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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衿那种震惊绝望的眼神,我一辈子都记得。同样令我铭记在心的是她那张清丽绝尘超凡脱俗的脸,美得动人心魄。这个女人,足以让任何一个看过她的人着迷吧。于是带着自嘲的口吻说:“还记得你说陈家洛配不起霍青桐么?我和你也是。”后面还想说秦玫的,想想算了,何必给自己找难堪。
最后,我做出一个应该是笑的表情,说:“行了,我走了。”眼泪如鲠在喉,缓了口气才得以继续:“再见,子衿。”就在我欲转身之际,倏然被一个温暖的怀抱拥入怀!
子衿在我耳边说:“不管你去多久,我等你。我会重新追回你,我发誓。”说完,放开我,没等我看清她脸上的泪痕,果断地转身,戴上墨镜,大步离去。
我面对她的背影,一时竟茫了。
也顾不上道别了,快速过了安检,到了候机室。后来总算是顺利上了飞机。
我的思绪还没从子衿的那句话中回过神来,有着明媚笑然的空姐笑得脸都快垮了,提醒我系安全带,我才从太虚幻境遨游回来。
把手机关了,戴上眼罩。只觉来来往往的人和窸窸窣窣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取而代之的是子衿那张倾国倾城的脸。不得不承认,化妆之后的她,简直完美无瑕。还有从她唇中吐出的那句话,倔强的、霸道的宣告着……如果没有那刻骨的伤,会不会只因这句话而觉死而无憾呢?
要知道,那个女人说一不二的风格,是压根无需许诺的。一旦许诺,便是不容置疑的达成。想至此,顿感心有余悸。希望下次回来,她已经把这句话忘记。
迷迷糊糊中,我旁边有人说话,然后是人走动的声音。紧跟着,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
我摘了眼罩,逆光中,眯见一张熟悉的脸——
大脑当机,不能够啊。
“哎,傻啦。不认识我是谁啦!”她说。
梁歆怡?!
正文 第 53 章
第52章
梁歆怡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然就和我旁边的人换了位子。
经过一番折腾,她总算坐在我身边,“我在入检口就看见你了,你正跟翁子衿道别。”她不知去哪晒了一身古铜色肌肤,说话间尤其显得牙齿洁白闪耀。
我轻点头:“你去美国出差?”
梁歆怡不置可否,用了个美国式的耸肩表示回答,倒是颇有兴趣地说:“我听笑笑说你要去美国闯荡?”
我心情刚平复一些,还在余波中触着礁,没什么心情攀谈,就敷衍道:“是啊,我舅舅在那边,叫我过去帮帮忙。”
梁歆怡一脸不满道:“你把RU卖给我就想一走了之?”
“你又不吃亏。”我看她一眼。作为一个生意人,这句话是非常中用切中肯的。她不再追究,只是不咸不淡地说:“RU太小了,我可不会卖你这份情。”
我心想,如果不是你的AML实力雄厚,我还不吝把RU放心交给你。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要是真的死心眼给翁子扬卖命,又将有何脸面坦荡荡与她闲坐聊天?
不知已被“卖”过一次的梁御姐似乎对我为何生病,病好之后又为何想要投奔美国的“壮举”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她旁敲侧击地问:“你看女人都是八卦的,就算是我也不例外……”
我嘴角控制不住地抽啊抽,心说,你可还真把自己当女王了,从来也没人说你不八卦好吗。
“翁子衿08年在《ELLE》杂志上说……”说起这个她脸色便开始阴森森的,不出好气继续道:“她不喜欢依赖化妆品,只用护肤品;她也不喜欢人工染剂折磨自己的头发,那这次为你送行,她为何要做头发化妆呢?”
