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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女王的李将军-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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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辰雨惊讶的转过头来,凉亭外,驻足着锦衣华服长发如瀑的范美艳,一双带水的眼睛,深深的望着厅中的人,手中抱着一把长琴,有些犹豫踟蹰。
  李辰雨放下长腿,忽然有些不自在。手指扣着腿上的布料,好似要扣出个窟窿来。
  “春儿……你的手……可好些了?我,我不是有意要隐瞒我的身份,实在是身不由己!”
  李辰雨继续低头认真的扣她的裤子,年少的羞涩,让她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的情况,厅外的美人,月色下美得浓烈,她的脸颊有些烧红,背着月光倒是应该无人看见。
  “春儿……还在怪我欺骗了你吗?”美人突然无奈的一笑,“天下皆以为我范美艳,有只手遮天的能耐,却不想也只是一个被人利用的弱女子!那日,你就不该救我!”
  说罢竟悲烈的转身要去投湖。一直装哑巴的李辰雨骇然失色,情急之下大惊道:“冰冰!!我不曾怪你!……也不恨你……”若说骗子,她自己不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么!
  美丽的身形一顿,又缓缓的转过来,泪眼迷梦,楚楚可怜。
  “偌大的皇宫,偌大的天下,我找不到一人可以无拘无束的倾诉,或琴瑟和鸣或载歌载舞……冰冰的心,只有指甲盖那么点大,不觅良人就是觅到一个知音也好啊……我与你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只是家国横亘在中间……”
  “别说了,我知道。所以我不会怨恨你,即使你说谎。”请你也不要怨恨我,因为家国这个横亘,不得不对你说的谎。
  “我带了琴……”范美艳突然说,“若可以……愿与君共歌一曲。”
  “七弦!”李辰雨惊喜的发现,范美艳抱着的正是她蜀国最常用的七弦琴。忙帮着美人接了过来。
  花前月下,丹桂起舞,面纱如雪,香飘锁骨。长指拨动细弦,琴声飘歌而出: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情谊如风,思念如烟,七弦一曲过千年,媚眼如丝,身轻似燕,霓裳翩翩挥手间……
  风掠过几十年的肉桂树,夹着花瓣带着花香,飘落在这对璧人的身旁,李辰雨一曲弹罢,痴痴的看着迎风而立的长发女子,月色下,美丽得过了分。
  月色,琴音,歌声,舞姿,怎么能少了美酒。三杯两盏,酒量浅的皇子早就已经飘飘然了,却是七分的醉意,三分的快意。范美艳一杯一杯小酌着,仿佛能千杯不倒。
  她问皇子:“如果有选择,你会怎么选择自己的人生。”
  “放浪形骸于江湖小野,游历大江南北,我想试一试驰骋沙场,每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我都想试一试……”她说的豪言壮志,举杯对着明月就是一邀:“喝!”
  “那你呢?”少年侧身,温柔一笑,眼角眉梢染了酒香,动人到不得了。
  “醉卧红尘。”范美艳一杯琼浆又落了肚,她说的那四个字却泛着疼痛的感觉。年少的殿下不能完全理解,经历上的相差万里,远比年龄上的相差三岁深厚的多。
  所以,她觉得醉卧红尘,是一个极其浪漫的词。轻轻一笑,如沐春风,丢了酒杯拉起范美艳要教她跳蜀国的一种舞蹈,是每年乞巧节,男女围着篝火,拉手而跳,深情对望的一支青春而活泼的民间舞蹈。
  范美艳起初有些磕磕碰碰,还总踩在李辰雨的脚面上,但兴致很好的师父,不依不饶,拽着范美艳,跳得欢乐。她何曾能想到,这样的一份单纯快乐,会随着岁月流失殆尽,年少青春,再不复存在的轻松和简单……
  需要想什么太多,只当前,虚情假意也好,真心实意也好,温暖可以温暖的,抓住可以抓住的。
  浅浅月色,斯人缓缓,琴声和;
  音容笑,情难舍,树下永铭刻;
  淡淡清香,风儿悠悠,轻吟唱;
  情丝懒,影无常,日月两相望……
  作者有话要说:醉卧红尘,泪洒乾坤


☆、第十一章 无风也起浪

  风波是因风而起,然而自古帝王家,无风三尺浪。范美艳的一些举动,在某些朝臣的心里是没有办法理解的,但迫于大将军韩急雨的威信与势力,女王陛下再怎么荒诞都没有人敢多嘴一句。对于这蜀国质子的偏袒关爱自然也不算过分,但流言不隔墙,随风飘千里。
  若说年轻貌美还是女子,这在当时能当上王,那也是万分不得了的事情,至于范美艳怎么当上的,怎么收服了脚下的群臣,那自然是几多辛酸泪似水流不尽。她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若说没有靠山,那也是不可能的。八年前,她要几乎想随驾西逝的母亲留下,即便是今日今时活的行尸走肉,也必须为了她留着性命。韩氏一族的势力,远远大过了一座皇城,以及皇城中的一切。彪勇将军韩急雨,范美艳的嫡亲舅舅,大燕国的国舅爷,统辖丰州,驻军要塞,朝中无人敢动,也不能动他一丝一毫。
  范美艳就是因着这个天大的靠山,加之自己的手腕,登上了燕国的王位。短短两年就将朝中上下治理得服服帖帖,至少表面上是非常服帖的,拜倒在她裙下的奴仆更是从太和殿排到了丰州,简直可以环绕皇城三周,威名和艳名一径而走!
