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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之不朽意志-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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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的形状并非李智最为在意的事情,让李智欣喜的是,这把弯刀隐隐流淌的蓝色光芒。

第一卷 降临初章 第八章 强大的沉沦魔精英(2/3)

好刀,李智暗自赞道,绝对是一把魔法武器,也就是蓝色装备,遗憾的是现在还在那沉沦魔的手中,不过马上就是我的了。一想到这里,李智心越发沸腾了起来,他的呼吸都在不觉间急促了。慢慢靠近,李智就要前扑将沉沦魔击杀的时候,这时候李智感觉踩到了什么东西,脚下就是一个踉跄。

什么东西,一根狼牙木棒?李智心中莫名一紧,就感到一股恶风袭来,手上本能的将盾牌往前一送。“拉卡尼休。”这时候沉沦魔的尖叫破空传来。“撕!”刀光闪烁,在盾牌处遇到阻碍,瞬间的停顿,然后接着就是一股巨力,刀尖前送,劈砍改为穿刺顺着砍开的铁皮合力往前一送,突破了。

刀尖出现在李智手腕的上方,“啊!”这回轮到李智尖叫,极度恐惧,一股冰冷从尾椎升上,浑身都打了个冷战,毛孔竖立,鸡皮疙瘩一片,李智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失去平衡的身体居然稳住了,大力冲击下,李智本能的放开了左手的盾牌身体顺着那股力量就往后退了几步。

沉沦魔穿刺盾牌后还用力推了一下,李智怎么也想不到他那并不强大的身躯里怎么会这么有力量,退了几步还站不稳。要倒!越是恐惧,越是危急,李智的心先前的沸腾和躁动反倒完全没有了,只是冰冷一片,他当机就意识到,就这样倒下,绝对会被沉沦魔追上来一刀砍杀。

抬起左脚,猛的一脚踹在已经脱离的盾牌上,这时候沉沦魔还在推着盾往前冲,如此正好,两股力量合起来,李智在这力量推动下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伸手,左手撑地,身体翻滚,落地的瞬间,李智做出了平时想做也做不到的动作,几个翻滚过后,李智和那沉沦魔的距离拉开了近十米。

那沉沦魔在反击了之后,并未追上来,反是身体失去了平衡向前一倾倒在了地上,李智从地上爬起来,反手就将军刺用力的甩向它,重重的打在他脑袋上,可惜李智没有练过投掷的手法,只是军刺的握手敲击了下,没造成什么损害。

李智也不再想其他,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内心深处,同时一边向后逃跑着,那沉沦魔腿上有伤,跑起来速度不快,距离越拉越远……传送门打开,李智眼前一片深蓝。“汪!汪!”迎面而来是老黄欢快的叫声,从生死里走过一遭的李智但觉得无比亲切,刚才差点就报销了。

传送门在李智穿过的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李智坐在地上只是一个劲的喘气,刚才做了平时可以做而不敢做的空翻,身体以前可没有这么翻过,这是一翻难免拉的筋一阵酸痛,好在没有什么大碍,这时候李智才感到手有些疼,抬起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手上已经满是鲜血,尤其是左手,先前在空中翻滚最先落地的就是它,一只手支起身体卸除了力量又是一个空翻,后面的两个空翻则是双手为之。

联想到小路上铺砌的碎石,李智想明白了伤口的由来,他大口的喘息着,然后大字往地板上一躺,心中还在回味着危机的一刻。到这时候他才想明白,先前打了个踉跄的时候为什么觉得有些不对,原来那根狼牙棒是其他沉沦魔丢弃的。

丢盔弃甲啊,真正逃跑应该是丢盔弃甲啊,难怪,逃命的时候,身上还穿着沉重的铠甲,持着武器是对逃跑不利的,所以古代的士兵们在逃跑的时候,会千方百计的将身上一切重物卸下,轻便的逃亡。

那精英沉沦魔身边剩下的沉沦魔无疑是真正的逃跑,一路逃还将手中的木棒丢掉了,而这个精英沉沦魔逃跑的时候还带着武器,尤其是被射伤腿之后,还拿着武器,摆明了就是想要反击,亏得李智被那把武器迷了心眼,失去了警惕,这才差点将自己的小命葬送。

“M的!”李智心中暗骂,谁会想到游戏中被描述蠢笨和胆小的沉沦魔还能玩出这么一手?终究,游戏归游戏,只能是游戏,而这却是个真实的世界。幸好身体失去平衡的时候离那沉沦魔还有一定距离,导致那沉沦魔第一刀发力不是很充分,李智联想到将自己推飞得那股子力气,如果第一刀给它劈实在了,那恐怕会连人带盾一起斩开。

