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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过程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其实是买方运用“围魏救赵”的策略,延伸而出的高明杀价手法。整体而言,买方的布局相当严密,但其中却有两大疑点:
付过25万斡旋金当天,就传来前屋屋主降价的消息,
这未免太过巧合。
关于前屋,完全是买方的一面之词,而且未出示任何具
体证明。
虽然有这两个疑点,但买方这所以能得手的主要原因却是拜“景气不佳”所赐。只是手法比较迂回、缓和,不直接对屋主施加压力,消除了屋主可能的情绪性反弹,现以25万斡旋金为饵,而这25万则有了下面两个效果:
①??? 一方面表现自己的诚意与实力。
声东击西式地让卖方陷入两难的迷思如果不卖,新
买主不知何时再现;如果答应卖,而对方又反悔时,就有可能现赚25万元。但赚这25万的前提是先先降价13万元,所以同意以512万出售,结果屋主下错了赌注,因为没“赌局”的庄家是买方,除非屋主不玩,否则一旦入了“局”,就永远是输家。
任何非大众化或大量生产式商品的交易,是没有一定行情的,只要买方喜欢,则价格自然高,反之则低,所以,在一个双方势均力敌的买卖行为上,越能不动声色的人,将会是最后的赢家!
以上这个例子,印证了我在屡次演讲中提及的“议价定律”:
卖方先服务再谈价成交价高。
买方先退缩再谈价成交价低。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战略篇(三)
3??????? 谈判时机主导胜负
谈生意,尤其谈判的关键时机是很重要的。客观环境:如时间、地点对我是否有利;主观条件:自己身体是否在最佳状况,如生理机能、思考力。情绪等是否正常?
因为这些主客观因素都是谈判乃至于生意成功与不听 重要因素,所以,切忌在自己最低潮时谈生意,反而对自己最有利。我自己就曾在对手精心“设计”之下,着了别人的“道”,而在一件买卖上吃了亏。
例:几年前,我刚从“两轮族”升级为“四轮族”时,我选择了一款性能颇不错的“南欧”产轿车。
这车是掝引擎,拥有100匹马力,从静止到时速100公里只需10秒,性能不错,而且价钱比当时的同级进口车少了两成左右。
因为她拥有这么多优异的基本条件,所以,市场上满抢手,我费了一番工夫才“抢”到一个“配额”,办妥了一切手续之后,我就开始等交车。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交车的日期都过了两天,但承办的业务员却毫无消息,急性子的我,终于按捺不住,打了电话给对方,声明3天内再不交车,就要取消订单,还要对方依约赔偿。
第三天晚上,对方终于来电:
“李先生,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帮您争取到一部车子,现在请您拨空到公司来提车,一个钟头以后,就可以享受风驰电掣的*了!”
我看了看手表,已经晚上十点了,跑了一天业务,身心俱疲,好不容易洗了澡,坐上沙发,正想忙里偷闲一下,没想到这时候还得换上衣服出门,实在有点不愿意,于是,我对他说:
“今天实在太晚了,我看明天早上我再过去好了,反正也不差这一天嘛!”
“好是好,可我不能保证明天车子还在,因为这款车现在严重缺货,我们业务员为了‘抢车’,彼此之间已经弄得很不愉快了,如果今天不交车,恐怕还得等上一个月左右才有新车到,到那时候,您可别又怪我不交车喔!”
我一听,只好立刻换上衣服赶过去了。
到了现场,已经快11点,我也“人困马乏”了,对方把证件交给我,稍微解说了一下各项议器的控法之后,既没时间仔细检查,也没精神试车,我很快签了字,就算完成了交车。
第二天一早,我高高兴兴地开了新车上路,不到10分钟,引擎忽然熄火,找来技师检查,才发现原来是点火系统失灵,只好拖回工厂维修。
3天后,车子修好了,我又高高兴兴地上路了,没想到,从此以后,状况百出!
