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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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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天地》的基础,必须融合你的吞噬能力使用。”
皓天:“如烟也是你的人?”
血鹰:“她是十三飞鹰中的铜鹰,一直暗中保护着你,直至你离开新手村。多年来,她一直隐藏实力,冒充新手。”
皓天:“……谢谢。人间的八大势力,莫非与仙境的三大神圣皇也有联系?”
血鹰点头道:“飞鹰堡是我创建的,经营多年,小有规模。‘夜夜笙歌’酒馆是三十六位美女护卫创建的,首领叫嫣然。恶人谷是十大恶人的杰作。至于逍遥派和春秋谷,是你努力争取到的重要盟友……”
稍稍停顿,又道:“青衣楼和霹雳堂,最初是刀皇建立在人间的势力。但是,近年来两者势力大增,已经逐渐脱离刀皇的控制。水月宫和孔雀盟,由剑皇的一些亲信建立。信天游和逍遥派,由人间的一些高手建立。至于万灵教,据说是由地狱的某位大魔王创建……”
皓天叹息一声,苦笑道:“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只有我被蒙在鼓里。”
血鹰淡笑道:“古人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我们虽然能帮你扩张势力,却不能替代你。若想东山再起,便要激发你的潜力,激发你的名利心,带领我们继续前行。”
皓天默然良久,缓缓道:“放心吧,我不会再任性,辜负大家的期望……谢谢你们。”
血鹰欣慰的笑道:“主人,你比以前成熟了许多。这个血露蟠桃,有起死回生的功效,但只能用一次,可以让人在濒临死亡之际,护住全身修为。主人,你迟早会去仙境的,请你将它带在身边,帮助不小。”
皓天点点头,将血露蟠桃放入物体栏,又和血鹰畅谈一番,这才离开。暂时留在逍遥派总部的梦呓等人,应该已经等得不耐烦吧……“各位娘子,让我们继续修炼**大法!”……
四灵大陆,高级练功区。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皓天将血神戒幻化成宝刀,正在模拟傅红雪的刀意。
“秦亡草昧,刘、项起吞并。鞭寰宇,驱龙虎,扫欃枪,斩长鲸。血染中原战。
视余、耳,皆鹰犬,平祸乱,归炎汉,势奔倾。兵散月明。
风急旌旗乱,刁斗三更。共虞姬相对,泣听楚歌声,玉帐魂惊。泪盈盈。
念花无主,凝愁苦,挥雪刃,掩泉扃。时不利,骓不逝,困阴陵,叱追兵。
呜咽摧天地,望归路,忍偷生!功盖世,何处见遗灵?
江静水寒烟冷,波纹细、古木凋零。遣行人到此,追念益伤情,胜负难凭!”
这首《六州歌头:项羽庙》,是李冠所作,把项羽从起兵到失败的曲折历程熔铸词中,将项羽的英雄气概,表现得慷慨雄伟。
全词音调悲壮,气势不凡,情致激昂,于婉约绮靡的词风之外,又表现出一种壮怀激烈的慷慨之气,有力的开拓词境和词意。
皓天将这种意境融入刀法之中,与傅红雪的刀意有所不同。
项羽起兵反秦,欲以力征天下,以成霸王之业。龙虎一般的战将,供他驱使。河北巨鹿救赵之战中,他俘虏秦朝大将王离,招降主帅章邯,彻底消灭秦军主力,不久秦朝灭亡。
但项羽所扶植起来的张耳、陈余等人,在刘邦看来,只不过是鹰犬而已。结果张耳投降,陈余被杀,不附汉的众诸侯,一个个被消灭。
刘邦取得胜利,项羽转强为弱,陷入困境,率众南走。垓下之围中,楚军于月明之夜土崩瓦解,四面被围。项羽惊闻楚歌四起,只得与虞姬泣别……英雄末路,惨烈凄楚!
虞姬对项羽忠贞不二,感情真挚,其节烈行为可歌可泣。而项羽突围后先困于阴陵,继又单骑被楚兵追至乌江,使项羽这一形象的悲剧色彩更为浓厚……不以成败论英雄!
这首词对波澜壮阔的楚汉相争的表现,虚实结合,高度凝炼,色彩鲜明,形象突出,构思巧妙,布局精巧,大气磅礴,形神兼备,富于历史的形象性和艺术的感染力,充满历史的纵深感和深厚的悲剧色彩,读来令人扼腕感叹,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皓天沉浸在这种意境之中,刀随意动,意随刀走,意中有刀,刀中有意,浑然天成。
他很清楚,迟早要进入仙境继续修炼,必须尽快将自己变得更强!
