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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欣阳有些为难。何况,他和曾雨只是普通朋友。
“你快点来,她醉得很厉害,不来你要后悔的!”不等郑欣阳再说什么,素素把电话挂了。
坐在对面的申思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郑欣阳有些尴尬:“是曾雨,你知道,我们有一个地下组织,叫牛角尖。”
申思哈哈地笑起来:“快去吧,我们之间聊得差不多了。”
“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别误会。”
听他这么说,申思的笑就多了更复杂的含义。郑欣阳走后,曾雨和申思工作之外的接触已经有好几次了,曾雨对郑欣阳的在乎程度,申思一眼就看得出来。
第十章 爱情,讲究先来后到
更新时间201067 16:43:40 字数:3156
10.爱情,讲究先来后到
喝醉酒的岂止曾雨一人,素素也醉得不轻了。
下午快下班时,曾雨来到文化宣传部,来到素素办公桌前,对她说:“今天晚上我们去喝酒。”
“叫他们不?”素素问。
曾雨知道,这里的“他们”指的是其他牛角尖们,包括郑欣阳。
“不叫。”曾雨说。
素素有些诧异,向来有活动都是大家一起行动,今天曾雨是怎么了?当她注意到曾雨神情不太好时,心想曾雨一定有事想单独对她说,也就不再坚持叫“他们”一起了。
夜幕降临时,两个人已经在酒吧一条街了,坐在一个放着忧伤音乐的酒吧里。还没吃任何东西,曾雨先就抱着酒瓶,咕咕咕把一瓶红酒灌进了肚里,这从未有过的豪放惊得素素直发呆。
“你这样喝,太没品味啦!”素素故作嘲笑状。她觉得气氛不对,需要调节一下。
可她话刚出口,又一瓶红酒被曾雨消灭了。
“你说,我哪点比汪芹差了?”不等素素再说什么,曾雨身子前倾,眼里似乎冒着火,满嘴酒气地问。
素素一下子警觉起来。她知道汪芹就是郑欣阳的老婆。汪芹来参加过一两次牛角尖协会的活动,素素和曾雨都见过她。曾雨怎么自己拿去和汪芹对比呢?素素警觉之际,马上已经明白过来了:曾雨喜欢郑欣阳!
想到这里,素素竟有点儿恼自己。还自以为精灵啦,怎么早没看出来?郑欣阳在时,曾雨有事没事到文化宣传部来蹭时间,嘴里会长长会长短,粘着郑欣阳不放,明眼人都该看得出来啊。
素素为什么警觉呢?因为她一直都在暗恋着郑欣阳。有美女在打郑欣阳的主意了,她能不警觉?在恋爱方面,很多人还是遵从着先来后到的。素素潜意中觉得汪芹和郑欣阳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不应该被忌恨的,因为汪芹比她先认识郑欣阳,但是,曾雨却不一样了,曾雨认识郑欣阳,在她素素之后!
素素原来在品管部工作,因为文章写得不错,被郑欣阳要到文化宣传部了。有一次,素素在校对文稿时,漏校几行,而这几行就出了错误,郑欣阳没有批评她,只是告诉她用一把直尺,每看一行文字,向下移动一下直尺,就不会漏校了。这男人可真细心啊!素素在感叹之余,竟想像着他该是一个如何体贴的人,进而就天天注意观察起他来。开始她觉得他忙忙碌碌一点不像个领导,觉得很好玩,后来,她发现他的确是一个十分细心十分体贴的男人,在她身边工作,总有一种被关心的幸福感。
当某一天,她看不到郑欣阳,心里就不踏实时,她意识到自己心中的幸福感已经被爱情替代了。为了探明自己在郑欣阳心中的位置,她试着向他提各种各样的小要求,包括要小礼物啦,要他请吃东西啦,加班晚了要他送她回去啦。他都一一答应。她还常常搞些小恶作剧来捉弄他,看他会不会对她发火。他从来不发火,总是一笑了之。他是非常在乎我的,她常常这么想。
郑欣阳离开景蓝公司,让她成天魂不守舍。第三天时间,再也受不了了,她拨通了郑欣阳的电话:“郑哥,我有一个重要的问题。”
她的声音既娇又嗲,和向来风风火火的个性大不相符,而且不叫他会长叫他郑哥。郑欣阳却只当鬼精灵又有了什么坏主意,他只是平平淡淡地问:“小鬼,什么问题。”
“我慎重警告你啦,不许再叫我小鬼,我二十岁了,只比你小几岁而已。”
“好好,我错了,不叫你小鬼了,叫你小灵牛。”
“我今天发现,小灵牛难听死啦,你还是叫我素素吧。”
“哦……素素。”郑欣阳觉得叫起来挺别扭。
“郑哥,我想问你,你对素素,除了友谊之外,还有没有一点点别的什么感情呢?”素素问。
别的感情?郑欣阳一时不明白什么意思,心里直骂:小鬼,又有什么恶作剧了。心里骂着,嘴上随意应承着:“有啊,当然有!”