刚开始是大灯不亮,然后是排档不顺(手排),后来是冷气*,最后则百病丛生,每隔几天就要送厂,我终于忍无可忍,打电话去抗议,谁知对方却说:
“李先生,当初交车时,契约书上定得很清楚,车子是完整、无瑕疵的全新车,而且,交车之前,工厂也做过详细的检查,怎么一交到你手上就一大堆毛病呢?车子有问题,我们一定负责维修,但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证范围,这点我得先声明,免得双方有误会!”
凭我的业务经验,我就知道我已经着了人家的“道”了,所谓“新娘娶过手,丈人变朋友”,在那个消费弱势的时代,生米既然煮成熟饭,还能翻得了案吗?只怪自己当初太大意,太心急着交车,就当做是“上了贼船”吧!
后来,我认识一位汽车业务员朋友,他才为我揭开谜底:
“任何行业,都会有不肖的从业人员,你的案例,依我的经验分析,应该是这样子的:
一 当时可能真的缺车,所以交车才会延迟,而你又威胁解约,业务员最怕成交的案子被取消,所以,他只好不择手段,试图交差了事。
二 交给你的车可能是部事故车,要不就是被很多人试过的展示车,否则,以进口新车而言,不应该会有这么多毛病。
三 如果上述两点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他还选在晚上11点交车,一定是事先计划好的,因为那个时候是人一天当中心理、生理的最低潮,也是自我防御力最弱的时候。
四 既然能交车,就一定已经办好了过户手续,而他居然还宣称,今天不交车,明天就可能被别人“抢”走,这完全不合乎常情,但他就是吃定了隔行如隔山的客户,所以,整个事情看来,你确是被人家给‘设计’了!
没想到,终日打雁的人,却还是被雁啄了眼睛,没奈何,就当做是缴学费吧!
半年后,我终于忍无可忍,一狠心,把车子给卖了,除了损耗、维修不计外,一共“折旧”了五成。
这笔买车学费才缴完不到一年,我又碰到了另一位高手,这一位的手法更妙、更绝,让我输得没话说。
例:有一天早上,有位客户(买方)约我在早上11点半时去他公司,洽商一户价值千万元的别墅。由于当天下午4点他就要出国,所以希望我能准时到,否则,这一次若谈不成,就得等一个月他回国后再说。还没等我开口问一些问题,对方就很匆忙地把电话挂了。
对于业务约会,我一向早到,而且从无迟到的纪录,看了看表,已经10点半了,我立刻收拾好相关资料,很快地赶过到了。
11点15分,我才一踏进他的办公室,秘书小姐立即过来对我说:
“老板各您打完电话以后,临时有急事出去了,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通知您延后半个小时,所以,他特别要我转达您,他一定尽快赶回来,请您不要起,等他回来再详细和您谈!”
对于客户迟到,我一向有心理准备,所以,就很自然坐下来,静静地看报纸打发时间。
12点过了,这位老板还没回来,由于早上没吃早点,不免饥肠辘辘,肚子开始饿得咕咕叫,眼看着秘书小姐在吃便当,香味中溢地,便忍不住问秘书:
“小姐,你们老板什么时候回来,我看我先去吃个饭,很快就回来。”
秘书一听,立刻对我说:
“您最好不要走开,因为老板回办公室和您谈完以后,还得回去准备出国行李,万一回来您不在,老板又没空等,岂不被老板变为您没诚意做这笔生意?”
听她这么一说,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只好再坐下来,静静地在沙发上继续“闻香”。
又过了一个小时后,肚子实在饿得有点受不了了,我又忍不住问秘书:
“老板快回来了吗?”
秘书被我这么一问,也不点不好意思了,立刻帮我打了移动电话给老板,然后对我说:
“老析快回来了,不过,他特别要我向您说抱歉,让您等这么久,如果您愿意等,他就立刻赶回来和您谈,若不愿等,先走也没关系,反正,他一个月之后就回国了。”
听她这么一说,我又乖乖的回到座位上了。开玩笑!好不容易饿着肚皮熬了两个多钟头,哪能再等一个月,到那时候他还要不要买都成问题呢?
时间又一分一秒地过去,好不容易捱到2点,老板终于回来了!一进办公室,立刻脸上堆满了笑容,连声说了好几句“对不起”,这门生意终于有机会正式上场了!