一个沉沦魔,只是一个小队的精英就有这么厉害,这直让李智咋舌,这可是沉沦魔,游戏中的垃圾怪啊?光是这沉沦魔就这么厉害,那那些头目该多么夸张?那能够横扫暗黑,推倒一切魔王的七位英雄该多么强大?那个世界的其他人又会多么的强?虽然现在没碰到,但是现在走过的也只是庇护所世界一个微尘般大的小地方,日后总会碰到,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小心,李智到这时候,终于开始正视庇护所世界来,同时也对自己的未来感觉充满希望,总有一天,他也会变成游戏故事情节中传说中英雄那么强大,总有一天……

夜正深,李智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今天,他连续两次碰到危机,第二次更是前所未有,差点连传送门都来不及打开而被一只沉沦魔劈杀,沉沦魔,最弱小的生物啊。一边编制着作战计划,一边胡思乱想着,李智的呼吸渐渐缓慢,渐渐深沉,很快,他进入了梦乡。在梦中,他再次进去,用弩箭一箭一箭的射向那只差点要了他命的沉沦魔,一箭,又一箭,就是不一箭射死,而是要狠狠折磨,听他“拉卡尼休”的尖叫,在这尖叫声中,李智就觉无比爽快。

“哈哈哈!”李智在梦中大笑着,将箭一根根射出去,这回他弓臂按在地上用腰上弩的时候,忽然发现……“箭呢?箭呢?”李智发现箭都射光了,那只沉沦魔身上插满了箭,却没有死去,见他没有了箭,更是凶横的看着他,丑陋的脸上,裂开的大嘴,散发着恶臭的口水,天啊,他站起来了,好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了,拿着那把闪烁着蓝色光芒的弯刀走了过来。

传送门呢?传送门,传送门,传送门,李智心中想着打开传送门逃跑,可是越想传送门就越是打不开,越着急就越是无法保持专注,开门,快开门,快开门啊。“哈哈哈哈哈!”沉沦魔发出邪恶的笑声,手上的弯刀一刀狠狠斩下。

“啊!”李智一声惨叫,从梦中醒了过来,感觉肩膀上似乎隐隐作痛,原来是一场梦,不过太过真实了些,做完全真实的梦,甚至有时候痛都不会醒来,这是作为贯通全身经脉的福利而出现的。“难怪电视里那些坏人都会死的悲催,是敌人,就干净利落的斩杀,说那么多废话做什么,派那么多小兵给弱小的主角练什么级,一定要以绝对的实力将蟑螂般得主角踩死,不让他有翻身的机会。”

看了下签约排行,已经到了32位,比起昨天前进了14位,游戏类居然狂冲了80多位,到了第九位,上周榜了啊,筒子们,你们实在是太牛X了,大家再加把劲就能进前五了,冲啊,有推荐票就狠狠的砸;咱们爆着前面大神们得菊花共同前进。

第一卷 降临初章 第九章 谁家的萝莉生得怎生可爱(3/3)

早上六点的时候李智就已经起来,早睡早起的习惯还是练气功的时候养成的,练气功开任督二脉,再开通全身经脉靠的什么,还不是积累二字,积累就是靠调养身体,吃好睡好,不XXoo,不熬夜,再练两下转化调和一下就成。

丹田就是一小坑,水一满就往外溢出,一路将能够冲开的地方冲开,全身经脉就打通了,再往前进一步,从内到外全身内外窍穴一开,内外表里都练透,气功便修到了头,正所谓人在气中,气在人中,便是如此,可惜,即便修到此种境界,也就养养生,想要成神仙,那却是妄想了。

精神饱满,神清气爽,连昨日身上的酸痛也消失了。身在乡下,李智也无意开车出去吃什么早餐,一般没有必要,不想动的时候,他素来是懒得动一下的,早餐的问题很好解决,拿开水煮两个鸡蛋,再搞一碗白糖开水,里面放几颗桂圆、大枣或者荔枝,再加上几粒爆米花,一碗逢年过节时候时人招待客人的糖水鸡蛋就成了。

简单易做,味道可口,营养丰富,主料的鸡蛋,是直接从离这里不到两里路的村里一元一个收购来,正宗土鸡蛋,还是吃过虫子的,将鸡蛋敲裂、掰开,蛋黄色彩浓厚,蛋清在掉出蛋壳的时候则会拉出一条丝,绝不似洋鸡蛋,一打开蛋壳,蛋清直接就全泻锅里了。

