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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自杀现象是与人类的成文历史一同出现的,中西方最早的历史记叙都说到自杀的事情。看来,人一旦有了文字能力就懂得,在与世界的赌搏中,人能骄傲地证明:如果活没有意义,死总有意义。似乎这样一来,人就超出了动物的受动状态。
古罗马散文家、博物学家普里尼(Pliny)说过,并不是每个人都想把“人生”拖到最后。大自然赋予人类最优厚的财富就是:“在适当的时机死”,唯有自杀能把握这样的时机。自杀的能力证明唯有人才是万能的,神想自杀却无法办到。人能自杀,是神给予人的最大恩赐。这种能力演绎成了人的意志力的最高表现。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基里洛夫用自杀作为条件与上帝交换位置。
要是上帝存在,那末一切意志都是他的意志,我也不能违背他的意志。要是他并不存在,那末一切意志都是我的意志,我也必须表达自己的意志。……因为一切意志都成了我的意志。难道整个地球上就没有一个人在抛弃了上帝并相信了他自己的意志以后,敢于在最重要的问题上表达他自己的意志?……我必须开枪自杀,因为我自己的意志的最高点就是自杀。①
①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下卷,人民文学出版社l983年版,第818页。
人的自决能力的极致,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谓“理性的自杀”意志力所依据的信念把意志自身推到了极端。这一极端(自杀)反过来把信念推到了极端。信念成了自杀的根据和目的。信念为个体的人生提供了世界的某种意义,这些意义最终决定着人的生死存亡。信念不是抽象的,总是具体地体现为个体对世界的态度。
人类的信念不是随心所欲地拥有,也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抛弃和变更的。中西方精神都有自己最基本的信念、儒家的天道信念与道家的超脱信念,注重知识理性的希腊精神和注重救赎的犹太-基督教精神,这些信念都是在中西精神史的第一个轴心时代出现的。
这个时代的新因素是,人处处都感觉到自己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感到自身的存在和自己能力的限度,经历过人世的恐怖和自己的困境。人为自己提出根本性的问题,因寻求解脱和赎罪而临近深渊。由于意识到自己能力的限度,人为自己安排了最高的目的在自我深处和在超然存在中,人体会到自己的独立自存。①
①雅斯贝尔斯:《人的历史》,见《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同前,第39页。
汤发动革命推翻了桀的暴政,让王位给贤人卞随。卞随却说:“后之伐桀也谋乎我,必以我为贼也;胜桀而让我,必以我为贪也。吾生乎乱世,而无道之人再来谩我以其辱行,合不忍数闻也”。说完这话,卞随“自投椆水而死”。汤又让王位给贤人务光,务光道:“废上,非义也;杀民非仁也;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吾闻之曰,非其义者,不受其禄,无道之世,不践其土。况尊我乎!吾不忍久见也”(《庄子?让王》)。说完这话,务光也负石自沉于庐水。
对卞随和务光来说,国家、仁义、道德统统不过是形而下的东西,世界的意义基于绝对的形而上之道,接受相对意义的价值无异于侮辱绝对的价值。卞随和务光的信念已把意志力提高到这样的程度:以自己的生命换取绝对价值的无损。
