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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论者甚至认为,人文科学不关涉事实本身,而只关涉事实的意义,参Polkinghorne《人文科学方法学》。1983年版。第154页。
②本世纪初,中国的某些思想家目睹中西方世界的价值混乱后,遁入历史的事实性,王国维就是一个代表。
意义建构不正赋予了个体精神穿透不透明的历史事实性的可能?不正赋予了个体精神跨越历史事实性所划定的绝对界限的权利?不正赋予了允诺人类以希望、使祈求神圣的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力量?对文化历史的事实性研究必须转向文化历史的精神释义,这是生命意义建构意向的要求。研究历史中的文化总是由个体精神来负担的,文化研究作为个体性的精神活动,恰恰表达了个体精神企求历史中的文化具有现时意义的愿望。精神冲突不是在历史文化的事实性研究中发生的,而是出于两种文化的历史中精神的意义追问。比较文化如果是由汉语思想感受到的生存困境和精神冲突激发的,何以可能把中西传统精神视为博物馆中的陈列品?如果比较文化研究无法摆脱现时历史中的精神困惑,何以可能不受意义追寻意向的支配?
古代文本只有在当代接受者的精神意识中才是真实的。哈姆莱特是真实的,只是由于我在与他倾谈,与我面临着共同的问题:他向我提出问题,我也向他提出问题,并共同寻求解答。屈原的作品之所以真实,首先因为我在与它对话。历史文本与现时的吉林省意识在这种问与答的对话中构成生存性辩证法。历史中的文本只向那些在属己的精神意识中实际参与到这种内在交往中去的人启明自身的意义,历史文本的真实意义只是在现时属己的精神意识的提问过程中才得以呈现,归根到底只是基于生存的精神意向性。文化探究者把自己排除在现时意识之外,穿上一副客观性的甲胃,不是自欺欺人,就是甘愿把自己变成一具僵尸,与之一同埋葬在历史事实性的坟墓中。这当然不等于说:真实的意义是主观的,可以随意给定的。具有客观性的只是真实的精神意义,所谓客观性的含义,乃是从生存论来理解的。
历史文本的真实意义只在当前现在的生存时间中浮现出来。当前现在的时间不是别的,恰恰是我们自身的精神意向,现时生命历史中的苦恼和愿望所表达的价值要求。精神本质上是文本化的意向活动,在生命的现时历史时间的连续性中才能实现。现时历史的意向时间不断转化为精神文本,过去的历史中的精神文本也不断转化为现时历史的意向时间。在这里,意义追问是始终贯穿着的纯粹关联。在这种时间转化的维度内,新出现的精神建构基于人的现时历史的价值建构意向,现时历史中的精神在直接的自我认识中,在与过去的精神对活的基础上,开启自己的本质的新维度。
历史时间转化为精神文本就是言谈,精神文本转化为历史时间也是言谈。言谈的题旨乃是历史文本与价值意向何以才能相互穿透。在交谈中,历史精神文本中的意义才与找们相遇。无声无言不过是历史中的精神意义的死寂。更重要的是,通过历史时间中的交谈,历史文本中的意义因我们的提问而显示出来的同时,现时的生命意向的意义也被交谈的对方(历史中的文本)揭示出来。交谈是意义的双向显示过程,既显示出历史文本中的意义,也显示出现时历史中生命意向的意义。海德格尔在后期把主要精力投入与古代哲人和诗人的对话,其目的正在于通过对古典文本的解释显示精神的当前意义。
在显示意义的过程中,历史时间中的对话开启了生命意义的未来向度。凡意义的显示都必定要指向未来,现时历史中的精神交谈己把过去与未来触合于现时意向之中。所以,“传统并不只是我们继承得来的一种先决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的。因为我们理解着传统的进展并且参与到传统的进展之中,从而也就靠我们自己进一步地规定了传统”。①
①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引自《哲学译丛》,1986年第三期,第62页。
精神冲突作为两种精神传统的相遇,也是一种开启精神的未来向度的意义显现过程。倘若精神冲突被化解为实证考据式的对比,成了寻找摸式、结构的异同,无异于当今的中国精神把自己排除于历史的未来向度之外,与历史文本的意义显现以及现时历史中的意义建构根本无涉。