开水是现成的,昨晚就已经烧好,荔枝之类的配料随意添加,也不需要做什么,李智要做的就是拿电热壶煮蛋,他将电热壶弄好之后,就出门去了,早上的时候,乡下的空气是极好的,他极为喜欢在这时候出去散步,杀掉那只精英沉沦魔的事情,却是不急于一时,反正那边时间不会流动,早杀晚杀那都是杀,煮熟的鸭子不会跑掉。

因为时间是冬日,所以出门的时候还天未大亮,只是隐约也有些光亮了,稍微适应下,以李智的眼睛,还是看的极为清楚的,要知道在朋友的圈子里,他是以眼睛好著称的,晚上没有什么光亮叫它出去找掉落的钥匙都能找到。更让大家觉得没天理的是,同样从小就玩街机,上电脑房,后来去网吧,同样长时间近距离看电脑,他的眼睛依然如故,而其他人则带上了厚厚的眼镜。

“呜!呜!”见李智起身,土狗蹭了过来,走到李智身前,拿屁股往他脚上蹭,一边还摇着毛茸茸的尾巴,甩来甩去的,“汪!汪!”那是提醒,是威慑,这时候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李智想也不用想,那是他在说他饿了。

饿了那还不简单,昨天吃剩下的老鼠肉还在那呢,虽然剩下的肉不多,但是还有好多肉丝被李智他们解决掉的骨头呢,昨天都被李智留下来放在一边,以往,李智也是这般处理的,结果这狗的口味就被养叼了,原本剩饭拌点肉丝他也能吃的很欢快,现在呢,饭都不吃了,你不喂他也没关系,他还会上后山撵兔子,还会抓老鼠,如此自己就解决部分肉食,当然,这狗是抓的只是普通老鼠,还挺厉害,一抓一个准。

“拿去。”李智挑了一根骨头丢在了地上,老黄看到了骨头眼睛就变了颜色,也不献媚主人了,直奔地上的骨头,欢快的啃了起来。

丢了一根骨头,李智就不再给了,他都还没吃早餐呢,所以这狗想吃的欢快,那还是得他散步回来,看着老黄欢快的啃着骨头,李智心中琢磨着这狗这么聪明,恐怕和这骨头也是分不开的。

走出院子,李智将大铁门打开,然后又锁上,锁门的时候,老黄叼着剩下的骨头就跟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抬头,然后张嘴咬下,咬得骨头咔咔作响,如此不断,很快就将那块不大的骨头解决掉了。

李智的院子外并不是直接就是马路,而是离马路有一段距离,他硬化了一条三米宽的小路接过来。如果是直面马路,当初他就不会选择这里,否则这里即便是乡村,近年来车子也越发多了起来,多是各种农用车辆,无论是什么车,只要是车子一多,周围环境是绝对不会很好的。

走出这条小道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在活动了,不时有一辆农用的小三轮车过路,李智在这里也住了近半年时间,又经常跑出去收土鸡蛋,所以很多人即便叫不出名,却也很熟悉,毕竟这里可不是城里,如果是城里,同一栋楼住了十来年,连邻居都不认识的都不少。过往的三轮车,李智也不管认识不认识,直接就打起招呼来。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出去啊?”摩托车见李智出来,也停了下来,李智这才看见,这农用摩托后面也坐了不少人。“今天赶圩啊,你也蛮早啊,吃了早饭没,要不要跟着一起出去玩?”开车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虽然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却是不多,精神劲还挺好,走近了,李智也能感受到他已经开始衰退的身体中仍然有着不弱而且鲜活的生命力,这老头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活个九十来岁都不成问题,李智习惯性的给出判断。

“我就不出去了,早上出来散步呢。”李智答道。“唉,前面就是收鸡蛋的小李吧。”车上有人认出李智来,声音听来似乎是一个中年大妈。“我就是,你有鸡蛋要卖给我吗?”正巧最近鸡蛋也快吃光了,这农村现在养鸡的不多,而且是零散的放养,想要买,那得一家一户去收,至于大规模的养鸡场,那里产出的鸡蛋李智可不吃,这送上门来,李智自然是要的。

“那太好了,老黄啊,麻烦你等一下了。”那老头竟然也叫老黄,中年大妈说起他的名字的时候,老黄也“汪!”的应了一声,摇头晃脑的,这让李智大感有趣。这个中年大妈手里的蛋还不少,个头有大有小,不过最大的比起洋鸡蛋的个头也小了些。“一共是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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