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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蓝的出现,打破了余莹的自以为是做驼鸟的性情。蒋蓝的破釜沉舟、蒋蓝的置之死地而后生、蒋蓝的忠于自我,让余莹看到了一线生机。
原来,她还可以这样活,不用那么别扭,不用那么假装,不用那么累地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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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会带来什么?未知的生活,有好有坏,有自由自在的灵魂,也有孤单的肉体,有不同的世俗攻击,也有对自己选择的怀疑。
她抬起头,享受着吴博荣的长吻,在快要窒息的心跳里呐喊着:“我要爱我自己,我要听我心灵深处的声音。”
李兰的出现,让余莹第一次感觉到恐慌。
李兰出现的时候,立在余莹的门口,眼神直直地对着小宝。她扑倒,对着孩子说:“宝宝,妈妈找得你好苦。”
就是这么一个贫苦的农村妇女,为了被婆婆偷偷送走的小女儿,不惜离婚,和家族的人翻脸,不惜在外面做洗碗工,但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找自己亲生女儿的希望。
李兰的手已经粗糙变形,她想上前摸小宝,可是又怕刮坏她的脸。余莹当时正在给宝宝泡奶,一看到开门之后进来的人,就感觉手不停地发抖,连瓶子都拿不起来。
直觉告诉她,这个女人是小宝的母亲,这种直觉连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可能是这个女人看孩子的眼神不一样。
余莹把她的目光给隔住,问道:“你是谁?”语气里的强硬却没有办法掩饰一种气弱。
那个女人一下就跪在余莹面前:“大姐,我是李兰,是三头村老陈家的媳妇。你婆婆知道, 孩子是抱给她的,她认识我婆婆。”
余莹撑着自己不要头昏,问道:“那个,你到底是谁?你是宝宝的什么人?”
“我是宝宝的亲娘,宝宝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生下来,连一眼都没有看到,就被狠心的婆婆给抱走了,我一眼都没有看到,我做梦都梦到我的孩子。”李兰看向小宝,眼里露出感激的神情,说道,“宝宝养得真好,好漂亮,像城里的孩子。”
余莹一时间感觉自己胸口的气都要抽不上去了,只听得自己像从牙缝里逼出来的几个字:“你胡说。”
李兰忙接嘴说:“我没有胡说,没有胡说,你婆婆知道,我先找了她,她开始不肯告诉我孩子在哪里,后来才告诉我了,你可以打电话问她。”
其实余莹不用打电话问婆婆也知道李兰没有胡说,小宝有和李兰特别相似的眼睛,又大又黑,那孩子就是她的,那样的表情是装不出来的,只有真情流露才会有那样的神态。
余莹不知道为什么把门给关了起来,对李兰说:“我弄清楚了你再来,等我先搞清楚。你忽然上门说是孩子的妈,我搞不清状态,我不明白。”
第十二章 归还(3)
李兰在那里死命地顶着门说道:“大姐,你让我进去,让我进去看一眼孩子,我找她找得好苦。真的大姐,我和我男人都离婚了,我就想找到我娃,你让我抱抱她。”
余莹什么也不听,就跟疯了似的把门给关上,也不管李兰在门外拍得响声震天。余莹抱着吓得哇哇哭的小宝就往卧室里跑。
她注意到了,婆婆今天并不在场。她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会躲着这一幕吗?