精神冲突是对生活意义的追问。冲突双方的精神意向和现时意义都只能在对话中被揭示出来,不同文化形态之间、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之间的精神冲突,就是两种意向时间在共时中的交谈。交谈才使冲突中的文化生命走向新的精神形态,走向新的时间生命。
在这场对话中,不能事先假定某一方比另一方更有意义。在这里,意义不是预先规定的,而是在循环不已的问与答的对话过程中自行显示出来的。如果意向时间中的意义已经确定,大可不必进行这场追问意义的交谈。自19世纪以来,中西方历史文化中的传统价值都遭到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的否定。现时历史中的生命意向无法容忍历史文化中掩盖着的精神荒唐、某些伪理想令人恐怖的后果以及精神意向在现时历史中的疯狂与混乱面前的瘫痪。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历史文本中存在着蒙蔽人的精神假象;与文本的意义真实对立的,不是错误或误解,而是虚妄,冲突的精神双方都可能处在虚妄状态之中,冲突就是通过对话从虚妄中夺得意义真实。冲突的精神双方的真实意义不是从事实性的文化研究中或站在某一方的认识立场上得到的,而是在精神冲突的显示意义的过程中得到的。只有通过精神冲突,才能消除蛊惑人的意义虚妄。由此获得的价值意义才不仅具有历史中的精神本身的真实性,而且也具有现时情神意向的内在有效性。
精神冲突的目的,不是要贬扬某种文化,而是要追问历史文化中的意义真实。哪里有真实的价值,就奔向哪里,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民族的文化情感不是真理的评判根据,精神的冲突以相互辨难为共同基础,而不是一方强逼另一方。精神意义的共同性与普遍性从来不是作为某种既成的东西被占有的,它仅仅在精神冲突的追问过程中显示出来;当我们承认,冲突的双方都处在历史蒙敝的虚妄之中,仅有通过相互辫难才能消除蒙蔽,并且承认双为有一致的话题作为共同基础,冲突的对话就成为精神的追问。
问题是:谁来负担对话的意义?
只能是作为个体的思想者。胡适大骂中国文化传统,其态度与牟宗三大骂西方传统一样,不过表达了他们思想的个体性。个体性是思想自身无法抹去的在体性质,精神冲突本质上是思想个体之间的争拗。如果思想的个体带有受命于天的意识,好像唯独自己才掌握了蕴藏在(也就是封闭在)“我”的特殊天命中的真理,追问真实意义的对话根本不可能。精神冲突是追寻真实意义的条件,依赖于思想个体的自我理解和自我批判。固步自封的思想是精神贫困的表现。荒谬与其说是这种或那种错误的意见,不如说是一种自以为独据真理而拒绝精神冲突的人的心性情绪。①
①参鲍勒诺夫《人文科学的客现性与真理的本质问题》,见《哲学丛书》,1962年第二、三期。
三
精神冲突中的意义追问是否应该企达“寻根”或所谓“认同”的目的?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这里所谓“根”或“同”究竟意指什么:是绝对的价值真实,还是历史的文化原初形态的事实性。如果是前者,我会毫不迟疑地说,精神冲突中的追问目的就是“寻根”,就是“认同”。我们唯一无条件地接受并认同的,只是对人类精神困境普遍有效的价值真实。反之,如果是后者,则绝不能成为精神冲突的追问所期企达的目的,不然的话,必将引导出相当危险而且可怕的后果。
如果在历史文化的土壤深处是一茎腐烂的根,我们是否必得去寻求?根的历史原初性是否就是绝对价值的恨据?如果在历史文化的原初形态中包含着慌骗的力量、命定的无用性、形形色色的伪善、疾病、死亡,我们也应该“认同”?历史文化的原初形态凭什么要求我们把其本性可能倾向的犯错误的全部痛苦事实接受下来?凭什么说,只要是原初性的文化形态,就肯定真实、可靠?谁赋予原初的文化形态以绝对价值所拥有的权刊?历史吗?历史恰恰既聋又瞎。如果我们打算无条件地接受历史文化的原初形态,就得准备无条件地接受它已经造成和还可能造成的可怕的恐怖和荒唐。