“郑哥哥,你太好啦!”电话那头的素素幸福得天旋地转,飞快地挂了电话,直弄得郑欣阳摸不着头脑。
素素还没有从自己的警觉中抽回神来,曾雨又一次大声对她说:“你说话呀?我哪点比她差了!”
“你……一点也不比她差,但爱情讲究先来后到啊!”
素素大声说,语气中带有几分刻溥,似乎在表明曾雨比她后到,而不是说曾雨比汪芹后到。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不,爱情是公平竞争的,没有先后之分!”曾雨有些泄气,抱起瓶子又开始灌酒。
曾雨平时颇有淑女风范,这会儿却全然不顾风范不风范了。这样喝下去,终归是要出问题的,素素伸手去夺瓶子。曾雨却反过来抓住她的手不放。
素素是另一种类型的美女,她娇小,但并不骨感。她的丰腴恰到好处,脸略圆,脸上有点婴儿肥,像个白瓷娃娃,那胳膊和腿儿很有特色,像一截截白白的莲藕,让人想起卡通中莲藕拼接复活的哪吒。
从抓手的力度看,曾雨显然已经醉了。她抓住素素就不放,把陈爱金的可恨,金老板的可恶,以及郑欣阳的可恼,一古脑儿倒了出来。说着说着就哭起来。
听到陈爱金的龌龊行径时,素素瞪大了眼睛,她没有想到陈总经理竟是这么一个道貌岸然的家伙。难怪一直以来,素素都觉得陈爱金那双眼睛有点问题。当听到金老板的恶心举止时,她更是惊得不能自持。在素素心目中,金老板一直是一个有修养的企业家,是一个值得景仰的企业家。当曾雨数落郑欣阳的种种不是时,素素心里就不高兴了。她一边听着,一边分析曾雨在郑欣阳心中的份量。她认为,郑欣阳是不会喜欢曾雨的。进而她又想,曾雨如此漂亮,被总经理和董事长争来夺去的,难道就没有一次被搞定过?如果被搞定了,她就不配郑欣阳了。这样想着时,她居然对曾雨生出几分鄙夷。
曾雨越哭越伤心。素素看在眼里,忽然也悲从心生。曾雨喜欢郑欣阳,我也喜欢郑欣阳,可曾雨好歹找到一个倾述的对象了,而我呢?我向谁倾述去呢?素素发现,不仅爱情有先来后到,有时候,倾述也讲个先来后到。如果这天是素素首先讲起自己喜欢郑欣阳,喜欢得不能自拔,那么,听众就该是曾雨了,把心思深深埋藏的也该是曾雨了,断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你说喜欢,我也说喜欢,那不是明摆着要当情敌吗?
切!素素心里对自己喝了一声。情敌个屁,郑欣阳这阵子说不定正和老婆亲热着啦,你们两个自以为是的女人,还在这里暗自伤心。可是,曾雨说得对,她哪点比汪芹差呢?我素素也不比汪芹差啊。当一个女人要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找毛病时,那眼光就像是剔骨的刀子,把里里外外都可以剖开来。第一次见到汪芹,在知道汪芹和郑欣阳的关系后不到两分钟时间里,素素就已经把汪芹彻底解剖了,并得出结论:汪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长相普通,身材普通,皮肤普通,谈吐和气质同样普通。
普通又怎么样呢?先来后到啊!素素心情越来越低落,喝酒的冲动强烈起来。她拿起杯,和曾雨一杯接一杯对饮起来,几杯下去,感觉身子都快飘起来了。
借着酒力,素素产生一个大胆的想法:立即把郑欣阳叫来,看他会喜欢谁。
她不和曾雨商量,溜进卫生间,就给郑欣阳打了电话。她相信,郑欣阳一定会来的。走出卫生间,她对曾雨说,郑欣阳刚才打电话来,说要过来喝酒。
口口声声想见郑欣阳的曾雨,一听郑欣阳要来,却慌了神:“这可怎么行,要是他知道我喝这么多酒,一定看不起我的!”她还央求素素,千万不要让郑欣阳知道今天晚上她说的话。见素素点了头,她才放心地跌跌撞撞地去卫生间。她是去补妆,虽然酒吧光线不好,但现在的样子的确不能让郑欣阳看见。
补好妆,曾雨坚决不喝了,强打精神,正襟危坐地等郑欣阳到来。素素却意犹未尽。她突然觉得自己把郑欣阳叫来,是很失策的举动。曾雨喝到这份上了,万一她借着酒劲缠住郑欣阳不放,场面就不好收拾了。干脆,把曾雨灌醉吧!