  廊道边,转角口,拱门外,悄声细语汇成了涓涓细流,流出了宫墙,流进了一些人的耳朵。老臣子,新进士,粉粉怒发冲冠热血沸腾。
  偏偏,大燕皇宫的西北角里,一处安逸的亭台小阁,院里子红花绿菜,鸟语花香,彩蝶翩翩,静谧极了,有俊朗飘逸的少年,立于回廊上,拿树枝逗着笼中的画眉鸟儿。这是上个月范美艳派人送来的,怕皇子不出阁门,闷坏了。
  秀儿卷着袖子跟朱铭在学种瓜,她自小在宫里长大,自己的母亲是皇后的陪嫁使女,她生下来就是二等宫女,从来没做过乡野粗活,这会儿新鲜得很,瑞老宫人忙着准备午膳去了,她好像就很喜欢黏着朱铭,朱大哥长朱大哥短,叫得朱铭总是又好笑又好气,却也拿她没有办法,她的主子都随着她的性子来,他一个没品的侍卫有什么能说的。
  这边种瓜种得正开心呢,也不时瞄一眼仙人一般脱尘玉立的那个人。只是这次转头,“仙人”突然不见了踪影,树枝丢在了地上。秀儿立马丢下瓜苗,也顾不上手上的泥巴,提着裙子就跑了过去,若不是看见前一刻还仙人一般的殿下这一刻窝在榻椅上,她一定会恍惚的以为,仙人羽化而去了。
  秀儿走进一看,春雨殿下皱着秀眉,手捂着肚子,小嘴抿得紧紧的,唇色有些苍白,脸色也不大好看。她大惊一声,奔出门去喊瑞宫人了。
  瑞宫人帮李辰雨收拾完,已经是过了午膳时间,午膳也没做好,只给李辰雨熬了一碗红枣莲子粥。服侍她喝下,伺候了休息,才退出房间来去准备自己的午饭。
  秀儿八成是饿坏了,跟朱铭吃着烤红薯,吃了一脸的灰黑,瑞宫人出来时,朱铭正在笑那只花脸猫,瑞宫人嗤嗤一笑,摇了摇头,也不管他们。
  晌午十分,突然有燕王的亲卫带了一名宣旨的公公来了玉面阁。大意是邀请蜀国皇子李晟夏参加今日的接风洗尘晚宴。
  李辰雨脸色还是有些苍白,没有睡舒坦也是其中原因,听了这样的邀请,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只是心中掠过一丝不愉快:她,不想去,却不得不去——身不由己的不愉快,在一些特殊的时间里会被无限放大。
  奢华的帝王之宴,范美艳落座主位,平日里朝会的地方改了宴会之所,还是有着庄重肃穆的感觉在里面,虽然他们美艳的燕王走下了龙台,与他们一起席坐于大堂之内,虽然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曾以死相谏换来了今天这顿晚宴,但,没有一个人的心里有“我目的达到了”的心理。
  蜀国的皇子被安排在坐南朝北的客位,与他们的燕王相对,案桌上的菜肴都是按照帝王的标准摆设的,多数朝臣的心中有些羡慕嫉妒。三巡酒过,就有胆大的愣头青出头鸟,借着小酒劲来给蜀皇子下绊子。当着燕王的面,言语里全是冠冕堂皇:“皇子不远万里而来,我等应该好好迎款才是,为我燕国之仁和,为我燕王之仁慈,蜀皇子无论如何也要干了这杯!” 