许久,李兰走了,走前抽泣着说:“大姐,我先走了,你打电话弄清楚,我明天再来。”
她走得很不情愿,却也不得不走。因为她脆弱又无助,她不知道怎么从余莹的怀里把孩子抱过来。那个孩子那么漂亮,穿着像小公主一样的棉裙,头上戴着小帽子,已经会扶着沙发走路,看到自己的时候,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
李兰抽泣着往打工的地方走,梦里的娃终于见到真面目了,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孩子是那样的漂亮高贵,比村里任何一个孩子都要漂亮,比大妞和二妞都要漂亮。
看到那么漂亮的孩子,李兰感觉心都软了。
她想过孩子的千百种情况,也想到孩子过得很好,可是,却没有想到有这样的好,那种好已经超过了她能想象的极限。那样的娃娃从前只有在电视里才能见到,李兰有一点自豪,这么好看的娃是她生的。
她又感觉害怕,怎么和余莹要孩子?人家把孩子养那么好,她肯把孩子还给自己吗?那个女人看起来很强硬的样子,李兰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要到孩子。她孤身靠一点小线索来找孩子,终于找到了,却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余莹抱着孩子,不知道要怎么办。她感觉天地之大,根本没有她可以躲的地方。孩子就在自己的怀里,真实的,带着奶味的香。可是,马上有一个女人要把小宝从自己的怀里抱走,从此她的怀里会空荡荡的。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程济回来后敲门说:“余莹,你别这样,我们有事好商量,和那个女人说说, 如果她肯, 我们带小宝到十八岁, 如果她不肯,我们还可以自己生一个。”
余莹感觉程济离自己的世界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她就要小宝,只要这一个孩子,不是随便再抱一个孩子、生一个孩子就可以替代得了她这一份已经付出的真情。程济不了解,全世界的人都不了解,没有人了解她。她就像个疯婆子,在抢别人的孩子。或许小宝长大了也会不理解,认为是她隔离了自己与亲娘之间的血亲。
余莹被彻底地孤立了,这个世界非常冷漠无情地嘲笑了她玩弄了她,她的感情微不足道,被隐在这茫茫人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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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莹抱着孩子,静坐在一角,忽然泪如雨下,不知道何去何从。
余莹第二天若无其事地强撑着去诊所。她的生活已经成了一个漂亮的被蛀空的红苹果,但因为还有鲜亮的外壳,所以,这个苹果还得继续摆下去。
可是,潘逸佳的到来,却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潘逸佳穿着非常宽松的棉布衣服,头发随意地挽着,脸上的妆也不见了,但是皮肤依然是那样的好,吹弹可破的白嫩着。最明显的改变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非常沉着的自信,这种自信就像是一个巨石一样攻向余莹。
潘逸佳也在打量着余莹。她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吴博荣会选择这样的女人来爱。
当她在私家侦探手里拿过吴博荣和别的女人约会的照片时,她的愤怒大过于伤心。这个女人的手还曾经很仔细地摸过自己的Ru房,她在捉弄自己。书包网 。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十二章 归还(4)
潘逸佳没有哭天也没有喊地,能做得上吴博荣的女人肯定也不单单只是靠运气和长相的人,她骨子里的那种潜伏很久的精明救了她,这种精明像是某些女人独有的保护伞,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冒出来救主。
她考虑了一下自己的状况,她是依附着吴博荣在过着美好的生活。这些年来,她只会过这样的日子。如果吴博荣真的不再爱她,送她一笔钱让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这打破了她的生活规律。
当然,潘逸佳会衣食无忧,但是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其实结婚这些年,她也不知道什么叫爱,她也不想去弄懂,她弄不懂,也不需要弄懂,她只要够聪明,知道怎么留在吴博荣身边就行了。
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本事让自己选中的男人爱上。爱总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气味相投的两个人遇到一起有多不容易,这就像是在海底里相似的珍珠要遇到一起的概率。
潘逸佳和吴博荣不是相似的。爱,或许有过,但那也许只是一时的迷恋。但是,潘逸佳没得选,她不想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洗心革面把泪一擦,转身就走,拿着钱就成了女强人,在外面打出一番天下来。每个人都不是一样的性情,不然这个世界就雷同了。
潘逸佳的选择很简单,她留不住的人,让别人去留。
那个别人不是外人,正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想要怀孕其实并不是很难,她纠缠着吴博荣,姿态奔放,而且声称自己作好了避孕的措施。吴博荣信了,为什么不信?一直以来她都是温和而无害,单纯而无心机的。吴博荣当然也很聪明,但是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认为自己会看得穿别人,而放松了警惕。他什么都料到了,就是没有料到潘逸佳的成长速度。
一个女人从单纯到复杂,有时候只需要几秒钟,就像是戏台上那个大幕被拉开,她就懂了,也就明白要怎么做了。
果然,她如愿以偿地怀上了孕。从医院出来第一件事情,并不是告诉吴博荣,而是直接打的去了余莹的诊所。她一直隐忍不发,等的就是这致命的反击一刻。
潘逸佳的十指修长,上面并没有涂指甲油。她的手很随意地放在桌上,余莹正在探脉。
潘逸佳说自己最近不是很舒服,想看看身体到底是不是亚健康,想让余莹给自己调理一下。
余莹只搭上去一下,她的脸就开始像一种奇异的植物,在最不适当的季节里,开出了鲜艳而浓烈的花朵,那种花朵像是从她的心脏里长出来的。她激动得无法自控地说:“真是恭喜你啊,吴太太,你怀孕了。”
如果周丽锦这个时候进来送东西,就会看到余医生像是高兴坏了一样在拉着潘逸佳的手说着祝福的话。而那个得到祝福的病人,也像是不敢置信地往后轻轻地靠着。
两个女人隔在一个桌子两边,胜负立分。余莹那滔滔不绝的话语,潘逸佳那安静的眼睛。
余莹终于明白,她不仅失去了小宝,还失去了吴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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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冷夜(1)
路杰看到余莹的时候,她已经半醉地倒在酒吧台最靠里的一个位子上,整个头都埋在那里,头发散乱,像一群被释放的黑夜精灵,四处想找到出路,在桌上起伏。
路杰刚进这个酒吧,就被人叫住,对他说:“小子,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有来鬼混了?”