其实我也挺纳闷,觉得子衿这么做是故意的。前段时间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五花大绑绑在我心底的最深处,轻易是扑腾不出来的。可这次见面倒好,面容是更加具体,还带着与以往不同的颠覆,成功留下了令我难以磨灭的印象,无法不翻来覆去的回想。
不管内心多么辗转纠结,面对梁御姐的“审讯”,我依然三缄其口:“凑巧吧,想换换风格。”
梁歆怡的眼中别有深意,好似是看出我的不予苟同,有些扫兴,更有些失望。我尴尬,以往我的软性子是见不得别人对我失望的,恨不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现在,也许我真的变了,尤其是在保护自己上面。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我或者子衿的任何秘密。
我俩并排坐着,她不再理我,拿了手提电脑敲敲打打。期间有个衣冠楚楚的男士过来说:“梁总,您在这还习惯么?还是回头等舱吧。”梁歆怡摆摆手,头也不抬,那男人便点头又折回去了。
“放着头等舱不坐,不会是来陪我的吧?”为了缓解气氛,也为了解除尴尬,我调侃道。
她抬头,睨了我一眼。
“是啊,怎么着?”
我愣了愣,她这么直白,我反而不好意思说什么了,只好低头阖眼假寐。
路上相安无事,只知道和梁歆怡同来的有两女一男,三人去洛杉矶参加一个会议。也多亏了她在旁边的敲敲打打,让我在机械的节奏中睡了一觉,还做了梦。
梁歆怡把我摇醒,说:“吃点东西。”然后“嗖”地变出一桶KFC。我还在迷糊状态中,见到一个美女含着神秘莫测的眼神,手里提着KFC全家桶,还以为是在做梦。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个男人又跑来献殷勤的。
“哈哈哈你这个样子可真可爱!”梁歆怡大笑,笑完把一个鸡翅塞进我嘴里,拍拍手,嘟囔道:“我不喜欢垃圾食品。”
我张着嘴衔着鸡翅膀,听见垃圾二字时差点满含热泪……“梁笑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姐姐的?”沉默的梁笑然和这个姐姐的性子真是南辕北辙。
“你和笑笑很熟啊?”她来了兴致。
“嗯,说不上。”我想起出国前梁笑然的表白,居然有躲过一劫的感觉。其实平心而论,梁笑然的温暖和煦,温软亲和是我的菜,只是出现的时机不对。在和子衿水深火热的纠葛中,我再无法把注意力分给其他人一丝一毫。
“你应该是除了翁子衿之外,她最注意的人了。”她说。
我一惊!
翅膀掉下来,被我手忙脚乱地接住。惊问:“你说,她注意子衿?”
“有什么问题么?”她斜眼看我,仿佛对我的问题很不屑。
“可是……我怎么都没听她提起过。”我口齿不清道,这太让我意外了。
“当然,你和她喜欢着同一个人,自然不能表露出对她过分的喜爱。”梁歆怡眼睛贼亮,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仿佛也能洞察到我的心里去。
我的震惊不小,接着是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既然她喜欢子衿,为什么向我表白?如果是想通过我接近子衿,又完全说不通。我不知道这是梁歆怡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梁笑然真的喜欢着子衿。如果是,那该是怎样的处心积虑,黄雀在后啊!
与她的回忆接踵而来。与我影院的接触,那次夜晚的心跳,以及昏倒前看见她那心急如焚的眼神……这些都能作假的么?
梁笑然温暖的背后,真正的面孔到底是怎样?我不敢想下去。
在接二连三对我生存的这个地方的人,对事,对社会的法则产生迷茫,质疑,最终妥协,甚至产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想法之后,我不再相信那些我坚定认为的“对”,我只会选择那些对我有利的“对”,或者是“错”。
听说梁笑然喜欢子衿,即使再冷若冰霜的把子衿隔离在外,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
思绪繁乱,只含混着应付了她句“是么”,便食不知味地默默啃起了鸡腿,梁歆怡许是觉得我的表现没有意思,又继续敲敲打打了。
时间过的很快,终于,美利坚到了。
由于坐的是国航,包括乘务员都是清一色东方面孔,所以出了飞机扑面而来的感受是:“从没见过这么多外国人啊!”
