和你的上床照片,把它寄给吴用了。”任鸽大概也只会“哦”一下,连心率还是平稳的维持在90下的样子。这些事情在任鸽看来,几乎只能算生活中的小坎坷了。如果不在A市,她有无数时间来和麦苗误会、分手、再解决误会、再在一起,她可以花大量功夫在麦苗身边诵经般的讲“我是爱你的。”或者“我最爱就是你。”可是现在,她疲于应付的是吴宜之,她必须把这出自于心内的热情火辣辣的交付于吴宜之身上。

    连后来吴宜之在狱中都说,他见过的下属里面,最殷勤的就算任鸽了。走狗得一颗红心堪比太监,要不是吴宜之知道她好女色,说不定早就在心里思考“她是暗恋我吧,她绝对是暗恋我吧。”的事儿了。所以现在的任鸽在她的同事眼里就是周建安和吴宜之身边的大红人,保不齐哪日就辉煌腾达的角色。现在的他们再也不觉得任鸽是个精神有问题的文艺青年了,他们开始私底下研究她从一个伦理片导演转换跑道到现在的位置,是不是根本就是一条康庄大道。

    至少他们看起来是这样。尤其是任鸽现在立项的这部电影,本来要拍一个解放战争的叙事片。本来看起来投资小、没票房、没关注度、没影响力的玩意儿居然在她的忽悠下就改编成了“周建安成长史”。虽说那电影里的角色是改编,男主人公的样子和岁数却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塑造的是A市二把手周建安的完美形象。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A市的投资商们求爹爹告奶奶的要投资这部电影。根据任鸽同事私底下讲,现在根本就不需要A市拨出任何一毛钱,这电影的预算满打满算都足够了。而还想进场一掷千金的商人还在跳脚,而任鸽在里面收了多少红包,那就没人知道了。

    可事实是,周建安是个敏感的中年人,他虽然酷爱别人膜拜他英明神武的形象,却又觉得“树大招风”不是好事儿。所以在得知任鸽要把自己那是似而非的感人事迹改编成电影之后,时常都会犯焦虑症。只要一不顺心就会着急上火,等无处发泄的时候就会把任鸽找来,不明所以的痛骂一顿。一直要骂到任鸽表现出觉得父母把自己生出来是个错误才行。。

    终于在这一日,任鸽正莫名其妙的纠结自己怎么会在睡梦里对着不算熟悉的女人脱衣解带感到无比惊慌的时候,又不明所以的被周建安从家谱节选开始骂起,这让任鸽心里的火烧得燎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周建安面前甩门而去,“砰!”一声在富丽堂皇的办公室留下巨大的回应。

    站在办公大楼的凉亭里,任鸽哆嗦的往包里掏烟盒。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变成了一个瘾君子。常常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每次当口腔都麻痹的时候就会觉得其实就这么被呛死也不错。可这次她的打火机总是打不出火来,任鸽烦躁的把香烟和打火机扔进垃圾桶,或许和麦苗一起逃走,不管是能躲一时还是躲一世才是安全的选择吧,这样就像狗一样的被人骂,说不定还得继续像狗一样的点头哈腰的道歉,生存得毫无生活质量。

    “那就这么决定了。”她捏紧自己的拳头,打定主意给麦苗打电话,今晚的飞机即刻出发。可刚拿出手机,手机就开始闪烁,电话号码像之前每一次那般的隐藏。任鸽犹豫再三,还是接了起来:“喂,吴市长,你找我有事?”这似乎就是天意,有时候没爬过那个坎,怎么挣扎就是走不掉。

    吴宜之以前每次见她的时候都在他的办公室,这次却不是。吴宜之的司机把任鸽载到了吴宜之在A市的一处别致的小院。任鸽信步走进门,不仅见着吴宜之悠闲的泡着茶,而旁边的蒋雨正小鸟依人的依偎在他身边。她自从和阿莱认识之后就极少回家,这次见到蒋雨又觉得她哪儿不一样了,似乎这妆容打扮和吴宜之的现任妻子的样子八*九不离十。

    也因如此,导致这场景和谐得十分诡异,直到吴宜之叫任鸽坐下,任鸽才回过神来。

    “听说你和周建安吵架了。”吴宜之喝了一口茶,看了一眼头顶闲散飘荡的白云。

    任鸽当然知道发生在发展办公室的事情想瞒住吴宜之二十分钟都很困难,她点头“嗯”了一下之后等着和周建安一样以跋扈著名的吴宜之发飙,她连第一句和最后一句的句子都帮吴宜之想好了。

    可是并没有,吴宜之只是让一旁守着的蒋雨进屋端水果,而喝了口茶的他单刀直入的讲:“你得尽力的捧周建安,最好全国闻名。可以不计成本但必须有多高捧多高,明白吗?”