路杰淡淡地说道:“出去旅行了一次。”
“去哪里了?”
“雪山。”
“你小子真有精神,跑到雪山去泡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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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那里搭着腔的时候, 就有一个相熟的女人跑来说道:“那个女的,不就是上次找你的那个女的?我刚看她喝了好多,估计这会儿醉了。”
酒吧的灯光很暗,每一个桌子上都放着一个烛盆,是一个透明的水晶盆,里面盛着水,中间放着一根蜡烛,蜡烛烧到水就会熄灭,水上飘浮的是百合的花瓣。这酒吧总是充满了凄美与绝望,又有着坠落与不归,所以才会成为路杰的最爱。
路杰看过去,只看到一束烛火,已经快燃到水面了。那摇荡在水中的波光,像一条条活着的金蛇,小小的身子在扭动着。而在无数金蛇和黑发之间环绕着的是一只手,那只手无助地放在烛盆边上,不知道是不是黑发的反衬,那只手特别的白。路杰被那样的白给震住了,他想起自己在梅里雪山上看到的雪景,天地之间全都是纯白,像整个世界都被白给盖起来了,那种白可以震撼到心灵。他一眼就认出那就是余莹,没有理由。
他走过去,推了推余莹。余莹只是半醉,见有人来推自己,抬起头来,望了一眼路杰。
只是从桌上一抬头的刹那,那烛火终于撑不住被水面给漫过,灭掉了。整个世界都像是掉到了无边的黑暗里,但是,只要那一秒就够了,路杰已经看清了余莹的脸。那张脸布满了泪迹,那些泪迹像是无数的伤痕,一条条地慢慢割上前面这个女人的心。她的那一颗像玻璃一样脆弱的心,被这种有毒性的液体给铭上伤印。
路杰不知道说什么,他看到了这个女人的眼泪,那个一直都带着冷笑和无所谓表情的女人,那个一直都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不屑看自己的女人,那个就算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都保持冷静的女人。可是,她现在哭得没有自我,她哭得像一只被遗弃的狗,她哭得没有了意识,她哭得不像她自己了。但那张脸抬起的那个画面,让路杰不自觉地想到了在梅里雪山上看到的日出。
那太阳在雪的那一个国度里慢慢地被捧起来,整个世界就全成了金色。那个时候,怀着一腔不解、怨气、愤怒的路杰,在这个时候被神奇的自然给平息了一切。他审视自己,感觉自己渺小得可怜,在金黄|色的世界里,他就是片雪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化掉。他当场流泪,那种泪水是为了救赎自己,终于,他决定好好地活这一辈子。
在梅里雪山的时候,他不再相信轮回转世,不再相信有下辈子、上辈子,什么都没有,他能有的就是手里握的这一辈子。所以,他要过好这一辈子,要好好地活下去,要寻找他要的生活。
这个女人也是这样的吧!她的脸就像自己看到雪山日出时的太阳,脆弱中带着绝望,凄美地审视着一切。
余