索福克勒斯笔下的斯芬克斯在自己掌管的人世之谜被识破后,跳崖自杀了。世界的神秘就是斯芬克斯的信念,神秘引起的敬畏才是世界意义的保障。俄狄浦斯猜破了斯芬克斯之谜,就娶自己的母亲为妻,使得美丽慧娴的王后上吊自杀,生命世界果真在失去神秘后变得颠倒、混乱,邪恶四处乱窜。为了不再看到这个世界的邪恶本相,俄狄浦斯戳瞎自己的双眼无异于自杀。俄狄浦斯以独特的自杀方式来证明一种自醒意识:对生命意义与世界意义之间本质关联的自觉。
这种本质关联也以另一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杀人。亚当之子该隐出于嫉妒杀死自己的胞弟,鲜血在大地流淌,向上帝哭诉。该隐的故事象征人的自然本性必然陷入恶的深渊。人的双手将沾满同胞手足的鲜血,人类历史屡屡印证了这一点。然而。该隐杀亚伯是因为亚伯献给上帝的供品与自己奉献的不同,供品是上帝要求供奉的,该隐杀人有取悦于上帝的理由。人在杀人时往往依据某种信念,这同样是人的意志力的表现。人为了某种价值信念而杀人的历史事实难道还需要来列举?2O世纪的人已经见得够多了。人在寻求世界意义的同时又在毁灭世界的意义,无论寻求还是毁灭世界的意义都与人追求生命的意义有关。
人类的文明无可否认地是伴随着自杀和杀人的历史前行的。历史理性主义以历史发展不可避免血与恶为理由(这种理由当然需要审查),把“从里到外浸透着整个地球的人间血泪”(陀思妥那夫斯基语)轻而易举一笔勾销,好像人类历史的进步将有理由以二律背反为代价。启蒙精神曾经相信,科学理性和技术文明的进步将消除,至少减少荒谬和邪恶,结果怎样?文明越发展,自杀的枪声越频繁,杀人的技巧也越精明:“有时常听见形容人‘野兽般’地残忍,其实这对野兽很不公平,也很委屈:野兽从来不会像人那样残忍,那样巧妙地、艺术化地残忍”①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这话时,并没有见到奥斯维辛集中营,也没有听说过中国历史上五马分尸的“壮举”。
无论自杀现象背后隐藏着何等复杂的动机,中西方的人间土地上血的流淌出于何种不同的原因,在这两个不同的文明世界中,自杀和杀人都曾发展到根据信念理性地自杀,根据信念合理地杀人(按加缪的说法)。现代人被迫承认,人性并没有随文明的进步改善多少,人的天性中仍然有黑暗的罪恶渊薮;人们不得不怀疑,所有现存的信念——传统的也好,传统衍生的也好——是否真实、是否可靠。
①陀思妥耶大斯基:《卡拉玛佐夹兄弟》,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6页。
在这种怀疑精神中,诗人自杀了。诗人死于对信念的彻底绝望。现代诗歌、小说、绘画把人的形象描绘成奇形怪状的异物,恰是由于人无法确定自己的形象。没有信念的人没有明确的形象可言。诗人懂得,人没有信念不能存活,“因为人类存在的秘密并不在于仅仅单纯地活着,而在于为什么活着。当对自己为什么活着缺乏坚定的信念时,人是不愿意活着的,宁可自杀,也不愿留在世上,尽管他的四周全是面包”《卡拉玛佐夹兄弟》。前揭,页380-381)。然而,懂得人没有信念不能存活的诗人却自杀了。
为了不致于在没有信念的时代自杀,某些诗人理直气壮地提出虚无信念。敢于荒诞和拒绝任何价值真实难道不可以成为拒绝自杀的理由?加缪拒绝理性的自杀,也唾弃合理的杀人,但人的形象并没有获得价值真实的规定,而是被看作唯一拒绝处于已然状态的动物,诗人萨特把这种逻辑推到极端:人的生存意义以虚无和由此而获得的绝对自由为根据,成为什么人由人自己的情绪来决定。
虚无信念没有挽救处于自杀绝境中的某些诗人,自杀的诗人死于信念的毁灭,相信虚无当然不是信念问题的解决。况且,要使担当荒诞成为信念,需要对虚无和恶的冷酷心智,真正的诗人难以禀有。人固然还是未完成品,还得走自己天性的路程。但是,如果没有真实价值的引导,所谓人性的完善就成了一句空话。在价值虚无的深渊中,诗人要么自杀,要么成为半人半兽。①萨特有胆量和心智成为后者,在他看来,重要的不在人成为什么,而在于成为的自由。
①参赫尔曼?黑塞:《荒原狼》,漓江出版社,1996年版,第41页。
某些诗人出于对自杀和杀人现象的不忍之心,对人类的信念产生了普遍的怀疑,普遍的怀疑反过来逼死了这些诗人。这是现代诗人的普遍命运吗?
