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着名的音乐学府进修,她本身就是融合古典与现代流行音乐元素的代表性人物,去伯克利进修是为了学习爵士乐,谭语蓉隐约记得那大约是在她20岁左右,按时间来算,确实是比她早了5年的大师姐。
“蓉蓉…”
“啊?”感受到身旁的吴曼迪轻轻撞了自己一下,谭语蓉一惊,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拽着莫简行的手不放。而人家却一直笑眯眯地瞧着自己,似乎一点也不在意。
她脸上一红,急忙放了手,道:
“实在不好意思,我…真是失礼了。”
“没关系,是我唐突了。”她轻轻一笑带过了这个话题,随即优雅地转身,将视线投向身后的老板。老板这才轻咳了一声,开口道:
“小莫这一次来很有诚意,她已经决定和公司签约了,作为语蓉你的御用作曲人,今后五年的时间将会在国内发展,希望大家能合作愉快。Mandy,你可得把语蓉晚上的时间空出来,我设了宴,咱们给小莫接风洗尘。她可是坐凌晨的飞机从维也纳赶过来的,一过来就到公司找我了,连口水都没喝呢。”
大家落座会客沙发,一番寒暄,谭语蓉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视线总在莫简行身上打转。她总觉得,自己好像确实在哪里见过她,只不过被自己给忘了。自己和她绝不可能只是素未谋面的师姐师妹的关系,她的记忆里,这个人很熟悉,好像和她说过话,而且还不止一句。这个不是平白无故的猜测,因为像她这样世界闻名的演奏家作曲家,不可能为了自己而跑到国内,和现在的音乐公司签约,来做自己这个只能说在亚洲圈子里尚算有名的小歌星的御用作曲家。
吴曼迪给莫简行倒了一杯热茶,她端起杯子,小口抿了起来。谭语蓉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看到她的白瓷般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颇为有节奏地敲打着杯身,谭语蓉忽的觉得脑子里有什么闪了过去,可是她没能抓住。
这个动作代表了什么?是她这位小提琴演奏家的习惯性动作,还是有什么别的意义?这个人为什么会来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让谭语蓉觉得充满了违和感。
见面时间不长,谈话期间,谭语蓉了解到莫简行的母亲和老板似乎是关系很好的老朋友,莫简行这次来国内发展,主要也是为了帮一帮老板这位世伯。这给了莫简行的行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但依然不能完全解释她为何会和公司签约,指名要当她的御用作曲家。
见面结束后,老板送莫简行先行一步去酒店下榻,吴曼迪则带着谭语蓉回公寓洗澡换衣,准备赴晚上的接风宴。
“蓉蓉,你怎么心不在焉的,是对莫简行印象不好吗?”吴曼迪坐在副驾驶座里,问身后的谭语蓉道。
“嗯~~”谭语蓉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车窗外,“我可能是有点累了。”她轻轻说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晚宴便是在莫简行下榻的酒店中进行的;晚宴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从头至尾,莫简行都是一副彬彬有礼的优雅贵族模样,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极为得体,挑不出毛病。和谭语蓉的对话并不多,也基本上是停留在寒暄的层面上;因此谭语蓉并没有从晚宴中得到更多的信息。但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越发明显起来。
接风宴过后;谭语蓉再次投身进巡回演唱会的准备之中;无暇顾及对莫简行的那些莫名其妙的感觉。12月24日;圣诞夜;她的第二次全国巡回演唱会第一场将在故乡南京开唱。地点在南京奥体中心的大体育场之中;目前舞台和灯光的搭建已经开始;舞台设计组也基本上设计完了整场表演;就等着实地排练了。
而她和莫简行的合作,将会在明年过年后正式开始,因为年后她就要开始筹备新专辑的工作了,那个时候,大量的歌曲需要她和莫简行配合着创作出来。而这段时间,谭语蓉的任务只是办好演唱会。
不过在此期间,却还是发生了一件事,使得谭语蓉对莫简行又多了一层熟悉感。