“再喝一杯吧,我还想喝!”素素说。
“不了,我不能让他认为我是酒鬼!”
“一杯,就一杯,我们是好姐妹啊,喝了这酒,我一定帮你搞定他!”
见素素如此仗义,根本还没有摆脱酒精控制的曾雨,端起杯就喝,而且喝了一杯又自己倒上一杯,再喝下去。
就这两杯酒下去,曾雨彻底歪在了沙发里,先是目光涣散,进而目光迷离,然后闭上了眼睛,把目光收拾起来了。
素素跑过去,摇她,却已摇不醒。她突然又一次意识到太失策了:她喝醉了,岂不是要郑欣阳背她上楼!曾雨个子一米六五,素素个子只有一米五五,素素断然是背不动她的,这个职责顺理成章地落到了郑欣阳头上。天啦,想到这里,素素就醋意大发。
第十一章 感情不是工作的润滑剂
更新时间201068 21:41:18 字数:2757
11.感情不是工作的润滑剂
郑欣阳选择月薪是明智的。当他进入敬方公司时,吕老板设定的年薪,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拿到手,因为吕老板定的目标太脱离实际,很难达成。四千元月薪,在敬方公司已经是比较高的了,难怪吕老板很在乎他的工作业绩。
按照申思的建议,郑欣阳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还要让老板知道他做了什么。他是这样做的,把每天做的事情列成一个简明的表单,把每天需要请示的工作也列成表单,两个表单打印在一张纸上,下班后就放在吕老板的办公桌上。因为加班的时间多,通常吕老板都比他先下班,这样,吕老板第二天早上就能看到表单。
吕老板的脸色果然好看多了。他知道了郑欣阳“原来做了很多事”,而且,他非常喜欢这种定时汇报和请示。吕老板始终都把自己放在所有员工之上,他常常说在公司他就是国王,这个地位不容挑战和窥探。现在有人定时向国王汇报和请示,国王当然很受用。
但吕老板最看重的工作,郑欣阳依然没有开展起来。预算是一方面的障碍,但更主要的,是敬方集团几个公司都太小,没有宣传的素材。吕老板一再要求动作大点,名声搞响点,郑欣阳也和他磋商多次,但始终找不到突破口。
糟糕的是,郑欣阳工作上的失误率越来越高。他总有些神不守舍,老是想起曾雨来。
那天晚上,他赶到酒吧时,曾雨已经醉软在沙发里。素素背不动她,何况素素也颇有了几分醉意。把曾雨弄上出租车,就成了郑欣阳的事了。
已经是盛夏了,曾雨只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郑欣阳伸手去拉曾雨,就在握住她手臂那一瞬间,他心中不禁惊叹一声。因为她的皮肤极其细滑,而且温软,握着之际,仿佛有股电流导入他的身体,让他几乎也要瘫软下去。天底下竟有这样的肌肤?原来,他一直以为她的皮肤只是好看而已,没想到接触才更为奇妙。他为这奇妙的感觉愣了几秒,他甚至担心自己的手太粗糙而划破她的皮肤。
把她架起来,让她伏在他的肩上,并让素素在后面扶着。但她根本无法自己走路。他只好扶着她的腰把她往前移动。衬衣向上卷了,而他并不知道,手伸过去时,刚好扶在她裸露的腰部。他再次被一股电流击中,几乎有些晕眩。据此,他相信,她全身的肌肤都极其细滑温软。
为了让自己摆脱电击状态,他赶紧把手移开,移到她的肩部,并努力地甩甩头,让自己保持清醒。曾雨虽然醉了,却知道是郑欣阳来了,她想矜持,却力不从心,只得任凭他们把自己拖着向前走,偶尔嘴里冒出一两句含混不清的话来。
三个人打车来到曾雨租住地方,又拖又架的,才把曾雨弄上她六楼的房屋里。同住的女孩子还没有回来,屋子里一片漆黑。无论素素还是郑欣阳,都来过几次了,知道哪里是电源开关。素素很顺利地开了灯,郑欣阳把曾雨扶到了床上。
曾雨的双手却环住郑欣阳的脖子不肯松开。嘴里喃喃着要郑欣阳陪着他。郑欣阳连哄带骗,像对付一个三岁小孩子,好半天才让她松开手。
“把她交给你啦。”素素冷冷地说。
郑欣阳没有注意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