从小到大周围都是黑头发黑眼睛,一下被各种发色和千奇百怪的装束充斥着眼球,确实需要些适应。
我看见我舅妈抱着她领养的小黑孩儿在与我招手,梁歆怡见了说:“有人来接?我要去Santa Ana,就此别过。”我发现梁歆怡绝对是属虚伪的,在她下属面前摇身一变,一下子就成了连说话都一丝不苟的商务精英。
刚在心里夸完她,马上凑到我跟前变脸:“我经常来洛杉矶,会时常来看你的。”说完转身,径直走向出口,一只手举起摇了摇代表后会有期。
我怔住,这都什么跟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废话一箩筐,明天见真材。
正文 第 54 章
第53章
入境很麻烦,每个旅客都要面签。舅妈一再叮嘱我说什么,怎么说,才能停留至半年。按照我大舅的计划,只要这关过了,以后就好办了。
我心理素质还是过关的,几句例行问答早背得滚瓜烂熟。那个大块头美国仔咧出两大门牙顺溜儿地就给签了。
出了机场,舅妈先陪我去Target百货,买了一应俱全的生活用品。然后在美国洛杉矶大街上奔驰。初来乍到眼睛不够使,职业使然,尤其关注大街上的流行服饰。说实话,当时特感谢子衿,是她在两年不到的时间,让我从日韩系转变到欧美范儿,不然在美国我将更加格格不入。
舅妈比我妈还大,却比年轻小姑娘还热情开朗,一路上都在讲他们家附近好玩的地方和风土人情。“Montery Parky有很多中国人居住,你寂寞了就到那里去。”
车子在OLD TOWN路停下加油,然后拐到一片花园洋房绿树环绕的路。舅舅舅妈没有子嗣,只是去年机缘巧合在福利院领养了一个黑人小孩儿。小男孩卷发,白牙,笑起来很灿烂,大概5;6岁的样子,一路上企图跟我对话。
“好了,到了。欢迎来到咱们的家!”我听到这句话差点泪流满面。要知道一个身在异国他乡的人特别需要这种严丝合缝的温暖。
当晚舅舅找我秉烛夜谈。之所以说是秉烛,因为他的书房里没有电灯,是货真价实的“点灯”。灯罩里面点着粗蜡烛。
他说:“从现在开始,你不是我的外甥女,而是我的女儿。我要把你当做我的女儿来培养。在美国教育子女的方式和在中国不同,首先,我要让你独立。”
于是第二天,我就搬出了舅舅的家,搬到Montery Parky的一家寓所。我舅妈为这件事跟我舅舅谈话,说我才来就搬出去,是非常不理智的做法。她还是个孩子。
我舅舅的解释是,雄鹰在雏鸟时就要在陡峭的山崖间试飞,有磨砺才会成长,有困难才懂得如何去解决。
听了这话,我不仅没有埋怨舅舅这种不合情理的做法,反而热血了一把!这和我来美国的初衷不谋而合。我来美国干嘛的?锻炼,学本领。在别人的翅膀下,我会错过很多机会去见识这个世界。
舅妈为此觉得亏欠我,给了我花花绿绿不知多少的现钞。是藏在被子里的。
我的生活稳定于好不容易买到了一部手机,并且得到了一张公交卡。口语学校离公寓只有坐3站,离舅舅的公司2站地。我每天在口语学校,舅舅的公司和住处之间奔波。
我不想再花笔墨描述我初来美国的所见所闻了,因为完全没有精力见闻。每天我从舅舅的公司实习回来,抱回厚厚一沓投资、金融分析的资料,在看完这些之后,还要抽空听美国电台练习听力和口语,高度紧绷的神经经常令我整晚整晚无法入眠。就是这样,我的口语也丝毫没有进展,但能听懂中等语速的短句子。
我在逼自己,如搭在弓上愈来愈紧绷的箭。每天重复的学习英语、在公司当抄字员,完成舅舅给我的分析作业……不知不觉,我已经来美国半个月了。
在这半个月里,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我的隔壁住着一位台湾女孩,牛仔裤,长发,喜欢去街心公园弹吉他。还有就是大竹从纽约开车过来看我,这家伙明显减肥成功,青春痘也消了,成了落落大方的大美妞。
“天啊,黄彤!你成白骨精了!”当然,那股二劲儿还是没变。
我听了有些尴尬,说:“哪有啊,混得比较惨。白领骨干精英一个都不挨边。”
大竹眼睛一翻,:“我说的是苍白,骨瘦如柴和精神不济啊。”
我摔倒,手扶着墙泪眼婆娑:“不要这么犀利吧……”
和大竹的见面是我最欢乐的时光,我俩还延续着上学时互相调侃动手动脚的一贯作风,轻松愉悦。
但是送走了她,我的欢笑指数就会为负。又要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