那是12月初,一次强大的寒流席卷全国,谭语蓉目前所在的上海也因为这次寒流飘起了大雪。今天冬天第一场雪降临,气温达到了零下七度,对于江南的人来说,今年冬天确实是个寒冬。
谭语蓉练习到了晚上十一点多,才从公司出来,她因为体谅司机和助手,让他们早回家了,而吴曼迪也因为有别的要事不在身边,因此只有她一个人。公司距离她所住的公寓有一段二十分钟的车距,走路回家的话起码要一个小时以上。外面天寒地冻,还飘着大雪,于是她打算乘地铁回家。
作为公众人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是非常稀少的。不过好在是大冬天,大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谭语蓉戴着连衣帽和口罩,也就不显得奇怪了。这个时间段的乘客非常少了,一路平安,谭语蓉到站,走出站口,一阵冷风吹过,刺骨的冰凉透过衣物侵袭全身,她不禁打了个哆嗦,微微拉下口罩,朝着掌心呵出了一口白色的雾气。
天上依旧飘着大雪,她仰头看向被城市灯火照亮的漆黑夜空,忽的想起六年前的那个大雪夜,她被父母亲强行从连尔升身边带走,之后被软禁在公司的一处空房间之中。那个时候的她究竟有多绝望多悲伤多痛苦,现在的自己也能清晰的记得。那种强烈的心绪波动,这辈子恐怕也不会有第二次了。
她挣扎、吵闹、甚至不顾一切地打砸,手边所有的东西都被她砸碎了,然后是撞门,甚至想要跳窗。结果最后还是被制服,但也因为她不顾一切的反抗,以及对父母亲口不择言的辱骂乃至于殴打,使得母亲直接发病晕倒了。之后,父亲跪在她的身前,求她替父母想想,求她不要把这个家逼入绝境。看着父亲苍老的容颜,以及跪在医院冰冷的地面上恳求自己的模样,她浑身想要反抗的气焰,就这样熄灭了。不是被父亲说服了,她只是屈从于现实,她真的想要反抗,但她没有力量。
天知道,对着连尔升说出“我们分手了”这五个字的时候,她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那种窒息的感觉,以及随后而来剧烈的心脏撕裂般的疼痛,一度让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大雪纷飞,一粒粒沾染在脸颊和手背上,留下一丝冰凉,随后化为乌有。雪花不顾一切地附着在万物身上,随后静静地等待着被融化为水的命运,这就是雪花的命运,那么雪花可以反抗吗?
身子冷了,她迈开步子往前走,视线不远处,温暖的黄色光芒以及氤氲的热气吸引着她,视线模糊中,她好像看到了漫步时光的招牌。但仔细分辨,才发现那是一家新开不久的24小时营业的咖啡馆。
忽然不想回家了,今晚看样子也是睡不着的,身子很累,脑袋却很清醒,而且,演唱会歌曲的表演还需要练习,还是熬夜背熟歌词吧。她这样想着,推开了咖啡馆的门,打算点一杯浓郁的黑咖啡,在咖啡馆里坐到早上。
咖啡馆的气氛很好,处在地铁口这样的人流量大的地带,本来生意应当很好,不过恰好现在是深夜,店内反而只有三两个人,而且基本上是进来买杯咖啡就走。谭语蓉点了一杯热咖啡,便窝在角落里,店内暖烘烘的,她也摘掉了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一头长卷发和漂亮的容颜。打开平板,她开始看起歌词。无论是店员还是来往的客人,似乎并没有在意她究竟是谁,这也让她获得了难得的在外休闲的机会。
想起从前经常会和连尔升还有闻妍欣等人在漫步时光一边喝饮料一边写作业看书,就觉得非常的怀念。很久很久没和大家聚一聚了,不知道大家过得还好吗?前两天倒是见到了闻妍欣和李芸、罗佳佳,看样子这些年大家都成熟了,还有连尔升,确实也有了巨大的变化。每个人都在朝前走,自己也不能一直停步不前啊。连尔升说得没错,这世上能够原谅你的只有你自己,总是责备自己,把自己逼入绝境,是永远无法释怀的。当时听到这番话时,她虽然未能完全感同身受,但确实是听进去了。而这些天来,慢慢试着去解放自己,寻找自己,渐渐地发现,竟然意外地很快便释怀了。
其实并不快,毕竟六年过去了,整整六年的时间,其实我们都在疗伤,潜移默化之中,时间确实抚平了伤口。虽然心里不愿承认,但那段感情确实已经离我们远去,对我们造成的伤害也确实越来越弱。如今回忆起当年的事情,虽然心中依旧会不好受,但那种难以释怀的感觉已然不见,留下的只是淡淡的遗憾。
很遗憾很遗憾,我们未能在一起。呵,莲生,你总是能说出直击人心的话呢。