三
西方哲人早就关注到自杀现象与人的价值存在的关系。亚里士多德的见解是:自杀对于个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对国家来讲才不正当,生命的意义问题在个人那里与在共同体中是有分别的。斯多亚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的哲人们认为,在一个毫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如同人在其中扮演不同角色的淤戏旦一个人觉得这场游戏过于艰难,有权利退场。所以,塞内卡赞美自杀。显然,对于这样的思想家来说,个体生命的意义问题与共同体的生活不相干。
基督教反对自杀。不过,在《圣经》中并找不到对自杀的禁止和责备,甚至找不到明确谈论自杀的事情。禁止自杀大概是后来教父们的规定,这种规定并非没有道理:既然耶稣为了爱世人而受难,自杀就是逃避承担爱的重负。上帝阻止人杀人,即使像该隐那样沾满了同胞兄弟的鲜血的人,上帝也要给他一个标记,使他在漂泊的路途免遭杀害。上帝创造了人的生命,当然不会同意人自杀。自杀者把自己的不幸视为最高的,无视上帝在为整个人类受苦,等于辜负了上帝的赎情。对于认信基督的人来说,自己的生命不在自己手里,而在上帝手中。但丁的《神曲》堪称基督教诗歌看待自杀的典范:诗人“没到时候就来到了地狱”(《地狱篇?八》);诗人如此象征性地自杀,仅仅为了经历灵魂的炼狱,看透人灵中的邪恶,让灵魂懂得上帝救恩的原初奥秘。在炼狱中,象征性地自杀了的诗人说:“我还在今生,但我此行是为了获得来生”(《炼狱篇·八》)。
并非偶然的是,在具有清醒的现世理性的哲人那里、自杀受到称颂。休谟撰《自杀论》为自杀辩解,与犬儒哲人一样,自杀被看作对偶然世界的调侃。相反,唯意志论者倒不那么称颂自杀。叔本华深染人生的悲观情调,却认为自杀是愚蠢。他在《论自杀》中谈到,一旦生的恐惧战胜了死的恐俱,自杀就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死也相当艰难,肉体的毁灭并不容易。自杀也许是人对自然的质问:人的生存在死后会发生什么变化?在叔本华看来,这种发问太笨拙了。世界本来就没有幸福可言,一切都是无常,幸福是虑妄的梦,生活无异于带着希望去死,自杀如果是为了向人生讨寻意义,等于是误解人生的行为。
叔本华自相矛盾,他关于自杀的论述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既然生存世界没有意义可言,有什么理由嘲笑退场的人?为什么人非得在一个虚无的世界中接受虚无的支配?固然,在一个无聊的世界中,自杀只会增加无聊的数目,但这难道就成了应该接受无聊的世界法则的理由?
庄子学派十分欣赏自杀并不奇怪,他们与犬儒哲人一样有清醒的现世理性。孔子称颂“杀身成仁”也不奇怪,因为他主张仁义高于个体生命。明代哲人刘宗周不忍亡国之耻辱,绝食而死,大概是儒家君子“杀身成仁”的典范。为了道德的目的,自杀就是崇高的。“杀身成仁”不仅是君子原则,甚至也是常人的道德理想,众多女子不就是因道德性的自杀而成烈女了吗?
进入科学化时代,自杀现象成了超价值判断的“客观的”科学研究对象。不过,精神病学家把自杀归结为精神反常、归结为精神分裂的冲动等于什么也没有说,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精神分裂。道德社会学家注意到这个问题。杜尔克姆的《自杀论:社会学探讨》的基本论点是:自杀是人类的集体弊病的一种形式,反映了一般的社会原因和社会状况。根据定量研究原则,杜尔克姆说,自杀的百分比是地区、家庭、政治、民族和社会集团的相互关系等多种社会变数的函数。研究自杀,重要的不是个体人的动机和思想,而是影响自杀的百分比发生变化的那些不同的社会环境状况。由此看来,自杀不过是个人根据社会的文化要求和价值观念作出的一种故意行为。要么因为个体疏离社会的总体规范(利己主义自杀型);要么因为个体将自身奉献给社会集团的存在价值(利他主义自杀型);要么因为个体不能适应新的社会要求(脱节的自杀型);要么因为个体无法忍受社会过多的规定和要求(宿命论自杀型)。
道德社会学的定量分析确实达到了严密的精确,随着这种实证定量分析的合理化,世界中的意义问题被排除了,对作为整体的世界以及人在这个世界中的意义作出解释,不再是理智的内在需要,世界的价值虚无状态几乎被科学的方法合理化了。道德社会学只考虑社会的事实,人在这种事实中抛付的鲜血和眼泪被作为事实接受下来。
一个人已经欲死不能,就算他清楚知道自己与社会规范和文化形态的所谓“偏离关系”,对他身处的绝望困境有何裨益?面对”时代脱节”导致的绝望,人要求获救的信念;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