忽然,清风之中,传来“……数点雨声风约住,朦胧淡月云来去。桃杏依稀香暗度……”的吟唱,竟是李冠所作的《蝶恋花:春暮》中的句子。
皓天猛然一震,被那个熟悉的声音吸引,掉头望去,眼中映出玉絮站在前方的身影。
两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多少往昔情愁,都在这深深的凝望中……然后同时笑了起来。
既然曾经相爱,纵使不能相守,也不应记恨……记住应该记住的,遗忘应该遗忘的。
名士戏人间,亦狂亦侠;奇行迈流俗,能哭能歌……
滚滚大江流,英雄血洒;悠悠长夜梦,儿女情痴……
长年真梦幻,剑气如虹;一笑解恩仇,柔情似水……
(第一卷完结。最后三句,摘自《萍踪侠影录》的书目,稍有改动,为第一卷作结)

第一卷结束语

我曾经多次询问自己,如果我是皓天,会怎么办?
如烟代表我对异性的朦胧爱意,玉絮代表我的初恋,梦呓代表深爱我的女子。
至于梦寐、雪昵、嫣然、樱桃、绿珠、月茹等美女,只是满足我的欲望而已。
不得不承认,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尽管经常伪装自己。如果泡妞,只是想将对方骗上床,根本谈不上爱情。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当受骗,恨不得将我剁成肉酱,再拿去喂狗。
我总是在关键时刻,露出猪哥嘴脸,以致功败垂成。可惜了,要吸取教训啊!
但我总不能说:“美女,我想跟你上床,让我们马上开始恋爱吧。”然后去吃夜宵,唱个k,喝个酒,蹦个迪,就去开房。
我是很想这样的,可惜没什么美女愿意。若是碰上超级恐龙,躲闪还来不及。
不过,我很少会喜欢上网友,一是怕遇到恐龙,二是怕麻烦。就算**上了,也没多少机会开房,而且成本太高。当然,和她们闲聊是非常开心的,不过我已经戒掉这个习惯。
还是安心点写小说吧,想要什么类型的美女,动动键盘就行。
至今尚未祸害异性好友,虽然偶尔小腹腾起一股邪火。或许,因为太熟了吧,竟下不了手。
我是个数学白痴,高考压力太大,当年眼睁睁的瞧着那些美女,一个个溜走。
如今想想,真是可惜!其实初中和高中的女孩,还算容易哄骗,大学的女生精得跟鬼一样。
因此,我的初恋,从大一开始,虎头蛇尾,狼狈不堪。风象星座(天秤)的我,很难明白水象星座(巨蟹)的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很难沟通,以致我总是无端发火。
其实我根本不了解女人,只是用自己的眼光看待她们,而且极度缺乏耐性,典型的三分钟热度,今晚说完“我爱你”,明天就可以掉头走人。
不管是哪些方面,包括爱情,都要体味过,才可以慢慢成长。
即使受伤,即使因为误会而分开,即使因为赌气而没有相守,也要感激爱情。
因为爱过,所以无法记恨;因为痛过,所以更加坚强。
其实,我从骨子里讨厌所谓的爱情,因为它令我烦躁,令我忧虑,令我嫉妒,令我冲动,甚至令我迷失方向……这种情绪,无法操纵。
找一个不算太喜欢却很投缘的女子,反而让我觉得比较舒服。因为不算太喜欢,我不会将她时刻放在心上;因为投缘,我们可以相守。
我对自由的追求,超过任何东西,包括事业、爱情、婚姻……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忘记的,只要你足够狠心。
曾经的痴狂,如今想来,竟然感到十分可笑。
让我再痴恋谁,已经做不到了。“一切都尽在我掌握中!”我最喜欢这种感觉。
我倘若追求谁,只是想将她骗上床而已。至于如何善后,干完再说。当然,我会事先衡量,是否有成功的可能。若是只能过过干瘾,还不如去叫小姐省事。
不过,由于从小读得太多学究书,而且家里管教得太严,甚至实行经济封锁,至今无法得逞,深感遗憾。毕竟,如果小姐的素质太低,还不如找个长期女友,既干净又安全。
由此可见,我的本质是非常混蛋的,只是一直没有显露出来。既想当**,又要立贞洁牌坊,说的便是我这种人。
古语云:“子是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我即使还没有得志,也是挺猖狂的,却经常掩饰自己。不过,我已深深厌倦这种伪装,感觉比《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更虚伪。
胡扯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诫某些美女,千万不要被我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雪白干净、纯洁善良的外表欺骗。小心我把你们卖了,你们还帮我数钱。
原谅我吧……我经受不住任何美女的诱惑。如果你看到我突然离开,只是因为我即将崩溃,不想让你看到我的鼻血和口腔分泌物……
明明很想做**,偏要表现得绅士一点,我果然是个喜欢装逼的超级混蛋啊……

第一章 我是一只鱼

我叫江小鱼,人称小鱼儿,偏偏五行缺水,金多火旺。
命中已没水,还叫小鱼儿,这不是要我渴死么?幸好姓江,还能补救一二。
或许是缺水滋润的缘故,加上心火太盛,我比较容易烦躁,一旦发起火来,连老爸老妈都不给面子。幸好,老爸老妈都是好脾气的人,不会跟我计较。
妹妹江小霞挺不简单,虽然只是中专毕业生,却是跆拳道蓝带,一看我即将发飙,马上给我来个转身侧踢,再来一个连环飞腿,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这也是后来我为什么学习跆拳道的原因。家有母老虎,不得不学武!