“寻根”和“认同”的说法,基于一种精神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听任历史的偶然摆布,由历史无常造成的人的精神命运最终又被掷回给无常。精神冲突的对话首先要排除上述两种主观性;以互相辩难为基础的精神冲突的文谈是超主观性的。这种超主观性才使冲突双方的精神追问成为可能,才使真实的价值意义的追问成为可能。
在这里,我们碰到一个明显的理论上的困难。解释学置身于历史文本与现时的精神意向的对话,这是两难的对话,现代精神与古典精神的冲突。在中西方精神冲突的对话中,冲突已经不是两难,而是不难。中西方精神冲突使得现代与古典的精神冲突变得更为复杂。中西方冲突的文化双方业已构成对话的两难,对此我们已经要求排除某一方的价值优先的主观性和依据历史的偶然因素的主观性。但中西方精神冲突的对话在古典与现代的精神冲突中展开,而对话的主持人不可避免是一个现时处境中的言说者——冲突中思想的主体。思想者身不由已地被卷入这场复杂的精神冲突,其自身的意义也在这场冲突中被揭示出来。精神冲突中的思想者无法避免一种主观性,除非有意无意地拒绝介入这场精神冲突。既然如此,又如何能将这种主观性与前面所反驳的主观性区别开来。既然历史文本的意义只是在现时的精神意向的理解中才能获得,排除主观性岂不就排除了意义呈现的可能性?
看来,还得回到与主观性相对立的客观性来澄清这一问题。
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客观性。在这里,所谓客观性指不带个人的价值观念偏好地对待研究的对象事实,这是自然科学的实证客观性。自然科学的客观性要求排除研究者直接的生命关联,以便获得科学知识的普遍有效性。这是一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前提。为了获得客观有效性,科学研究不得不借助定量性手段,把所研究的对象还原为可度量的事实,排除一切感觉的任意主观性。
人文科学(如果也可以把意义探究称为科学的话)显然不可能获得这种客观有效性,因为,它所关涉的对象不是自然事实。人文科学不关涉历史文本的事实性,也就无法把自己的关涉对象还原为可度量的事实。人文科学关涉的是历史文本中的精神真实,在这里,重要的恰恰是不可度量的精神事实。把生活世界中的价值真实当作自然科学的实验对象,恰是一种精神荒谬。人文科学不能也无须应用度量性的于段,不能也无须获得自然科学一类的客观性。如果着意追求自然科学的实证客观性,等于彻底取消了人文科学的存在前提。
人文科学中没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有效性可言,是否就可以随心所欲根据个人的历史主观性来展开精神追问?精神追问直接关涉到世界的生命存在的真实意义,如果只有个人的历史主观性,岂不导致价值相对主义?真实的绝对价值的追问岂不就根本没有可能?自上个世纪以来,人类生活因价值意义的混乱所遭受的以大磨难难道不令人痛心?越触及到人的价值真实,难道不越要求普遍的客观有效性,越要求价值真实的绝对超验性?
如果人文科学也要求客观的普遍有效性,但又显然不同于自然科学可度量的实证客观性,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客观性?这里的所谓客观性,乃是诉诸于人的价值意向的客观性。人文科学所获得的客观性不关涉经验事实,而是人的灵魂定向,人对生活世界的意义真实的普遍内在要求。“客观”在此意味着,意义真实必须能向每一颗心灵开启,满足每一个人对价值意义的内在意向,依靠其全部真实的力量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使人在内心中切实感到它的亲切和确定。康德在阐述(主观的)审美判断的客观有效性时提出的“普遍可传达性”、胡塞尔所寻求的纯粹理念、舍勒通过现象学还原所得到的基督教的“爱感”;都具有这种价值的客观性;价值真实应该具有普遍共享的性质,尽管它并不依随每个人的意愿而随意变换。真实的价值意义应当对每一个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