端起咖啡抿了一口,香浓却苦涩,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就像人生,难以用语言形容。诶,今天也不知道怎了,我好像特别的感性啊。谭语蓉自嘲地弯了弯嘴角,抬起一只手撑着下巴,纤细修长的手指翻阅着平板,不再多想,开始认真看起歌词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店内暖烘烘的安宁气氛,原本毫无睡意的她,居然开始犯困,即便喝了浓郁香苦的黑咖啡也没能驱散睡意,竟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趴在桌上睡着了。
这一觉黑甜,什么也没梦到,直到她醒来,却发现自己竟然枕着一个人的大腿,横躺在咖啡馆内的软座上,她惊了一跳。但并没有大喊大叫地反抗,而是安静地观察了一下四周,原本自己坐着的位置就在对面,这里是一面贴墙的长软座,她的包就好好地放在一旁,身上还盖着一件散发着淡淡雅香的长款呢子大衣,看样子,对方似乎并没打算伤害自己。
她慢慢起身,看向那人,却发现她居然是莫简行。莫简行显然早就发现她醒了,对上她的视线后,她冲着她灿烂一笑,道:
“呦,早上好。”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环视四周,店外已然天光大亮,而她的笑容就好像晨曦般明媚入眼,熟悉不已,好似在谁的身上见过。谭语蓉感觉自己好像睡迷糊了,不禁问道。
“嗯,这里是我常来的地方,我家从前就在这附近,我是说老家。”她笑着解释道。
原来,就在这家咖啡馆附近的一处老房子,是莫简行的外祖父外祖母的家,后来这附近搬迁征地,老房子没了,莫简行的母亲又给老两口在附近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大概在五年前,老两口相继去世了,那处房子于是空了下来,现在归了回国之后的莫简行落脚。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四处落尘,且电表水表都不工作了,最近正在找人打扫检修,因此这段时间莫简行一直住在酒店里,直到前天才终于入住家中。
“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独身一人在咖啡馆里睡觉,这很危险的,若不是我在一旁看着,怕是会出事。”有着常年在国外生活经验的莫简行,深刻知道单身女孩独自一人在外的危险性,像谭语蓉这样毫无防备地在咖啡馆里睡觉的女孩,基本上都要出事。
“啊……我怕是太累了吧。”谭语蓉用手掌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有些后怕地说道,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冒失了,别说她还是个鼎鼎大名的公众人物,就算是普通女孩,也不该做这种事。
瞄了一眼手机,时间已经是早上六点半了,
“等等,你是什么时候来店里的?”谭语蓉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嗯…你睡着后没多久吧,大概夜里十二点半的时候。”莫简行思索了一下道。
“你为啥那么晚来咖啡馆?”谭语蓉惊奇道。
“失眠了,睡不着出来走走。我这人认床太厉害,最近又是倒时差又是搬家,总之睡不大好。这里的热可可很好喝的,还有安眠的效果,所以想着来买一杯,哪晓得碰见你在这里睡觉。”随即她又扬起那迷人的笑容,伸手摸了摸谭语蓉的脑袋道:
“像流浪猫一样呢。”
“……”谭语蓉还是第一次被人摸脑袋,这件事就算是连尔升都没做过,只有小时候才被父母亲摸过头。
谭语蓉有些气嘟嘟得说道;
“你经常这样摸别人头吗?”
“不,”她摇了摇头,“你倒是第一个。”
“喂!有没有告诉你这样随便摸别人的脑袋是很不礼貌的。”谭语蓉有些生气道。
“你很讨厌?”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谭语蓉的怒气,依旧笑眯眯地问道。
“我…”好像也不是很讨厌…谭语蓉鼓着脸,没有再回答。
莫简行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道:
“你等等,我去买个东西。”说罢便快步走去了前台。
谭语蓉开始默默收拾起东西,翻了翻自己的包,所有的东西都在,钱包里的钱也一分不少,她暗自松了口气。想着莫简行从半夜十二点多一直陪着自己到早上六点半,她忽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摸我脑袋的事,就算了吧,她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