幸好她去年已经嫁啦,跟了一个属狗的,感情挺不错,生下一个牛女。祝贺她得成正果,祝贺我脱离苦海。自由万岁!理解万岁!结婚万岁!
尽管江湖传言,妹妹不要赶在哥哥的前面结婚,否则会妨碍哥哥的婚姻,但我一点都不在意,心里还高兴的很。
我这妹妹呀,平时温柔如水,比小家碧玉还碧玉,比大家闺秀还闺秀,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进得卧房。但她一旦发起火来,却有江湖大姐的风范。
哦,忘了告诉大家,她属虎,以前很多同学都亲热的叫她霞姐。
我的干娘屠娇娇是个算命的,曾经给妹妹算过,颇为惋惜。干娘说,如果妹妹生为男儿身,定然是个江湖老大,只手遮天,翻云覆雨,抖一抖翻江倒海,跺一跺地动山摇。
妹妹却一点都不在乎:“女人怎么啦?!我照样雄起给你看!”
她本来有乙肝的,脸色蜡黄,经常头晕,结果在我的劝诱之下,坚持服用安利纽崔莱,现在已经由大三阳变成小三阳(大三阳传染,小三阳不传染),生下的宝宝也很健康。
现在,她对我不是一般的好,还经常给我介绍女朋友(可惜没有美眉,害我一直独身)。
妹夫起初一点都不相信,后来将信将疑,现在已经做起来了。他是一家物流公司的主管,请其中一个股东做媒,在公司里挺吃得开。
只要他不耽误上班时间,物流公司的上司下属都很支持他。
其实,不管做什么生意,只要它是合法的,只要心态放正,总有人会成功。
郑重声明,我不是在卖广告,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我把妹妹和妹夫扯进安利,结果我却不做了,只是偶尔购买一下产品。
因为我做不成功,而且我放不下自己的面子。我是这种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不理睬我,我就……我就生气!
要让我去求人,是不可能的(除非我真的跌到谷底,被踩成烂泥),而且我也没什么销售技巧,心高气傲,不适合销售。
但如果别人来请我帮忙,只要态度诚恳一些,我又帮得上忙,会很爽快的答应。不过,出来社会两三年,被人骗过几次,戒心大了很多。
当然,也认识一些好友,即使已不在一起工作,还很关心我。非常感谢他们。
如今在五叔江飞的建筑公司帮一下忙,然后继续自己最心爱的创作。
我为什么喜欢码字呢?我很严肃的告诉大家,只是因为兴趣,不是因为性趣!
我是个特虚荣的人,喜欢那种让大家追捧的感觉,尤其是美眉。因此,就算到了黄河,我也不会死心的;除非进了美眉的闺房,我或许会改变主意。
去年我接触安利,是被一个女孩蒙混进去的。当时在一家杂志社工作,业余时间去保险公司进修一下,希望赚点外快。结果认识一个女的,一看到我就笑眯眯。
我真是那个受宠若惊啊,很潇洒的冲她咧嘴一笑。
尽管我很清楚,我绝对是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度翩翩、风流倜傥、雪白干净的黑马王子,但独守空房已经两三年,特需要露水滋润。
哎呀,这年头做帅哥不容易呀,老是让人没有安全感,让那些姐姐妹妹只敢远观,而不敢走过来亵玩焉。老天爷,你干嘛非要折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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