    “周处并不想出名。”

    “他想,只是他胆小罢了。他想出名或者不想出名都必须把他捧上去,这事儿有不得他。”

    “能问一问为什么么?”

    “因为。”吴宜之深深的伸了个懒腰:“你做就是了。嘘”他把食指放在嘴边上:“在我身边干事和当我情妇一样,如果嘴巴不紧,脑袋就长得不够牢靠。”

    作者有话要说:准备开始倒数了

第113章
说完这话;吴宜之见蒋雨端着水果姗姗来迟;便道自己去睡个午觉;让蒋雨送任鸽。

    任鸽琢磨着吴宜之的话;跟在蒋雨屁股后头慢慢磨蹭着走,直到蒋雨站定住许久戳了任鸽额头两下,任鸽才看着四周;发现自己和她走在一畦菜园内。“咦”了一声:“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因为我在这里可以和你说说话。”

    “干吗非要在这里说话,在我家你可以随便说啊。”任鸽耸耸肩。

    蹲□摘菜的蒋雨递了了一颗小番茄给她:“我准备从你家搬到这儿住了。也许。。。”她考虑了一下才继续讲:“不久我便回德国了。”

    “这么快?”任鸽本以为就算吴宜之和蒋雨火速的勾搭上,能天雷勾地火,但为了个人仕途的打算;吴宜之就算再怎么觉得和她和得来也会逼着她在自己家金屋藏娇一会儿。在这种机会下;任鸽就可以慢慢和她套话;以此严密的推算吴宜之的一举一动。但现在看来吴宜之不仅做人做事都秉持“快、恨、准”的原则;还是个特别有控制欲的人。根本就不打算自己开垦过的田地还让别人染指。看来这步棋放错了,她只能把那颗小番茄嚼烂之后口齿不清的说:“也好,那我得恭喜你。如果你能离开A市这是非中心,还能日日陪伴你小孩儿也算是好事一桩。我想吴宜之应该不会亏待你,就算我失去一些赚钱机会也不可惜。”说完还握了握蒋雨的手,一次表示祝贺。

    蒋雨笑了起来:“难得啊,任鸽。我还以为你会对我突然的离开心生怨恨。毕竟我可算是你花大力气找来为你事业添砖加瓦的人。看来有时候我也会看错人。”她朝着院子看了一眼之后对任鸽招了招手,让她靠在自己身边:“喏,怎么着大家朋友一场,我免费给你提个醒。”她把手捂在任鸽耳边“周建安和老吴那风姿卓越的老婆有一腿,这事儿老吴自己刚刚知道。你别因为是周建安的下属就贴周建安太紧。时刻要记得不要站错了队伍。”说完便对在任鸽手背上轻轻的捏了一捏,转过身,挥了挥手,走掉了。

    站在春日里特有和煦的暖风里,任鸽捏着小番茄的叶子,咀嚼着蒋雨最后留下的那些信息——原来吴宜之刚刚说的话的意思在于如此,怪不得吴宜之要让任鸽把周建安往死里捧,这样不仅能减轻别人对他的注意力,还能攒下一批对周建安日渐不满的人才往死里查他的黑材料。真是一石二鸟的功用。这时的任鸽却不知道该赞美吴宜之对于几十年的哥们儿都能心狠手辣还是该嘲弄他让有情的自己和麦苗不能终成眷属,现在自己也迫不得已的被人戴上绿帽是不是也算一种现世报。反正任鸽一面往回开车,一面想这事儿,脑袋里飞速运转着想这把柄能不能为自己所充分利用,差点就冒了烟。也大概是她想得过于专心的原因,她并没有如之前那般去酒吧里找阿莱,而是跟着GPS把车开回了自家小区。在熄火、下车、关门、锁车门之后转身之前,都没发现有人在暗处等着她。

    要不是那股强烈的酒精味道,说不定任鸽拎着包和大衣走过麦苗身边都不会发现她。

    由于这一段麦苗因为断片的原因而记忆有些模糊,任鸽后来谈到这段大概都是这么形容:“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车下来,就见到一看似老僧入定的同学,心中大恸,便过去使劲的抱着你喊苗苗。然后就啵了一个。后来上没上床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又不需要你负责。”每次这么一说麦苗就会羞愧的把刚刚为自己斟满酒的杯子拿掉,让任鸽得意非凡,右边眉毛比左边眉毛高上三厘米的骄傲总结:“知道过量饮酒的坏处了吧?”