在双方“交手”的过程中,大概是由于饿过了头,我觉得自己浑身无力,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精神,更不可能去思考对方的“布局”。对方一面说,还一面看表,然后不断地“读秒”,再过10分钟我就得走了,然后是5分,3分,我愈是无力招架,心里的压力就愈大;况且我已没体力和他“交战”了,只有回答“Yes”或“No”的份,整个局面完全被他控制住了,全部的过程不超过15分钟,最后以最低价成交。
以过这两次的教训以后,我开始注意买卖谈判的时机问题,当我是买方时,一定由我主控时间及地点。如果是卖方呢?一定在出发前把自己的心理、生理机能调整到最佳状况才赴约,如果客户约的是早上11点,我会先吃个三明治垫底,如果是晚上9点以后,则事先略做休息,恢复一点体力,以免到时候又“未战先溃”,再当一次输家。
战略篇(四)
4??????? “喜欢”的边际效用
拍卖会场上,得标的人未必比没得标的人财力雄厚,而是比会场中任何人都“喜欢”这件拍卖品,因为“最喜欢”,所以,他愿意出最高的价钱得到“它”。
这里所谓的“喜欢”是广义的说法,除了个人的强烈爱好之外,当然还包含了“面子”因素在里面。
未得标者可能还有能力加价,但他“喜欢”的程度是定位在某个价格之下,换句话说,当商品的价格超过某个程度时,“喜欢”的边际效用就会逐渐递减,因而影响到他的出价。
例:有一次,我支逛百货公司,看到了一个款式造型都很奇特的茶杯,由于外形实在精巧别致,价格也才50元而已,当场就决定把它买下来,拿到办公室使用。
当服务员正准备将杯子包装起来时,有位年轻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向服务员要求再看一下,眼神还流露出焦急渴望的神情,经过一番赏玩之后,他要求服务员也帮他包装一个,说完立刻掏出50元放在柜台。
但服务员告诉他,这种产品数量本来就少,加上造型又特殊,一上市就供不应求,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年轻人听后很失望,略迟疑了一下,回过头来对我说:
“先生,这杯子我找了好久了,是我父亲生前最喜欢的杯子,对我有很大的纪念意义,今天好不容易在这里看到,只剩最后一个又被您捷足先登。能不能打个商量?我出75元,请您把权利让给我,相信您用这75元,应该可以找到一个比这更漂亮、品质更好,更让您‘喜欢’的杯子、”
我心里想:“我是来买东西,又不是来赚钱的,干嘛把权利让给你呀!”
再回头一想,不过是个杯子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既然对你有这么大的意义,就让给你好了。于是,我让他以成年人把东西买走了。
事后想想,这杯子我也很喜欢,又有第一顺位购买权,结果却被别人买走了,在剖析整个过程之后,我终于找到答案。
一般人对“物品”的喜欢有程度上的差别,当碰到竞争对手时,“喜欢”的边际效用就会递升,因此而拉高了价格,一旦“喜欢”边际效用递减时,价也会随着拉回。聪明的行销者应能利用这个原则来掌握产品可能的最优势价格。
例:有一户公寓房子,开价138万,底价125万,行销和买方是这样议价的:
“若这栋房子的售价是125万,就很合理;我愿意立刻付8万元订金购买。”
“昨天就有人出价130万,我都没卖了,125万我更不可能卖了。”
“130万,喔!那太高了,就让他买吧!我再看看别的房子好了。”
客户说完,就离开现场了。
3天之后,行销回头找买主,想卖给他125万元,买主如此说:
“你不是有个客户愿意以130万买吗?干嘛今天又跌到125万?”
“那位客户的自备款不够,又不愿负担太多的贷款利息,所以……”
“现在我最高只能用120万买……”
行销一听,傻眼了!
这是典型未能掌握“喜欢的边际效用”的例子,当然,笔者兴个例子并不是要反证行销谈判不可开高价促销,而是在运用高价促销时,一定要先弄清楚,客户喜欢的程度是否可在他自己预算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