  李辰雨本能的已经想推辞了,今天她实在不舒服,撑坐到现在,又喝过了三杯冷酒,只觉得喉咙到肠子里都是凉飕飕的,唯独肚子了好像火烧火燎。原因有一半却不是因为她不舒服,倒是这酒里有猫腻,再看看其他人,喝了好几盏也都没有什么异样。她想起侍女帮她倒酒时好像往她杯子里放了什么东西。
  “皇子?”左侍郎吴山青举着酒杯,提醒那面有难色的少年。
  皇子有些犹豫,却还是赌气一般端起酒杯就是一个底朝天,清凉的液体极其舒适的划入腹中,然后却好似炸药点着了火,轰然炸开了。
  “唔……”她强忍着要呕吐的感觉,脸色不是喝多了的粉红,反而是有些病态的苍白,额头和后背都是密密的细汗。
  再有故意来劝酒的人却是有不少被那张精致的俊颜迷慌了神:细腻光洁,没有半点瑕疵,眉眼俊秀,带着几分书卷柔气,有些叫人怜惜的感觉。
  沈崇欢实在有些看不下去,讪笑着去把那些围观幼兽的豺狼一只只推开,醉醺醺拉着李辰雨的手要大醉三百杯,闹哄哄,喊嚷嚷,乱作一团。
  范美艳一直正襟危坐,一脸的肃穆看不出心思,这会儿稍稍皱了皱眉头,道:“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各位大人,微醺最好,寡人也要归寝了,今日为皇子洗尘就到此吧。”
  说完,还急着差人把李辰雨请回了玉面阁,个中大臣或许是真的微醺了,笑呵呵两两三三出了宫去,早忘了他们本来是要干什么的。
  李辰雨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撑得脸色惨白,好像马上就能让风吹倒了。不想要别人看见,快到玉面阁时就打发了送她回来的那些婢女,扶着墙壁歇息一下还听了一耳朵的墙角,这会儿脸色有些惨白发青。
  所谓人言可畏,一口唾沫星子淹死一个人,就是这样么。原来她在这宫中的名声已经这样不堪:夜夜偷欢,yin乱燕王?呵,世人眼里大概只容得下这般的猜测与想象。花前月下也只有当事人是觉得纯净美好的。
  李辰雨回了玉面阁直奔卧房,掀了被子就往床上钻,瑞宫人急急忙忙跟进来,一看之下才觉得情况不太对。细细问了三两句,才知道,婢女在她的酒里放了薄荷膏,就是平常人兑了这样的烈酒喝,也要炸肚子的,更何况公主特殊情况来了,不到半夜就疼得满身香汗,在床榻上滚来滚去,难受之极。
  这却是风浪里一点小小的浪花而已,她无暇思考,只恨得不想等下辈子,就现在立刻做了男儿身!
  若是让谁看见了,会不会无语到心碎,尘也掺泪……
  


☆、第十二章 群猎之艳

  西北烈,碗酒盆装肉,性子刚,弯弓射大雕。每年的十月是大燕的金色季节,牛羊最肥的时候,果蔬成熟的时候。
  为庆祝丰收,皇室每年的十月都要狩猎三天。被闲置了个把月的蜀国皇子,又一次被群臣架上了邀请台,范美艳冷着一张俏颜,对着群臣的你一语我一言无动于衷。但是,她为何不同意?如果蜀国的皇子自己能保护好自己,就没人能动得了他,如果自己实力差,那么也怨不得别人,难道不是么?你的情已经还完了。
  大祭司专门挑选了十月初七初八和初九这三天,星象和自然显示,会是三个极好的天气,大沽山的鹿群、飞鸟、野兔和豪猪,都等着他们呢。
  李辰雨来大燕快五个月,从来没有看过范美艳穿戎装。不得不说,样貌极好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哪怕只是裹了几片毯子。范美艳的戎装,是白色与红色搭配的,红色打底的衣衫裤,白绒缀了金线镶边,搭了一双褐色靴子,外披暗金色龙纹披风,青丝用最简单的头钗绾得一丝不苟,看着简单大气的打扮,实则花费了一房婢女两个时辰的手忙脚乱。
  女王骑在高俊大马上,一种不怒自威的帝王之气,随风轻散。李辰雨穿着比平日里稍微简练些的衣服,倒是与平常看不出大不相同,只是上马的姿势着实又迷惑了不少宫女的芳心,怎一个潇洒利落得了,简直是翩若神仙,轻盈如雪,俊飒如松,难以言表,难以语曰。
  八千御卫军分了三队:八百精骑兵随女王陛下南往狩猎,两千驻扎大沽山外围,剩余的照旧守卫皇城,只是轮岗时间比平时延长了两个时辰。
  猎场虽然不远,但由于大臣随从众多,竟然也是浩浩荡荡的千余人。快马当然不行,就慢骑前进,三十七里的地,居然就走了两个多时辰。
  先行的两千精兵早比队伍快了一天驻扎好了守卫,大概的清理好了猎场。大沽山地理奇特,似半壁折扇,倾斜而下,低处坡缓多草,高处树林茂密,却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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