    但真实的情况和任鸽的讲法有千差万别。首先任鸽大包小包拎着包和大衣从麦苗身边掠。。掠。。掠过的时候,根本就没发现麦苗。就算看到底下停车场黑乎乎的柱子旁边有蹲着一个人,也不会想到那是自己心心念念的麦苗小朋友。甚至有点嫌弃的认为小区物业是□的,交了那么多物管费却连街边的醉汉都赶不走。要不是麦苗忽然抱住任鸽的腿,她们的这场纠结大概会因为麦苗的隐忍而推迟四个月。

    任鸽记得站起来讲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恨你。”

    还没从贪官风云录里拔出头绪的任鸽听了这句话有点摸不着头脑,她弯腰看着麦苗又机械的重复确认了一遍:“你恨我?你干嘛恨我?”同时还得回头看了看无处不在的监视器有没有转到拍摄自己的方向。她见那监视器没反应才放心的在心里对着那几台机器比了个中指,扶起任鸽往楼梯的方向走。可喝醉的人不仅死沉死沉,而且对人对事都没个轻重且为所欲为。大概近几个月的压力无处发泄再加之任鸽给的压力几乎让麦苗窒息,于是麦苗看到任鸽那张脸就气不打一处出,就算被她搀着却走一路抓了她一路。后来又觉得手指甲太短,这么抓着无法立刻造成鲜血淋漓的伤痕,就开始揪,又揪了任鸽隔壁大腿的肉一路。要不是任鸽打不还手揪不还口,在旁人看来绝对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肉搏战。也幸亏从地下停车场到家门口没什么人,才让任鸽有了能疼的时候呲哇乱叫的自由。

    好不容易走走到麦苗家门口,任鸽头皮发紧的敲着麦苗家的门,想着等下出来的是吴用那张让她唾弃的脸,突然有点羡慕已经醉得不知道姓名、地址、年龄、性别的麦苗。要是自己也醉成这样,保不准会不会一拳就揍到吴用脸上。可是想想一女的终归是揍不赢男人,不禁觉得十分可惜。

    敲门敲了三四遍,依旧没人开门,任鸽只好问意识不清的麦苗:“吴用呢?”

    “不在。死回z城了。”

    “呃。”任鸽扬了扬眉毛,果然喝多了的麦苗比没喝多的麦苗有腔调多了,少了那些心事重重的欲语还休,这才是麦苗本来的样子吧。要不是在A市,要不是这个敏感的时间段,任鸽抽了抽鼻子:“那你钥匙在哪个包里面?我送你回家休息。”

    喝醉的人开始耍赖:“不!回!去!”

    “不回去去哪儿?都到家门口了,乖啦。”许是因为四下无人,任鸽也绷不住自己那早就被麦苗扯得支离破碎的假面具,搂着麦苗心疼的说道:“你喝醉了。还能去哪里。”

    “就不回去。你都可以这么多天不回来住,我为什么要回家。”麦苗坐在自家门口嘟着嘴就是不起身:“我,我也要夜夜笙歌,我也要每天晚上和其他女人睡在一起,那可是每一天哦。我也要和她们发生关系,然后被你发现之后再皱着眉头告诉你,我是不得已的,我是顾全大局,我是为了我和你能以后在一起才这么做的。这才是我要的生活。”大概是醉意上心头,说完这句,麦苗猛地差点睡倒在那瓷砖地上。

    还想问谁说自己和人发生关系的任鸽扶着快躺在一边的麦苗,认命的摸出自家钥匙,开了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之力把麦苗拖回了自己家。她知道,要是吴宜之知道这事儿最近她拍的马屁为进入他的核心智囊团的一切都会前功尽弃,可是她就是做不出把麦苗扔在门口早死早超生的事情。让她这样,还不如叫她去死。

    麦苗在半醉半醒的时候就是叫她去死。只因为任鸽脱了她的衣服,把她泡在了浴缸里后又把她浇醒。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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